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0章 你再說我沒吃

  「啪嗒!」

  時鐘的指針,剛剛指向十二,林北就從床上筆直的坐了起來。

  不多不少。

  正好是凌晨四點。

  也許是穿衣服的動作稍微大了一點。

  睡在隔壁床的哈利,半夢半醒的揉著眼睛:「表哥,你為什麼會這麼喜歡跑步啊?睡懶覺難道不舒服嗎?」

  「睡懶覺當然舒服。」

  林北淡淡一笑,捏著身上的肥肉:「可是沒辦法,表哥要減肥啊!」

  「減肥嗎?唔……好像也是。」哈利半夢半醒的嘟囔:「表哥你太胖了,是要減肥。」

  林北笑著搖搖頭。

  不再理會睡迷糊了的哈利,邁步衝出家門,順著公路,以每小時六十公里的誇張速度,一路狂奔。

  路邊的景色。

  就好像流水一樣從身邊划過。

  林北能清楚地感受到:他的力量,正隨著奔跑一點一滴的增加。

  哈利剛剛問他。

  為什麼這麼喜歡跑步。

  沒錯,他為了減肥而跑步是真的。

  可是……

  這只是其中一個目的。

  他跑步,可不單單只是為了減肥!

  「打開系統面板!」

  「叮!」

  人物:林北。

  當前世界質量差:一千億。

  穿越時間:第七天。

  「舔狗小統。」

  「以正常成年男人的身體素質為單位1,計算出我穿越到這個世界,第一天的身體狀態。」

  「是!」

  舔狗小統點點頭,很快就按照林北的的要求,修改系統面板,給出了答案:

  0.2!

  沒錯!

  林北第一天到哈利波特的世界時,身體素質,只有一個成年男人的五分之一。

  至於為什麼會這麼低。

  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自然是他的年紀。

  他今年才剛剛十一歲。

  身體素質,自然不如成年男人。

  不過……

  按理來說。

  一個正常的十一歲孩子。

  怎麼也該有一個0.3,0.4。

  0.2,再怎麼說,也低了一些。

  所以……

  第二個原因,就是肥胖。

  肥胖,雖然給他增添了一點力氣,卻在全方位的身體素質上拉了後腿。

  所以……

  林北沒有騙哈利。

  他是真的要減肥!

  不過……

  除了減肥之外。

  他跑步的第二重目的。

  「舔狗小統,把我現在的身體素質,也以正常成年男人為單位一,計算出來。」

  「是!」

  舔狗小統自從在fate世界被林北折服之後,再也沒有二心,一心輔佐林北。

  給出地數據是:

  2!

  沒錯。

  只跑了短短七天。

  林北的身體素質,翻了整整十倍,擁有了正常成年男人的兩倍體能。

  當然了!

  正常的跑步,鍛鍊。

  不可能有如此誇張的效果。

  可是……

  大家不要忘了!

  林北這一路走來。

  收到為數不多的鑽石寶箱裡,頭一個,就是琦玉的無限成長天賦。

  一千億倍。

  是一個很微妙的數字!

  它既不像寄生獸世界,恐怖的一萬億倍,直接將林北的細胞湮滅,致使林北根本來不及鍛鍊。

  讓細胞變強。

  也不像動物狂想曲世界,只有一萬倍,林北直接無敵,根本不需要鍛鍊。

  所以說……

  一千億倍。

  是一個非常微妙的數字。

  恰好讓林北變成普通人,卻又不至於,讓林北生命崩潰,疲於奔命。

  有時間。

  用訓練方式變強!

  也正因為如此……

  林北才能在七天之內,變強十倍。

  當然了!

  要不是因為這個世界,跟「諸天」大世界,終究還是有一千億倍的質量差。

  林北懷疑。

  這個數字,可能會更加誇張!

  畢竟……

  想當初在一拳世界。

  他可是一天虎級,兩天鬼級,三天龍級,四天神級,第五天一拳滅神。

  七天變強十倍。

  已經算是慢的了!

  不過……

  你以為,可以鍛鍊變強,就是林北這麼喜歡跑步的秘密了嗎?

  天真!

  這只是第二重目標罷了。

  第三重目標……

  「你來啦!」

  站在朝陽的微光中。

  少女蓬鬆的亞麻色的長髮和褐色瞳孔,全都被染成了絢爛的金色。

  赫敏!

  或者說……

  億萬少年的初戀情人。

  艾瑪·沃特森!

  說實話。

  艾瑪·沃特森扮演的赫敏,不愧女神之名,饒是林北見慣了美人。

  每次一看到這位。

  也還是會由衷的在心中讚嘆:「嘿,這小娘們,長的真是嘿……」

  咳咳!

