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納多的動作很快,只用三天時間就把商鋪在曙光城開起來了。Google搜索
不僅如此,他還在第二天的時候親自過來,望著顧客絡繹不絕的店鋪,樂得尤納多合不攏嘴。
喬頓家的十五間商鋪連成一排,形成了一條商業街。
酒館、鐵匠鋪、糧食店等應有盡有。
每天下午時分,都能見到很多自由民來這邊採購。
城中的居民再也不用大老遠地跑去莫特城了。
只是一天的時間,喬頓家的商鋪的銷售額就超過了在莫特城的八九天,甚至還多次賣斷貨。
最暢銷的是米、面等糧食,其次是水果蔬菜,然後便是粗糙的麥酒。
這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自由民在莫特城的時候,往往好幾天才能接到一次活,所以他們平日裡非常省吃儉用。
但到了曙光城就不一樣了,每天都有活干,他們終於可以填飽肚子,手頭上也有了可支配的銅板。
······
曙光城的發展步入正軌,每一天都能比前一天產生新的變化。
給喬頓家族蓋好十五間商鋪後,克里斯又陸續蓋了幾間留著自己用。
這一天,克里斯與蒂娜走在曙光城人來人往的商業街上。
蒂娜指著一間新蓋起來的二層樓,詢問道:「克里斯,這麼大一間房,你要幹什麼用?」
其他的門面房只有一層,而且面積都不大。而那座二層樓宛若鶴立雞群一般,顯得非常引人注目。
克里斯道:「一個讓人娛樂消遣的地方。」
「怎麼個娛樂法?」蒂娜的眼中滿是好奇。
克里斯從懷中拿出一個正方體的小物件,約有指甲蓋大小,每一面都有與之對應的點數。
沒錯,他拿出來的東西就是骰子。
克里斯把骰子拋向空中,然後被他抓在手裡:「一二三點是小,四五六點是大,猜猜看是大還是小?猜對了我給你一枚金幣,錯了的話你要給我金幣。」
」蒂娜沒有任何遲疑地回答道:「小。
右手打開,骰子的點數是二。
「你贏了,要繼續玩嗎?」克里斯把一枚金幣扔給蒂娜。
「再來一次吧。」
等到克里斯又扔了一次後,蒂娜猜測道:「還是小。」
手掌打開,點數是三。
「你又贏了。」願賭服輸,克里斯又扔過去一枚金幣。
「再來!」蒂娜眼神熱切。
接下來兩人玩了幾十次,克里斯不但讓蒂娜把那兩枚金幣輸了回來,又從她手裡賺取到七八枚。
「我一定要把輸的都贏回來,繼續!」蒂娜快要輸紅眼了。
克里斯把贏來的錢都還給她,拿著骰子說道:「這就是那家店的娛樂方式,我給它取名為『快樂屋』,從明天開始便可以正式營業了。」
蒂娜微微愣神,她這才回過神來。
可以想像得到,當這種新奇的玩法出現在曙光城裡,一定會風靡全城,受到廣大領民的歡迎。
「你開這個快樂屋,會不會讓領民們玩物喪志呀?」蒂娜說出了自己的擔憂。
以自己魔法師的定力,都有些把持不住。
換成那些普通人,說不定會整天都泡在快樂屋裡。
「放心吧,我早就考慮過這個問題了。」克里斯笑道,「我會嚴格控制快樂屋的開放時間,只在晚上六點到九點開放,不會影響到他們的工作。另外,禁止其他商人開設這種娛樂場所。」
曙光城的建設工作任重而道遠,克里斯絕對不會因為快樂屋的這點蠅頭小利而耽誤大事。
他之所以要建立快樂屋,主要是想給領民增添一種娛樂方式。
不然的話,白天工作晚上睡覺,沒有任何消遣的東西,長時間活在一種壓抑的氛圍中,這樣下去是要出事情的。
「咦,我好像看到了愛倫太太。」蒂娜指著不遠處的一家新開的商鋪喊道,「你讓她在這裡做什麼?」
克里斯解釋道:「我準備在曙光城裡開一家『華夏菜館』,現在愛倫太太正對一些廚娘進行培訓,爭取讓她們早日上崗。」
「為什麼要叫『華夏菜館』呀,這個名字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嗎?」蒂娜的美眸看過來。
那代表著我回不去的家。
有一瞬間,克里斯的表情有些低落,不過很快他就收拾好心情,說道:「之前不是給你說過嗎,我曾經遇到過一群自稱來自華夏的商人,我的廚藝就是他們教授的。」
蒂娜眨巴眨巴眼睛:「可是,我沒聽說過魔幻大陸上有個名為『華夏國』的王呀。」
克里斯一時語塞。
蒂娜眉眼彎彎:「希望有一天,你能告訴我這個名字背後的真正含義。」
說罷,她自顧自地朝那家還未開放的「華夏菜館」走去。
菜館已經裝修完畢,只是還沒有在門上掛招牌。
店鋪里有十幾張桌子,每張桌子前擺放著四把椅子。
最裡面的位置是廚房,此時愛倫太太正教授著五位四十來歲的中年婦女做菜。
蒂娜走過去打了聲招呼,愛倫太太對她的到來十分意外:「蒂娜小姐,您來了?」
「嗯。」蒂娜輕輕答應一聲,「有沒有做好的飯菜呀,今天中午我就在這裡吃吧。」
「您稍等,我馬上就去做。」
克里斯站在門外,望著坐在餐桌前的蒂娜,若有所思。
······
謝里登是一名三十歲的自由民,一個月以前他聽說曙光城的城主給手底下的領民發放了一枚金幣,這讓他十分眼饞。
而後,他便不辭辛勞地走了好幾個小時,來到這座剛建立起來的城市中尋找機遇。
謝里登沒有失望,他在莫特城要四五天才能工作一天,運氣不好的話七八天都沒有活兒,他就只能餓肚子了。
而在這座曙光城中,每天都有活兒干,一天的薪水是四十銅板,能吃好幾天飽飯。
不過,謝里登還是有些擔心,萬一城市建好了,可能就不會有這麼充足的活了。
所以,他除了每天正常吃飯以外,絕不會有任何其他的花銷,賺到的錢都小心翼翼地存起來,留著以後使用。
不像老朋友莫里根那樣,手裡有錢就跑去酒館喝麥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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