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9章 548,國民女神說,她/住我隔壁
寶島省的金馬獎!
在21世紀初的頭幾年,還是非常香的,在江楓看來,它和港島金像獎的含金量至少要比內地的金雞獎、百花獎好上不少。
這倒不是在江楓心中有什麼「外來的和尚會念經」的固執信念,而是內地的金雞獎百花獎經常搞雙黃蛋,甚至搞三黃蛋,是自己拉低了自己的B格…
當然,雖然江楓看重這個時候的金馬獎影帝,但是他也知道,今年得獎的可能性太小。
因為今年的金馬獎上有一部神作,名叫《藍宇》,《藍宇》中有兩個男主角,如今,他們雙雙獲得了提名。
江楓還知道,今年的金馬獎影帝是這兩位男主角中的劉鄴,在前世有消息說,劉鄴之所以能夠戰勝另外一個男主角胡君拿下影帝,就是因為他們兩人在銀幕上辦事時,劉鄴突然羞澀一笑…
而就是這一笑,直接讓劉鄴征服了金馬獎的評委。
反觀《17歲的單車》,江楓的演出是挺出彩的,但由於電影中既沒有激情的辦事,更沒有羞澀一笑,估計金馬獎影帝是夠嗆!
最多也就是過去給寶島金馬獎組委會捧捧場。
都來看看吧,拍攝一部電影《見鬼》,24天的時間,就在全球席捲6.5億美金電影票房的江楓,居然親自來到了金馬獎頒獎典禮現場。
什麼劉德華,什麼張學友,什麼黎銘,什麼郭福城,到時候還不得哭著吼著前來參加金馬獎的頒獎典禮呀?!
悟透了金馬獎組委會的心思,江楓也就沒有在和李樰的通話中確定,自己參不參加今年的金馬獎頒獎典禮?!
就一句話,到時候再說!
2001年金馬獎頒獎典禮的舉行日期是12月8號,而現在才10月1號,還有兩個月的時間,不著急。
不過,江楓不著急,但有些人著急了。
江楓才掛斷李樰的電話,就接到了來自京城的簡訊息。
【楓哥,恭喜你拿到了金馬獎影帝的提名,不過,導演讓我問你,今年的金馬獎頒獎典禮你能不能參加呀?】
等看清楚這條簡訊息,江楓才摸著下巴苦笑,最近忙的,竟然連國民女神高媛媛都給忘記了。
據陳昆講,高媛媛現在經常通過周訊向他打聽自己的最新消息。
甚至,就連有一位名叫騰劃濤的年輕導演追求她,她也都愛搭不理的。
〔不知道,到時候再說。〕
【那你什麼時候回京城?】
【嗯,圈裡人都知道,你現在是在帽兒胡同住,所以,我也就用我所有的積蓄,在帽兒胡同買了一套小小的房子,連院子帶房子只有107平,不過,價格卻要80萬人民幣呢。】
【嗯,還有,就是我買的這套房子是從四合院裡面分割出售的,另外兩部分面積稍大一點的,分別住著兩個大明星,一個姓范,就是剛和你一起主演過張逸謀導演的電影《英雄》;而另外一個人姓張,叫張紫衣!】
【嗯,還有,楓哥,王小帥導演可是答應我了,如果這次我能說動你去參加金馬獎頒獎典禮,那麼他的下一部電影還讓我主演。】
以前,高媛媛也有給江楓發過簡訊,打過電話,但是江楓都沒有怎麼回過她。
如今,終於回了一次,就如同炸了鍋一般,這位美女一連發了七八條簡訊才停。
【嘿嘿…,楓哥,你是不是特煩我?】
〔沒有!〕
〔就是伱感覺你才是真性情,拍完《17歲的單車》都快兩年了,你依然是當初的性格。〕
【嗯嗯嗯!!!
我哥也經常這麼說我。】
〔行吧,既然你也在帽兒胡同住,等我回到京城後就和你約飯,我請你到黑芝麻胡同的鬼味燒烤店吃燒烤。〕
【好的呢,好的呢。】
結束和高媛媛的聯繫,江楓本以為就這麼過去了,可這件事才剛剛開始。
【楓哥,12月8號,咱們一起去參加金馬獎的頒獎典禮吧,因為和你在一起我總是好運氣,上次咱們在金鷹節上,還不是雙雙獲獎了?】江楓不用看,也知道這條簡訊是周訊的。
【江楓導演,今年的柏林電影節,本來想約著你一起過去的,可是由於你在米國拍戲,就只好作罷。
如今,咱們的《17歲的單車》又拿下了金馬獎的諸多提名,我希望到時候能在頒獎典禮現場和你一起分享喜悅。】這是導演王小帥發來的簡訊。
當初拍攝《17歲的單車》時,他的氣勢還挺足,可現在發來簡訊的語氣卻是把自己放低了許多。
【江楓,或許你不認識我。
但你的名字對我來說卻是如雷貫耳,從《月球》《電鋸驚魂》開始,由你編劇並導演的電影,都給我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象。
甚至,我還給每一部電影寫過影評。
在此,我邀請您和您的女朋友王霏小姐,能夠同時來參加寶島省第38屆金馬獎頒獎典禮,到時候我作為主持人,一定恭候您的大駕!】
這簡訊文縐縐的,根本不用猜,江楓就知道是蔡康勇那個老玻璃,因為金馬獎在宣布提名名單的時候,還在小範圍內公布了頒獎典禮的主持人,主持人分別是港島的鄭玉玲和寶島的蔡康勇。
看到這些人發來的簡訊,江楓有點懷念前世的手機了,直接編輯一條簡訊群發回去就能應付差事。
可是現在,還得逐條回復。
而一逐條回復…,那可就累多了。
要知道今天發來的簡訊息,不但有邀請自己參加頒獎典禮的,而且還有許多祝賀簡訊。
從中影集團董事長韓山野、班主任崔欣勤老師開始,一直到96級表本班的同學,自己劇組裡的工作人員,都有發來祝賀簡訊。
甚至有些簡訊,江楓還沒看呢,便直接消失了,因為他手上的這部手機只能存儲200條簡訊息。
誒…
什麼時候才能進化到智慧型手機呀?!
張國榮現在開心了。
就連拍戲、走路都哼著歌。
以前,身上有個膿包,怕丟人,不敢擠破,它就一直長在自己身上,而且還越長越大。
可是現在,也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好心人,一怒之下,就幫著自己把身上的膿包給擠破了。
而膿包擠破,身體也就好了。
就像現在這樣,不管走到哪裡,自己都是輕鬆和自在的。
身在廟街《見鬼》拍攝現場的張國榮才想到這,就看到一個男人撲通跪在了自己身前。
「哥哥,救命啊!」
「你如果再不救救我,我可能會被人給打死的,還有,那些人是每3天打我一次,每3天就打我一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