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達者為先,老者為敬

  「朕要喝酒!」

  「不准!陛下您剛才都說了要聽方晨的安排!」

  「朕是太上皇!」

  「不准!陛下,喝酒傷身!」

  「朕不管,朕就是要喝酒!」

  「......」

  方晨急的直撓頭,這太上皇怎麼一直吵著要喝酒?自己可是為了他好,這麼大年紀還嗜酒,肯定會出問題的!

  酒色刮骨毒,人心欲為首!

  「陛下!」

  許是一上午被李淵的用心教導所感動,方晨並沒有打算遂他的願,反而無比堅定的禁止李淵喝酒。

  李淵花白的鬍子都可氣的翹起來了,這個逆孫!呸,不對,是逆徒!

  兩人爭執不下,看飯菜都已經擺了進來,李淵宮中的內侍又不好多嘴,只能一旁看著。

  「兒臣向父皇請安!」

  長孫無垢卻走了進來,笑問道:「午時未見玉兒回宮,兒臣想著過來看看,只是不知,父皇您與玉兒這是?」

  一老一小瞪眼想看,飯菜擺在眼前,碰都不碰一下。

  一看長孫無垢來了,李淵終於有了發火的目標,「皇后,看看你家這個混帳,竟然不讓朕喝酒!」

  方晨扭過頭,心想,我這還不是為你好?不識好人心,大不了,我以後不管了!

  長孫無垢疑惑地看向方晨,見這小子也生著氣,不好勸阻,只能賠笑。

  「那兒臣派人為父皇取些美酒來?」

  方晨眉頭一皺,忍著長出了一口氣,喝吧,喝死你個不識好人心的老傢伙!

  長孫無垢也沒有打算回宮,直接坐在了方晨身旁低聲問:「玉兒,為何讓太上皇不順心?」

  方晨低聲嘟囔「太上皇年紀大了還這麼好酒,萬一出了問題咋辦?我這是好心被人當成驢肝肺!哼,不管了,一會我跟娘娘回宮。」

  李淵鬍子一歪,他聽到了,臉色變了好幾次,「罷了,朕不喝了可好?」

  長孫無垢捂著嘴笑了幾聲,隨後親自為李淵夾菜。

  「父皇,這可是玉兒的廚子做出來的,您嘗嘗,味道屬實一絕。」

  「哦?他的廚子?」

  李淵先試著品了一口,隨後就樂了「很好,賞!」

  「不要!」方晨很是嫌棄,剛才勸你喝酒,搞得跟仇人一樣,自己才懶得要你的賞賜!

  長孫無憂苦笑「玉兒!」

  李淵哼了一聲,隨後開始大吃特吃,不愧和李世民是父子,吃相一樣難看。

  方晨呢?他直接端過一個盤子來,放到自己和皇后身邊「娘娘,這個好吃,而且大補!」

  李淵一聽,眼睛就眯了起來「皇后,朕要吃那個!」

  長孫無垢趕忙端到李淵面前,為李淵夾菜。

  「不錯,很好吃,只不過這是什麼做的?」

  「豬蹄!」

  「什麼?」

  「就是豚的四肢!」

  李淵差點吐出來,「你!你!你!這個逆徒!」

  給太上皇吃豚肉就算了,還是四足?

  方晨臉色有些扭曲,不是氣的,而是皇后娘娘掐的,三人同一桌吃飯,皇后伸手就能掐到他。

  「豬蹄這東西確實大補,別看樣子一般,陛下,豬四肢的指甲可以入藥,四足的肉肥而不膩,人吃了之後,不僅好消化,還有助於養顏。」

  方晨迫於腰間肉疼,只好出來解釋了一遍。

  「您要是不喜歡,就讓給我,這東西我要了七天,那幫子御廚才尋來,做一頓不容易,大唐養豚的人太少了。」

  豚肉好吃嗎?李世民和長孫無垢都會點頭,再吃過方晨親自調教的廚子手藝後,絕對可以稱得上美味。

  「玉兒,那豚生性好鬥,養起來有些困難,圈養不易,你可有什麼法子不成?」

  聽方晨說的輕鬆,長孫無垢忍不住問了出來,也許這孩子有辦法呢?

  李淵一邊啃著豬蹄,一遍豎起了耳朵,心想這孩子還有這種本事?

  方晨反問道:「沒有割禮?」

  長孫無垢直接照著方晨腦袋拍了一巴掌「胡鬧!」

  一個皇子身份,竟然口出粗鄙之語?

  李淵則陷入了沉思「難道這還有什麼講究不成?」

  方晨嘆氣道:「找個手藝不錯的內侍去做,豚要年紀小,公母都可割,除了需要配種的留下,其餘完全可以當做肉豬,這樣豬肉的騷氣會少很多。」

  李淵有了興趣,立刻派人安排,甚至還問了方晨一句「你想看嗎?」

  方晨差點噴飯「我看那玩意幹嘛?不就是給你出一個讓豬肉離開賤肉稱謂的法子嗎?經過割禮的豬肉,比羊肉都好吃!」

  長孫無垢略有寵溺的孩子「有這法子你怎麼不早說?而且你是從哪裡知道的?」

  方晨挑眉「沒見過豬跑還沒吃過豬肉不成?」

  長孫無垢沒好氣的白了他一眼「好好說話!」

  方晨無辜地攤了攤手,讓旁邊這兩位臉上笑容從未間斷。

  「小時候吃過,鄰居家養過這種豬。」

  他不好說,後世基本都是這種肉豬,要想吃原汁原味的野豬,可比大唐困難多了。

  李淵啃了六隻豬蹄,長孫無垢別看文文靜靜的,一聽豬蹄養顏,也吃了最少四個,可憐的方晨,一隻都沒分到,只能鬥氣似的跟一盤豆腐較勁。

  豆腐?嗯?

  「太上皇陛下,皇后娘娘,咱們明天早膳換個口味可好?」

  長孫無垢擦拭了一下粉唇,笑道:「玉兒,你又有什麼主意?」

  說到吃這方面,方晨太有發言權了,以前當僱傭兵還無所謂,一袋兵糧不夠,那就再來一袋,每次拿到佣金,他絕對是跑到唐人街餐廳好好消費一段時間。

  可如今來了大唐,哪還有什麼唐人餐廳?

  西餐他也想過,但是總感覺除了甜品之外,其他都很一般。

  如今他成了一個孩子,嘴饞也就變得更加厲害了。

  人也是一種奇怪的生物,以前過的都是苦日子,吃什麼也沒有在意過,如今重活一世,他想讓自己過的更好一點。

  來到大唐的時間越久,對於這裡越留戀。

  但如果有機會,方晨還是會選擇離開,皇子奪嫡這種事情太可怕了,尤其是武代唐立國那位,他根本不想有任何接觸。

  哪怕心中無比敬佩,都要敬而遠之。

  能在後宮中脫穎而出,並且登上帝位的大佬,絕對是妖孽之上的級別,哪裡是他這種渣渣可以招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