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神父

  第79章 神父

  唐刀要把菲利克斯往死路裡帶!

  但這傢伙身上太「乾淨」了,得弄兩條人命上去,給他沖衝勁。

  皮爾斯不虧是唐刀馬仔,這老闆的腹黑已經學了幾分,對方這一說,他就瞬間明白了什麼意思,根本都不用對方來講,就應道,「明白,老闆,這件事我會處理好的。」

  唐刀打了個響指,很滿意的彪了句:「Great!(太棒了)」。

  就喜歡雇員這麼聰明的,要是都像奧斯本,他幫對方擦屁股的時間都來不及!

  「老闆,還有一件事。」皮爾斯支支吾吾道。

  「有什麼話你就說,我們之間沒有什麼事不能說的,皮爾斯。」

  「我想要預支一年的薪資。」

  他顯然還是難以啟齒,畢竟,自己這才上班多久?滿打滿算也算個把月,唐刀能把20萬美金叫給他支配,他就已經覺得有被信任的滿足感,而現在又要預支薪資,還真的不好說出口。

  唐刀眉頭稍一松,「當然可以,我會讓人在你卡里打筆錢,你在美國的事情忙完後,就來摩加迪沙,索馬利亞很需要你。」

  皮爾斯心中一熱,重重應了聲。

  等掛了電話後,他把話筒放回去,朝著超市服務員喊了聲,「多少錢?」

  服務員是個黑人女孩,看了下機器,「20美金先生,您打的是跨洋電話。」

  她這是生怕對方認為她在亂收費,還把價格顯示轉過來給皮爾斯看了眼,可後者毫不在意,丟出張綠幣,「剩下的錢都給我拿萬寶路。」

  「稍等。」服務員彎著腰從櫃裡拿出兩條煙,抬頭問,「要袋子嗎?」

  「不用,就這樣拿著,反正等會也沒有了。」皮爾斯擺擺手,拿在手上就出超市,小跑著過馬路,在對面有個三四米高的雕塑,四周圍著坐滿了形色各異的大漢,大約接近十餘人,甚至其中有幾人手臂上還有紋身,這樣子,在什麼地方都不像是個好人。

  路過的行人紛紛行注目禮,家長則拉著自己的孩子繞了一圈,生怕沾上什麼污氣一樣。

  「接著。」皮爾斯輕喊了聲,把兩條煙丟了個拋物線,被人給穩穩的拿住。

  「萬寶路?真香。」

  一群人就迫不及待的拆開香菸,這興許是不知道多久沒抽菸了,這拆煙都幾乎使用上暴力了。

  「犬齒、神父、蚊子,晚上你們跟著我出去一趟,其他人將自己的護照準備好,統一都買機票。」皮爾斯看了下手錶,從兜里拿出一疊錢,交給其中一人,「米爾斯,我不希望晚上亂來的,要是出事,你們就還是留在這裡要飯吧。」

  米爾斯是個滿臉絡腮鬍,面色沉穩的黑人,而且他肯定在健身,一身襯衣將腱子肉都撐起來了,接過錢,點點頭應了下來。

  皮爾斯這也是醜話說在前頭,大部分他找來的人都是流浪漢或者有案底,當然,那些吸粉、當鴨子的他都排出在外了,案底也是寫小偷小摸,上不了台面那種。

  什麼貨色都有,要是不硬點,怎麼管的住?

  要是他們覺得束縛,可以滾蛋,以為這錢是那麼好拿的嗎?

  皮爾斯帶著剛點到的幾個人就往旁邊一輛小別克上鑽進去,這四個人加起來都接近六百斤了,車輪胎顯然也受不了,直接沉了幾公分,都能聽到這車身發出哀鳴聲了。

  「皮爾斯,你就不能租個SUV嗎?該死的,這讓我怎麼伸腿?」坐在後面的格爾巴喬拍著大腿,發著牢騷,這擁擠的不太舒服。

  「你要減肥了。」副駕駛坐著個帶著眼鏡,脖子上掛著個十字架,左臉頰還紋著一句話:「God will come(上帝終將來臨)」,他甚至在背後都紋上了聖經舊約,簡直是密集恐懼症患者的天敵,他本來想去當神父的,但那教堂一聽他是越戰老兵?

