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想不通

  《唐探》網劇,第一季本來打算就拍八集,《曼陀羅之舞》還有《玫瑰的名字》…

  後來琢磨一下,又加了《阿香的秘密》四集內容,算是湊夠12集了…

  明年11月騰訊視頻獨家放映…

  算是給《唐探3》做預告!

  至於成本啥的,用不著操心——這玩意屬於穩賺不賠的項目!

  有沈長林監製這塊金字招牌,再加上唐探的IP,不存在虧錢的可能。【Google搜索】

  對了,資本退潮現象愈演愈烈了…

  這個很正常,電影本身是極端不確定性的藝術,資本卻需要穩定性、確定性、增長性,以及商品屬性。

  崔說了大小合同後,立刻撕開了口子,各路導演、編劇、製片人都紛紛出來趁熱吐槽,或明槍,或暗炮,新帳舊帳一起清算,各種「潛規則」又翻出了個十之三四!

  足矣令人嘆為觀止。

  比如,如何偷shui漏shui,如何「洗錢」,如何票房收視率造假,演員如何「自薦」入劇組,副導又如何收回扣…

  真的是,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他們做不到的事情。

  吃瓜的不吃瓜的,都很憤怒!

  資本撤離,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影視公司沒錢了。

  上市公司怎麼會沒錢?

  增發不了,質押也沒空間了,發債發不滿,發不出去…

  你想融資,可以,出售資產唄!

  目前為止,A股文化傳媒板塊僅有奧飛娛樂和中文在線完成了增發,累計融資額僅17.23億元;影視板塊IPO則仍保持著零的紀錄…

  大家的日子都不好過…

  這一切跟沈長林無關…

  不說公司本身的流通資金啥的,他如果真的想融資,大把資本願意砸錢給他!

  ……

  6月初,施施過來探班…

  好吧,其實也不是探班,是彩蛋拍攝!

  施施最開始聽說彩蛋,以為阿香還能出現在《唐人街探班》系列裡面,請了三天假…

  然後發現真的就是彩蛋!

  算是沈長林送給觀眾的小驚喜…

  不止她露臉,沈長林作為導演也會一起露臉。

  就那段機場偶遇,然後暴揍唐仁的戲…

  本來以為施施會抱怨一兩句,沈長林已經做好了貢獻幾十億的準備!

  結果,她…很平靜的拍完戲,回到酒店後,居然拿著《知否》的劇本在研究…

  沈長林看過《知否》,這個劇最大的問題就是編劇不行!

  任何劇,古偶也好現代劇也好,萬人迷女主不是沒有,也有那種讓男主男二愛得如痴如狂的,觀眾能理解,因為女主確實可愛,值得被愛,但是《知否》不行,就是完全get不到明蘭哪裡值得男人們為她前仆後繼!

  尤其是齊衡,你是為啥突然就情根深種了?為愛都能尋死覓活了?

  你仔細分析,知否的盛明蘭,就是一精緻的利己主義,搞一大幫備胎相親,挨個尋摸,等到最好的時機能成就成,不能成就找下家…

  話又說回來…這個劇至少是及格的!

  你能挑出一大堆毛病,但你不能說這個劇不下飯。

  《知否》之後,張開宙信心倍漲,拍了一部《清平樂》…

  完全沒有故事,白開水一樣!

  扯回來,沈長林本來做好了準備,但…施施一動不動…

  他感覺不正常,於是悄默默靠近,伸手摸了把她的額頭,小聲問:「怎麼了?」

  施施頭也沒回:「…看劇本啊?」

  「…你難得出來一趟,別看那劇本了,看看我唄…」

  「…看你,我能演得好?」

  施施翻了翻白眼,然後道:「我跟你說我們劇組演員都可厲害了!」

  「…當然,雖然不是一堆一級二級演員,但都是真正的實力派…」

  曹翠芬、劉琳、高露、劉鈞那都是正午陽光的常客,不是說演技有多出彩,但隨便碾壓施施還是問題不大的!

  而且這個劇現場收音,沒有後期配音這回事,

  施施雖然是絕對主演,但…咱們實話實說,她的演技真的很平庸…

  她自己也挺了解自己的,所以,拼命惡補…

  「…大小合同事件沒影響到你?」

  「沒有啊…」施施抬頭看了看沈長林:「我一般不接外戲的!」

  沈長林想了想,也對…

  大小合同,又叫「陰陽合同」。

  其主要特徵是對同一應稅行為簽訂金額不同的兩份合同。其中真的合同金額較高,假的合同金額較低,而用假合同作為實際上征shui的依據,以此實現逃shui目的。

  這踏馬違法啊…

  說實話,這種手法太無恥了!

  明星收入已經有了很多方式規避重shui,舉個例子:6000萬片酬,1000萬是作為演員的演藝收入部份,5000萬是作為工作室的收入部分。

  5000萬怎麼算的?

  當然算投資收益,聯合投資方!

  按照個稅累進稅制的特點,明星個人所得稅稅負是最高的,明顯不划算。

  倘若該筆6000萬元全部直接計為藝人的個人所得,則應繳納的稅款為6000×40%=2400萬元,明星實際到手僅3600萬元。

  但如果5000萬算公司收益,只需要繳納增值稅還有企業所得shui,以及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

  如果公司註冊在霍爾果斯,那根據減免政策,至少能再省一半…

  重要的是,這玩意挑不出毛病的。

  天下娛樂給自己藝人開片酬,最多1000萬,剩下的算聯合投資方,收益道歉了,然後按照聯合投資方的方式補上那部分『投資收益』…

  從來不會給『明星』簽什麼『大小合同』…

  這玩意查出來,對製片方也是一種名譽打擊啊!

  做傳媒本身就是靠著名譽吃飯的。

  施施聽到沈長林這麼問,果斷放下劇本:「長林,你說范小胖她…為什麼要這麼幹?」

  「賺錢唄…」

  沈長林隨口舉了個例子:「李家誠那麼有錢,旗下的兩家公司被澳洲政府追繳7.76億澳元的稅款!」

  這個例子不算娛樂圈,施施明顯還有疑惑:「但她不知道這麼幹是違法的嗎?劉曉慶老師當年逃shui被判了一年多誒!」

  沈長林撓頭,然後道:「可能是覺得大家都這麼幹的…」

  「我沒有啊!」

  「我是說大部分明星都這麼幹…」頓了頓,沈長林道:「說到底,還是因為她自負+貪婪,覺得自己是明星,享受特權,不會被發現…而且崔最開始也沒想針對范,是她自己跳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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