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老闆寫歌了

  新戲殺青後,林尋回到了公司。

  大家一瞧見他,張口便是「林總,你回來了。」

  現在,他是這裡的老大了。

  他先是去了原來的休息室,發現已經被新的藝人占據了。

  那位藝人,便是林凱之。

  林凱之急忙站起身打招呼,「林老師。」

  林尋是他的前輩,用「老師」稱呼更為恰當一些。

  林尋嗯了一聲,鼓勵道:「小凱你最近那首歌很不錯,我很喜歡!」

  林凱之微微鞠躬,「多謝林老師的鼓勵......但我覺得林老師的歌才能稱得上是真正的音樂。」

  這波商業互夸很贊,林尋哈哈笑了,「你還聽過我的歌?」

  林凱之道:「當然了......但凡是喜歡音樂的,哪個會沒聽過林老師的歌?畢竟林老師是近兩三個月最火的歌手了。」

  林凱之最近出了一個單曲,公司各種營銷,粉絲各種宣傳,不過是熱歌榜第四。

  第一:《紅色高跟鞋》

  第二:《最浪漫的事》

  第三:《我的好兄弟》

  林老師在「滅絕人性」地屠版。

  林尋尷尬地摸了摸鼻子,「我已經這麼火了?」

  他是真沒想到,這幾首歌會火這麼久?

  本來以為一兩周熱度就下去了呢?

  「在這邊我有一個唐突的請求......」林凱之突然道。

  「你說......」

  「倘若林老師有空的話,能不能給我寫一首歌。郝姐叫我出個三首歌的專輯,但這主打歌,我始終沒有選到滿意的。」

  林尋道:「沒問題,你想要什麼類型的?」

  「大家都說林老師擅長寫『友誼之歌』,那我就向林老師求一首『友誼之歌』好了。」

  友誼之歌?林尋嘴角尷尬地抽搐,這特麼的。

  網上甚至有人說,在寫友誼之歌這個事上,林老師應該是史上第一。

  林尋表示,這第一的名號,誰喜歡誰拿去,他不需要!

  「剛好我今天有空,去錄音室試試吧!」

  林凱之呆了,他今日約歌,本想著林老師能一周給他寫出來,他就阿彌陀佛了。

  結果,這剛約,林老師就要直接錄了?

  「林老師,這麼快的麼?不愧是公認的『友誼之歌第一人』。」

  林尋臉都黑了,「你再這麼說我,我就不給你寫了。」

  林凱之捂嘴,「是我失言了。」

  像林老師這樣優秀的音樂創作者,肯定是希望在各種題材都有代表作的,而不單單是友誼題材!

  「林老師,你簡直是天才!」林凱之美滋滋跟在林尋身後,像個小弟一般。

  他不奢求能像「紅色高跟鞋」那麼火,只要有「我的好兄弟」那種熱度,他就滿足了。

  簽約星月,真是一件正確的選擇,不僅郝姐對他關懷備至,就連老闆都親自給他寫歌。

  「林老師,你是先譜曲子還是先寫歌詞?」林凱之問道。

  「不用那麼麻煩,我直接彈唱一遍給你聽。」林尋道。

  「林老師,你是不是早就寫好了?」林凱之好奇問道,「要不然,你寫得也太快了吧?」

  ——倒是聽過在幾分鐘之內作曲成功的案例,但幾分鐘就把歌詞作曲一條龍的,卻是聞所未聞。

  林尋嘿嘿一笑,沒有回答林凱之的問題。

  這讓林凱之有些失望,他甚至覺得,林老師這次是敷衍之作,達不到之前那種水平。

  當然,一個歌手一年能火一首歌,已經是相當不易了。

  尤其是林凱之最愛的那首《紅色高跟鞋》,林凱之覺得,他這輩子能有一首這樣的作品,就無愧於「歌手」這個名頭了。

  有些所謂歌手,一年能出一堆歌,一首能聽的都沒有。

  這麼想著,兩人來到了錄音室這邊。

  公司里有歌手在錄製新歌,一瞧得是林尋,以為是來視察的,急忙起身。

  「林總......」一個房間裡,製作人加上歌手,也有五六號人。

  林尋微微頷首,「你們錄你們的,我和小凱在旁邊的休息室里等。」

  「林總和凱之老師也要錄歌?」一個製作人問道。

  他知道,林凱之是男團出身,音樂功底很紮實。

  至於林總,雖然在樂壇上很低調,但他的歌卻是當下最火的。

  有公司花七位數請林尋寫歌,都被林尋拒絕了。

  「是林總的作品麼?」按奈不住好奇心,這位製作人還是問了出口。

  「是林老師寫給我的。」林凱之得意道。

  他是星月娛樂里第一個拿到老闆作品的音樂人,足可見老闆對他的重視了。

  一眾人羨慕地看著林凱之,心想這小子最近都這麼火了,要是再加上林總的作品,不得了啊!

  「不知道是什麼題材的?」那個製作人繼續問道。

  「關於『友誼』的一首歌。」林凱之道。

  「友誼!」眾人倒吸一口涼氣,竟然是林總最擅長的題材!

  在寫「友誼」這個領域,林總應該是所向披靡的吧?

  當今樂壇,論起歌頌友誼的歌曲,林總說第二,沒人敢說第一。

  「凱之老師真是有福氣!」某歌手語氣有些酸。

  林凱之更加得意了,之前還有媒體說他與星月娛樂簽下十年的長約太衝動了,要是以後想跳槽,得賠償天價違約金。

  但如今看來,這個簽約太值當了。

  他將會在星月娛樂成就屬於自己的傳奇。

  ......

  公司里的人聽說林尋要給林凱之寫歌,都圍在了錄音室外面。

  製作人不得不來驅趕,「忙你們的去......」

  「我們想聽林總唱歌嘛!」一個女演員撒嬌道。

  「對啊,這可是現場版,機會難得!」

  ......

  外面都快吵翻天了。

  至於林尋,悠閒地翹著二郎腿。

  「沒事!讓他們聽吧!」林尋擺擺手,「不過你們得安靜一些。」

  「好的!」

  原本喧鬧的走廊,一下子就靜了下來。

  終於,輪到林尋了。

  幾個樂手問道:「林總,要不要幫你伴奏?」

  「不用!我用吉他就行。」

  大家都知道,這是林尋的習慣了。

  之前在酒吧里,林尋就是靠著吉他自彈自唱,把《最浪漫的事》和《朋友》唱火的。

  ——當然,現在聽友們所聽到的這兩首歌的版本,是後來重新錄製的,音質要好得多。

  「這首歌的名字叫做《祝你一路順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