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桃的擔心,也不是沒有道理。
顧雲初要離婚,是關係到霍家和顧家兩邊家族的事情了。
不是顧雲初簡單一句就能決定的。
顧雲初點點頭:「所以我現在要去找我哥哥嫂子,讓他們幫我請港城最好的律師,就算是打官司,我也要離。」
「小姐……」小桃臉色為難:「如果打官司離婚的話,那就和霍家徹底撕破了臉。離婚之後,你……」
顧雲初知道小桃擔心,離婚這件事,會對她以後的生活有不好的影響。小桃還擔心她被人指指點點,會想不通,鬱鬱寡歡。
「小桃,你放心吧。離婚之後我終於可以脫離這個鳥籠,我還有很多想做的事情要做,那些都是自由自在的新生活。」
「至於婚事,經歷了一次也就夠了。」
離婚之後,她只為自己而活了!
小桃點點頭,她確實害怕顧雲初想不開。可看她現在這樣,情況並沒有想像中的糟糕。
臨走前,顧雲初又交代小桃:「你把帳本給霍政嶼送過去,就說請他過目。相信我待會兒回來,他就要找我。」
小桃點點頭,按吩咐去辦了。
顧雲初見過了哥哥嫂子,從顧家出來已是傍晚,坐黃包車回到霍家的時候,天已經快黑了。
飯廳里,霍政嶼和莊靜嫻正在用餐,沒有等她。朱青月因為身體不好,待在房間裡沒有出來。
顧雲初掃了一眼桌上,原本為了給霍政嶼接風洗塵準備的一桌中餐,硬是配上了刀和叉,旁邊還放著紅酒。
怎麼看都感覺奇怪。
看到顧雲初的身影,霍政嶼果然立刻叫住她。
「顧雲初,你來看看這就是你管的家!」
霍政嶼扔出了帳本,對著顧雲初一通抱怨。
「照你這麼揮霍,霍家多少錢都不夠!」
顧雲初上前,看了一眼帳本,上面有幾個地方,被人用筆做了記號。
顧雲初緩緩問道:「這些地方你覺得有何不妥?」
霍政嶼一臉氣憤,指著其中一處:
「我原本還以為這個楊老七是何方神聖,問了管家才知道,只是碼頭的裝卸工。他兒子彌月之喜,你就要準備十個大洋做賀禮,簡直胡亂花錢。」
顧雲初知道是怎麼回事了,解釋一句:「之前我們有批洋貨差點弄錯,是楊老七幫忙,才免了損失。這一次他兒子彌月之喜,我就想著……」
「罷了,罷了,我不聽。」霍政嶼一點耐心沒有,擺擺手:「今天要不是靜嫻發現了這個問題,我還不知道我們霍家要花多少冤枉錢。」
「而且你亂花錢的地方,還不是一兩處,這樣做事,這個家還敢交給你嗎?」
顧雲初聽出了弦外之音,正中下懷,她點點頭。
「我原本想著,既然你回來了,該看看府里的來往帳目,所以讓小桃給你送去。」
「既然你覺得我管不好,那帳本你就留著吧,以後我不管了。」
霍政嶼一回來就收回帳本,這樣好像有奪權的感覺,難免叫人猜測。
莊靜嫻開口,替他解釋:「雲初,其實這也不怪你,畢竟你沒有接受過專業的學習,可能連『經濟』這兩個字都沒有聽過。」
「做生意講究的是成本和收益,你花了十個大洋給楊老七祝賀,但是他不能給你創造這麼多的收益。」
「所以用洋人的話來講,這是『投資失敗』。」
莊靜嫻看著顧雲初的眼神都是同情,覺得顧雲初大字不識,肯定這輩子都不會明白這些道理的。
霍政嶼站在一旁,對莊靜嫻的話,十分認可。
「顧雲初,靜嫻可是學過經濟學的,她願意這樣點撥你一二,你就要慶幸了。」
「不過,你這樣大字不識的深閨女子,哪裡懂得這些道理。」
「罷了,罷了……」
霍政嶼一副失望透頂的樣子,連多的話都不想再說。
顧雲初點點頭:「我受教了。沒事的話,我就先回去了。」
人走後,霍政嶼把帳本交給了莊靜嫻:「靜嫻,這個家以後還是你來管吧。」
莊靜嫻搖搖頭,推脫道:「我現在的身份不合適,帳本還是你自己留著。不過,我會全力輔佐你的。」
莊靜嫻智慧又識大體,還分毫不貪戀霍家的錢財,這讓霍政嶼更加感動,更堅信自己的選擇是對的。
……
顧雲初剛回了後院,小桃就笑著走了進來,眼底帶著狡黠。
「小姐,交了帳本,你可就輕鬆了啊。」
顧雲初微笑點頭,之前朱青月提起,現在是她管家的時候,她看到了霍政嶼和莊靜嫻的表情,知道他們對此不滿。
所以,顧雲初順水推舟,故意叫小桃送帳本過去。
她知道,兩人不想她當家,肯定是會在帳本裡面挑毛病的。
這下順理成章,帳本有人接手了。
小桃一想到之前花掉的大洋,不免心疼:「小姐,自從你管這個家開始,每個月都要往裡面貼錢,出錢出力還里外不是人。」
「姑爺回來,沒有念你半分好,還用什麼洋人的話來數落你。」
顧雲初輕輕一笑,沒有放在心上。她知道小桃是心疼她,可是都無所謂了。
霍政嶼和莊靜嫻既然想管家,那就交給他們好了。
這個家也不是那麼好管的。
霍家一直沒有分家,人多,自然開銷也大。
雖然有幾個洋行能賺錢,但是經營成本高,工人又多,到手就沒有多少錢了。還有一些鋪子可以收租,一些田地租給佃農,能收些糧食。
但是這些鋪子大多老舊,位置也不好,租不上價格。
家裡的收入和開銷比較起來,完全入不敷出。
家裡能管家的人多,但都知道現在的情況,霍家只是空有一個架子,還硬要繃住面子而已。
那些親房各種推脫,就是因為沒有油水可撈,還要往裡墊錢,最後讓顧雲初來管。
這兩年,她是對得起霍家的每一個人的,就算是要離開了,也問心無愧。
隔天
顧雲初又回了一趟顧家,昨天她回來提起離婚的事情,今天她的嫂子沈禾,就幫她約到了港城最有名的律師見面。
朱律師知曉了顧雲初的情況,告訴她只要雙方協商好了,本人連同父母簽下字,再找個見證人,把協議交到府衙,登報聲明,兩人的夫妻關係就正式取消。
但是關於贍養費的事情,卻需要好好談判,要男方完全自願才能簽字。
顧雲初已經有了心理準備,她輕輕搖頭:「要贍養費並不是我的最終目的,我也不稀罕霍家的錢。我要的,是討回一個公道。」
顧雲初說出了自己的訴求,朱律師眉頭緊皺,有些為難。
「顧小姐,你這個訴求,比要贍養費還難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