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約定俗成的規矩
從文化背景考量,就會很清晰地明白,他們在往「三不朽」的路子上靠,想要名噪一時,蓋壓當代,從而有幸名垂青史。
本質上來說,金尚謀求的也是「立功」和「立言」,對「名噪一時」的需求也是很迫切的。
金尚解釋得很詳細,張騫自然明白其中的意思,然後一針見血地指出道:
「年輕人,為什麼不貪心一點?又不是做不來!我年輕的時候,為了出風頭,餓了兩天,就為了買一罐髮膠,好讓自己在天橋賣唱的時候,不至於被風吹亂了髮型。」
「您就是靠風都吹不亂的髮型,俘獲了老闆娘的芳心?」
「有問題?」
「誒?」
金尚就是隨便開個玩笑,沒想到是真的。
「理由什麼的,都無所謂,就看你想不想!我看吶,你不是不想不願,而是不想和小梅一起!」
「有這麼明顯嗎?」
「不明顯,隨便瞎猜而已!」
張騫聳聳肩,露出一個讓人捉摸不定的笑容,
「小金,你很聰明,而且很傲,所以,很多時候,不屑於隱藏自己的喜怒哀樂以及愛憎好惡,所以……真的很好懂!咱們痴長几歲,看見有意思的年輕人,偶爾也會忍不住多說幾句。並不是要給你講什麼大道理,你也不需要。只是,人生之路上的選擇,並不需要絕對理性,非要執著於最佳選擇,這種人……」
「精神層次挺低的,和非贏不可的人一樣討厭。」
金尚忍不住搶著說道,聞言的張騫讚許地點頭。
「看吧,我就知道你懂!我不知道你在顧慮什麼,擔心什麼,那些……重要嗎?你……開心嗎?」
「一般吧!就是……偶爾琢磨太多,會感覺有點累。也許,當成就感壓不過倦怠感的時候,我就會覺得,當初換個選擇,也許更有意思!」
似在回答,又似在自言自語,手指不由自主地活動著,不慎按下了手邊MD機器的播放鍵。
新的一曲前奏響起,回過神來的金尚下意識想要關掉機器,手腕卻被梅逢春給按住了。
「你幹什麼?」
「讓我聽聽,這個前奏……不一般!」
歌好不好,質量如何,聽前奏的水準,差不多就知道個大概了,
「不得不說,你的電吉他獨奏水準,真的很不錯。」
「謝謝誇獎,但是,放手!」
金尚努力了幾下,卻完全掙不開,梅逢春的握力很大,手腕也很強硬,看著並不健壯,蘊含的力量真的不小。
「我學過散打的,七段青龍,你就別掙扎了,免得吃苦頭。」
旁觀的駱洋和張騫對視苦笑,對兩人之間的恩怨情仇不怎麼了解,實在不好說些什麼,只要不是真的打起來,那就由他們去。
不到五分鐘,曲子很快放完了,梅逢春鬆手,金尚揉了揉留下了紅指印的手腕,沒好氣地說道:
「我只是不想動手打架,不是真的怕了你。」
「知道知道,不用說那麼多。」
漫不經心地擺了擺手,梅逢春回味著剛才的那一首歌,似在質疑,又似在問自己,
「抒情流行搖滾?味道似乎不那麼純正,但是,商業化和風格技巧融合得恰到好處。還有,真假音的轉換,尾音處理,幾乎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這是一個業餘愛好者能做到的?」
好奇地看著金尚,梅逢春似乎是重新認識了一遍。
「聽嗓音的變化,明顯是最近才錄的吧,最多半年前,不會更多了。這水平,和那首《第一天》的表現,完全不是一個級別的。」
「伴奏前前後後花了兩年多時間完善,唱是前天……」
「難怪!士別三日當刮目相待,更何況是將近三年!」
「畢竟當了多年『小馬扎樂隊』的主唱,哪怕是混子,也多少有點樣子了。」
金尚將隨身聽和碟片收好,免得再次出了紕漏。
「這首歌,你不準備發嗎?」
