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回憶
宴梓宸在吸菸處吸了幾顆煙後,準備回病房。
正好,許明輝幾個人大步流星,有說有笑的趕了回來。
看到宴梓宸一切安好,許明輝笑著迎了過來。
「梓宸,什麼情況?沒想到你手段這麼狠啊。在齊聞舉地盤還能搞事情。」
宴梓宸把許明輝搭在他肩上的手嫌棄的扒拉掉。
宴梓宸淺笑,狹長的眸子悠遠而深邃。
「別把自己摘的那麼乾淨。沒有你控制監控, 事情也不會辦的這麼完美。」
宴梓宸把眸光投向大春「以後遇事先給我打個電話,衝動是魔鬼。
有些事衝動值得,有些事不值得。
今天我如果不給你打電話,你現在已經在警局了。」
宴梓宸那功夫和安尹洛生氣離開,他在花園坐了一會兒。平靜了心態後先去買了一個手機,然後第一個聯繫大春。
得知大春要魯莽的進齊氏集團旗下的酒店找於西西。他便給他想了一個辦法。
當然,後來也有許明輝這個電腦高手幫忙。
至于于西西那個貨色最後能不能醒, 也是他們說了算。
安尹洛受傷住院大春一直都很自責。
畢竟,他拿著宴梓宸給的天價保鏢的錢,卻沒有保護好安尹洛,這個仇他不報,就算宴梓宸不說什麼,他都過不去自己這一關。
「宴總,如果你還相信我,以後我一定會用生命保護好安小姐。」
宴梓宸伸手拍拍大春的肩膀。
「房間裡有飯菜,你們先吃點。
我和許明輝有事談。」
柳冬哲眯著桃花眼,這兩人還有什麼事背著我說。「喂,有什麼事那麼神秘,連我都要迴避。」
宴梓宸不費勁的將他整個身子向門的方向一推「少兒不宜。」
「艹!」柳冬哲顯些撞到門框上,他瞪了二人一眼跟著王震,大春進了門。
許明輝跟著宴梓宸來到走廊深處,偏僻的地方。
許明輝挺好奇,宴梓宸找他能有什麼事。
宴梓宸也不隱瞞,把見到孫芳芳的事他說了。還說了孫芳芳有一個大概十歲的男孩。
聽了這些,許明輝不淡定了。
這些年。孫芳芳離開他這些年,他們從來沒聯繫過。
他也不去關心孫芳芳任何動向。
只是,他做夢都沒想到。分別十年之久, 他們竟然是這種方式再遇見。
許明輝本以為自己已經忘了孫芳芳。
這一次見面,他的心除了狂跳不止,還有撕心裂肺的痛。
這種痛,埋葬了十年之久。再一次扒開,真特麼的痛。
當初,他來這邊上大學。
他與孫芳芳第一次見面是在酒吧。
那時候,他和同學來酒吧消遣。
孫芳芳是酒吧駐唱歌手。
他第一次見孫芳芳。並沒有一見鍾情。
後來有一次他來酒吧,正趕上幾個外國人調戲孫芳芳。
孫芳芳起先是閃躲,後來和幾人發生爭執。
看著一直處於下風的孫芳芳,身為同鄉人的他出手了。
他把幾個挑事人打倒了。因此也斷了孫芳芳在酒吧駐唱的工作。
處於,同為一鄉人的想法,接下來的日子裡,許明輝幫助孫芳芳參加歌唱選秀。
幫助她在生活上遇見的所有困難。
久而久之,兩個人對彼此產生了好感。
那一年,許明輝19,孫芳芳23歲。
孫芳芳一直在意自己比許明輝大四歲。
所以一直沒同意許明輝的追求。
在後來的日子,許明輝軟磨硬泡,最後兩個人走到了一起。
他們在一起有半年之久。
那時候的日子每天都吃了蜜一樣甜。
天空是蔚藍色的,空氣是清新的。
身邊到處都是粉色的泡泡。
兩個人白天各忙各的,晚上兩個人手牽手走在夜空下。說著自己對彼此的愛意,暢享著未來的期許。
這種日子沒有持續多久。他們的戀愛根本不被許家看好。
許母知道他們戀愛後,特意調查孫芳芳的所有資料。
當得知許明輝和一個要做歌手的人談戀愛後,許家掀起軒然大波。
在許母的層層阻撓下,二人仍然堅持對彼此不離不棄,將他們的愛進行到底。
可孫芳芳不知道許母的手段有多狠。
她用了各種手段,所謂陰招用盡。
孫芳芳得知父母突然失業,就連姑姑家,姨姨家,舅舅家都被牽連後。
她仍然對許母抱有期望。
那一天,她拿著手裡的懷孕化驗單找到許母。
她以為自己懷了許家孩子,許母會成全他們倆。
她還是高估了自己,輕看了許母。
許母冷眼掃過化驗單,說了一些讓孫芳芳此生難忘的話。以至於,這十年成了孫芳芳最多的噩夢。
什麼意思?想威脅我嗎?用你肚子裡孩子威脅我,成全你們是嗎?
孫芳芳,你是什麼家庭出身我可以不計較。就憑你在酒吧駐唱兩年多。這一點就已經觸犯了我的底線。
我們許家永遠不會接受一個戲子,一個不乾淨的人進許家的門。
別跟我提孩子,這個孩子別說不是明輝的,就算是明輝的,我們許家也不會認。
永遠都不會認!
許家要娶的媳婦,必需門當戶對,千金之軀。而你,這種貨色別說進許家的門,就算是想想我都覺得噁心。
這裡是三千萬。拿著它永遠離開許明輝。如果讓我知道你們還藕斷絲連,你的父母,你的親朋好友都不會有好下場。
一個戲子想走捷徑,想瘋了吧。拿著這些錢給我滾的遠遠的。這輩子別讓我看到你。賤人!
孫芳芳拿著許母給的三千萬去找許明輝。
她在路上想了很多。
她也想和許明輝天荒地老,海枯石爛。
可是現實真特麼殘忍。
她可以不顧及父母,那親朋好友呢?他們失業的失業,破產的破產。她怎麼能自私到為了自己,把他們一家家的幸福搭進去。
放手雖然很心痛。心痛,就算死掉了,也只不過是她和他兩個人而已。
他們確是一家,一家的人吶!
孫芳芳見到許明輝把許母那三千萬攤在許明輝面前。
我們分手吧!我拿了你媽媽給的錢,這些錢我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許明輝,從我們相識到相愛都是我特意設計的圈套。
如果你媽媽不給這三千萬。
我還有更大的野心。
我嫁給你,就等於嫁給了金錢,權利。我不用奮鬥就能走上了人生巔峰。
現在也不錯,我什麼都沒付出就輕易得到這三千萬。
雖然和我最初的目標差了十萬八千里。
至少不用天天陪著你演戲。
許明輝,我們就此別過,往後餘生,各自安好。就算有一天我們會在哪裡相遇,那也裝做我們從未相識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