  法克!

  哪裡舒服滾哪裡去。

  要是把他招進來當神父,那這教堂還有人來?

  上帝不喜歡滿手鮮血的屠夫。

  然後他沒辦法,就去當個:「Exorcism division(驅魔師)」主要活動區域在舊金山各大紅燈區,他在裡面也是小有名氣,當皮爾斯找到他的時候,這兄弟正在房間裡深入驅魔呢,算是這幫人當中混的比較好的了。

  他不和皮爾斯同部隊,但卻與約翰.坎斯堡來自一個地方。

  曾經在越戰戰爭期間,神父一個人操作著M60E1機槍對著敵人掃射,壓住陣地,滿臉鮮血時,用衣服包裹著頭,硬生生堅持到支援,戰後獲得勳章,但那枚勳章回國後,被他給賣了。

  10美金!

  他獨子生病,為了救命。

  但後來還是死了,老婆也走了,家也沒了。

  也許他取個綽號:「神父」就是打算壓住自己的霉運吧,再也不當英雄了,不值得。

  聽到他的調侃,格爾巴喬哼唧兩句,扶著前面桌椅,看著皮爾斯,「我們現在去幹什麼?是老闆有什麼任務嗎?」

  這老闆倒是叫的順暢,反正對格爾巴喬來說,反正都已經準備跟著唐刀吃飯了,那就不要想什麼亂七八糟,他也不是膩膩歪歪的娘們。

  「去把個人丟海里。」

  皮爾斯這麼輕描淡寫的一句話,讓車內瞬間就變得安靜許多,但緊接著,神父就吹了個口哨,「酷斃了!」指著前者的側臉,怪氣,「你說這句話真帥,我都想給你驅魔了。」

  「法克魷,你別靠近我!」皮爾斯豎起中指。

  「那個人跟老闆有仇?」那坐在後面另一側的男子開腔了,真如他的外號一樣,細如蚊子,皺著眉問。

  皮爾斯從反光鏡看了他一眼,這蚊子的正義感算是這裡最強的。

  他在牢里坐了六年牢,他退伍後在一所學校當保安,但他看到有個黑人女孩被幾個白人年輕人欺負,喝尿、毆打,甚至是粗魯的撕下她的衣服嘲笑她,蚊子阻止住對方,但興許是用力了,把一個小男孩給打了,誰知道對方老爹是個混混,當天晚上帶著十幾個人就在他下班的時候堵他。

  蚊子很老實,他站著被扇了兩巴掌,但人吶,有時候太老實,別人就會得寸進尺,對方走之前,問候了他的媽媽,當時蚊子就腦子裡那根弦一下崩了,朝著對方肋部一腳,然後上去就是抓著打,就盯著一個人打,身後其他人揍他,硬扛著。

  這下手太狠,打的顱內出血,死在了醫院。

  被關六年!

  在皮爾斯看來,他很有正義感,可也是蠢貨。

  要麼不殺人,要麼就讓他們團圓,老闆就是這麼說的,「要麼不動手,要麼,讓對方沒有後悔的餘地。」

  皮爾斯整理了語言,看著蚊子,輕聲說,「有時候,不是有仇就得殺人,這世界,更多是為了利益,而那個人,正好有用。」

  這個解釋,蚊子不能接受,他皺著眉,想要開口,被格爾巴喬給抓住了手,朝著他微微搖頭。

  蚊子低著頭沉默不語。

  神父看了眼他,搖著頭,「可憐的正義感,終究會把自己丟進撒旦陣營,上帝,救不活仁慈。」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