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3章 以點看面
對於鄭茜的遭遇,慕容飛沒有幸災樂禍,也沒有同情她,因為這一切都是當年她自己所作出的選擇,那麼她就必須為自己所做出的選擇買單。
慕容飛清楚,自己跟鄭茜之間,只是朋友,曾經的同學。
「聽說你後來去當兵了?」鄭茜對慕容飛問道。
「對。」
慕容飛回答道:「大二,我保留了學籍去參了軍,原本以為過兩年還能回去把大學讀完,可是沒想到卻在軍隊待到現在,原來的藝術大學最後也變成了軍校。」
「是因為我的關係嗎?」鄭茜再問道。
「是。」
慕容飛點了點頭,沒有做隱瞞。
「慕容,我……」
「鄭茜,我知道你後面想說,但是我還是不願意把那句話說出來。」
鄭茜還沒來得及開口,就被慕容飛打斷道:「不管是現在,還是以後,我們之間的生活都不會再有任何的交集。你的生活是這間畫室,而我的生活是綠色的軍營。保重!」
說完,慕容飛邁步離開,很快就從街道上消失,消失在鄭茜的視線中。看著空蕩蕩的街道,鄭茜輕嘆了一口氣,或許自己真的是做了一個錯誤的選擇。
一個人,有些錯誤能糾正;有些錯誤一旦鑄成,根本不會有任何更改的機會!
慕容飛回家的時候,黃宏已經是做好了早餐。自己蒸的饅頭,一碟醬黃瓜,煮的黏稠的白粥,很簡單,但是又很有「家的味道」的早餐。
「喲,老媽牌饅頭。」
慕容飛看到桌子上的饅頭,伸手就想去抓,可是還沒等手伸到盤子邊,黃虹一筷子就敲在了慕容飛的手背上,「先去洗澡,滿身大汗,臭烘烘的。」
當年跟鄭茜的戀情,家裡人都知道,但是慕容飛這次並沒有提起跟鄭茜遇見的事情。鄭茜現在對於慕容飛來說,不會再留下任何痕跡,以前留下的痕跡也早已被時間沖洗乾淨。
洗完澡,慕容飛回到桌子邊開始吃早餐。黃虹看了眼正在狼吞虎咽的兒子,說道:「一會兒我陪你出去買幾件衣服。」
「買衣服幹嘛?」慕容飛眨巴著眼睛問道。
「給你下午相親穿啊。」黃虹說道:「我翻了下你帶回來的那些衣服,不是迷彩褲就是緊身背心,你就打算穿這些出去相親啊?這也太不像樣了。」
「這有什麼不像樣的。」慕容飛不解道:「我本來就是當兵的,而且平時在部隊穿得都是作訓服,就連常服都很少穿,你現在要是讓我換成那些正兒八經的衣服,非得把我彆扭死不可。就是見個面,成不成都是兩說呢,要那么正式幹嘛?隨意點就行了。」
「你這孩子!」
黃虹無奈的搖了搖頭,她也知道自己的兒子倔,要不然當年也不會因為鄭茜的關係,死倔著要去考藝術大學。
雖然約定見面的時間是下午兩點,可是剛吃過中飯,慕容飛就被他的老爸老媽給趕出了家門,說是不能讓女方等久了。
我的老爸老媽唉,這還有兩個多小時呢,我就是走也能走到了啊。站在門外的慕容飛欲哭無淚。
上身一件白色緊身背心沒上一件卡其色襯衫,下身一條全地形迷彩褲配上一雙中幫的狼棕色沙漠作戰靴,弄了副太陽鏡往臉上一掛,也是相當的有形,就從小區走到計程車停車點那麼一段距離,就引來好幾個美女的回頭。
迷彩,其實是最能體現出一個人體型的衣服,如果能把迷彩服穿得有型,不管穿什麼衣服都能有型。龍隱部隊高強度的訓練,讓得慕容飛的體格非常健壯,很好的將他身上略顯寬鬆的衣服給撐了起來。
……
杭山市,某高檔小區。
佟千雪嘴裡咬著髮夾,一邊盤著自己的頭髮,一邊從走房間裡走出來,將頭髮盤在腦後,用大髮夾固定住,簡約又不失美麗,修長白皙的脖子上掛著一根鉑金項鍊,為她的美麗又增加了一份點綴。
「我的學姐,你怎麼可以這麼漂亮?」
坐在客廳里的宋菀,看著上身一件白色抹胸搭配著白色女士襯衫,把襯衫下擺在腹部打了個結,露出一小段柳腰;下身一條水藍色七分牛仔褲,露出細白小腿的佟千雪,咋呼道:「學姐,你穿得這麼漂亮,我都不捨得讓你出去了,你一出去啊,路上那些男的肯定眼睛定在你身上不肯移開了。哎呀,我要是個男的就好了,一定把你娶回家去!」
「你要是個男的,你覺得你能進得了我的家門?」佟千雪輕笑著在宋菀額頭上彈了一下,拿起桌子上的小包,說道:「走了,奧斯卡女影帝。」
「學姐,這麼早就出去了?」宋菀問道。
「一個男人守不守時,能夠說明很多問題。」佟千雪說道:「如果連最基本的時間觀念都沒有的話,我覺得連最基本的了解都可以免了。這叫以點看面。」
「真是不知道,到底什麼樣的男人才能入得了你的法眼。」宋菀無奈的搖了搖頭,說道。
佟千雪駕駛著她那輛紅色的奔馳C200往建南路的一個咖啡廳駛去;而在佟千雪駕車往咖啡廳駛去的時候,慕容飛也是順利攔到了一輛計程車。
建南路上這個咖啡廳是一個美籍華裔開的,咖啡廳差不多兩百多平米,座位不多,空間寬敞加上環境優雅,很受年輕男女的喜歡。這個咖啡廳除了咖啡外,也會賣一些甜筒,冰激凌,所以周圍的一些小孩也是這裡的常客。
因為是上班日,所以咖啡廳里的人並不多,如果是周末,這裡所有的座位都會被坐滿。
佟千雪把車停在附近一個商場的停車場內,然後跟宋菀兩個人步行來到咖啡廳,選擇了一個角落的位置坐下,各點了一杯冰咖。
在佟千雪跟宋菀走進咖啡廳的時候,坐在門口那桌子上的兩個頭髮染成黃色,牙齒被香菸熏得焦黃,年紀差不多在二十多歲的混混眼睛頓時一亮。
其中一個混混從口袋裡摸出了香菸,點了一根叼在嘴裡,故意用很大的聲音說著昨天晚上在某個夜總會的「光輝事跡」,試圖去引起佟千雪和宋菀的注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