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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到了下課時間,夏洛就迫不及待地走到袁華的座位旁,特意提高了音量問道:
「袁華,你昨天不是說要寫歌麼,準備得怎麼樣了?」
夏洛的聲音有些大,班裡的同學聞言都好奇地看了過來,瞧著熱鬧。
張揚好笑地看著袁華,準備看他出醜,嬉笑著道:
「是啊,袁華,你寫的歌呢?」
孟特捏著蘭花指,看著袁華的眼裡滿是傾慕之色,嬌聲細語地說道:
「袁華,我相信你肯定不會比夏洛差的,加油。」
秋雅則緊握著雙手為袁華擔心,同時也在期待袁華能夠拿出一首好歌打敗夏洛。
在大家的注視下,袁華表現得信心滿滿,他昨晚在家一直練習那首童話,自認為已經沒有問題了。
雖然他的唱歌水平不如夏洛,不過也不會太差,畢竟他家庭富裕,從小也接受過音樂方面的培訓輔導。
「那~我就獻醜了。」
袁華施施然站起身來,抬手虛壓,示意大家保持安靜。
然後他清了清嗓子,做足了姿態後,才緩緩說道:
「昨晚我寫了一首歌,名叫《童話》,希望大家喜歡。」
說著,目光凝視著秋雅,飽含深情地開始慢慢清唱:
「忘了有多久,再沒聽到你……」
聽到袁華說出歌曲名字的時候,夏洛還不以為意。
等袁華唱了兩句之後,夏洛的臉色就驟然一變,看著袁華就像是見了鬼一樣,被嚇得連退了兩步,甚至還撞到了身後的課桌,發出嘭的一聲雜音,打斷了袁華的唱歌。
作為穿越者,夏洛又怎麼可能不知道《童話》這首經典情歌。
但是此刻,在97年的教室里,聽到老同學袁華唱出這首歌,對他的驚嚇程度堪比見鬼。
孟特沒好氣地白了夏洛一眼,一手叉腰,一手捏著蘭花指虛指著夏洛,尖著嗓子斥道:
「夏洛,袁華正在唱歌呢,你搗什麼亂,討厭~」
張揚則是嘿嘿一笑,一副幸災樂禍的樣子:
「我看夏洛是怕了。」
袁華頓了頓,看著夏洛那副驚疑不定的樣子,心裡也覺得他是怕了,不由暗自得意。
等到大家安靜下來後,袁華才重新開始唱。
「忘了有多久,再沒聽到你,對我說你最愛的故事……」
夏洛看著深情歌唱的袁華,臉色神色陰晴不定。
他不明白,袁華怎麼會唱這首歌,難道說袁華也穿越了?
一想到這個可能,夏洛就心亂如麻。
他仗著穿越者的身份抄襲歌曲,才能得到秋雅的好感,要是袁華也穿越了,他拿什麼去和袁華比。
不管是相貌、家世、才華,他都不是袁華的對手。
難道又要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女神秋雅,投入袁華的懷抱嗎?
夏洛不甘心!!
袁華唱完以後,好整以暇地看著夏洛,問道:
「夏洛,你覺得我這首歌怎麼樣?」
夏洛的臉上露出牽強的笑容,乾巴巴地說道:
「好,挺好的。」
孟特一副為袁華自豪的神情,說道:
「什麼叫挺好的,是非常好才對。袁華這首歌比你寫的好聽多了。」
其他同學也紛紛稱讚袁華寫的歌確實好聽,不愧是班級里的才子。
袁華感受著周圍人敬佩的目光,聽著眾人的稱讚,頗為自得地說道:
「我說過會寫歌沒什麼大不了的,我花了一晚上不就寫了一首麼。夏洛,你服了沒?」
夏洛臉色難看,他摸不清袁華是否和自己一樣是穿越者,一時間心亂如麻,面對袁華的問話只能艱難地說道:
「服,服了。」
周圍的學生都被袁華的表現懾服,圍了上去,開始各種花式誇讚。
「看來寫歌真的沒那麼難,我就說嘛,以夏洛的能力都能寫歌,換了我都可以。」
「還是袁華厲害啊,一晚上就寫出了一首好歌。」
秋雅也是一副與有榮焉的樣子,目不轉睛地看著袁華,感覺越看越覺得帥氣,更重要的是他還那麼有才華。
袁華被眾人誇得飄飄然,得意非常,面上卻做出一副謙虛的姿態:
「這歌只是我隨手寫的,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我真正擅長的,還是寫作……」
心裡卻打定了注意,要向姜辰多買一些歌曲小說才行。
他必須要把自己少年才子的人設立穩了。
夏洛看著被人群簇擁的袁華,灰溜溜的離開了,心中五味雜陳。
……
晚上。
袁區長今天難得準時回家吃飯。
在飯桌上,告知了袁華一個好消息。
他今天去了一趟出版社,《三重門》出版的事情已經談妥了。
出版社能這麼快就做出決定,除了小說本身的質量過關,自然和袁區長的身份地位脫不了關係。
袁華得知消息後,興奮不已、喜形於色。
在90年代,作家的身份還是很金貴的。
袁區長對此也感到很驕傲,兒子能出書,他也面上有光。
父子倆一起喝了點酒,作為慶祝。
見父親開心,袁華趁機說道:
「爸,其實這小說能夠順利寫出來,我的一個朋友幫了很大的忙。可以說沒有他的指點,就沒有這本小說。你能不能給我點錢,我想謝謝他。」
「我說你進步怎麼那麼大,原來是這樣。確實應該好好謝謝他。」
袁區長聞言點點頭,直接包了一個兩千的紅包,讓袁華轉交給朋友。
確定《三重門》能夠出版之後,袁華對姜辰手裡的作品信心更足了。
十七八歲的少年,正是最虛榮的時候。
在體會過被大家圍在中心成為焦點,體會過被一眾同學讚揚崇拜,體會過被秋雅傾慕之後,袁華對這種感覺深深著迷,簡直如同上癮。
他知道要維持自己才子的人設,就必須從姜辰那裡購買更多的作品才行。
只有兩千塊錢,可換不了多少作品,他只能繼續從父親身上想辦法。
袁華接過紅包之後,又繼續覥著臉說道:
「那個,爸,你看我這都出版小說了,你是不是該給我點獎勵啊。最近為了寫小說,我買了不少書查資料,零花錢都用完了。」
袁區長點點頭,表現得很大氣:
「確實是該獎勵你。」
說著,回房間拿了三千塊錢給袁華。
袁華拿著那三千塊錢,感覺錢依舊不夠,絞盡腦汁想著辦法。
很快,他就有了主意。
吃過晚飯之後,趁著父母親出門散步的間隙,袁華偷偷溜進了父母的臥室里,從母親藏起來的首飾盒裡,拿了一對金手鐲和一條項鍊。
這首飾他母親也不戴,常年放在柜子的角落裡,還不如讓他拿去和姜辰換作品。
在他看來,只要《三重門》的小說出版,他就有了收入,到時候完全可以再買一套相同樣式的首飾放回去,神不知鬼不覺。
這個計劃可以說是天衣無縫。
袁華自信,並不會被父母發現。
做完這一切,袁華再次向著姜辰入住的酒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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