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匹格害怕肥壯

  西餐師傅這還是第一次主勺,有點久曠騷動的感覺,明顯的超常發揮了一把,到是給張彥明漲了不少面子。

  這哥們今年四十多了,二十來歲出國混了十多年,然後攢了些錢回國,想在京城開家西餐廳,結果差點沒把褲衩子賠進去。

  西餐這東西不像小吃,你找個地方支個鋪面就行了,這在國內算是高檔消費了,不只是位址面積,還得有客源才行,也不知道他哪來的那麼大底氣。

  主要是現在的老百姓還沒到用吃西餐來顯擺的年代。

  不過這哥們手藝確實不錯,用裝逼點的話來說就是天賦極強,是天生幹這行的料。也就是常說的技術型人才。

  所謂技術型人才就是,這個人除了幹活特麼什麼也不懂,什麼也弄不明白,情商無限接近零。相當於夸女人美的不太明顯。

  這哥們是張永光撿回來的,還帶著兩個徒弟,到是正好把西餐廳支起來。

  他那小店兒開在張永光家附近街面上,讓張永光連房子一起收了。按張彥明的話來說,這年頭的門面隨便買,以後都是錢。

  張永光記的牢繃的,到這會兒手裡門面弄了不少了。

  不過怎麼說呢,國內的西餐弄的再好,在老外眼裡也就是個中規中矩,弄好了是應該的,弄不好是理所當然,就像我們去國外吃中餐一樣的感覺。

  老外的餐飲有點一言難盡,除了用所謂名貴食材之外就是努力的人為拔高所謂享受過程,把簡單的東西弄的賊特麼複雜,人家叫格調。

  現在比較知名的什麼牛什麼魚什麼蟹什麼露的都是這些人硬炒起來的,真有那麼好吃?這東西未必,反正就是那麼回事兒,東西整值錢了大夥都受益。

  奢侈品市場這東西,本來就是個系統的欺騙工程而已,用來彰顯差異拉開階級。

  真要論起手藝,一碗老京城炸醬麵都比他們有內涵。

  不過這玩決兒沒法這麼比,人家就敢大聲說你的東西不好,他們的就好。關鍵是真特麼就這麼認了。

  出去溜達過的都說在國外吃不飽,東西不好吃沒法吃,但是你看看,還不是都感覺吃西餐牛逼嗎?心裡的趨附真的是一點辦法都沒有的事兒。

  就像那些跑阿米麗卡讚嘆歷史的震撼的,他不知道那邊沒有歷史嗎?心裡跪了沒法說。

  餐點本身沒什麼驚奇,到是酒讓布雷和他的同事們感覺很驚喜。

  他們估計是從來沒想過在中華的京城能見到這麼系統的家鄉酒吧。

  都是那邊餐桌上比較常見的各種口味的葡萄酒,有史密斯在這東西就變得相當簡單了。

  老外吃飯喝酒就相當於咱們喝湯或者弄瓶飲料的感覺,是一種習慣,不分什麼貴賤,這東西也不存在品牌,就是合口就好。

  你能說在飯桌上喝橙汁的就比喝雪碧的高級?哪怕橙汁比雪碧貴。

  咖啡就比大蒜高雅?開玩笑。這就是一種刻意抬高的心態而已。

  有了家鄉酒,這頓飯吃的就比較舒服了,也有一種被重視的感覺,就相當於咱們去國外做客,主家給你下了碗炸醬麵又剝了頭大蒜,於是就有一種被認同的滋味油然而生了。

  賓主盡歡。

  「我在蘋果城有幾家公司,我的主要業務其實都在阿米麗卡。」閒聊的時候張彥明和布雷透露了一點兒自己的信息:「我和貴國很多富豪都是朋友,兄弟一樣的朋友。」

  「我的個人信息還需要你們保密,在我們國家私人太過於出名被認為不是好事兒,這是一種傳統。槍總是打先飛起來的那隻鳥。」

  「ok,我知道的,人怕出名,匹格害怕肥壯。」

  「對,看來布雷先生對我們的傳統文化還是有研究的。」

  反正正事兒也談完了,便宜也占了,商業互吹也就不是什麼大事兒了,捧唄。外國人也喜歡這玩意兒。

  吃完了飯,又陪著布雷在三樓迴廊上轉了一圈兒,吹著小風看了看周邊的景色。

  「這裡將是一座酒店,建築設施都是按照我們古時候的風格制式,小橋流水庭院草木,以後有機會布雷先生可以來感覺一下,給我們提提建議和意見。」

  參觀了一下酒店,又去後面正在做細節工作的王府逛了一圈兒,張彥明徹底征服了這個有點高傲的老外。

  王府就相當於國外的古老城堡,老外對這玩意兒特別痴迷,間接的毫無道理的就會接受擁有者的地位高度,至少一半是腦補。最恐怖的自我腦補大法。

  「這座宮殿是張你的私人收藏?」

  「是的,我比較喜歡古老的東西,我手裡除了這座王府,剛才的酒店以外,還有一些老院子,如果你喜歡,以後到是可以借給你居住。」

  「真的?」

  「是的,我喜歡交朋友。」

  「哦上帝,我發現我喜歡上你了。」布雷相當開心。

  老外這種事物很奇怪,一邊在各種方面瞧不起我們,打擊貶低,一邊又瘋狂的喜歡我們的傳統以及歷史,包括老物件老建築手工工藝什麼的。相當痴迷。

  不要以為老外就沒有私心,這要看利益有多大而已。

  而且飛機這東西的利潤。布雷的權力不小,能決定很多東西,借一套房子就能換來利益張彥明相當有興趣。

  晚上自然是酒吧。

  張彥明做東,請布雷一行到酒吧聽歌品酒。

  藍彩衣的外語相當不錯,張彥明緊急讓她練了兩首英文歌應場。

  kisses in the wind,Eyes on me。

  兩首不錯的歌,曲調也相當優美,而且非常適合藍彩衣來唱,和她的嗓音聲線很配。

  很多人不喜歡英文歌,主要原因是聽不懂,聽不懂就沒辦法投入,沒有感覺和共鳴。這不是審美的事兒。

  所以說知音這個東西才顯得特殊稀缺,非常難得。什麼是知音?懂你。

  布雷有點遺憾,這裡距離外國人居住區有點遠了,他一再表示張彥明應該把酒吧開到三里莊那邊去。

  拋開了公事,沒有語言障礙,老外還是比較好打交道的。只要你得到他的認同。

  正巧張彥明各方面都滿足了這種要求。

  ……

  回到家裡又是十點半了。

  孫紅葉有點小怨氣兒,鼓著腮幫子瞪裝傻的張彥明。

  「幹什麼這個眼神兒?」

  「我發現自從這酒吧開業,你回來晚就成了趨勢了,是不是以後慢慢就住到那邊了?」

  「不可能的事兒。你這小脾氣來的有點莫名其妙。」

  「哼哼,狡辯。」

  「來吧,體檢一下,讓你放心點兒。」

  「滾。你滾哪,哼哼,不准碰我,我還生氣呢。哎呀,哼哼。」

  隨著汗水氣就消了,兩個人相擁著聊天兒,小日子又是和和美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