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狗王大哥

  「喂,我大哥問你話呢,你聽沒聽見,啞巴了啊。」一道囂張的聲音從前方傳來,林汀晚皺了皺眉頭,這聲音怎麼這麼熟悉。

  林汀晚正在腦海里匹配這個聲音,卻聽一個聲音冷冰冰地說:「我沒有錢,而且我也不需要你們的保護。」說完,他轉身欲走,卻被對方攔了下來。在對方即將觸碰到他身體的時候,他蹙著眉後退半步,那人抓個空,表情訕訕。

  「需不需要保護不是你能決定的,這個錢你給還是不給吧,不給就休怪我們不客氣。以後晚上回家當心點,這裡的流浪狗可都聽我大哥的。我大哥可是狗王!」小弟說完還小心的觀察大哥的表情。

  被稱為大哥的人在一旁欣慰的點頭,他的臉上滿是肥肉,肚子也吃的圓滾滾的,嘴裡叼著狗尾巴草正靠在一旁的牆上。那裡也正是太陽照不到的地方,給他的身份增添一絲神秘。

  丁斯時垂著的眼眸輕輕抬了一下,又收回去。好一條體重超標的狗。

  狗王......哦,不對。他從陰影中走出來,剛才說話的小弟一臉諂媚。「大哥,您歇著,這不用勞煩您親自出場。」

  「狗王」一巴掌拍在小弟頭上,不滿地說:「你打算讓我在這等一下午啊,看不見我脖子上的汗啊。」

  那個小弟伸著脖子瞅了好幾遍,支支吾吾道:「大哥,您脖子在哪?」

  「在哪?在哪?你眼睛瞎了啊。」他一邊打小弟的頭,一邊抬頭露出脖子給他看,「睜開你的眯縫眼看看這是啥。」

  小弟立馬改口,「大哥,您的脖子簡直長的無~與~倫~比~。」另外的兩個小弟也連忙附和,「對,對。長的無與倫比。」

  他「哼」了一聲,走到男生面前,「新來的,我勸你別敬酒不吃吃罰酒,兄弟們可沒時間跟你在這耗了。識趣的就趕緊把錢交了。」因為年紀小,還沒到變聲期,奶呼呼的聲音即便學著電視上混混說話的樣子,仍舊沒有什麼威懾力。反而有一種意料之外的滑稽。

  丁斯時稍微換了個隨意點的姿勢,貼在牆邊,短促的笑了一下。

  「狗王」:他想干架?

  「狗王」打量了他一眼,覺得他是個很有膽量的人,換成別人被他們圍著,肯定早就嚇的把東西交出來,然後屁滾尿流的跑了。如果他是自己的小弟,一定升他做二把手,可惜,他是被打劫的。

  「狗王」遞了個眼神給小弟,小弟愚鈍,一時沒明白自己老大什麼意思,瞪著兩隻大眼看他。如果不是為了維持他在人前穩重的老大形象,他一定會給小弟頭上開個花。

  片刻後,「狗王」和小弟還在擠眉弄眼,丁斯時看不下去了,突然開口道:「我說了,沒錢,也不需要你們保護。」

  他停頓片刻,有些不耐煩的問道:「我可以走了嗎?」

  在雙方人數懸殊的情況下,男孩沒有表現出一絲膽怵。一如平常,雲淡風輕,甚至看對方的眼神都在說著「有病」。

  瞧,這是被打劫的態度嗎?

  「狗王」親自出馬卻沒能討到好處,臉色綠了又綠。為了維護自己在小弟們面前說一不二的形象,揚言道:「你小子真是個硬骨頭,看來得給你點顏色瞧瞧。」他活動手腕腳腕,從口袋裡掏出一隻口哨,輕輕放到嘴邊。鼓起腮幫,用力一吹。

  一隻小黑狗飛奔衝到他面前,搖著尾巴來回蹭他的腳腕。他笑著說:「再給你一次機會,給還是不給。」

  「......不給。」丁斯時見過狗仗人勢,而人仗狗勢今天卻是頭一次見。

  「狗王」看他一副不見棺材不落淚的樣子,低身蹲在小黑狗的一邊,低聲哄道:「旺財,咬他,下次給你買香腸吃。」

  狗像是聽懂了他的話,呲牙咧嘴朝著對面的男生,兩隻前腿在地上來回摩擦。

  「我說是誰大白天在這收保護費呢,原來是你啊小胖。」林汀晚從牆拐角走出,手裡還拿著剛吃完的雪糕木棍。她走的輕且緩慢,但在其他人心裡卻覺得千斤重。

  她躲在不遠處觀望了許久,對這位新來的鄰居有些另眼相看。在這個片區,能扛得住小胖威脅的人,他是頭一個。本來她只打算看戲的,直到旺財被喚出來的時候,她才決定出面解決這場暗流涌動的對峙。