  說錯了,重來。

  每次,林北一看到這位,都會由衷的感嘆:真可謂是聘聘裊裊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春風十里揚州路,卷上珠簾總不如。

  咳咳!

  拽文結束。

  咱們書歸正傳。

  眾所周知……

  林北是天字第一號老實人,美女什麼的,向來都不會放在心上。

  「嗯!」

  舔狗小統贊同的點頭,然後在系統里小聲BB:你向來都是放在床上!

  「多嘴!」

  在系統空間裡,教訓過舔狗小統,林北順手,絕對是順手,從系統空間裡,拿出了一瓶恰好,絕對是恰好,赫敏喜歡喝的菠蘿口味運動飲料。

  我知道。

  看到這……

  有很多人肯定會覺得。

  林北他變了,他不在是那個又高冷,又英俊的男神,變成舔狗了!

  如果。

  你真這麼想……

  那我只能說:

  你實在是太天真,太稚嫩了,我罰你,返回第一章,重頭重看。

  好好複習一下「林北」學!

  因為……

  一接過飲料,赫敏就紅著臉,十分有禮貌的朝林北輕輕點頭:

  「謝謝!」

  「叮!」

  「收到赫敏的暖心感謝,獲得青銅禮盒一隻,打開青銅禮盒,獲得小熊內內一條!」

  「小熊內內?」

  林北不禁微微一怔,在心中的大喊一聲:我青回,這都多久沒見過這麼少女的東西了?

  凱沙,綱手,莫甘娜,這一路上遇到的女人,可都不是會穿小熊的單純角色。

  不得不說……

  青春少女的味道,還真有點懷念!

  當然了。

  這都是林北的內心想法。

  現實中……

  林北只是淡淡一笑:

  「走吧,咱們該跑步了!」

  「嗯!」

  赫敏點點頭,也邁開步子,跟林北一起,沿著倫敦的花園街道晨跑。

  其實……

  林北跟赫敏認識,也是機緣巧合,在前幾天晨跑的時候認識的。

  赫敏從小就養成習慣,每天早起晨跑,去倫敦的中央公園看書。

  於是……

  在林北的刻意結交下。

  兩人很快就發展成了,每天一起床,就要一起出發的PAO(跑)友。

  在這期間……

  林北自然是沒少刷赫敏的好感度,帶一瓶運動飲料什麼的,不過是日常罷了。

  也因此。

  收穫了赫敏不少謝謝和謝禮。

  只可惜……

  一直到今天,他終究也沒能把赫敏身上最有價值的魔法師天賦刷出來。

  要知道……

  赫敏的魔法天賦。

  可比哈利要強多了!

  這一點,無論是在原著,還是電影,乃至同人里,都表現的清清楚楚。

  就說一點。

  赫敏在六年級的時候,就已經熟練的掌握了無聲咒,既不需要念出咒語。

  即可施咒。

  而能否無聲施咒。

  其實是檢驗巫師強大的分水嶺!

  你可以簡單想像一下。

  兩個巫師戰鬥。

  一個還沒施咒,就先把自己接下來要施展什麼咒語給喊了出來,讓對方有所防備。

  另一個。

  則揮一揮魔杖。

  就直接施展了魔咒,直到死,你可能都不知道他施展了什麼咒語。

  這兩者的差距,會有多大?

  如果還不能理解。

  簡單解釋一下:

  鬥地主,玩過吧?

  不會無聲施咒的魔法師,就好像是明著牌,在跟別人玩鬥地主。

  一個明牌,一個不明牌。

  你說這兩者之間的差距會有多大?

  不會無聲施咒。

  就好像露著底褲跟別人戰鬥!

  而讓人感動的是……

  救世主哈利。

  一輩子都沒能把褲子穿上!

  甚至在他跟伏地魔最後一戰的時候,都是把底褲頂在頭上,扯著嗓子喊的:

  除你武器!

  說老實話。

  要不是他身上有主角光環(伏地魔的靈魂碎片,相當於伏地魔殺了自己),他早就死了。

  所以說……

  如果能選擇的話,林北更想要美少女赫敏的魔法天賦,而不是哈利的。

  不過……

  沒辦法。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主角哈利的魔法天賦,勉強湊合吧!

  「?」

  哈利:我想打人!

  …………

  歡樂的時光總是很短暫,林北和赫敏總覺得,好像還沒跑多久的功夫,倫敦的中央公園就到了。

  而到這。

  也就意味著。

  林北跟赫敏也就該分手了。

  因為,赫敏要留在中央公園看書,而林北要去跑完剩下的三十公里。

  按照慣例……

  應該是這樣!

