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大頭綠衣(求追讀)
求追讀,拜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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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十二殺了侯勝,他並不擔心會有東窗事發的一天,這時代連指紋技術都沒有普及,他才不相信有人能從對方屍體上找到蛛絲馬跡呢。
另外1906年的港島還沒有任何人口登記,還要在四十九年的時候,為了控制大量人口湧入,港府才開始登記居民以及發出身份證件。
也就是侯勝連個身份都沒有,而且這種有幫派背景的江湖人,一天也不知道死多少,基本上的處理方法就是,不處理。
貼上個『幫派爭鬥死於非命』的標籤,往郊外一埋也就是了。
華十二隻要不在自己家裡殺他,或是動手的時候,被人瞧個正著,遭到舉報指正,基本上這案子就會不了了之,最終變成一件只有檔案里才能找到的陳年懸案。
原劇情里沈重陽就是在巷子裡,當著路人打死侯勝,屁事兒沒有。
至於侯勝手裡有沈重陽出賣警隊情報的罪證,其實那就是幾張用來傳遞消息手寫的紙條而已。
除非侯勝站出來說他自己是清廷的間諜,然後拿出這些東西,說出明細,對照筆跡,才可能把沈重陽拉下水,現在人都死了,死無對證,便大可不必擔心了。
借著夜色,順這原路回到沈重陽家樓下,怕被鄰居撞見也不走樓梯,走到自家窗下雙腳一蹬,整個人就騰空而起。
之前就說過,巔峰奧胖的腿部力量,放在他這身上爆發出來的跳躍能力和那些躥房越脊的輕功也差不了多少。
之所以會有如此神奇效果,原因也很簡單,和奧胖那三百斤的體重相比,無論是華十二還是沈重陽,都足足少了一百多斤的負重,這和過去綁沙袋練輕功的原理完全相同,而且效果更好。
華十二在上一個任務世界裡就實驗過,發力之下可以躍上劉北山的那間平房。
這樣的跳躍力,要和『臥虎藏龍』里竹林亂飛,『英雄』里凌波微步比,那是肯定比不了,但卻更貼近過去口口相傳,和評書里那些俠客的輕功。
如今更有沈重陽二十多年的武術底子加成,華十二在這個世界裡雙腿的彈跳能力更加強悍,輕輕鬆鬆跳起來,一探手就抓住二樓窗沿,手臂發力身體便如同狸貓般輕飄飄的翻了進去。
輕輕的關好窗戶,華十二一屁股坐在木椅上,長長的出了口氣,整個人也似乎瞬間沒了精氣神,松垮的斜靠在椅背上。
摸索著從小褂口袋裡拿出一根煙,用火柴點燃,使勁的嘬了兩口。
在這個清末亂世,對於沈重陽這種武者來說殺人不是第一次,可對於華十二來說,卻絕對是頭一回。
他在現實社會平時遵紀守法,長這麼大就連打架都少有,雖然得到了沈重陽的記憶,讓他能狠下心來弄死侯勝,可是得手之後卻不可避免的產生了一些心理反應。
尤其是動手之時腎上腺素極速分泌,等現在回到家裡,那勁兒一過去,就連拿煙的手都有些發抖。
此時狠狠吸了兩口煙,等尼古丁進入血液,菸草的勁道慢慢上頭,這才讓他逐漸平靜下來。
華十二知道有了系統,他想要在任務世界裡打拼,這種事情以後必不可少,他心裡告訴自己,需要克服這種感覺,極早適應才行。
從兜里將得自侯勝的港鈔拿出來點了點,不多不少正好一百零八塊,看這錢數就知道這侯勝的死,是命犯天罡地煞,合該有此一劫,跟他著實沒有太大關係。
別看才一百零八塊錢,但放在這個時代都快趕上沈重陽兩年的工資了,當即小心收好。
房間裡有床無被,華十二也懶得去睡那冰涼的硬板床,蜷縮著身體就在椅子上對付了一宿,期間沒怎麼合眼,心裡琢磨著如何在這個時代快速發展起來的事情,想要接回女兒,就要達成任務第一個要求,也就是混出個人樣來。
