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法官的庭審過程與所有人印象中其實並無倆樣。
比如流程。
都是提告方率先發言,被告方申辯,提告方反駁……
案子並不複雜,就是看著像老實人的被告人,在一些網媒對潘安的報導裡面,大肆嘲諷叫罵。
證據確鑿之下,辯方律師也沒有異想天開,全程都是以減罪為辯護目標。
意圖將被告人的行為,渲染成被網媒誤導。
即:本意不壞,只是上當受騙才去毀人清譽,被誤導導致氣憤之下罵人。
側重表明被告人已經深刻認識到了錯誤,願意就此事當面道歉,或者發表朋友圈之類的道歉……
只不過這種辯護,成立的可能性很小。
每一個不爽潘安的網絡噴子,幾乎都犯了一個共同的錯誤,那就是跟支持潘安的水友粉絲發生過不小的爭執。
他並不是一個人,小夥伴很多。
潘安的水友粉絲會將所有誤會都澄清,可這群網絡噴子就是不願意接受。
有了這些對話證據,再說是受了網媒報導的蒙蔽,完全站不住腳。
不到半個小時,雙方的闡述就結束了。
即將進入陪審團評定環節時,那位老法官才讓大家見識到他的不同尋常。
「昨天晚上,我親自在網絡上查證風氣的時候,收集了不少東西,特意讓單位年輕人幫忙剪輯整理成了一份幻燈投屏資料。
在陪審團開始履行義務之前,我們請工作人員播放一下,大家一起看看當前網絡上,各種新聞報導評論區大致是什麼情況。」
此話一出,所有人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很快,整個庭審現場所有窗簾都被工作人員關的密密實實。
照明燈熄滅,一道光柱投注到剛剛展開的畫布中,顯示出一張從電腦上截取的圖像。
老法官介紹說:「這張評論圖,是我在一個網媒報導的重案新聞里截取。
內容是有個刑滿釋放人員,因為老屋無人打理塌陷,無處可落腳,不經同意擅自住進別人家裡,被事主一家發現並驅離,過程中爆發衝突……
不多久,兇手返回事主家,製造捶殺七人駭人聽聞滅門慘案。
大家可以看看,評論區裡的內容……」
現場很快就交頭接耳起來了。
特別是評審團那邊。
一個個,全都是滿臉難以置信模樣。
齊橙兒將投影上的內容,呈現在直播間裡,五千多萬人的直播間,彈幕直接就炸了……
投屏上的評論是什麼呢?
『是條漢子!』
『有仇必報,真英雄!』
『沒地方去借住一下怎麼了,狗眼看人低。現在好了,被一鍋端……』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幻燈跳動,下一幅圖呈現在大家面前。
還是類似的評論,一共二十條,裡面竟然只有寥寥無幾的嚴懲兇手之類的內容。
而這些評論,無一例外地都被噴成了篩子,各種問候家人。
這時,老法官的聲音再度響起:「還有很多新聞截圖,評論區都和這個差不多,我大致歸納了一下,基本可以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最多,就是這種三觀扭曲的網絡噴子。
第二類,是三觀與我們正常人差不多的網民留言。
最後一類,是那種善於反思的網民。
但因為第一類網絡噴子太多了,正常人和善於反思的網民很少見。
可能是不願留下評論,招來網絡暴力,最終選擇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畢竟不是每一位遭遇網絡暴力的網民,都像我們今天這個案子的受害人一樣,擁有幾千萬粉絲的維護,完全可以與那些網絡噴子分庭抗禮。
這些東西透出的問題,令我一整個晚上都沒有能合眼,後怕!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魂嚇掉。
更是百思不得其解,平時我們遇到的正常人占絕對大多數,怎麼網絡上卻恰恰相反,絕大多數都是妖魔鬼怪?
那些魑魅魍魎,三觀怎麼能夠如此扭曲,又怎麼可以道德淪喪到這種地步?
若是有一天,他們不再滿足在網絡上叱吒風雲,在現實里也如此,我們的帝國會變成什麼樣子?
若是我們的孩子,在網絡世界裡染上了這種毛病,卻又無法分清網絡與現實的界限,做出悔之晚矣的事情來,如何是好?
為此,我特意去查詢了一下某份統計數據。
竟然發現網絡出現差不多十年之後,犯罪低齡化的現象已經很明顯了。
而且一直呈現連年上升趨勢。
時至今日,一個星期的時間,就能達到最開始起變化時將近一個季度。
令人觸目驚心!
可惜在這之前,我們一直以為這就是網絡時代全面降臨的陣痛,雖然一直都在強化網絡管理。
添加了諸如實名制等等一系列舉措。
但依然並沒有能成功制止局勢的惡化。
以至於當初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網絡世界,竟然在一不經意間,已經完成了劣幣驅逐良幣。
這樣的網絡世界並不是我們需要的。
但我們卻已經徹底離不開它。
在這種情況下啊,我們必須拿出大毅力,大決心,將我們丟掉的網絡世界奪回來。
哪怕需要將整個網絡世界殺得血流漂杵,寸草不生,也在所不惜!」
那些不斷展示在大家眼前的幻燈截圖,讓網絡噴子,在大家心裡引起越來越多的厭惡。
老法官的言論,也以循序漸進的方式一點點深入人心。
若是這個時候發起舉手投票,估計現場除了被告和被告律師,所有人都會舉起雙手贊同這一觀點:
不惜一切代價,奪回被各種妖魔鬼怪占據的網絡世界。
老法官這時將目光投向了陪審團成員,本來想說點什麼。
可看他(她)們那義憤填膺的樣子,直接就省略了這一道程序,免得過猶不及。
隨後,老法官就將目光投向了被告席:
「每一位能夠成為主審官的人,都必須出自法家尊崇『人性本惡』主張的個體,依照這一主張來做事情。
在此一致基礎上,如何讓懲前毖後效果達到最大化,才是無數主審官們對類似案件,做出不同決斷的真正原因。
當小我與大我發生衝突時,小我的權益並不在第一考慮要素序列。
能夠創造無限可能的孩子,才是我們要無限守護的帝國未來,希望你能理解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