第901章 我好累啊!

  第901章 我好累啊!

  莎士比亞終於感受到了這個從波蘭走出來的亞裔骨子裡的那種不服輸,也許,這在他看來沒有禮貌,但在對方認為,這叫反抗!

  拿王室跟狗比。

  這讓身為「保皇」一派的莎士比亞很不滿,他盯著唐刀,「這一點都不禮貌,或者,你根本沒接受過現代的高等教育?」

  「我是史丹福大學榮譽校友、波士頓大學在職博士、以及東非高等教育學校榮譽校長…還是常青藤校友會非洲會長,我想問,您是什麼學歷。」唐刀這是一點虧都不吃啊。

  這些名頭都是他成為世界首富後自己「找」上門來的。

  當你有錢、有權時,學術骨氣就是個笑話,每年給斯坦福捐助超過6000萬美金,你就是榮譽校友,而唐刀捐了3棟樓以及1個實驗室,大約接近1.4億美金!

  你覺得,什麼組織和機構能夠拒絕這麼優秀的「畢業生」?

  所謂的限量和牌面,只是對於普通人來說的,對於有錢人來說,那就是不足夠有錢。

  莎士比亞這臉頰都在抽搐。

  難道就不能說點好話?!

  一定要表現的特別強硬?

  兩個男人如守護著地盤的雄獅,不斷的嘶吼著,咆哮著,這整的邊上的喬伊斯女士和莰蒂絲都有點手足無措,按照道理來說,前者擁有一部分的王室血脈,雖然不喜唐刀的用語。

  但畢竟,那可是數千萬美金的鑽石!

  只要有錢,血統里有狗,罵的也不是自己。

  莰蒂絲連忙拉住唐刀,在他耳邊輕聲安撫著,然後又跑到莎士比亞旁邊,拽了拽他的胳膊,女兒的撒嬌還是可用的,後者這面色稍緩,但還是敲著桌子說,「我不會將女兒嫁給一名篡權者!」

  這也是,就是所謂的發達世界的驕傲!

  就算唐刀有錢,在骨子裡,這幫凱爾特人的後代都是比較硬氣的,瞅瞅瑞士的周圍夥伴夥伴們,西邊就是法國,曾經的歐洲最強陸軍就在那裡;北邊就是普法戰爭和兩次世界大戰的發動者德國,歐洲的戰爭狂人;南邊就是義大利,這個整天都想湊熱鬧的不老實分子;東邊看起來沒什麼情況,但是越過奧地利、匈牙利就是歐洲的火藥桶巴爾幹半島。

  在這四面楚歌的地理位置中,和平了數十年。

  養成了他們骨子裡那種韌勁,能在歐洲站穩腳跟,還沒被滅的,或多或少,性格上都有「缺陷」,不是瘋子就傻子,在一定程度上,跟東南亞的那些怪物也不遑多讓。

  可唐刀這脾氣同樣很臭,但沒有發張旗鼓的反駁,只是身體往後一仰,「我不同意,你,瑞士王室,敢娶莰蒂絲?」

  這話,幾分真?幾分假?

  但用來裝叉倒是不錯的,瑞士王室是低調,但不代表好欺負,這話要是傳出去,保不准,救世主公司跟對方間就會產生很大的齷齪。

  可你說唐刀沒這本事,那也不至於,手底下的兄弟會、大毛家的戰斧都靠著他吃飯,這幫人,在街頭鬧事,就受不了,如果全都跑到日內瓦的聯合國總部去靜坐呢?

  大家一起出名。

  而且,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要是王室結婚,找個人,給個白百十萬美金,你說,有人會幫著炸彈去自殺嗎?

  這樣的人會很多!

  所以,聽到唐刀這種狠話,屋內的氣氛都安靜了下來。

  終於,還是唐刀笑了笑,從口袋裡掏出支票本,放在桌子上,「寫個數字,莰蒂絲我是一定要娶走。」

  莎士比亞氣笑了,反而是他妻子來的冷靜,按住丈夫的胳膊,溫和的女性總能給人帶去尊敬,她笑著對唐刀說,「我們應該要問問莰蒂絲,尊重她的選擇。」

  兩個男人都覺得有道理,看向了莰蒂絲。

  愛情有時候真的能夠讓人沖昏腦袋,她看著唐刀,然後看向莎士比亞,用很低的聲音說,「爸爸,我真的喜歡尼古拉斯,我想跟他在一起,如果我不愛上他,或許,我就失去快樂。」

  莎士比亞一怔,眉頭緊蹙,他這人還是很疼莰蒂絲的,畢竟是獨女,只是不喜歡唐刀的辦事和說話的語氣,我就不能說你兩句了?在話語上分個勝負?