進入這任務世界之前,華十二倒是準備了不少有用的東西,比如磺胺、青黴素配方什麼的,可身在亂世,自身沒有一定的勢力,貿然拿出這些東西,無異於小兒持金過鬧市,必然遭來強者覬覦,是找死的舉動。
所以雖然腦海中有很多念頭,華十二卻也感覺思緒紛雜,對於怎麼邁出第一步,一時間難以捋清頭緒。
一直等到第二天清早,他聽到窗外鄰居的說話聲,這才洗了把臉,簡單收拾了一下出門去上班。
「重陽哥早!」
樓下開雜貨鋪的張瘸子已經早早開門,見到華十二下樓,主動笑著打招呼。
張瘸子四十多歲,比沈重陽大的多,可是開口叫他哥沒有半點不習慣。
「早!」
華十二笑著點頭,正要離開,忽然想到什麼,轉回來拿出一塊錢遞了過去:
「白天我去警隊上班,你叫嫂子幫我收拾一下我那屋子,這是辛苦費,謝了!」
張瘸子連忙把錢推回來:「重陽哥你這是幹嘛,你那麼幫我,這點事兒也是應該的,怎麼能要你的錢,回頭我就叫我那婆娘去幫你收拾收拾。」
「你要是不收下,我可不敢讓嫂子幫忙了。」
華十二又把錢推了回去,他可沒有仗勢欺人的習慣。
張瘸子見他這麼說,也不好再推辭,不過他有些為難的道:「可你這也給的太多了!」
華警才五塊一個月,這一塊錢要是省著花,都夠一個月的伙食費了,還得是有肉有蛋的那種。
「那就幫我添置點東西,以前的被子什麼的都讓我當了,也不打算要了,你就讓嫂子幫我換床新的吧!」
對於這個要求張瘸子滿口答應,讓華十二放心,說他婆娘一定會將這事辦好。
華十二微笑道了一聲謝,就按照沈重陽記憶中的路線,去中區警局上班。
到警局先簽了到,然後換上這個年代的港警綠色制服,拿起警棍,這就是華警唯一的警用裝備了。
更衣室里有面烏塗塗的鏡子,華十二照著鏡子整了整衣冠,見鏡子裡這還不到三十歲的沈重陽,因為常年巡街風吹日曬,臉色又黑又干,看上去好像四十多歲一般。
華十二卻也不在意,皮膚什麼的都是養出來的,他這身體年紀不大,相信只要生活好了,營養跟上去,用不了一兩個月就能恢復舊觀,只是這大頭綠衣的造型讓他怎麼瞧怎麼彆扭。
這個時代的港島警服,是一身類似後世勞動服的綠色制服,腦袋上帶著一個可以遮陽避雨的竹笠,因此被港島百姓調侃為『大頭綠衣』,這個稱呼也是這時代港島華警的特指。
還有個順口溜專門調侃大頭綠衣,『ABCD,大頭綠衣。捉不到人,猛吹BiBi(警哨)'。
這裡面的A、B、C、D,是港島警察的代號,這個年代由於港島加入警隊的人種非常複雜,日不落的洋鬼子就採用了字母區分的方式,把警號的前邊加上了ABCD。
A指的是日不落本土調來的警察,B指的是從其他日不落殖民地調來的警察,例如阿三國等地區,C指的是港島當地人和廣東人。
後來由於出現了各種實際情況,港島又招募了大量的山東人,便用字母D為代號。
沈重陽祖籍山東蓬萊,但從他爺爺那輩就到了廣東,他爹那輩來了港島,所以他的代號是C。
華十二看著鏡子裡的自己一臉嫌棄,總覺得除了這大頭綠衣不順眼之外,還有別的地方看著彆扭。
一個同樣的大頭綠衣,走過來撩了一下沈重陽的辮子,笑著道:
「重陽,巡街了,還愣著幹嘛!」
這個大頭綠衣叫做劉義,是沈重陽一起巡街的搭檔,平時兩個人關係還不錯,只要不提借錢,那也是有打有鬧的。
華十二見那根被劉義撩起來的辮子,猛地反應過來:「我知道哪裡不對勁了!」
回身在更衣室里找了把剪刀,探到腦後,『唰』的一下,就把腦後那不順眼的辮子給剪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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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