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蕭承煜總不會喜歡她吧?

  趙宛舒給蕭韶光塞了塊五香的肉脯,「怎麼樣?」

  蕭韶光吃得腮幫子一鼓一鼓的,就像是一隻藏食的小倉鼠,他眯著眼睛道,「好吃,好香,唔,有點硬硬脆脆的!」

  但是,很好吃呢!

  趙容則也嘗了一塊,他喜歡吃辣,嘗的是香辣味的。

  「這個的辣椒不太辣,跟肉脯味道很是相襯呢!唔,我倒是不知道這肉還能這麼做,虧得你能想出這法子來!」

  「辣的嗎?我也想吃!」蕭韶光現在也學會了吃辣,他也想吃一塊,卻被趙宛舒給摁住了手。

  「你最近有些上火,昨晚還嚷嚷著嗓子疼呢!不能吃這香辣的,你就吃吃五香的,等回頭你好了,我再給你做!」

  接下來就是做豬肉乾了。

  肉乾比豬肉脯的工序多了兩道工序,有些繁複。

  它需的浸泡去掉血水,然後撕掉筋膜,這樣做出來的豬肉乾才不會腥,口感也更佳。

  製作肉乾的肉不同炒菜,需得順著紋路來切,這樣做出來的肉乾才不會碎。

  肉乾要切成手指粗細,這樣風乾後的肉乾才是恰好入口的程度。

  等到做好這些,就得把肉按照口味放入調味料,在鍋內先大火,再小火慢煮,這樣才能保證肉的完整性。

  煮好後,就把肉條放在蒸簾上,擱在通風口風乾,這樣的天氣,也就一個時辰就差多了。

  等到風乾了水跡後,就要下油鍋翻滾油炸,但也不能炸得太過,因為濾干油後,還得在烤一次,只有這樣,出來的才是外焦里嫩的肉乾條。

  反正做出來後,家裡嘗著都是讚不絕口的。

  蕭韶光當天都吃了好幾根,導致晚飯都吃不下,最後還積食了,還是趙宛舒給他開了一貼消食丸,他才能穩穩妥妥的睡覺。

  趙宛舒餵他喝水躺下,又拿濕帕子給他擦了擦臉,無奈地點了點他的額頭,「你說說,一個不錯眼的功夫,你怎麼就吃了那麼多!饞嘴貓,你下次還敢不敢啊?」

  蕭韶光扭了扭身板,「因為阿宛姐姐做得太好吃了嘛!哥哥肯定會很高興的,收到那麼多好吃的,哥哥最喜歡吃肉了!」

  可能是時間久了,他跟趙宛舒相處起來也越發地沒了以往小孩子那股忐忑疏離了,能夠很自然地跟她撒嬌。

  趙宛舒:「是是是,那咱們偷吃哥哥肉乾的什么弟弟呢?回頭寫信可得跟蕭公子說說呢!」

  蕭韶光捂著臉,背著小身子,像是個小烏龜,羞赧喊道,「阿宛姐姐!」

  趙宛舒被他這小模樣逗笑了,「那你下次還敢不敢了?都讓你別吃了,現在積食了,虧得小康不在,不然他肯定偷偷笑話你的。」

  「躺好了,我給你揉揉小肚子,等會就好了。」

  說著,她板正了蕭韶光的身體,輕輕地給他揉小肚子,舒適地力道讓蕭韶光發出哼哼唧唧的小嗓音。

  柔和昏黃的燭燈下,趙宛舒的身影被打在帳上,連她的臉頰都被光線暈染成了溫柔的模樣,蕭韶光舒服得打了個小哈欠,朦朦朧朧看著她這模樣,低低嘟囔了句:「……娘……」

  趙宛舒等他睡著後,這才鬆了手,給他蓋上薄薄的被褥。

  她也沒著急走,而是托著腮幫子,看了眼熟睡後的蕭韶光,他雖然年紀小,但卻已經有了一副粉雕玉琢的好模樣,所以村子裡的小姑娘都挺愛跟他一起玩的。

  但這個年紀的小男孩子其實更喜歡跟同齡的男孩子幹些爬樹掏鳥蛋的混蛋事,可饒是如此,蕭韶光對待小姑娘的耐性卻挺好的。

  哪怕不喜歡,他卻還是願意遷就。

  她突然就想到蕭承煜,她原先以為蕭承煜也是如此,後來她卻發現,蕭承煜雖然表面上文質彬彬的,但他骨子裡卻有著相應的冷漠的。

  就跟他的眼眸一般,初看好像是暈著春水的,但細看就能看到底下的冬日玄冰,寒徹如骨。

  她又想起那時跟柳夫人對峙的時候,以及蕭韶光偶爾間說的那些話,她忍不住想,也不知道他以前到底是怎麼樣的人呢?

  突然,她一個激靈,連忙坐直了身體,拍了拍臉頰,急忙道,「我這是怎麼了我?我想這些幹什麼?」

  「蕭公子是什麼人,關我什麼事?就是他以後娶媳婦,我也管不著啊!人家跟我什麼關係,就是病患家屬啊!」

  只是想到蕭承煜若是要娶媳婦,她突然又覺得心裡悶悶的,「都怪他,沒事給我送什麼信,神神秘秘的,直接把藥盒子擱在灰鼠皮子裡不就好了嗎?」

  算了,不想了,肯定只是為了感激她家幫忙照顧弟弟吧!

  人家總不會是喜歡她的!

  趙宛舒想通了,站了起來,把帳子放下來,就準備回房。

  只是她才推開門出去,就看到趙容則捧著什麼東西過來了。

  「大哥,你怎麼來了?有什麼事兒嗎?」

  趙容則:「是給你的皮子。你走得早,沒看到下頭還有一塊漂亮的白狐皮子。」

  「質地是最上等的,也不知道阿煜哥哪裡買來的,反正一看就是女孩家家用的。」

  「娘就讓我給你送過來。你看想做成什麼樣兒的,總之你自己拿個主意,回頭咱們再做!」

  說著,他就把那塊狐皮塞到趙宛舒手裡,打個哈欠,「天色不早了,你也快睡吧!明兒個家裡還要準備宴請暖房呢,肯定有得忙的!」

  說完,他就揉了揉胳膊,轉身離開。

  蕭承煜還送了狐皮?

  趙宛舒愣了愣,半晌,她才抿唇抱著狐皮回房。

  等點燃了燈火,她就抖開了狐皮,皮子質地果真上乘,摸起來軟得不可思議,且是一張完整沒有瑕疵的,擱在外頭都是買不著的品質。

  不知為何,她突然想起信件里,蕭承煜曾在提起景色時提到過的一句,夜宿野外的時候,他遇到一隻漂亮沒有雜色的白狐狸,還說若是用來做狐裘披風,定然是好看的。

  是那隻大狐狸嗎?

  而這大小,剛好是能給她做一身狐裘披風的!

  所以,蕭承煜這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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