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姐夫。」
見陽頂天沒應聲,盧虎急了,連聲叫,他還以為陽頂天給嚇壞了呢。
「哦。」
陽頂天醒過神來,故意伸手摸了一下那人的脖子,道:「還有救。」
「真的。」
盧虎喜出望外。
那女的也一下子喜叫出聲:「請你一定救救他。」
陽頂天扭頭看了她一眼,那眼光還是比較真誠的。
陽頂天點點頭,道:「你們到客廳里坐一下吧,我救人,要施法,外人不好打擾。」
「哎哎哎。」盧虎忙就答應,扯著那女子就往外走,一邊走一邊安慰她:「我說了,我姐夫最厲害了,上次那個,也死了,我姐夫一到,就給救回來了,你老公也可以的。」
他兩個出去,還關上了門,陽頂天這才向那個靈體走過去。
普通人看不到靈體,陽頂天的桃花眼可以,而靈體當然是可以看到人的。
那個靈體看到陽頂天靠近,感受到他身上巨大的磁場,就仿佛冰淇淋感受到火爐子靠過來一般,驚得全身顫抖,竟然拜了下去:「大仙饒命,大仙饒命。」
他顯然把陽頂天當神仙了,不過也是,除了神仙,普通人可是看不到靈體的,普通人身上也沒有那麼強大的磁場,靈體對磁場的感覺,是極其敏銳的。
如果用神話的詞來說就是,陽頂天身上,是帶著一圈巨大的神光的,就如壁畫裡那些神佛身上的光圈,普通的靈體當然會害怕。
「放心,我不會傷害你。」
陽頂天先安撫他一句,眨了眨眼晴,又回頭看了一下床上的屍體,搖頭:「不過我也沒法救你,你死去的時間太長了,血液都凝固壞掉了。」
那人頓時哭了起來,雙手握拳:「活著其實也沒太多意思,只是,我好恨。」
隨後他又搖頭:「我不是恨盧虎,我也不是想向他報復,我只是。」
他說著,咬了咬牙,一臉悲憤:「恨那些輕視我的人,我一直想,終有一天,我是要翻身的,我要讓所有輕視我的人,全都羞愧無地,讓他們覺得,他們是瞎了狗眼,但現在……」
說到這裡,他又哭了起來,雙手捶頭。
他死了,就再沒有機會了,他痛苦的就在這裡。
而他的話,突然一下就觸動了陽頂天。
很多年輕人,其實都應該有過這樣的想法吧,陽頂天就曾經有過,在白水仙肖媚她們對他視而不見的時候,他也曾無數次的想過:總有一天。
這也就是為什麼,當他在白水仙嘴裡噴發,在肖媚身上折騰,會那麼的激動。
「你先別激動。」陽頂天本來只想借一下這人的臉,露一下面,哄一下周圍的人,然後玩一出失蹤,把盧虎摘出去,那就完事了。
但現在,聽了這人的話,看了這人痛苦的樣子,他心中突然就生出了同情心,想了一下,道:「如果你只是想揚眉吐氣,讓輕視你的人後悔羞愧的話,我可以幫你。」
「真的?」
那人猛地抬頭,但隨即又搖頭了:「可是,我已經死了,還能怎麼樣呢?」
陽頂天呵呵一笑:「我有幾種方法可以讓你活過來。」
「真的?」那人眼光霍地一亮。
「當然是真的。」
陽頂天笑。
他確實有幾種方法,一種是九轉還魂術。
這是一種道家的法術。
《封神演義》裡面,哪吒打死龍王三太子,龍王打上門來,李靖要哪吒抵命,哪吒沒法,削肉還母,剃骨還父,自殺而死。
哪吒死後,一粒靈珠子就往太乙金光洞去了,這就是熟門熟路,前面說盧燕她們萬一死了,靈體會往陽頂天戒指里來,是一個道理,老馬識途的意思,哪吒的靈珠子,就是靈體,只不過哪吒是神道,靈力強,或者說磁場磁力強,能凝而成珠。
太乙真人看到哪吒靈珠子,知道哪吒肉體已滅,就去蓮花池中,摘了七段藕,布成人形,把哪吒靈珠子往藕中一推,吹一口仙氣,哪吒便又活了過來。
這就是道家的九轉還魂術。
這人九轉還魂術,桃花眼也會,只是以前靈力低,無法施展,得了玄靈戒靈力後,陽頂天就可以施展了。
不過以蓮藕變成身體,那太玄了一點,這個陽頂天還做不到,他只能用焦離孟身上的一滴血,裹著這人的靈體,一起放進戒指井中的蓮花的里,靈蓮閉合,七七四十九天之後,這個人就可以重生。
其實道家這個九轉還魂術,人類的科學上,也慢慢可以實現了。
人有兩本,一個肉體,一個靈體。
靈體說白了,其實就是人的思維記憶,你之所以是你,是因為你記得你是你,就如你記得你家在哪裡一樣。
肉體現在可以克隆了,惟一麻煩的,是記憶。
但如果,記憶可以象軟體一樣複製,那麼,只要把你的肉體克隆過來,再把記憶複製過去,你又重生了。
這跟九轉還魂術是一模一樣的。
所以說,所有的科學,其實都是玄幻的外化,或者說,科學其實就是法術,法術也是科學。
它們共同的基礎,都是對能量的運用,方法和途徑不同而已。
但九轉還魂術在這個人身上用不了,因為這人死得太久了,這人其實是昨天夜裡死的,盧虎他們等了一晚上,到今天上午才給陽頂天打電話,再等陽頂天過來,這人的血全都壞掉了,已經無法生成肉體了。
不過陽頂天還有另外的方法,可以奪舍。
所謂奪舍,就是把另外的生物,人或者獸,弄死,等他們靈體離體以後,再把這人的靈體放進去,等於這人的靈體奪取了另外的身體,這在術法中也比較常見,不過一般佛道少用,魔道用得較多。
這種方法,通俗一點,就好比黑客用木馬控制了別人的電腦一般,道理其實都差不多的。
但奪舍有一個要命的地方,先要找一個舍,動物禽類還好,要是想奪人舍,那就得先殺一個人。
陽頂天現在雖然並不在乎人命,可也並不會隨意去殺人,至少為這個人,而去殺另外一個人,除非那人有取死之道,或者他是不會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