  可這次,赫敏卻沒有直接跟林北說再見,而是站住了腳,面色有些暗淡:「林北,你還要繼續跑嗎?」

  「嗯。」

  林北淡淡一笑,若有所指:「我的路還沒走完,自然要繼續跑下去!」

  然而……

  心情複雜的赫敏。

  卻沒能聽出林北話中地深意。

  因為……

  她有些遺憾。

  這兩天相處下來,她發現,林北雖然有點胖,但真的是一個很棒的人!

  無論是性格,還是涵養,乃至於知識,都可以稱的上是良師益友,謙謙君子!

  簡單點來說……

  林北是一個有著獨特人格魅力的少年,她很享受這幾天的相處!

  只可惜……

  老話說的好。

  快樂的時光總是這麼短暫。

  「林北,你明天,可能就看不到我了,今天是我最後一天晨跑了!」

  聽到這話。

  林北沒什麼意外。

  因為,霍格沃茲馬上就要開學了,類似的話,哈利那個傻小子,昨天就跟他說過了。

  不過……

  讓林北沒想到地是。

  赫敏猶豫了一下,竟然紅著臉,輕咬著嘴唇:「今天,你要不要留下來,跟我一起在公園看書?」

  「……」

  林北微微一怔:這是什麼情況?我這是被撩了嗎?被一個十一歲的小蘿莉?

  不得不說。

  一起看書這撩法,可太純情了!

  不過……

  說老實話。

  林北意外的還真心動了。

  果然……

  越是渣男。

  就越得意純情小女生嗎?

  只不過……

  「今天就算了吧。」

  林北最終還是拒絕了赫敏。

  聽到這話,赫敏小臉頓時煞白,她沒想到,自己第一次向男生發出邀請就遭到了挫折。

  林北……

  有喜歡的人了嗎?

  可還不等她開始難過……

  林北就笑著接著說道:「因為我覺得,我們以後,還有很多機會在一起看書!」

  聽到這話,赫敏立馬就漲紅了臉,她沒想到,林北說話竟然如此的峰迴路轉。

  而且……

  這是什麼意思?

  另類的向她告白嗎?

  可突然……

  「……」

  赫敏微微一怔,急迫的伸手:「林北,你不明白,我接下來會去一個很遠的地方,我們可能很久……」

  話剛說到一半。

  赫敏就呆呆的愣住了。

  因為……

  有一雙璀璨如星辰,深邃似宇宙般的眼睛,迷住了她的心魄。

  「你,相信緣分嗎?」

  「緣,分?」

  1990年,十幾歲的小丫頭,哪裡聽到這這麼唯美,浪漫的字眼。

  下意識的呆呆的點頭。

  「我也信!」

  林北淡淡一笑:「我相信,無論有多遠,緣分終歸讓我們再相聚。」

  「……」

  呆了,痴了。

  赫敏整個人都被迷暈了。

  好傢夥,1990年,是多麼樸素的一個年代,更別說她只有十幾歲。

  哪裡聽到這麼夢幻的情話?

  說老實話……

  等她回過神來了。

  她都不知道林北是什麼時候走的。

  …………

  離開中央公園,奔跑在一路向西的大路上,林北的老臉,稍微有一點紅。

  別說是林北了……

  就連一直在系統里,看慣林北撩妹,向來處變不驚的舔狗小統,這次都忍不住了:

  「老大。」

  「你這麼幹,我都替你臉紅!」

  說老實話。

  你這麼做,跟那些,拿金魚,棒棒糖騙小蘿莉的怪叔叔,有什麼區別?」

  聽到這話,吹著晨風的林北,立馬就冷靜了下來,義正言辭的聲明:

  「當然有區別!」

  首先。

  怪叔叔騙蘿莉去吃棒棒糖,

  不僅是不道德的行為。

  而且還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

  短則三年。

  多則無期!

  情節嚴重,引起社會輿論的,甚至可能會被殺一儆百,判處死刑!

  「……」

  舔狗小統呆住了:

  你幹嘛說你自己?

  你剛剛不就是在幹這種事?

  「錯!」

  林北咧嘴呵呵一笑:「我騙蘿莉吃棒棒糖這種行為,雖然很不道德。」

  但是……

  並不違法!

  因為……

  他現如今,一樣未成年。

  恰好適用,這條法律里的補充條款: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無罪法條!

  而且……

  「不造謠不傳謠。」

  「我林北可是正人君子,刷好感度,純粹是為了後續從赫敏身上刷謝禮。」

  騙蘿莉吃棒棒糖什麼的。

  根本不存在!

  「?」

  十五歲的亞絲娜,十二歲的西莉卡,以及十三歲的千仞雪紛紛發來問號:

  「你再說我沒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