  他也不想想,唐某人什麼身份,就算是老丈人,也沒資格說。

  「我不管了,你自己看著辦。」莎士比亞站起來,很不爽的離開了,餐廳內,只剩下唐刀跟莰蒂絲以及喬伊斯女士。

  「很抱歉,我就不留了,我跟莰蒂絲是真心相愛的,我會給她幸福的,我有這個能力。」應付這種事唐刀就顯得不是很拿手,跟喬伊斯女士道了聲歉後,就準備離開了。

  「我去送送他。」莰蒂絲說。

  兩人並肩走到門口,這段路,話都沒說。

  「我爸爸就是這樣…你不要介意。」

  唐刀笑了笑,「我的脾氣也不好,你自己早點休息吧。」

  莰蒂絲點點頭,抱著男朋友親了一口後,目送著他上車離開,卻沒看到二樓有個影子站在窗戶邊,一團小火苗時隱時現,像是菸頭的火蒂,看著那遠去的勞斯萊斯,默然不語。

  坐在副駕駛的小天使從後視鏡上看到老闆的臉色很不好看。

  跟開車的愛德華互相看了眼,都不敢出聲,老闆顯然心情不太好,剛才他們在外面都能聽到裡面的吵架聲。

  「停車!」

  「吱!」

  愛德華立刻踩下剎車,唐刀推開門走出去,小天使剛要跟上,就被他按住車門,「我自己走走。」說完,插著口袋,沿著馬路走。

  這是一條不是很繁華的街道,零散著行人,也有在夜晚騎行的鍛鍊者,兩側的綠化種植著各樣的樹木,就連陽台上都有探出頭的花卉,空氣中倒是清新的很。

  唐刀漫無目的的走著,身後愛德華開著車在三十多米外緩緩跟著,而再後面則是保鏢的保姆車。

  他突然停下腳步,然後將頭往右拐,就走上了那台階。

  「來A組,跟我下車,跟緊老闆。」小天使拿著對講機說,從車上下來,後面的車裡也下來四個人,緊張的追上去。

  剛跑到一半台階,就停下腳步。

  看到老闆正站在一平台上,四周坐著七八個人,而有一名流浪歌手正在拿著吉他彈唱著,不是很專業,但唱著的是理察.馬克斯經典老歌《此情可待》。

  聽聞,這首就是他寫給自己親愛的未婚妻的。

  唐刀像是個忠實的觀眾,站在歌手面前,聽著他唱著,周圍的人都格格不入,而在歌手腳邊,一隻老邁的金毛疲倦的捲縮著,但那耳朵在輕輕扇著,像是…在傾聽。

  這條狗陪著主人走了很久,當了太久的聽眾。

  唐刀如果需要,他能在維也納金色大廳聽著那些大師們的鋼琴曲,也能看著世界頂尖的指揮家的演奏,但,那對自己更像是附庸風雅的行徑,為什麼音樂如此感人?

  就因為,在某個時刻,它剛好能夠走進你的心中。

  引起你的共鳴。

  一曲結束,那個歌手滿臉希冀的看著唐刀。

  「很棒。」

  唐某人笑著點評,從兜里拿出支票本,隨意寫上一串,然後撕下來遞給對方,「感謝你的演奏,先生。」

  流浪歌手懵了,這是第一次見有人用支票打賞的,他接過來,低頭一看,眼睛頓時瞪大,然後不相信的數了數那幾個零。

  「10萬美金?!」

  他慌張的抬起頭,想要叫住對方,一定是他寫錯了,但眼前原本的聽眾已經走了,眼神中滿是茫然,但卻是抑制不住的興奮,包住邊上的老狗,捏著它的軟肉,「夥計,我們…可以回家了。」

  那老狗眼神中也人性化的閃過回憶。

  在外追尋過夢的浪子,多麼希望能夠回家,多少次,堅持不下去了,可上帝,就在這裡。

  流浪歌手立刻收起吉他和工具,有坐著相熟的人喊著詢問他怎麼那麼早收工了。

  「我再也不來了,這個地方,已經來過了上帝。」

  這句話很前後不通,但想要繼續詢問,歌手卻已經走了。

  而此時的唐刀,則是順著台階一直往上爬,這原來是山,他從那平台上來後,路人逐漸變少,到最後,只有耳邊無名鳥的鳴叫外,就連台階下的其他聲音都聽不到了。

  當走了接近40多分鐘時,終於到了山頂,不高,但站著眺望遠處的日內瓦,夜晚中的光影在樹葉遮擋中時隱時現。

  原來,爬的越高,能夠跟自己共同看風景的人也越少。

  也就時而一陣冷風吹來,拂過少年的臉頰,那眼角間才或許出現點疲倦和無奈,這個堅硬的寡頭,在這座不知名的山中,露出年少的茫然。

  原來,就算足夠有錢,有些東西,也買不來。

  莎士比亞的態度不就說明了嗎?

  沒有一個父親會將女兒嫁給一名非洲來的軍閥吧。

  在世界偉業中,都是孤獨和寂寞的。

  少年、青年、男人…難人!

  唐刀眯著眼,忽然舉起手,然後像是發泄搬的突然吼著,山中自有回音,裊裊入耳,也同樣驚起飛鳥。

  「我好累啊。」他自言自語的突然來了這麼一句。

  …

  ps:咳咳咳,別罵我,只是這兩天,單純月底,有點懶了。沒其他藉口…要有的話,就是在弄大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