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如果再猶豫,我就不伺候了

  金永年和祝曉藍也都是驚訝的目瞪口呆,如果林浩說的這些都是韓瑛告訴他的,倒也正常,但這些竟然都是他推測出來的,這人簡直是太厲害了。

  如果林浩是個三四十歲年紀的人,他們可能也不會這麼驚訝,畢竟閱歷在這兒呢,整件事情只要仔細認真的分析一遍,就能猜得八九不離十。

  可眼前這年輕人明明才20歲,還是在念大二的學生而已,這份智商和侃侃而談的淡定模樣,足可以讓一些社會老油條汗顏了。

  楊芊怡嘆了口氣,她已經無話可說。

  她站了起來,將椅子向後挪了挪,朝著林浩就彎下了腰。

  祝曉藍急了,「楊總...」

  楊芊怡伸手攔了一下。

  「林先生,這件事情是我做的,你別怪韓瑛!我錯了,我向您道歉,對不起!」這幾句話她說得十分誠懇。

  金永年心裡無比震驚,這是他第一次見到楊芊怡向人如此正式的賠禮道歉。

  魅影音樂成立六年了,原因還是楊芊怡的閨蜜秦若雲,秦若雲二十歲時就已經紅遍大江南北,1997年她的經紀人車禍去世,很多公司都在爭著簽她。

  傷心之餘的秦若雲就相信楊芊怡,逼著本是鋼琴專業,已經在籌備成立音樂學校的楊芊怡做了自己的經紀人,再沒多久就成立了這家魅影音樂。

  秦若雲家庭很不一般,借著家族的關係,魅影這幾年竄起的勢頭銳不可擋。

  而秦若雲卻是個散淡的性子,一兩年才出一本專輯,演出都很少參加。

  魅影她更是很少來,完全就是個甩手大掌柜。

  林浩見楊芊怡姿態十足,他也不可能繼續端著,說出來了目的很簡單,別把我林浩當成傻子。

  但所謂殺人不過頭點地,意思到了就行了,兩個人並不認識,楊芊怡無非是想奇貨可居,不想讓他人染指自己而已。

  而自己也是想安安靜靜的先把大學念完,所以從心裡講,他並沒有多生氣,魅影這麼一弄,自己還能消停點。

  至於是否耽誤了他賺錢,這點林浩倒是不急,他深知賺大錢的日子在後面呢,現在晚上唱唱歌,賺的錢夠花就行了。

  他連忙站了起來,雙手攙扶著楊芊怡的雙臂,笑道:「楊總萬萬不可,我要是真生氣的話,哪裡還有這桌東北風味?」

  楊芊怡見他的雙手還握著自己的雙臂,臉就是一紅,林浩也發現了不妥,連忙鬆開了雙手,「楊總快坐,快坐!」

  為化解剛才的尷尬,他坐回去以後就說:「楊總此次來,有什麼事情但說無妨。」

  「林先生...」

  林浩連忙伸手攔住她,「可別這麼叫,您還是叫我林浩吧!」

  楊芊怡點了點頭,「好,林浩,我們這次來主要有兩件事情,一是想買幾首歌曲,二是想看看您能否與我們公司簽約?」

  「如果是為趙一廷買歌,我勸您就別說了!」

  楊芊怡有些好奇:「為什麼?難道就是因為他這次的抄襲事件?」

  「楊總,每個人都有自己堅守的底線,我的底線很簡單,人品不好的人不配唱我的歌!」

  楊芊怡的眉頭皺起。

  林浩又說:「此人劣跡斑斑,成名前有過猥褻的前科;成名後醉駕、同時與幾個女歌迷糾纏不清、機場耍大牌、動手打歌迷等等;我不相信這些你們不知道,雖然你們一直努力在為他洗白,但我說句難聽的,不值!不配!」

  楊芊怡他們三個人都不說話了。

  半響過後,楊芊怡幽幽一嘆,「看來再簽人,人品才是第一關呀!」

  林浩卻搖了搖頭,「不易。」

  「哦?」楊芊怡想聽聽他的高見。

  「人是複雜的動物,一些人成名前和成名後判若兩人,你又怎麼去分辨?」

  楊芊怡知道林浩說得對,簽每一個人都是在賭,唱片公司在賭這個人能不能紅,會不會知恩圖報。

  而藝人同樣也在賭,簽了這張「賣身契」,如果不接演出、不接GG、不宣傳推廣,雪藏自己怎麼辦?

