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學騎自行車
那時的永久牌自行車可是最出名質量最好的自行車品牌,相當於熊貓牌在電視機中的知名度。
周國強心想也有些錢了乾脆給孩子買輛好些的,轉悠了會兒就相中了這輛,比其他牌子的款式差不多的自行車貴了二十多塊錢。周國強慷慨解囊當時就掏錢買下了。
騎著新車回家的周國強老遠就看到孩子們在院子裡玩耍。
周小雲正讀故事給小寶和二丫聽呢。忽然聽到一陣清脆的鈴鐺聲響了起來,起先周小雲沒留意,以為是過路的人按的鈴鐺。
等聲音越來越近到了耳邊才覺得不對勁,抬頭一看,居然是周國強騎著嶄新的自行車停在她面前。
周國強滿臉堆笑挑起眉毛看著周小雲,周小雲立刻明白這車是爸爸特意買來給她的。
嶄新的自行車比家裡那兩輛老舊的車子可漂亮小巧多了。
純黑色的車身,小巧的車型,腿很輕易的就能跨上去。簡直就是為周小雲量身定做。周小雲心裡說不出的感動,她怎麼也沒想到周國強悶聲不吭的居然去買了輛自行車給她。
這還是第一次在她沒要求的情況下父母主動的買這麼貴重的東西給她。
一滴淚悄悄的滑過臉頰被周小雲低頭快速擦去,再抬頭時已是開心的笑容:「爸爸,你去買車怎麼不告訴我一聲呢?」
周國強見女兒如此激動心裡說不出的暢快,為人父母的誰不愛自己的孩子?見周小雲腿被擦破他和趙玉珍兩人都是一陣自責,要是有輛小些的自行車給孩子騎哪會有這事呢?
想想大寶十二歲大丫也九歲了,都該是學騎自行車的時候了。
大寶個高膽大騎家裡的大自行車沒什麼問題,大丫可就不行了,再能幹個頭擺在那呢,大自行車根本沒法騎。
夫妻倆在屋裡悄悄商議決定不讓孩子知道,偷偷買新自行車來給孩子一個驚喜!
現在見周小雲又驚又喜的模樣周國強心裡涌過陣陣滿足感。
在屋裡看日本動畫片的大寶聽到外面的聲音也跑了出來,這一陣子他迷上了《恐龍特急克塞號》,天天趴電視面前不等電視結束就不走開。
大寶還整天讓嚷嚷什麼「人間大炮一級準備」,被周小雲取笑了多少次。
周小雲不愛看《恐龍特急克塞號》,故事要多老套就有多老套。
偏偏男孩子們都愛看,其實女孩子愛看的也不少,那時電視節目本來就少,有這樣的動畫片已經不錯了。
可惜,周小雲本人對日本沒有好感連帶對日本產的動畫片也沒興趣。
國產動畫也有很多優秀的啊,《黑貓警長》啦,《葫蘆娃》啦,都挺好看。幹嘛非要去看小日本拍的動畫片?
當然日本動畫片也有好看的,周小雲個人喜歡《聰明的一休》。
總之,《恐龍特急克塞號》周小雲堅決不看。她故意用講故事把小寶和二丫也「騙」了出來,結果就剩大寶一人守在電視前了。
大寶一眼就看到了新自行車,「呀」的驚嘆出聲:「好漂亮的自行車!爸爸,是買給我騎的吧!」說著興致勃勃的去扶車子。
被小寶取笑了一通:「這是買給姐姐騎的,可不是買給你的。你也太自作多情了,你這麼高家裡兩輛大自行車你騎一輛就行了唄!」
大寶朝小寶瞪了兩眼,再回過頭看周國強。大寶見他點了點頭不由得哀嚎了起來:「爸爸,你也太偏心了。憑什麼大丫騎新車我就得騎舊的,不行,我要騎這輛新的。」
周國強皺起眉頭訓斥了大寶幾句:「大丫昨天騎大自行車結果摔跤了,腿都流血了。我今天特意去買輛小巧的新車給你妹妹騎的,你這個做哥哥的不知道愛護妹妹嗎?」
這一頂大帽子卡下來,大寶當時就蔫了。
周小雲打圓場道:「爸爸,這樣吧。這車算我和大寶哥哥兩人的,反正又不是時刻都騎,哥哥有事就讓哥哥騎,他不騎的時候我騎。兩人總能挪開時間的,再說,我還不會騎車,準備讓哥哥教我呢!」
大寶聽了喜的連連點頭,周國強見周小雲這麼說也就同意了。
周小雲正式學起了自行車。
大寶感激妹妹在爸爸面前為自己說好話使得自己得到了騎新車的權利,教妹妹騎車時分外用心。
說起來大寶八歲時就能騎著家裡的大自行車滿村跑了,不知道是不是頭腦簡單的人四肢都特別發達。他現在騎上新車簡直是小菜一碟,飛快的穿梭在小路上。
周小雲學車的速度就慢多了。
奇怪,以前也會騎車的呀。怎麼人重活一次把這樣的基本技能都給忘了呢?
在車上歪歪扭扭絲毫不穩的周小雲無奈的想,上帝給你開了門就一定要封掉一扇窗啊!沒法子,重頭學起吧!
大寶總算在周小雲面前找回了失去已久的尊嚴,得意的指揮她:「手拿穩,別晃來晃去的。腿用力踩滿輪聽見了沒有……」
瞧那個得瑟樣子,周小雲心裡誹謗嘴上根本沒時間回話。一說話難免車又要歪倒了。
小寶和二丫跟在後面湊熱鬧,引來了其他孩子的圍觀。
周小霞被屋後面吵吵鬧鬧的聲音吸引了出來,見識周小雲在學騎自行車頓時來興趣了。回家和沈華鳳鬧著也要學騎自行車。
沈華鳳最聽不得周小霞說人家大丫怎麼怎麼樣,難不成自己女兒什麼都比不上老二家的大丫麼?好,把家裡去年買的自行車騎出去。
有了周小霞的加入,騎車就變成了一項業餘活動別想安安穩穩的進行了。嘰嘰喳喳的哪能安下心來,不過有說有笑的開心了不少。
總算在臨近開學的時候兩人都學會了騎車,乾脆小試身手,加上大寶三人騎著車到姑姑家繞了一圈。
吳梅和吳磊眼紅的不得了,紛紛說也要學騎車,以後到哪兒去玩都方便。
周小雲挺開心,以後想妞妞了就騎上半個小時的車去舅舅家,豈不是一到星期天就能去溜達兩天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