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金額一個億的大合同

  方舟文化在寧雲文化產業園的總部大樓項目,已經啟動,計劃三年耗資20億。【Google搜索】

  因此,方醒現在需要儘可能的多賺錢,減少項目的貸款比例,優化公司的資產結構。

  三年前,代言過HONOR手機,合作很愉快。

  後來不續,只是因為品牌方需要更換新面孔,吸引更多的潛在客戶。

  這在明星代言行業,是常規策略。

  對品牌方來說,其實更喜歡簽短期代言。

  比如,某手機品牌,今年推出旗艦機型,簽一個今年出了爆款劇的明星做代言,利用明星的熱度推手機。

  等明年新一代的旗艦機型發售的時候,找明年最紅的明星代言。

  不過,明星一方,更希望簽長一些的代言合同。

  代言合同期限長的話,代言費會下降一些。

  不過,長期代言,這對品牌方來說,其實是有風險的。

  特別是現在的流量明星,因為一部劇爆火,但沒有新劇續上,過氣得也很快。

  如果明星在代言期間,因為劣跡涼涼,品牌方算是倒大霉了。

  就算代言合同里有賠償條款,但對品牌帶來的負面影響,也是巨大的。

  特別是近幾年,國家開始管控娛樂圈亂象,每年都有劣跡藝人出事。

  因此,品牌方簽代言人,也越來越謹慎。

  除此之外。

  品牌方也需要換新面孔,來挖掘潛在客戶。

  一位明星代言一兩年時間,願意為明星買單的粉絲,基本都挖掘出來了。

  這時候,品牌方就需要新面孔來拓寬客戶群。

  多種因素綜合考慮,現在明星代言基本形成了兩年一簽的行業標準。

  當然,具體怎麼簽,得看品牌方和明星經紀怎麼談。

  方醒三年前代言過HONOR手機,那一次代言對HONOR公司來說,是一次非常成功的代言。

  因為,方醒三年前橫空出世,連續斬獲三大金曲獎大滿貫,頂級音樂綜藝年度歌王,春晚、國際比賽,拿的簡直就是天神模板。

  HONOR手機在方醒剛剛崛起的時候簽的代言,一路被代言人帶著飛。

  隨著方醒的實力和知名度越來越高,代言價格也水漲船高,到了一個非常誇張的數字。

  兩年的代言,HONOR手機也需要一位新的代言人,來挖掘新客戶。

  因此,代言合同到期之後,就沒有續。

  當然,HONOR沒有選擇續約,還有另外一個比較隱秘的原因。

  HONOR這種級別的大公司,在投資行業有消息渠道。

  所以,HONOR的公司高層,知道方舟文化和某個資本有過節,明爭暗鬥非常激烈。

  甚至還動用了查稅這種非常規手段。

  HONOR和爭鬥的雙方都沒有關係,代言合同期間一直力挺方醒。

  不過,HONOR公司並不是一個憑個人感情可以做決定的公司,公司的決策層必然會趨向於理性化。

  因此,HONOR高層不確定方醒,是否能頂住這一波來自資本的打壓,為了穩妥起見,履行完代言合同之後,不續約是很理智的決策。

  ……

  關於這些隱秘的原因,方醒並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自己和鵬程資本、鼎盛資本的恩怨,本來就是私人恩怨,不需要其他公司插手。

  在商場上,只要不落井下石,就是最大的善意。

  這次李昌嚴邀約吃飯,提出的代言合同和《狂飆》第三季插片GG合同一起簽,價格和條款都很有誠意。

  把合同的大體框架都說完之後,李昌嚴續了一杯咖啡,說道:

