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0章 海盜文化和紅酒

  二月十四號,張彥明從床上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中午十一點。

  到達倫丁尼的第一天,倒時差運動宣布失敗。

  洗漱了一下,去酒店的健身中心活動了一翻,然後去餐廳吃『早飯』。

  之所以選擇去餐廳而不是叫客房服務,是因為這家酒店本身就像一個博物館,特別值得在走廊和各個功能區徘徊,看著那些擺設掛畫和物件,就彷佛進行了一次時光之旅。

  雖然咱們國內號稱五千年歷史文明傳承,到處都在宣揚自己的底蘊和文化,可惜,建築都是去年的,文字都是上周的。

  總是在一邊毫無顧忌的摧毀,然後在另一邊大聲的勉懷。

  就像遇到事情能把英雄舉到天上與日月同輝,事後瞬間就把英雄拋落成灰,中間沒有一絲遲疑和不圓滑。因為沒有認同感。

  事實上,這個國家的一切,這個社會的一切,在骨子和他們都沒有哪怕一丁點兒關係。

  他們就像過客一樣冷眼冷血,只管撮取著利益和金錢。

  沒有認同歸屬,何談激情熱愛?

  ……

  今天大家自由活動,算是放個小假,等待喬媛娜和史密斯兩口子。

  張彥明為了讓幾個安保員也出去轉轉不白來一趟,承諾自己不會離開酒店,不會踏出大門半步,而且活動空間只限於房間,餐廳和健身中心。

  最後大家討論了一下,留下兩個人陪著他,其他人出去逛逛,上下午換班。小倪逛全天:他要擔任翻譯。

  結果排上午這倆安保員就在房間裡坐了一上午,人家張彥明根本沒起床。

  等吃完飯回到房間,去逛街的安保員也回來了。他們三個人順便在外面吃完了,還給張彥明帶了兩個潛艇堡和一些甜點。

  「辣的?」張彥明咬了一口愣了一下。話說,老外不是不喜歡吃辣嗎?

  「這邊的人不是都是吃咖喱嗎?」

  「不知道,感覺這個挺好吃的,也不算是太辣。比咖喱好吃。」

  「我還是挺喜歡吃咖喱的,呃……阿三的除外。小腳盆的和這邊的都可以。你們接著出去逛吧,我就在屋裡翻翻書。」

  辣椒是聯合王國的軍隊帶到阿三去的,然後發現阿三用這個做出來的咖喱挺好吃,回頭就又引進了回來,成為了廣受歡迎的口味,然後賣到了全世界。

  但如果要說到符合國人的口味,那還得是小腳盆生產的。至於阿三……口味重的在這裡不加評論。

  說句實話,我特別佩服那些去阿三旅遊還能站在街頭『吃美食』的國人。太特麼拼了。真不噁心嗎?

  ……

  一天的時間就這麼混弄過去了。下午和家裡打了電話報平安,陪媳婦兒和小情人聊了一會兒。

  晚上接著倒時差,這次相對比較成功,起來的時候是十五號上午九點過一點點。

  呃……雖然是史密斯的電話把人吵醒的,但不要計較這些小事嘛,不重要。

  醒了就起床,洗漱運動吃飯飯,然後史密斯兩口子和喬媛娜一前一後的就到了。

  喬媛娜看上去精神頭不是太足,有些憔悴,看樣子確實病的挺厲害的。

  這孩子的身體欠佳呀,一個感冒至於嗎?

  還真至於,她這個年是在阿米麗卡過的,那邊,每年因為流感死的人也不算多,十來萬吧。

  相當不可思議的事兒,但確實是真實的。

  張彥明和三個人分別擁抱,被親了幾下,轉身讓大家進屋。

  沒辦法,特麼禮節就是這樣,不讓親還不行。安吉麗娜還總琢磨著想親他的嘴,人心不古啊。

  因為古老,酒店的房間都不是很大,用大量的實木和玻璃、鏡片裝飾,貼著泛藍的深色牆布。

  玻璃在當初那會兒是相當奢侈貴重的東西,雖然現在已經很普通,但仍然能感覺到當時的那種氛圍和莊重感。

  國外的禮儀,客人不會進入臥室,所以大家就在客廳落座。

  客廳比臥室要稍小一些,擺設很多還有壁爐,空間有點狹仄,也只有幾個單人沙發……臥室里到是有雙人沙發和貴妃床。

  張彥明和史密斯就直接坐到了地毯上,把沙發留給女士和小倪。

  小倪去冰箱裡拿出紅酒和雪茄,麻利的給大家倒酒,剪雪茄,把火柴放到方便的地方。

  歐米的文明來自於大海,聯合王國做為大航海的最終受益人更是把這種文明,或者說文化廣泛傳播。

  就比如喝紅酒。

  歐米人喝紅酒的習慣其實就是大航海時代的生活習慣留傳。

  那時候科技不發達,航海雖然帶來了財富和地盤,但也充滿了未知和危險,咱們不討論那些海盜和執證搶掠,雖然整個西方都是通過野蠻血腥和盜搶發的家。

  但是人家必竟富起來了嘛,現在都是文明人,是紳士。

  在海上,淡水就是奢侈品。

  那會兒只能靠木桶來儲存攜帶,數量有限不說,還非常容易腐壞,於是,紅酒就產生了。

  含有酒精儲存期更長的紅酒就成為了淡水的替代品並廣為流傳。

  包括干紅,因為人們發現去除了糖份會貯存的更久。

  那個時候阿米麗卡還不存在,整個歐羅巴還處於一個村就是一個國家全民不洗澡靠放血治病滿大街屎尿垃圾的時代,飲水自然會受到某些污染。

  於是,上層人士也開始用紅酒來替代水。

  其實他們當中大多數本身就是航海者,航海參與者,或者乾脆就是執證海盜,後來都成為了大人物。

  然後紅酒文化就這麼形成並流傳了下來,經過後人不斷的填補美化,就形成了所謂規矩和禮儀。

  其實都是扯蛋。就像喝紅酒要在嘴裡漱幾下,那特麼就是漱口好不好?

  外國人喝紅酒就像咱們吃飯的時候擺碗水在一邊,隨時喝一口,誰沒漱過?

  大人物漱了,自然就有小人物進行美化,總不能說那是在漱口然後咽了吧?

  於是就成了什麼特麼讓酒液在口腔里充份流動,刺激味蕾,體驗紅酒豐富的層次。

  再然後就被那些土不土洋不洋的香蕉人給弄回來了,奉為圭臬。

  聯合王國對全世界的文化影響都非常大,這個沒有辦法,當初人家拳頭大,日不落帝國嘛。然後換掉浸滿鮮血的衣服就成了紳士的楷模。

  所以總結一下,紳士,其實就是強盜流氓什麼都干,表里不一但拳頭強硬。這點我們到是學習的蠻好,蠻標準的。

  「你急匆匆的跑來倫丁尼是要做什麼?」史密斯靠在沙發上把腿伸直,懶散的問張彥明。歐米人好像特別不適應席地而坐。

  「我需要用到你在阿米麗卡的影響力。」

  「嗯哼。然後呢?你又想搞什麼?這回要搞個大的?」

  「不,只是對一件沉年積案的審理。有個過程就好,結果並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