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9章 什麼是著作權

  林浩聽他話里有個「再」字,馬上就明白了,看來這位大哥是吃過虧了,而且可能還不止一次,所以不敢也不想再簽公司。燕京城大大小小的演出公司和經紀公司多如牛毛,不知道是哪家公司坑過他們,所以才會讓他如此心灰意冷。

  樂隊另外幾個人面面相覷,不想和林浩鬧得這麼僵,但又知道楊龍什麼脾氣,曹楠先站了起來,陪著笑對林浩說:「浩哥,我們也快上場了,您先坐......」

  楊龍伸手搭在了曹楠肩膀上,沉著聲說:「走吧,上場了!」

  安珂、張言松和二猛的臉色都有些不太好看,林浩還是那副雲淡風輕的樣子,輕輕咳了一下,「楊老師,我不知道你們身上曾經發生過什麼,但魅影傳媒是一家什麼樣的公司,我想大家都知道......」

  楊龍扭過頭,「浩哥,我說句話可能不好聽,但什麼樣的公司骨子裡都改變不了嗜血的本性!」

  「啪啪啪!」林浩鼓起了掌,「好!楊大哥說的是句大實話!」

  楊龍看著他不吭聲,不明白他這是什麼意思。

  「各位,沒有一支偉大的樂隊不需要經紀人,不用公司運作的,因為商業與音樂是密不可分的!我們是音樂人,不是商人,商人擅長的正是我們的短板!您覺得資本家嗜血,但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們費盡心思去幫一支樂隊做各種規劃,出專輯、開演唱會、出席訪談等等,和樂隊一起分錢不是天經地義嗎?」

  楊龍呵呵一笑,眉眼間卻有著一絲不屑,說來說去還不是想利用我們賺錢?

  「老楊,什麼情況?」這時一個聲音響了起來,林浩他們扭頭看去,只見一位四十歲出頭的男人走了過來。

  「喬總,遇到了幾個朋友,閒聊幾句!」楊龍解釋起來。

  這位喬總長得頗為英俊,大背頭烏黑,濃眉大眼。

  他看向了林浩,眼睛就是一亮。

  林浩也是不由苦笑,楊龍他們過來以後,自己就把墨鏡摘了,畢竟戴著太不禮貌,而且這裡燈光昏暗,覺得一時半會也不會有人認出自己。

  「哎呀!這不是浩哥嘛?」喬總快走兩步,十分熱情地伸出了雙手。

  二猛一步就擋在了林浩的桌子前,喬總就是一怔。

  林浩只好起身喊了一聲二猛,隨後和他握在了一起,「喬總好!」

  「不敢,不敢!您叫我喬斌就行!」他緊緊握著林浩的手上下直抖,「不知道浩哥大駕光臨,有失遠迎,真是一萬分的歉意!我可是您最忠實的粉絲,從第一本《渡口鐵騎》到最新的演唱會CD和DVD,我都買了,可不是盜版!」說完,又發出了爽朗的大笑聲。

  林浩被他握的手都疼了,可又不好強自甩開,只好忍著了。

  「今晚您這桌必須免單,算是我這個小小粉絲的一點心意!」

  「好好好!喬總請坐......」

  熱情的喬總這才鬆開了雙手,隨後反手就把楊龍袖子扯住了,「來,老楊,過來和浩哥學習學習......」

  楊龍有些尷尬,「快開始了!」

  林浩呵呵一笑,「楊老師,這場你們再休息的時候,我唱一首方便嗎?」

  「真的?」還不等楊龍說話,喬斌狂喜起來,這可是絕對的可遇不可求啊!

  據說後海那邊的雲上酒吧,就是因為去年林浩在那唱了兩首民謠火起來的!酒吧一進門就掛著一幅老闆和林浩的合影,還有那首《畫》和《斑馬,斑馬》早就在各個夜場流行了起來,現在那些吉他彈唱找場子,如果不會這兩首歌,連試場的機會都沒有!

