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那年,我雙手插兜,不知道什麼叫做對

  第3章 那年,我雙手插兜,不知道什麼叫做對手

  夜幕下。

  燈火輝煌的JW萬豪酒店,依舊觥籌交錯。

  白夜和辛迪·克勞馥的離去,沒有引發任何波瀾。

  紐約這個地方的權貴太多了,一磚頭砸下去,能夠砸到一大片的天龍人。

  白夜駕駛著自己的邁巴赫62S飛馳在公路上。

  沿途。

  夜色霓虹閃爍、分外妖嬈。

  燈光點亮了整座城市,車水馬龍,數千道流光匯成一股永恆不斷的光泉,在人流中蜿蜒自如的穿梭,流光溢彩。

  不愧是不夜之城。

  而在紐約外海,因為潮汐引力,波光粼粼的水面上,那滔滔不絕的浪花,一次又一次的拍打著海岸。

  ……

  翌日。

  火紅的太陽從地平線升起,放射出耀眼的金光。

  隨著時間的推移,細碎的金色光芒逐漸斑駁的灑落在白夜兩人的臉上。

  而白夜和辛迪·克勞馥都沒有醒過來的痕跡。

  在房間地上撕碎的維多利亞的秘密和黑色漁網絲襪,可以充分的說明兩人的疲憊程度。

  忽然。

  吵鬧的手機鈴聲響起。

  白夜不得不迷迷糊糊的睜開眼睛,伸手拿過了自己的手機:

  「餵?」

  托尼情緒非常激動:「白夜!你看新聞了嗎?今天聖菲爾南多谷、出現大新聞了……不可思議!而且有人傳謠言,說是你乾的。」

  什麼抗日運動啊?

  白夜打了一個哈欠,躺回了船上,睡眼惺忪的說道:

  「我在這裡澄清一下,你聽到的應該不是謠言,沒錯,這是我乾的。」

  這是因為獲得了祖國人的模板,只要白夜貼近祖國人的行為方式,就能夠收到祖國人的模板加持,獲得積分。

  而在白夜嘗試之下,發現祖國人是有伊諦普斯情結的……那麼事情就很簡單了。

  他去了一趟聖費爾南多谷——白夜沒有道德潔癖,而聖費爾南多谷很多女明星,有很多比好萊塢明星都要漂亮,就算是特不靠譜,也和聖費爾南多谷女明星有過糾紛的……

  當然,這不是隨隨便便一個女人就行的,是需要達到一定標準的,需要在相貌、才學、地位、影響力方面,有一定成就才行。

  「我就是想挑戰一下自己的極限,沒想到……哈哈,我強得出乎自己的想像力了。」

  白夜嘿嘿一笑。

  「不!」托尼的聲音莫名的悲痛:「我不相信,伱怎麼可能這麼強!咱們又不是沒有比試過,你充其量也就比我強出那麼一點點而已,跟那種超凡脫俗的強大有天壤之別!」

  「事實都擺在眼前了,你不相信也得相信。不然,你以為聖費爾南多谷大罷工是怎麼來的?」白夜淡然的說道:「我說了,我只需要略微出手,就已知這個分段的極限了!」

  那年,我雙手插兜,不知道什麼叫做對手。

  「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嗯,昨天晚上白夜那副精力不濟的樣子,就是因為去做了這件事。

  饒是以祖國人模板的鋼鐵之軀,白夜也差點在聖費爾南多谷被敲骨吸髓了。

  是他費勁九牛二虎之力,方才將那些聖谷的女明星全部斬於胯下。

  於是量變產生了質變。

  「你肯定是吃藥了。」托尼嫉妒得眼睛都要紫了:「老實跟我說,是不是你們奧斯本集團最近研發出了什麼特殊的藥物?」

  「你想像力還真是豐富啊!」白夜翻了翻白眼,說道:「這純粹就是因為我們奧斯本家能力強、猛!和你們斯塔克家的軟腳蝦傳統判若雲泥!」

  「不!不!不!」

  白夜直接掛斷了電話,懶得聽托尼的鬼哭狼嚎。

  你以為你是數學題不會做的袁華啊?

  將手機隨手扔在了地毯上。

  白夜偏過頭看了一眼,辛迪·克勞馥還在沉睡,一條光滑修長的美腿露在被子外面,輕輕一笑,幫忙蓋住了她的大長腿,手縮進了被窩裡,伸手攬住了辛迪·克勞馥纖細的柳腰,手掌上傳來她光滑的細膩感,他埋首於她的秀髮中,深深的吸了一口,鼻尖縈繞著沁人的幽香,白夜再次進入了睡眠當中。

  一直睡到了大下午,白夜兩人才終於算是睡飽了。

  沒辦法,昨晚玩得太瘋了。

  洗漱過後。

  兩人坐在一起簡單吃了個「早」餐。

  「我該走了,失蹤一整天了,估計家裡人也該著急了。」

  辛迪·克勞馥穿上了白夜屋子裡存放的女士衣服,一件黑色西服,領口深V,露出裡面的白色襯衣,襯出她飽滿的身材,下身黑色直筒裙,黑色絲襪,臀兒挺翹,雙腿勻稱修長,充滿了OL的誘惑。

  超模不愧是超模,行走的衣服架子,什麼衣服穿在她們身上,都會顯得非常合適。

  辛迪·克勞馥提著自己的普拉達包包,向白夜提出告辭。

  「手機給我。」白夜言語中充滿了不容置疑的意味:「交換個聯繫方式,以後有空常聯繫。」

  應該是受到了祖國人模板的影響,白夜現在是感覺,成熟的女人越來越有味道。

  祖國人真該死啊,硬生生扭曲了我的審美。

  辛迪·克勞馥當然不會拒絕。

  一來,奧斯本家族是美利堅頂級權貴,她能夠搭上這條線,並且一直保持下去的話,對她和她的家人,都有莫大的好處。

  二則……

  站在白夜家的門口,辛迪·克勞馥不由得輕輕婆娑了下自己白皙、平坦有馬甲線的小腹,有些臉紅,忍不住小聲嘀咕:「他怎麼會這麼厲害,簡直比磕了藥還要瘋狂……」

  呆呆的站了片刻。

  辛迪·克勞馥的手機響了,她拿出來一看,來電顯示正是那個磕了藥都遠遠比不過白夜的人:藍德·格伯。

  「煩人的老東西!」

  辛迪·克勞馥臉上閃過一絲厭煩。

  等到辛迪·克勞馥離去,白夜心若止水,佛心涌動。

  他如往常一般來到書房,順手從書架上拿了一本《三國演義》——白夜養成了一個良好的閱讀習慣,每天都要抽時間看會兒書。

  而《三國演義》這本書,白夜來回讀了好幾遍,感覺真是一本寶藏書籍,這裡面滿滿的都是人生智慧。

  而說起《三國演義》,講真的,白夜連諸葛亮都不怎麼感冒,卻唯獨對曹家四個人鍾愛有加:

  曹操。

  曹仁。

  曹真。

  曹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