「暫時沒打算!」
「如果……你的包里,這種質量的歌曲多一點,我倒是承認你稱霸三分之一歌壇的豪言壯語,有幾分把握。」
金尚聳聳肩,輕笑幾聲,沒有直接回答。
梅逢春也不再追問,張騫和駱洋更是不知道說什麼,默默喝著悶酒。
尷尬的氣氛持續了將近一分鐘,嘴裡小聲碎碎念的梅逢春對金尚認真地說道:
「小表弟,以前都沒怎麼問過你,和……我姑媽,到底是什麼情況,你還在怨恨嗎?」
「十八年了!」
金尚單手托著臉頰,側身看向了梅逢春的俏臉和閃閃發光的眼眸,平淡地答道,
「生命太短暫了,沒時間恨一個人那麼久。」
「我啊,其實有點不喜歡你現在這個樣子,還是當年那個嘴巴毒辣到讓人忍不住扇巴掌,動不動就爆炸的孩子,比較容易親近,那是個真正在享受生活,熱愛生命的孩子。」
小表姐梅逢春的喜歡,一般人可真沒法體會,動不動就揮拳頭,換個人早就被打跑了,只有小時候的金尚不願意承認,二世為人的自己,居然被個小姑娘給欺負了。
重活一世,曾經的金尚對什麼都充滿希望,雖然沒朋友,習慣了一個人獨處,內心其實要陽光開朗很多;長大了,煩惱變多了,也越發意識到了自己的局限性,哪怕是有前世的經驗,甚至有「金掃帚」支持,很多事也無能為力。
「越成長,越討厭!很正常!我倒是很喜歡現在的自己!微風和煦,露水芬芳。現世安穩,歲月靜好。」
「就是這樣,沉溺在自己構建的世界裡,自娛自樂,頑固不化的阿尚,不如以前可愛了。」
梅逢春臉上露出一絲稍顯落寞的神色嘆道,
「沒有理智的感情固然淡而無味,但缺乏感情的理智也太艱澀粗糙,真是讓人難以下咽。」
頓了頓之後,小表姐才悵然若失地自嘲道:
「這大概是咱們老梅家的人特有的敏感與神經質,偏執且頑固。悔恨是生活的毒藥!到底需要多長時間,姑媽才能真正從過去的陰霾中走出來啊。你那總是缺少溫度的敷衍態度,實在是太沒有人情味了。自己經歷過困頓,才要更加溫柔以待世人,你卻總是傾向於用理智判斷來衡量人世間的悲歡離合,這一點,完全迥異於你寫出的詩歌里的情懷。是不是只有喝醉了,你才會有本性流露……」
「你……是這麼理解的?」
金尚古怪地看了梅逢春幾眼,
「是不是對剛才歌曲裡面的詞有了誤解?那是男女之間的愛恨交織,不是親情。」
「都一樣,都一樣!你對別人的感情流露與思想表達如此敏銳,對自己的真實想法,卻如此遲鈍。烏鴉站在煤堆上,看見別人黑,看不見自己黑啊!」
『晴天霹靂,你絕情的放手,在我最需要你的時候。於是愛恨交錯人消瘦,怕是怕這些苦沒來由。於是悲歡起落人靜默,等一等這些傷會自由。』
回憶了一番自己演唱的時候,感情最為濃烈,最滿意的部分,金尚臉色依然平靜,語氣卻有些拿捏不准地問道:
「你覺得,這是在發泄情緒?」
「不是嗎?」
梅逢春反問著,金尚又轉頭看向了駱洋和張騫。
更加敏銳的駱洋略一思索後,才勉為其難地附和道:
「如果……小金只是用模擬的情緒就能將這首……
「《口是心非》!」
「對,將《口是心非》演繹到這個程度,我只能說……」
兩個豎起的大拇指,證明了這個在業界混了多年的音樂人確實十分欣賞金尚的演唱,
「你自己不久前就說過,唱自己的搖滾,宣洩自己的情緒,表達自己的喜怒哀樂。剛才……那前後兩段唱腔中情緒的變化,以及中間的SOLO,每一個音符迸發,我感覺自己的心都在打顫。這種感染力,頂尖歌手也不過如此。真情實意最能打動人,你的水平,你自己也知道,不是恰好能超水平發揮,做不到這麼好。」
聞言的金尚,透過裝飾眼鏡提供的特殊視角,也沒有從三人身上看到特別的變化,將注意力投向了幾隻各司其職的異獸之靈,它們也只是看向了金尚這個主人,對心中的疑惑也一籌莫展。
