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助理。」封望突然氣咻咻的哼一聲。
封望這樣的人,蘭靈會不給他配助理?
初箏完全不信。
初箏摸出電話。
「你給誰打電話?」封望見她的動作,立即出聲:「不許給蘭靈打電話。」
初箏停下,冷淡的視線掃向他:「你助理電話?」
「我怎麼會記得一個助理的電話。」封望撇撇嘴,十分倨傲:「你走吧,我不需要人陪。」
初箏:「……」
我倒是想走。
王八蛋不許啊。
今天也在努力做一個好人。
初箏拉開旁邊的椅子坐下。
封望側目看過來:「怎麼不走?你留下來我也是不會多看你一眼的,你別想覬覦我的美貌!」
神經病啊!
你有美貌我沒有嗎?!
我比你……好吧,沒你好看。
初箏心底翻個白眼,決定不理會他,自顧自的刷手機。
初箏不理他,封望也翻不出浪花來。
封望沒有帶手機出來,只能瞪著初箏——看她刷手機。
即便是大半夜,封望毆打記者的熱度也不減,夜貓子路人,及其黑粉大軍,正孜孜不倦的數著封望的罪狀。
當然裡面還夾雜一些顏狗——並不在乎他做過什麼,只在乎他的顏。
初箏總結一下:花瓶、耍大牌、沒素質、打壓新人、不尊重前輩……
太多了。
總之藝人身上會出現的毛病,他全部都有。
藝人身上沒有的毛病,他也有。
這麼活蹦亂跳的,到底是怎麼黑化的?
初箏安靜的刷手機,封望瞪了一會兒,眼睛有點酸,他躺到床上,側身背對著初箏。
他也沒睡覺,就睜著眼,盯著虛空。
眸子裡什麼都沒有,像是寂靜的虛無,一腳踩進來,就會被虛無的黑暗淹沒。
-
封望第二天醒過來,睜開眼看見的就是蘭靈。
「她和你說的?」
「什麼?」蘭靈臉色疲憊。
「你新簽的那個藝人。」
「初箏?跟她有什麼關係?」蘭靈狐疑。
不是她說的?
封望皺眉:「你怎麼知道我在這裡?」
「醫院裡有我朋友,跟我說的。」蘭靈氣得叉腰:「我都警告過你,不許喝酒,你不聽,現在好了,進醫院了,滿意了吧!」
「……」
蘭靈指著他就是一頓教訓。
她走的時候,問他有沒有事,他說得好好的,沒事沒事……
結果轉個頭就進醫院了。
蘭靈恨不得把他按在病床上摩擦。
封望偶爾頂嘴,可能是胃病犯了還沒緩過來,戰鬥力沒有蘭靈厲害。
最後蘭靈怕他在醫院被人拍到,到時候寫出個一二三四五來,又是她得忙。
所以當即給封望辦理了出院,帶他回去。
「毆打記者的事,你不許做任何回應,好好養你的胃!別再給我整么蛾子!」蘭靈勒令封望在家養病。
「哦。」
蘭靈噼里啪啦的說一堆。
封望癱在沙發上,聽沒聽進去,只有他自己知道。
「那個……你新簽約的那個藝人,電話給我一下。」蘭靈走的時候,封望忽然問她要初箏的電話。
「幹什麼?」蘭靈眉頭一皺。
封望理直氣壯的道:「她不是也住在這裡,以後大家都是同事,交換個號碼不正常嗎?」
蘭靈似乎覺得封望說得有道理,衡量下,還是將初箏的號碼給了他。
封望拿到號碼,立即氣勢洶洶的問罪。
封望:是不是你和蘭靈告狀?
封望:你不回我我也知道是你告狀,小師妹,做人不能這樣,你這樣會被穿小鞋子的。
封望:簡訊已讀,你不回我幾個意思?
封望:有本事你回我!(消息發送失敗)
封望握著手機,盯著那那幾個字,像是要看出一朵花來。
這是把他拉黑了?!
遲初箏!
好樣的!!
封望打開微信,輸入手機號,申請添加。
對方拒絕您的好友申請。
封望深呼吸。
再次添加。
對方拒絕您的好友申請。
封望:「……」
封望放下手機,走到旁邊的抽屜旁,從裡面翻出藥瓶,倒出兩顆吃了。
他看一眼藥瓶里的藥,餘量不多了……
封望將藥瓶扔回去,沒有再碰手機。
-
初箏沒空搭理封望。
她有正事要干。
【主線任務:請在十天內,拿下『蒂維安』珠寶代言。】
梵洛婭和蒂維安都是珠寶界的標杆。
拿下它們的代言,明星的地位都會跟著上升。
按照原主如今的地位,壓根就接觸不到這樣的代言。
現在要她在十天內,拿下這個代言。
這不是為難她這個小可愛嗎?
蒂維安一個做珠寶謀取暴利的,缺錢嗎?
缺錢嗎?!
可是不想被倒帶……
初箏氣成河豚,最後還是得想辦法去做任務。
弱小無助的小可憐本人了。
蒂維安最近並沒有要找代言人的風向。
國內代言人是影后譚欣。
原主曾經和她演過戲,有些架子,不太好相處。
初箏翻著蒂維安的官方微博,沒多少有用的信息。
不過有錢能使鬼推磨,外界找不到,可以從內部找。
初箏很快就拿到確切消息,蒂維安正在尋找新系列『烈火』的代言人。
財大氣粗的珠寶公司,有錢沒處燒,每次有新系列推出都要找個代言人。
王八蛋沒說是什麼樣的代言,所以這個也是可行的。
現在的問題是,這個系列對方沒有公開尋找代言人,明顯是不想用這些明星,或者不想讓人走後門,所以採取的是邀請制度,被邀請的藝人可以去試鏡,還得簽保密協議。
問題來了——要怎麼才能弄到蒂維安發出的邀請函呢?
「初箏姐,衣服我都洗好了。」良汐擦著手出來:「你還有什麼要我做的嗎?」
初箏抬頭看多動症兒童良汐一眼:「桌子上的粥,你給封望送過去。」
良汐臉色微變,囁喏一句:「初箏姐……能不去嗎?」
「怎麼?」
初箏問得平靜,良汐卻有些膽戰心驚。
良汐拽著衣角:「我……望哥他……我有點怕他。」
初箏沒有為難良汐。
親自送?
想得美。
初箏打電話讓公寓的工作人員送過去。
這樣的公寓,每個月的物業費高得嚇人,自然服務也是對應的。
只要是他們能做到的,有求必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