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同意
第二天,林言照常去地里轉悠,看著已經長出一小截的麥苗,心情好了很多。【,無錯章節閱讀】
昨晚想的太多,腦子裡亂鬨鬨的,竟然破天荒的做了個夢。
她夢到金家的人,一窩蜂的全來了家裡,把她們家給霸占了。
這個夢太可怕了,以金家人的霸道作風,完全乾的出來。
不過,林言絲毫不懼,金家再厲害又如何,她也不是吃素的。
晚上回到家裡,金仔已經來了。
看到她回來,金仔一下子站了起來,張了張嘴想說些什麼,又局促不安地閉上了。
林言繃著小臉,嚴肅地打量著他。
看著金仔那頭黃髮,已經沒有第一次見到時的光澤,凌亂稀疏,粗糙的臉上滿是風霜。
生活壓彎了他的脊樑,他已不是最初的模樣。
林言覺得,金仔也老了,比花紅看著還要老。
一時之間,內心複雜不已。林言指了指凳子,讓金仔坐下。
花紅一邊做飯,一邊看了看他們,笑著說:「你們聊,等會兒飯就好了。桌上有烤好的毛栗子,你們先吃著。」
「阿娘先做飯,不用管我們,我會照顧好他的。」林言笑著說完,轉頭看向金仔收了臉上的笑,指了指桌上的毛栗子,「先吃點吧,我們邊吃邊說。」
金仔笑了笑,侷促地坐下,「你,你要說啥,我都聽著。」
林言坐在他對面,「別緊張,我也沒想把你咋樣,只是有些話要先說清楚。」
「你說。」金仔房子桌子下的手用力地搓了搓,他有很多次都想見林言,那是他的女兒,他們有著一樣的頭髮。
太陽城裡有這麼明顯特徵的人很少,金家也只有幾個人有這麼顯眼的頭髮,金仔每想起林言的黃髮,都暗自驕傲。
這是他的小心思,從未對人提起。
他多次偷偷看她,卻沒敢站在她的面前,今天,他們終於坐到了一起。
林言看著金仔的眼睛,裡面有抑制不住的喜悅,她裝作看不到,鄭重問道:「你要來的事阿娘已經提過,我想問幾個問題。第一,這件事金婆子知道嗎,金家的其他人知情不?」
金仔搖了搖頭,「我還沒和他們說。」
「第二個問題,你覺得金家會讓你離開嗎?」
金仔沉默了一會兒,才道:「律法說,只要本人願意就可以。」
「第三個問題,以後金家來鬧事,你準備怎麼辦?」
「我,我和他們沒關係了,要是他們來鬧就讓護衛隊的人處理。」
林言突然笑了,「你了解的挺多,看來律法沒白學。你要來也可以,這件事要和金家先談好。」
「你和阿娘自己想辦法。我不會管。」林言沒打算親自去,以金家人的德性,一旦她去,一定會說她仗勢欺人。
花紅問:「和金家說啥?」
林言無語地看著他們,「你們也知道金家應該不會同意金仔離開,怎麼會讓咱家好過。他們要是天天來鬧,讓人煩不勝煩。最好能一次性解決好,不要留有隱患。這件事要先和金家談好,你們再去登記改戶口。」
「我明白了。」花紅點頭,看向金仔,「我們明天就去找金婆子,只要讓她同意就成。」
林言饒有興趣地問:「阿娘想咋辦,怎麼讓金婆子同意?」
「當然是說理了,按照律法規定,只要我和金仔願意就行,金婆子的看法不重要。我只要告訴她,阻擋會犯法的,想來金婆子會知道怎麼做。要是她來鬧,就告到仲裁庭,讓金家給我們賠錢。以金婆子的小氣,為了錢也會忍下來。」
「阿娘說的對。」林言大讚,可不就是這樣,金家看似霸道張狂,可要是被判了賠償錢財,他們一定會閉嘴的。
錢可是很多人的命脈,誰都不想成為第二個蘭家。花紅這是抓住了關鍵。
林言目光瞥到金仔,見他有些不安,便道:「你既然下定決心離開金家,以後他們就和你沒關係了。在這個家裡,阿娘和我不會虧待你,你也要一心為這個家著想。」
「我會的。」金仔忙道,「你們這是同意我來?」
花紅笑著點頭,「昨天就給你說了,我們都同意你來,今天只是找你說說話。快吃飯,等明天,我們就去金家,早點兒把事情辦妥。」
金仔壓抑著激動不已的心情,這頓飯吃的特別舒暢,只要想到以後都能和她們一起吃飯,就無法平靜下來。
林言雖然沒去金家,但心裡還有些擔憂,怕花紅的戰力不行,面對金家露了怯。
果然,她正在刨木頭,準備做個船模型時,一個小伙子闖了進來,大喊:「不好了,金家打起來了,林言,你阿娘被打了。」
林言手中的刨刀一丟,「我阿娘被打了,傷的重不重?」
火榮忙道:「不重,只是輕傷,我阿祖已經過去了,你快和我去看看。」
火榮的阿祖就是九組的組長火焰,他腿腳利索,看情況不對,忙跑來找林言。
等林言和火榮跑到金家時,花紅和金仔站在一起,另一邊站著以金婆子為代表的金家人,雙方正在對峙。
火焰站在中間,把兩方隔開。
看到林言,火焰鬆了口氣,金婆子當真是個老頑固,任人怎麼說都不聽,對金仔更狠。
她不敢打花紅,就可勁地打金仔,其他人也幫著打,花紅也是勸架時被不慎傷到了。
看著花紅臉色正常,身上沒有明顯的傷,林言鬆了口氣。「阿娘,你咋樣了?」
「我沒事。」花紅擺擺手,「金仔傷的很重。」
林言看過去,金仔身上血跡斑斑,一看就傷的不輕,再看看金艷手裡的菜刀,她一下子就怒了。
「這是要殺人?」
平時打罵不好處理,但用刀傷人,那就是犯法,金艷這是想殺了金仔。
金婆子怒道:「是金仔不聽話,該打。我們打自己家人,和你們沒關係。」
火焰氣急,吼道:「都說了多少遍,不能隨意打人傷人,不管是不是自家人,都是犯法。你們這是故意傷害,看把金仔都打成啥樣了。金仔也沒錯,他有權利選擇,你們沒有權利阻止。」
「說的對,這件事性質惡劣,已經構成犯法,應該交給仲裁庭審理。」
林言不打算和金家糾纏,她只想儘快把事情平息,金仔的傷很重,腿上被菜刀砍了,要是不好好養著,可能就成了跛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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