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1.主角是天才,是土著,而且家裡很有錢,和迪盧克老爺是親戚
2.主角很強,有神之眼
3.如果讀者覺得主角的性格和行事有點反派,不是你的錯覺
4.爽文,爽文,爽文
5.主角會罵人,會打人
6.cp看過作品簡介的都知道
7.感情線有點苦手,覺得奇怪也是正常反應,作者至今為止都不明白自己怎麼喜歡上卡維的,也許是臉好看?
8.作者玩原神不超過半年,有些劇情確實還沒過,但會查資料的
9.第一次知道卡維的時候,作者在艾爾海森的池子時,從普池抽出了卡維,然後現在從妮露的池子裡給卡維抽了二命(因為又非又不氪),應該是佩服理想主義者的堅持和勇氣
10.作者寫文超級超級墨跡
正文開始:
「也許在這裡……」
大名鼎鼎的建築設計師卡維自言自語,他在圖書館漫無目的地尋找自己曾經看過的一本書。
大概是時間太過久遠了,那本書還是在卡維的學生時代看過。
現在他都畢業了,當年的大掌書都已經退休換人,找不到一本書簡直是太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而且卡維也沒有很需要那本書,他只是需要一個理由出來晃晃。
自從卡維建成了卡薩扎萊宮,名聲一下子傳出,讓他建築設計師的工作順利推進,有更多的人了解這位富有才華的年輕人。
但負面影響也隨之而來。
項目雖然變多了,但是甲方依舊令人捉摸不透。
就比如一些不懂裝懂的人找上門來,說實話,卡維覺得甲方有時真的是在無理取鬧。
既要讓房子明亮大氣,又要富有內涵,讓房子看起來神秘莫測,要能夠完美展現甲方的獨特氣質和高級品味。
這和在酒館裡大肆吐苦水的兄弟說的,顧客要五彩斑斕的黑色有什麼區別?
卡維已經見到很多這樣的甲方了,原先他可能還會同對方爭論,現在也只能耐著性子和甲方解釋,然後不斷地修改設計圖。
這就是名聲在外的壞處,他沒辦法讓自己的形象在別人眼中是暴躁、不講道理、會和甲方吵架的。
不只是這些煩惱。
他熬了不知道多少個夜,成果卻總是不盡人意,很少有設計圖能一次過關。
這次來圖書館也只是想散散心。
當然,或許這裡有他所需要的,只是卡維並不著急。
行走在智慧宮,安靜的氛圍讓卡維感覺舒適,他的學習生涯讓他習慣在這種氛圍中活動。
一路上他都沒有碰見什麼人。
也是,自從虛空被普及使用後,大家更願意直接詢問虛空,而不是跑到智慧宮來查資料。
實體書籍現在更像是一種收藏品,而不是傳播知識的工具。
所以人少才是正常的現象。
卡維繼續向前走。
他終於看到個人,只不過對方安靜地趴在桌子上,紅色短髮遮住了她的臉,但從衣著打扮上可以看出是一個女孩。
這是……在睡覺嗎?
智慧宮很大,採光很好,也很透氣,即使是穿著長袍也不會覺得很熱,但這裡可不算是一個休息的好地方啊。
這裡人少,而且不會有人特意來巡邏,確實是一個休息的好地方。
但這個時間點不早了,要是對方一覺睡到了半夜,一個女孩子難免會害怕。
要是路上遇到壞人就更危險了。
而且在這裡睡覺生病了怎麼辦?
只是一瞬間,卡維就思考了很多,最後決定上前去把對方給叫醒,勸對方回家休息。
*
艾玫妮本來是一個人來翻翻書,查閱資料。
她很少來這裡,沒想到圖書館裡的桌子摸著冰冰涼涼的,用的都是好材料,手感很好。
她有些貪涼,乾脆整個人趴在桌子,很快就睡著了。
雖然說是睡著,其實也沒有完全睡過去,至少艾玫妮在聽見陌生人的腳步聲時她就已經清醒了。
但桌子涼涼的,真的很舒服,艾玫妮也沒想要抬起頭。
反正對方過不了多久就會離開。
教令院的人大部分對待陌生人都是事不關己的態度。
沒想到對方只是停頓了一下,腳步突然變輕,很快朝著自己的方向走來。
「同學,同學,醒醒。」
溫熱的手掌在艾玫妮肩膀處輕拍,耳邊是年輕男聲的催促。
艾玫妮知道自己不能再裝睡了。
她抬起頭,被頭上明亮的燈光晃了眼,半眯著眼睛觀察「叫醒」自己的路人。
金燦燦的頭髮,別致的羽毛配飾,哦,是羽毛筆,還有紅色的眼睛,讓艾玫妮想起了蒙德的氣泡酸莓汁。
想到氣泡酸莓汁酸酸甜甜的口感,艾玫妮突然就原諒了對方執意要將自己「喊醒」的行為。
「同學,在這裡睡覺會生病的。時間不早了,趕快回家吧。」
卡維看著少女睡紅了的臉頰和有些迷茫的表情,他聲音又放輕了些。
如果他仔細看少女微眯著的雙眼,就會發現對方眼神清明,完全不像是剛睡醒的模樣。
果然,氣泡酸莓汁有什麼錯呢?
