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魔都電視台,葉楓一行人便徑直回了酒店。
一路上,葉楓都在想自己抽中的那個主題。
天氣。
這算是個什麼主題?
葉楓有些無奈,看上去似乎挺好寫的,但就是不知道如何下手。
相比之下,唐糖和鹿茸抽中的主題都還不錯。
唐糖是雪地,鹿茸則是柳絮。
好吧,也不是很好寫。
想到這兒,葉楓的心裡略微平衡了一些,轉念又開始思考起自己的這個主題來。
天氣……
陰晴雨雪,風雨雷電,都是天氣,能寫的東西多了去了,而且這還是物理的天氣方面,若是換成人物的心理天氣,那能寫的東西就更加多了。
總而言之,可寫範圍是相當的大,但是具體在某一點上面,就不太好寫了。
回到酒店自己房間的時候,葉楓還在想這個問題,順便搜刮自己腦海里有沒有什麼歌曲是和這方面有關的。
搜刮沒多久,葉楓忽然眼前一亮!
有了!
他當即趴在桌子上,拿紙筆將記憶里的這首經典歌曲歌詞和簡譜都寫了出來。
房間裡只聽見沙沙的聲響。
半晌之後,葉楓抬起頭,略微得意的看著紙上的東西,輕聲哼唱起來。
哼唱一遍之後,葉楓自言自語:「真好聽,怎麼就這麼好聽呢!」
他把紙筆收進抽屜裡面。
葉楓願意被人當成天才,可不願意被人當成怪胎。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葉楓就待在酒店裡碼字寫《倚天屠龍記》,時不時給秦詩打下電話什麼的,增進一下感情。
當然了,這也是相當的無聊,《倚天屠龍記》一天寫兩個小時就已經算多的了,而打電話呢,也用不了一個多小時,一天下來,葉楓簡直閒的蛋疼。
無聊之下,這廝直接就聯繫了魔都酒店附近的一個駕校,報名開始準備考駕照了。
他可是已經惦記開車很久了。
得知這個消息的唐糖和鹿茸一陣無語,而紅豆,簡直像一巴掌拍死這個傢伙。
別人成天都在尋找靈感努力寫歌,為下一期的錄製做準備,可是這小子倒好,居然去尼瑪的練車去了!
啥玩意兒啊!
這廝到底知不知道他來魔都是幹嘛的?!
當然了,就算紅豆說什麼,已經木已成舟,也沒什麼辦法了。
於是葉楓每天的事情啊,就是起床寫寫《倚天屠龍記》,然後去練車,直到下午才回來,然後給秦詩打電話,再時不時和紅豆啊,唐糖啊,鹿茸啊幾人聊聊天,一天也就過去了。
這天晚上,正是《魅力之聲》播出的時候。
這會兒,酒店裡,葉楓和紅豆,鹿茸,唐糖以及她的新助理,還有沈夢和劉金幾個隨身攝像,都擠在一個房間裡面,看著電視上面的節目播出。
今天晚上,誰也不干正事兒了,齊聚一堂看電視。
反正這廝的一張嘴,怎麼說都有理。
「哎,楓哥,你出來了,快看快看。」唐糖推了葉楓一把,連忙道。
葉楓定睛一看,頓時樂呵起來。
那舞台上出現的,可不就是自己嘛!
他忍不住微微得意:「嘖嘖,這誰啊,在舞台上怎麼這麼帥?你們感覺到沒,他渾身都散發著超級強大的魅力!」
眾人齊齊嘴角一抽。
這廝……也太不要臉了吧?居然這麼夸自己!
紅豆跟他最熟,也受不了了,當即河東獅吼:「楓子!你再噁心我們就趕緊出去!」
葉楓一臉你們真是不懂得欣賞美的表情,非常憤懣,卻真沒說什麼了。
葉楓正經看起電視來。
你別說,雖然親身參與了節目的錄製,但是在電視上面看到自己,那種感覺真的不一樣。
以第三視角去看當時的自己,真的是一種相當奇妙的感覺。
一首《斑馬,斑馬》很快唱完,葉楓正在那種奇妙感覺里沉醉的時候,忽然手機震動了一下。
拿起來一看,就發現是某人兄發過來的消息。
葉楓有些驚訝。
某人兄除了給自己的小說打賞之外,很少和自己聊天的,今天這是怎麼了?
不過他也不是那種很高冷的作者什麼的,更何況這還是自己的一個鐵粉。
葉楓當即回復消息:「哈哈,你也在看呢?怎麼樣,我是不是相當帥氣!」
葉楓這廝,在紅豆幾人面前吹不了牛比,又到某人兄這裡吹起來。
某人兄很配合:「帥氣!我覺得整個舞台上,只有你是最閃亮的一個星!」
葉楓頓時心氣舒暢,神清氣爽,一下子看某人兄相當順眼起來:「難得有知己啊,要是有機會見面,一定得喝上幾杯。」
某人兄:「有機會的。你還記得上次我跟你說的合作沒?」
看到這則消息,葉楓一下子想了起來。
當時自己正新開《倚天屠龍記》的時候,某人兄曾經對他說過,有機會一起合作。
不過當時葉楓問他是什麼合作,某人兄卻沒有說,他也就作罷。
怎麼今天忽然又提起這個事情來?
葉楓疑惑,當即問道:「記得啊,怎麼了?」
「經過公司董事會的討論,我們決定購買你小說的影視版權。」某人兄接下來說的一句話,卻嚇了葉楓一跳。
「購買我小說的影視版權?哪本小說?」葉楓忍不住疑惑問道。
某人兄的回答很快:「射鵰三部曲,都買,你的意願呢?」
葉楓這下真的吃驚了。
一下子買射鵰三部曲的影視版權?!
葉楓忍不住問:「請問一下,某人兄,你是哪家公司的?」
說真的,葉楓有點兒懵。
某人兄一直以來都是他的鐵粉,為他的書打賞了起碼不低於十萬塊了,葉楓也從他的大手筆里猜出來他應該挺有錢,不過卻沒想到,某人兄直接拋了一個重磅炸彈給他。
購買射鵰三部曲的影視版權?
這可不是幾十萬就能解決的事情!
頭像閃動,某人兄發來消息:
「燕京北晨娛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