收回了目光,金尚手指交叉,沉思了片刻,然後對梅逢春問道:
「這些,都不重要了。或許我真的唯有在這件事上有些想法,心裡確實有些許不滿與怨懟,嘴上卻口是心非地敷衍,可那又如何?我不會糾結於此,更不會因為今天這點小事,閒聊幾句就改變態度。」
「我明白!只是,有一個私人請求,無論如何,這首歌,務必公開發布出去,至少讓姑媽聽到,她會懂!」
「有個……了結麼!」
金尚知道梅逢春要求這麼做的意思。
從未有過有效交流的母子,或許真能通過超越了言語的音樂旋律,讓彼此都從中解脫。
埋怨,安慰,原諒,道歉、悔恨、自責,或許就是一句話,等了好多年。
正如金尚所說,都不重要了,只需要一個答案,一個結果。
輕飄飄的漠然之語,通過金時傳遞的,不知道經過多少包裝美化的說辭,都沒有用,需要金尚親自說,她才會信。
「我考慮考慮!這個話題到此為止!關於你的樂隊的事,如果你的打算是『梅逢春和那個男的』或者『梅逢春和她的樂隊』這個結果,那就不用再說了。我不是『那個男的』,更不是連名字都不配有的樂隊夥伴……」
「不是梅逢春,是梅疏影,我決定用這個作為藝名……」
「都一樣!不過……藝名?」
聞言的金尚一愣,旋即反應過來,茅塞頓開。
以前梅逢春就嚷嚷過要改名,現在看來,這件事並沒有那麼容易,姓名變更對一個人有極大的影響,涉及到的麻煩極多。
藝名就沒那麼麻煩了,相對隨意許多。甚至,有了它,還能避免很多麻煩。
尤其是演藝圈,娛樂圈,本名出道的不少,取藝名的也比比皆是。
比如,沒幾個人知道火遍東南亞的著名女歌手原名叫夏林,反而誤將其曾用藝名當做本名;知道劉福榮這個名字對應哪個明星的,也不是很多;說起林立慧這個名字,即便到了信息資訊大爆炸的網際網路時代,不搜索一下,也不知道她還有個耳熟人詳的藝名。
實際上,藝人真要是大紅大紫,什麼原名曾用名,都是藏不住的,真正的好處在於,藝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將人設和個人私生活隔離,起到「防火牆」的作用。
效果不需要多好,一部分知道也無妨,對廣大粉絲來說,除了極少數死忠,也不會閒到成天挖掘偶像的私生活,並且樂此不疲。
這……就夠了。
「怎麼,你也要取藝名出道?」
「出什麼道?這已經是能勉強接受的極限了,圈內容得下一個不務正業的小眾藝人。我已經是小有名氣的詞曲創作人了,更何況,還在全國觀眾面前亮過相……」
「那豈不是跟以前一樣?一下子就被戳穿了!」
「能糊弄一個是一個,你也別太小看人民群眾的忘性,過了這一茬,還真不一定記得當年交口稱讚過的學霸。」
金尚有些急切地說道,
「你別打岔!我是說你,藝名叫梅疏影可以,組合也可以這麼幹,頂著個樂隊的名頭,其它成員一概不固定,也不公布具體名字,有需要的時候,隨時可以換……」
「那叫什麼樂隊?」
「主唱至上核心樂隊,其他人都是工具人。以前其實也差不多,現在只是將這張皮扒下來而已。你去成立一個工作室,商量好利益分配,然後掛在常棣文化旗下,你有合適的幫手,就自己決定,沒有就讓公司給你準備。」
「不行,我還是學生,現在表演唱歌算是實習和勤工儉學,家裡人也不會允許我開什麼工作室。在完成學業之前,不好過於涉足商業化運營……」
別說什麼工作室了,連經紀約都不好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