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沉急促的牛角號響徹礦區和峽谷。
平日裡下工和吃飯的時候,礦區伙房會敲響那塊半截的鋼板發出刺耳的脆鳴,但今天突然響起的號角聲讓所有人愣了片刻。
旋即,幾個在農兵集訓時下過功夫的礦工反應了過來,他們大喊著集結備戰,然後招呼身邊的同伴拎著鐵錘鐵釺朝棚區狂奔。
等整個礦區的礦工們從四面八方匯集到棚區的時候,斯賓塞已經領著一群護衛士兵將庫房裡僅有的十幾套武器盔甲統統搬了出來。
這些武器是守備軍團裁汰的東西,自然談不上精良——兩套破洞的短衫鎖甲、三件滿是裂痕的單層皮甲、五把修繕打磨過的單刃厚背彎刀、八支略帶鏽跡的鐵頭櫸木短矛、三柄套在裹皮木鞘中的短劍。此外還有七面橡木圓盾、幾把短柄手斧和一些鐵皮半盔、腰帶劍帶等物,這可是巡境隊時期遺留下來的老傢伙了。
斯賓塞是騎士,所以他在軍團時配置的那套騎士武備被特許保留。
不過在發配政務府負責修建工作的這一年中,他根本無緣那些寶貝,那套精良的騎士長劍和板鏈甲連同槍盾統統都存放在木堡里的宅邸中。
所以此時斯賓塞只能從武庫中挑出了一套半身鎖甲、一柄短劍、一面小圓盾以及裂口的劍帶和幾乎沒有防護作用的半盔。
這身武器盔甲還不如那六個派來守衛礦場的護兵,他們手中的短矛至少是嶄新的、腰間的短劍至少是鋒利的,身上的皮甲至少是雙層的。
不過斯賓塞自知戰力平平,或許還真就不如那些個護衛,所以乾脆也就不去跟他們換裝了。
斯賓塞踩著木樁爬上了棚區里礦工們平日裡吃飯時的簡易木桌上,看著越聚越多的礦工,差不多已經有七八十個了。
「夥計們,峽谷里出現了一支來歷不明的軍隊,人數上百。」斯賓塞扯著嗓子開門見山。
「如今我們正和倫巴第人幹仗,估摸著那些傢伙就是繞道偷襲我們的倫巴第人。」
斯賓塞語出,圍在伙房木棚下的礦工們皆是一驚,南方山谷谷口打仗,敵人為何會出現在西邊著深山荒谷之中,那得繞多遠的路,穿越多少高山深谷。
慢慢地,驚訝變成了恐懼,這些礦工里有少量的戰奴,但絕大部分都是礦奴或是本分勤懇的破產平民,面對危險出於本能的回逃避。
「主管大人,那我們趕緊跑吧,再晚就跑不掉了。」人群中一個膚色黢黑、滿面褶皺的中年男人說罷便準備抽身離開。
「等等!」斯賓塞大聲喝止。
「跑肯定是要跑!不跑是傻子。不過我們一群大男人可不能像女人一樣見到危險就撅著屁股溜掉。」
若是按照一般人,定然是什麼保衛家園、與敵人拼死一搏為後方軍民爭取時間之類的鼓動人心的話,但斯賓塞不是一般人。
「我已經派了兩個靈快的傢伙騎馬回湖泊地告警,奧多男爵正率百戰精銳駐軍湖泊地。不消片刻威爾斯軍團戰兵便會趕來。」
斯賓塞頓了一聲。
「威爾斯省軍功至重,若我們能在此拖住敵軍片刻,那便是軍功戰績,到時候軍賞自然不少,說不定各位還能掙一份功勳家業!」
錢和位,都是好東西。
斯賓塞立刻開始許諾,「我是威爾斯省騎士,我以騎士榮譽和全部的家產擔保,凡是留下來隨我阻敵的,無論接敵與否,統統賞錢一百芬尼;若敢上陣對敵,賞錢兩百,殺敵一人賞錢五百!」
「這是我本人承諾的,若是夥計們能活著回去,我定會再向伯爵大人為各位邀功!」
說罷斯賓塞抽出腰間那柄短劍,放進手掌中狠狠地剌了一下,短劍並不鋒利,但還是隔開了一條口子,片刻,鮮血順著劍鋒滴了下來。
斯賓塞握拳舉起手臂,「以吾血餞吾言!」
不知是被激起了血性還是貪慾沖昏了頭腦,七個礦工站了出來。
短暫猶豫之後,又有二三十個礦工陸陸續續站了出來,他們基本都是造冊農兵。
按照道理,斯賓塞此時有權利下令所有礦工都留下來同他作戰,尤其是那些已經造冊為農兵的青壯。
但斯賓塞不是職業的戰鬥指揮官,他還不習慣用絕對的命令逼迫別人去送死。
最終,連同他自己和六個護兵在內,斯賓塞一共鼓動了三十五個壯漢同他留守扛敵。
他將剩下的礦工和工匠們交給了兩名政務府吏員,吩咐他們立刻趕往附近克里斯多福族人遺留下的那座寨子中,抓緊加固寨牆,等待奧多大人的援軍。
待安排妥當,斯賓塞便著手給手下這支匆匆拼湊的「軍隊」整編。
最要緊的是武器盔甲,守備軍團配給礦區的武備總共也就那麼點,根本無法讓「士兵」們人手一件。
不過斯賓塞是輜重官出身,這難不倒他。
六個護兵武備比較齊全,不必費心。
剩下的二十來件七雜八混的武器和護甲反正也不能滿足所有人,所以他乾脆擯棄了平均主義。
幾套皮甲和盾牌鐵盔連同短矛戰斧交到了六個曾經與威爾斯軍團為敵的戰奴手中,他們能從威爾斯軍團的鐵蹄下倖存下來,自然算是「精銳」。
這六個「武備精良」的戰奴連同六個護兵成為了斯賓塞手中的核心戰鬥力量。
剩下的二十幾個人按照有無戰鬥經驗、參加農兵集訓的次數、身體強壯程度分為了三等,厲害些的配一柄短矛或是單刃厚背刀,稍微次些的給把短劍或短斧,剩下的大部靠著勇氣和對金錢賞賜渴望留下來的礦工們就隨意了,挖礦的鐵鍬、砸石的鐵錘、挑抬的長棒,只要使著順手,能幹死敵人,統統拿上。
接著,斯賓塞開始指揮「士兵」們鐵錘砸緊礦區外圍的木樁柵欄、用推車將一堆堆礦石運到柵欄下堆成齊胸高的「石牆」。
這裡並非軍事要塞,他們能夠做的也就這些了。
一切準備妥當,估摸著還得有半個小時那支軍隊才會發現這裡,斯賓塞乾脆派出兩個護兵前出哨探,然後領著留守的「士兵」們搬出了伙房裡所有的燻肉果蔬和酒水,甩開膀子胡吃海喝一通......
又足足等了一個小時,前去哨探的護兵跑了回來。
「斯賓塞大人,來了來了,是倫巴第人!發現了我們的蹤跡,追過來了。」
幾大被劣質的麥酒下肚,斯賓塞面色已經潮紅,他操起了身旁木桌上的短劍,扯起袖口大喊道:「夥計們,為了錢和地位,跟倫巴第狗拼了。」隨即朝礦區柵欄衝去。
街頭鬥毆的地痞,沒有絲毫騎士的氣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