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2章 同樣的餐桌
戈登-拉姆齊,一個以說髒話而聞名於世的廚師。同時也擁有全世界最多的米其林星星。
其中他最拿手也是最知名的菜色就是他的惠靈頓牛排。享譽盛名,全世界的老饕都以品嘗戈登的牛排為一大目標。
當然,想要吃到戈登-拉姆齊本人親自製作的牛排還是比較有難度的。
因為他在全世界各地都有自己的餐廳,而且他還有很多真人秀節目要參加,各種商業活動等等。
所以其實留給他做菜的時間並不多了。作為被資本打造出來的世界廚神,戈登-拉姆齊是非常忙的。
當然,想要吃他做的菜一般人也許很麻煩,但是對於那些有錢有勢的權貴來說卻並不算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在北美華盛頓一個【懂】字旗隨風飄蕩的大廈內。戈登-拉姆齊正在進行著自己的料理。
「快點,快點!距離午飯開宴只剩下三十分鐘了,我的前菜扇貝呢?!」
戈登在後廚里就像是個暴君一樣,就如同他在《教你說髒話》這個節目裡表現的一樣。
「鮑勃,我的扇貝呢?!不要告訴我你現在還沒把扇貝處理乾淨。」
「那……那個,正在做了。」一個敦實的中年胖子在水台處喏喏的說著。
「那就快點。半個小時後我們要上第一個頭盤。我的火焰扇貝要準備好。」戈登拿著自己的小紙條看著對著自己手下的廚師們大吼著。
「還有意式調味飯,理察,你準備意式調味飯。」
「凱薩琳你的人準備凱撒沙拉和洗面。我來準備惠靈頓牛排!」
戈登-拉姆齊今天必須要親自操刀了。因為今天把他叫來做菜的是懂王。
懂王之所以叫懂王,那自然是什麼都懂的。關於做菜這件事他肯定也很懂,名聲在外,戈登並不想要得罪懂王。
要是懂王很懂廚藝怎麼辦?要是他吃出來惠靈頓牛排沒做好怎麼辦?
所以以防萬一,還是自己動手做吧。
戈登的惠靈頓牛排能享譽世界成為他最招牌的拿手菜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這道菜確實很難做。
選用上好的牛裡脊(菲力)先進行醃製,使用各種調味料讓牛肉先入味。然後在一層層的包裹上香菇醬、鵝肝醬、在裹上一層薄薄的帕爾馬火腿,最後在外面裹上一層精心製作的酥皮在放入烤箱烤制。
惠靈頓牛排的每一個細節都要處理的很好,不然的話這個牛排將會寡淡無味。
而選擇幾乎都是瘦肉的牛裡脊而不是口感更豐腴的西冷,那是因為惠靈頓牛排本身在調味上就已經很味道很重了。
濃厚的蘑菇醬加上肥美的鵝肝醬,外層還要在裹上一層帕爾馬火腿,如果這個時候在選用肥美的西冷,那麼就會造成口味上過於的肥膩。恐怕很多人吃一口就吃不了第二口了。
而烤制惠靈頓牛排的時候因為外層包裹著酥皮,所以烤制其實比較難。因為無法直接用肉眼觀測到烤制時肉的變化來判斷肉的成熟度。
牛肉是一種很神奇的肉類。這種肉半生不熟和剛剛斷生的時候很嫩,口感很好。可是只要斷生後稍微在烹飪一會兒,那就會變的又干又硬。也就是俗話說的嚼不爛。
而燉煮的時間足夠長的話,那麼肉質又會變得軟化,開始變得酥爛。
所以在中式烹飪中更偏愛以燉煮的方式來處理牛肉,因為這樣更加保險。而炒牛肉,不論是杭椒牛柳還是黑椒牛柳,這都是最近幾十年才開始流行的菜色。
因為從前炒牛肉對於廚師於火的掌握需要非常嫻熟,要在牛肉八成熟的時候立刻關火上菜。讓肉上本來帶著的餘溫慢慢讓肉熟成,這樣到了客人的餐桌上時出於恰好的斷生狀態,肉質軟嫩鮮香。
而隨著科技的進步,廚師可以借用的工具也越來越多了,導致了許多菜品的製作難度不斷地下降。
就像從前白案師傅特級廚師考試時必考的雪衣豆沙在出現打蛋器後就被取消了。因為雪衣豆沙最難得一步就是蛋清的打發,從前全靠廚師的一雙手打出蛋白霜。而現在電動打蛋器的出現讓隨意一個會做菜的人都能做出這道從前特級白案師傅才會做的點心。
同樣在炒牛肉上也是如此。早年間嫩肉粉的使用程度和認知程度遠不如現在。現在只要嫩肉粉一抓一醃,隨便什么小飯館的廚師用什麼樣的火力怎麼樣的抄,管他是不是炒過頭甚至有些炒焦了,但是肉依舊還是嫩的。
而製作惠靈頓牛排也是如此,從前惠靈頓牛排的烤制真的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要讓酥皮烤的金黃璀璨的同時,內里的牛肉也到達到五成熟的程度。
而現在藉助廚房用探針溫度計,可以輕鬆的測到酥皮內牛肉的核心溫度。讓核心溫度恆定在五十五度,這是一個最恰當的溫度。
戈登正在一步步的烤制著自己的惠靈頓牛排,他並不知道在他看不見的地方正有一個傢伙隱形的在那等著。等著他把牛排給烤好然後拿走。
當然,在烤制牛排的時候,前菜已經可以適當的上了。但是……
「鮑勃!為什麼我的扇貝就剩下這麼點了?!」暴君戈登很暴怒:「我的要求是每盤要有至少十二個扇貝,但是為什麼現在每盤子裡面只有八個扇貝了?!你是不是偷吃了?」
正在處理水台工作的敦實胖子急匆匆的跑了過來。
「沒,沒有啊主廚。我開了二十四個扇貝的。而且都煎的很好啊,怎麼會少呢?」鮑勃看著兩個盤子裡,每個盤子都剩下八個扇貝,他委屈的快要哭了。尤其是當戈登瞪著眼睛不說話,一臉兇相的看著他的時候,他感覺自己都快崩潰了。
「狗屎,下次做事前先洗洗你的大腦,不要讓它剛剛被瑪莎家的公狗用過後就直接拿來工作!」戈登拉姆齊看了看表,沒時間重新做新的了,他只能罵罵咧咧的來了這麼一句。然後親自將扇貝放在一個精美的小推車上,親自去給懂王和他今天宴請的賓客上菜。
因為這扇貝菜名叫做火焰扇貝,還差最後一個程序。那就是上菜的時候在客人面前澆上七十度的伏特加然後點燃。
這樣讓扇貝有一股酒香味和焦香味。
「唔,原來還要淋酒和燒一次嗎?嗯,不用了,不用了,華華懷孕不能喝酒。這一步就省了。」某個暗處的人影搖了搖頭。
而在蜂巢城老張家的餐桌上,江華的面前出現了一盤香煎扇貝,嗯,看起來和《教你說髒話》節目裡戈登拉姆齊他做的一模一樣呢。
江華也不客氣,拿起刀叉先吃起了開胃菜。
而在華盛頓,懂王看著面前熊熊燃燒火焰的扇貝卻一點都開心不起來。因為他的支持率一直在下降。
「如果我不能連任,我就要變成這些扇貝了。」懂王思緒萬千,而在他對面的人則是能不能挽救自己的關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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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