  林浩微笑點頭,目光卻看向了楊龍。

  「唱唄!」楊龍眼皮一耷拉,說完轉身就走。

  喬斌有些尷尬,連忙解釋起來,「老楊人不錯,就是這個倔脾氣......哎!浩哥您大人不記小人過,千萬別介意!」

  林浩擺了擺手,「喬總能不能找五張白紙和一支筆?」

  「沒問題,我辦公室就有,用不用去那邊寫?」

  「不用,這兒就行!」

  「好,我給您去取!」說完,喬斌起身走了。

  張言松和安珂面面相覷,都不明白林浩這是什麼意思,可又不敢問。二猛覺得舞台上這哥幾個唱的實在是讓人無法忍受,和林浩說了一聲,出去抽菸了。

  ...

  很快,喬斌就拿著一沓A4紙和筆過來了。

  林浩道了聲謝,伏在桌子上就開始寫了起來,喬斌和張言松、安珂都歪著頭去看,只見林浩寫的都是簡譜和一些畫著圈的1234567。

  時間倉促,五張分譜,林浩不可能寫五線譜,只好寫簡譜加級數,這樣不管自己唱什麼調式,看這種譜子都沒毛病!

  安珂看明白了,林浩這是要現場創作一首歌曲演唱,自從她跟在林浩身邊以後,幫他申請了好多著作權登記,此時不由擔心起來,伏在張言松耳邊說:「還沒有申請著作權,就這麼唱了,萬一被盜怎麼辦?」

  張言松呵呵笑了,知道她不懂,不過酒吧里太吵沒法解釋,就在她耳邊說:「出去說,我也抽根煙!」

  安珂點了點頭,她也真是無法忍受舞台上那些歌了,跟著張言松站了起來。

  兩個人出了酒吧大門,瞬間,厚重的大門就把嘈雜隔離在了門裡;二猛的皮夾克領子立著,縮著脖子叼著煙,見張言松也出來了,連忙遞給他一根煙,又幫他點燃。

  抽了口煙,張言松解釋起來:「專利權、商標權的取得必須要經過申請、審批、登記和公告,也就是說,這些權利必須以行政確認程序來確認權利的取得和歸屬。」

  安珂點了點頭,這些她明白。

  「而著作權,英美法系又稱為版權,例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美術、建築、攝影作品等等,是在作品的創作完成就自動產生了著作權利,不需要履行任何形式的登記或註冊手續,也不論其是否已經發表,只要創作完成即具有著作權!」

  安珂也看過這方面的解釋,可還是有一些疑惑,「怎麼證明呢?」

  張言松想了想,「就說歌曲吧,當你創作出來以後就屬於你的了,只要你在一個公開場合演唱、上傳到網絡或者出唱片等等,你就算不做著作權登記,它也是你的。」

  「你看看全世界這麼多大型的唱片公司,他們同樣不會刻意去花那個錢做什麼註冊,因為一首歌曲出了專輯以後,就已經等於註冊了,誰敢再拿去註冊?那不是腦子出問題了嗎?」

  「可萬一產生糾紛怎麼辦?」安珂又問。

  張言松伸手指了指酒吧裡面,「例如今天這種場合,浩哥唱了,結果有人馬上盜走去申請了著作權......只要浩哥讓今天現場的幾個人出庭作證,這官司贏的概率就是百分之一百!」

  「申請著作權,只是給你的作品買了個保險而已,意義其實不大。如果作品是剽竊來的,即使你去註冊了,也不會受到保護!你想想,這些年我們聽說過因為歌曲著作權打官司的新聞嗎?哪怕是文學作品,剽竊者都不敢明目張胆一字不改,不過就算改動再多,敗訴的概率同樣很高......」

  安珂點了點頭,喃喃道:「不管怎麼樣,今晚回去我就趕快申請註冊了,避免麻煩!」

  張言松呵呵一笑,沒再說什麼,畢竟小心一點不是壞事。

  有些話他沒說,其實剽竊歌曲這事兒,大明星不屑干,因為他們知道,一個弄不好就會身敗名裂。

  而小人物是不敢幹,輸的概率太高,他聽到這首歌的同時,一定還會有其他人聽到;而他去註冊的時間一定是晚於聽到的時間,那麼現場其他人如果出庭做證,自己就一定會輸。

  小人物,有幾個能有能力買通現場那些人?

  還有一點讓他們不敢這麼幹,誰知道演唱者的手裡,還有沒有什麼強有力的證明?

  這是賭,如果賭輸了,就不用在這個行業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