  「好,我明白了,那就不提趙一廷了,我們魅影可不止他一個簽約藝人,一會曉藍會把一些藝人資料給你,你看誰適合,就給誰,怎麼樣?」

  林浩點了點頭。

  楊芊怡接著說:「第二件事,我想看看你的意思,想不想出道唱歌,如果想,看看能不能和我們公司簽約?」

  林浩笑了,「大學畢業前,我個人不會以藝人的身份簽約!」

  楊芊怡沒留意他提到的「個人」兩個字,卻理解了他另一層意思,「您是說我們可以簽詞曲約?」

  金永年和祝曉藍相互看了一眼,沒想到會是這個結果。

  歌手經紀合同一般有三種:

  一、經紀約:對歌手演出、GG代言等商業活動的經紀和代理事項,以及演出收入的分配比例;

  二、唱片約:歌手灌制唱片和歌曲的數量,錄製唱片的資金投入,雙方版稅的分配比例與支付,唱片版權的歸屬;

  三、詞曲約:對歌手或詞曲創作人在合約有效期間創作音樂作品版權的歸屬及代理。

  在實踐中,如果是唱片公司,大部分都會簽全約,所謂全約,就是以上三點全部包含在內。

  當然,也會有藝人分簽幾家公司,但這樣的人一般都是成名的當紅藝人,新人很少有這個待遇。

  例如剽竊林浩歌曲的孫小偉,他簽署的就是經紀約,因為燕京風華時尚影音傳媒有限公司屬於經紀型公司,並沒有唱片發行權。

  林浩點了點頭,他伸出了一根手指,「一年,我一次只能簽署一年,每首歌曲稅後20萬元;另外,合約期內,如果我為自己或者我的樂隊所創作的歌曲,不在合約範圍內!」

  楊芊怡、金永元和祝曉藍三個人都沉默了。

  20萬一首,對於林浩這樣一個新人來說,價格已經高出天際了!雖然楊芊怡的心理底線是30萬,但那是當時為趙一廷準備的,也只是想買一首歌而已。

  一首歌量身打造,和簽約後有可能的批量創作,可是完全兩回事兒!

  雖然簽約以後他能拿出的好歌越多越好,但量上來以後,就涉及到了成本,無論質量如何,都是20萬一首,連講價的餘地都沒有了。

  這個價格,魅影要冒極大的風險,雖然他有給韓瑛那兩首歌珠玉在前,錄影帶里他唱的那些歌曲也很好聽,但誰又能保證他以後的歌曲都能有這個質量?誰又能敢保證他不會江郎才盡?

  此時國內的詞曲創作市場價格極其混亂,一個毫無名氣的詞曲創作人辛辛苦苦寫出來的歌曲,可能連500塊錢都賣不出去!圈裡略有名氣的創作人,一般也就是三千元至一兩萬元不等,而且還要取決於歌曲的質量。

  像俞懷那種國內頂尖的著名詞曲創作人,因為他的歌曲捧紅了好多的歌星,所以近兩年才會對外報價50萬一首。可即使是他,也做不到首首都賣這個價格,如果這首歌的質量不足以讓歌手一炮而紅,給幾萬、十萬、二十萬...都是很正常的事兒。

  因為林浩的兩首歌讓韓瑛拿下了青歌賽金獎,無形中就為了他鍍了層金。而最近兩年俞懷也是越來越難伺候,所以楊芊怡來雪城之前,秦若雲才會特意囑咐她,如果簽不下林浩的歌手約,詞曲約的價格只要合適就一定拿下!

  雖然秦若雲這麼說了,但20萬這個價格,楊芊怡怎麼想都覺得不合適。

  原因無他,太貴了!

  林浩見他們都不說話了,心中暗想,我就勸一句,給你三秒鐘的時間,如果再猶豫,我就不伺候了!

  其實,歌手買歌就是在進行一場豪賭,如果買對了,用不上一年可能就會十倍百倍的賺回來了。

  例如他重生前有一位東北籍女歌手,1994年花了10萬塊錢買了一首歌曲,然後又賣掉房子湊了11萬塊錢拍MTV,那真是傾家蕩產獨孤一擲!但這首歌沒多久就獲得了九四年MTV大賽金獎、國家廣播電台「叱吒全球華語歌曲排行榜」、尚海東方電視台風雲榜、燕京音樂台「歌曲排行榜」等等。

  1994年的21萬,可以說絕對是筆巨款,但因為她賭對了,這首歌帶給了她無數榮譽與金錢!

  林浩也不再多想,微笑道:「我只有一點保證,合約期內,我拿出的每一首主打歌,都會紅遍大江南北!另外,我還有一份大禮送給你們!」

  說完,他開始在心裡數起了秒數: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