他不過是想叫醒一個在圖書館努力學習但是累得睡著的美少女回家罷遼!
艾玫妮理直氣壯地想。
「謝謝你,我馬上就會離開的。」
表面上,艾玫妮還是對於好心幫助自己的帥哥給出比較有禮貌的回覆。
她收拾好自己的東西。
也沒什麼,幾張畫了個大概的設計圖,和計算用的筆和草稿紙。
「路上小心。」
這位金髮紅瞳帥哥還在散發自己的善心。
「謝謝,我會小心的。」
走遠的艾玫妮:想喝氣泡酸莓汁了……
目送對方遠離的卡維:今天又做了一件好事(叉腰)
*
剛出智慧宮,天空很快就暗沉下來,幸好路燈很快點亮,獨自一人也有天空中的星星陪伴。
「這個時間點……」
艾玫妮觀察天空大概猜出了現在的時間。
糟糕,忘記今天是自己來做晚飯了。
她腳步匆匆,很快見到了房子,一把推開大門喊道。
「菲尼克斯!菲尼克斯!我回來了!」
一個大叔從廚房中走出,手上端著兩道菜,臉上有些無奈。
「我聽到了,艾玫妮。」
「哦,原來你在家啊。」
她只是隨便喊喊,艾玫妮以為菲尼克斯還在他的酒館裡頭。
聽到菲尼克斯的回應,艾玫妮已經乖乖坐在位置上等待他把菜放到面前。
等到菲尼克斯坐在位置上時,艾玫妮才開始低頭認錯。
「對不起,我今天忘記做飯了,明天我來補上。」
「哈哈哈,沒事,快嘗嘗吧。」菲尼克斯倒是一點也不生氣,邀請對方品嘗剛剛從廚房端出的牛排。
艾玫妮很感動,所以她很快拿起餐具品嘗牛排。
她一向喜歡吃半生不熟的牛排,當鋒利的餐具將肉塊輕輕劃開,血水就會順著縫隙流出,讓艾玫妮有一種狩獵成功,享受獵物的感覺。
嘗到牛排之後,艾玫妮更加感動了,菲尼克斯居然記得她的口味,而且做得很好吃!
今天的牛排是帶筋膜的,艾玫妮不得不多嚼幾下。
比起艾玫妮一開始還能裝模作樣用餐具切牛排,到後來直接上嘴啃,對面吃飯的菲尼克斯雖然樣貌平平,普通的黑髮黑瞳,但舉手投足之間都有一種貴族的氣質。
艾玫妮突然開口:「菲尼克斯(嚼嚼嚼)我有點想喝氣泡酸莓汁了(嚼嚼嚼)你可以去蒙德(嚼嚼嚼)進點貨嗎?(嚼嚼嚼)」
菲尼克斯有點驚訝:「沒問題嗎?」
艾玫妮頭也不抬,一隻手伸出來比了一個OK的手勢。
「這樣啊。」菲尼克斯點頭,「那我明天動身,你記得照顧好自己。」
他思考了一下:「酒館……太累了就不用開店了。」
終於消滅了牛排的艾玫妮用餐巾紙擦了擦嘴角流下來的血水,一抬頭就發現菲尼克斯笑著看著自己。
「怎麼了?」
「謝謝你,艾玫妮。」
菲尼克斯非常真誠地說,眼底里一片慈愛。
艾玫妮只覺得有點肉麻,她一下子就竄回房間裡,連碗都忘記洗了。
本來就一身黑衣的少女像只耗子一樣竄過去,留下獨自一人的菲尼克斯對著他盤中的牛排思考。
難道他年紀大了,搞不懂現在的小年輕奇奇怪怪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