  「方老弟,《狂飆》第三季的GG肯定要出售的,而且只有一個星期時間。

  「相互拉扯挺沒意思的,而且簽代言的話,GG片的拍攝要求更高,時間很緊。

  「我給你透個底,《狂飆》第三季的GG價格,單集520萬,我能拍板。

  「代言價格3600萬兩年,這個價格基本定了。」

  方醒聽完他開的價格,知道對方開的是頂價了。

  按照目前市場價格,方醒代言品牌的價格,是兩年3500萬左右。

  這個價格,基本上是國內代言價格的天花板。

  可能會有個別天王、天后的代言價格比這高,但都是個例。

  《狂飆》第三季的插片GG價格,則是有公司開價開到了500萬一集。

  因此,李昌嚴直接給520萬的價格,也已經是最高價。

  更何況,兩個合同一起談,多少要給一些優惠。

  李昌嚴甚至沒有因此而壓價,給的都是最高價。

  「李總確實很有誠意,這是貴公司已經開會討論過的嗎?」方醒還是想要問清楚。

  「還沒有。不過,這個事情,我基本是能做決定的,只要方老弟同意,回去開個會,當天就能簽合同。」李昌嚴對此很有把握。

  他畢竟是HONOR公司的CBO,品牌代言這方面,屬於他的工作範圍。

  而《狂飆》第三季的插片GG,現在非常搶手,很多家公司都在競爭。

  只要能夠拿下《狂飆》第三季的GG,520萬的價格,不算高。

  方醒點點頭,考慮一下,答道:「如果兩份合同一起簽,合同金額就過億了。」

  「這不是更顯得有魄力嗎?」李昌嚴微笑答道。

  如果按照李昌嚴提的價格,《狂飆》第三季的插片GG價格520萬一集的話,那麼13集的總價就是6760萬。

  再加上代言合同的3600萬,總金額將是036億。

  這種級別的合同,即便對於HONOR和方舟文化來說,也是超級大合同。

  「既然如此,那李總可以回去開會了,如果確定了,合同發到方舟文化,公司法務看過之後,就可以簽了。價格方面,我也不抬價了。畢竟時間緊,代言的話,GG片確實需要多花點時間。」方醒也不遲疑,既然雙方合作過,互相很了解。

  這次的合作,李昌嚴的誠意也很足,那麼就這樣敲定。

  「就等方老弟這句話了,合作愉快,我現在就回公司,晚些時候,弄好合同就發過去,我們找個時間簽合同。」李昌嚴說完,便起身握手,然後立即回公司召集高層開會。

  由於兩份合同的金額超過一個億,即便他是公司CBO,在做這麼大決策的時候,也需要開個高層會議,走個過場。

  而且,這次時間很緊。

  因此這次簽的不只是《狂飆》第三季的插片GG。

  如果只是插片GG,以方舟文化的拍攝能力,趕工的話,一天就能把插片GG的短片拍出來。

  畢竟插片GG的短片,其實很簡單,甚至不需要劇情,只要找演員化妝,拍一句GG詞就行。

  代言就不一樣了。

  如果是代言合同,那GG片就得認真拍。

  即便以方舟文化的水平,拍攝加後期,怎麼也得一個星期才能出來。

  因此,時間非常緊。

  李昌嚴回到公司之後,召集高層開會,宣布新的代言和《狂飆》第三季的插片GG。

  HONOR公司的高層,剛開始聽到要簽新代言人的時候,還以為是要正在談代言人,可能要等明年才簽。

  卻沒想到,這次的事情這麼急。

  「時間會不會太急了?」一位高層對這個決策表示異議。

  畢竟這麼短的時間,要簽金額超過一個億的大合同,確實不夠穩妥。

  「GG拍攝方面,由方舟文化負責。如果代言的GG一個星期上不了的話,《狂飆》的插片GG,可以先上一個短片。後續再上正式的GG片。」李昌嚴提出了這個方案。

  事實上。

  HONOR手機現在的代言人合同還沒有結束,要等到下半年才結束。

  不過,品牌方簽代言人,一般都是提前幾個月簽的。

  甚至是今年就簽明年的代言人。

  只要按照代言合同,把現在的合同內容履行完,這並沒有什麼問題。

  「時間確實有點緊,但據我所知,《狂飆》第三季的插片GG,現在很多廠商在爭搶,如果能談下來,兩個合同一起簽,也不失為一個好辦法。」總裁認真考慮之後,認為這個方案可行。

  李昌嚴笑了笑,說道:「老實說,要不是我和方醒認識,這個合同還談不下來。我今天早上剛剛收到消息,藍廠手機那邊,也想要《狂飆》第三季的插片GG,價格可能還會漲。」

  高層會議並沒有討論多久,事情就擺在眼前。

  《狂飆》第三季的插片GG,競爭者太多。

  要不是以前合作過,李昌嚴甚至找不到方醒談。

  能夠把兩份合同放在一起簽,已經是最好的方案。

  因此,高層決策之後,李昌嚴就立即讓法務開始準備合同。

  ……

  另一邊。

  方醒回到公司之後,也開了一個會,把張奕高也叫過來,先做好拍攝GG片的準備。

  雖然HONOR公司那邊,還沒有把合同發過來,但李昌嚴很有誠意。

  這次的合同,大概率能成。

  方醒承諾過,GG拍攝由方舟文化負責。

  現在時間很緊,必須開始籌備劇組拍攝GG。

  會議才開到一半,總裁助理就捧著一份傳真過來的合同,走進會議室,說道:「方總,HONOR公司的合同發過來了。」

  方醒伸手招呼公司的法務部負責人,說道:「過一遍合同,有什麼問題就提出來。沒有問題的話,就給HONOR那邊回信。」

  「那我這就回去和其他法務過一遍合同,待會給方總回話。」法務部的負責人立即捧著合同出去,回法務部的辦公室幹活。

  方醒打個響指,問道:「合同複印了嗎?」

  助理連忙點頭:「小徐正在複印,我拿到第一份就先送過來了,我這就去看看。」

  助理趕忙出去,然後快步把複印好的合同拿進來,分發給公司的高層。

  方醒翻開合同看了看。

  兩份合同,內容和李昌嚴之前聊的差不多。

  方醒只要看合同的大體框架就行,至於細節,由公司法務把關。

  一個多小時之後,法務部負責人捧著兩份合同回來。

  合同上,已經用筆圈出了一些關鍵條款。

  「方總,我們法務部已經初步過了一遍合同,合同整體沒什麼問題,只有幾個關鍵條款,需要和方總提一提。」

  方醒招手叫他坐到旁邊來:「坐下說。」

  法務部負責人坐下後,用筆指著圈出來的地方,說道:「方總,《狂飆》第三季插片GG合同裡面,有條款表示,GG短片,由我們公司拍攝,並且註明了GG短片的主要演員,是方總本人。」

  方醒點頭說道:「這個李昌嚴提到過,我同意的。」

  雙方談了代言合同,那麼方醒作為代言人,出鏡拍攝GG短片,這個要求很合理。

  HONOR公司的合同里,把這一條寫進合同里,也只是防止方舟文化因為趕時間,胡亂抓個人來拍。

  法務部負責人說完《狂飆》第三季插片GG的合同之後,又翻到代言合同,接著說道:

  「方總,代言合同里,有一條違約條款。

  「合同期間,乙方因為個人原因,損壞甲方品牌形象,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

  「這裡沒有寫明賠償金額,如果確實出了問題,通過訴訟要求賠償的話,HONOR有權要求和合同金額同等的賠償,也就是3600萬。」

  方醒緩緩點頭,問道:「這個條款存在問題嗎?」

  法務部負責人考慮一下,答道:「嚴格來說,這兩年,類似合同條款,已經基本上是代言合同的標準了。

  「也是因為前幾年,出醜聞的明星比較多,很多品牌方損失慘重。

  「之後的代言合同,基本會加這樣一條,有一些要求的賠償金額更高。

  「不過,如同走訴訟的話,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計算賠償金額。」

  頓了頓,法務部負責人又補充道:「說白了,就是品牌方擔心代言人出負面新聞,算是保障品牌方權益的條款。現在大品牌的代言合同,基本都有這條。」

  「這條沒關係,還有嗎?」

  方醒對此倒是不擔心。

  現在的明星代言,如果是因為明星出了醜聞,損壞了品牌方的利益,那被要求賠償,很合理。

  「剩下就沒什麼了,這份合同的框架很寬鬆,沒有大問題。目前我們只是初步過了一遍,今晚我們法務部會加班,再仔細審一次。」法務部負責人說道。

  「這樣就可以了,給HONOR那邊回個信,讓他們約個時間簽約。」方醒見合同沒有問題,便做了決定,然後安排張奕高籌備劇組,準備拍代言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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