  小胖雖然人長得比別人胖,但腦子只長了一點,平常沒輕沒重的,要真是讓狗把人給咬了,那事就大了。

  而且作為女俠,不就應該在恰當的時機出來懲凶除惡嗎。

  她心裡的正義感在膨脹,並且迅速得到了滿足。

  剛才呲牙咧嘴,前後摩擦雙腳的小黑狗旺財此刻正老老實實趴在地上。看得出它身體瑟瑟發抖,眼尾下垂,眼神充滿恐懼。

  小胖在聽到來人的聲音時身體也是一僵,腦袋僵硬的看著她。他搓著手陪笑道:「晚晚姐,您今天怎麼有空出來了?」心道,真不幸。

  看著比自己還大的男生喊自己姐,林汀晚沒有任何驚奇。她沒搭理對方,眼神卻看向一旁的男生,男生也轉頭看向她。好看的男生她也見過,但是比她還好看的他是頭一個。而且還是一個她「討厭」的男生。

  「喏。」她把手裡拎的零食舉起來,微笑著看著小胖,「嘴饞,出來採買。」

  小胖看見她的笑容不寒而慄,在心裡默默悔恨,以後出門一定要看黃曆。他戰戰兢兢道:「那晚晚姐,您現在採買完了是要回家嗎?小弟們送你。」

  林汀晚眼神犀利的掃了他一眼,肅聲道:「你在命令我?」

  小胖心想他哪敢,他明明是在詢問啊。

  過了一會兒,她說:「不用。」

  小胖沒想到她還會回答,就見她用手指了指丁斯時,「他跟我順路,我們一起走就行。」

  小胖心驚,問:「這是晚晚姐朋友?」他和小弟們只覺汗如雨下,今天多少有點太歲頭上動土了。

  林汀晚沒有回他,眼睛靜靜盯著男生看,和「討厭的人」做朋友,應該挺變態吧。

  小胖見她不說話,反而深情看著對面男生,肯定了心裡的猜想。他笑道:「看來是大水沖了龍王廟,既然是晚晚姐的朋友,那也是我們的朋友了。今天都是誤會,誤會了。」

  小胖左右手反覆的捏,此刻只想趕緊離開這個是非之地,找藉口說:「晚晚姐,我瞅著天不早了,我媽該叫我回家吃飯了。那我就先走了。」

  盛夏的太陽習慣晚歸,總愛在外面看熱鬧。這時正掛在淺黃色的天空中,見人抬頭看,焦灼的抓了片雲躲進去,偶爾探頭探腦。

  她點了點頭,「嗯,下次見。」

  「不見了,晚晚姐辛勞,多在家裡休息才是。」小胖說完拔腿就跑,他身邊的那條黑狗比這四個人跑的還快。

  「老大,我們怕她幹嘛,她什麼也沒帶。」一個小弟邊跑邊小聲問。

  小胖跑的氣喘吁吁回:「你知道個屁,上次群狗大戰,她僅帶了一根木棍就把這裡所有的流浪狗降服了。流浪狗你知道不,瘋起來跟瘋狗一樣。她肯定練過,以後遇見了記得躲開。」

  對於老大真情實意的提醒,這位小弟可謂是銘記於心,在他僅剩的兩年小學生涯里對林汀晚就是老鼠見了貓。

  看著幾人離開的背影,林汀晚輕笑出聲,就這點本事還想學電視上的人收保護費。

  她回頭凝視丁斯時片刻,咂摸了一下,語氣算不上好地說:「喂,走不走,你不走我走了,待會他們來個回馬槍的話我可不管。」

  這是第二次見她,他沒想到是在這種場景下,也沒想到她這麼......與眾不同。

  如果剛才她沒出現,那他也能輕而易舉的應對那隻看似兇狠的狗,他的口袋裡剛好還剩一根沒吃完的火腿腸。

  對於突如其來的幫助,他不是很適應。他早就習慣了自己解決衝突,現在一時間有些不知所措。

  在搬家之前,那附近的孩子都不喜歡和他一起玩,因為他們的父母總會說:「你看看你,就知道玩,人家丁斯時怎麼能考滿分,你連及格都考不到,能不能跟人家學學。」諸如此類的話。

  久而久之,那些小孩就形成了自己的小團體,都很排擠他。有時候他們還會對他說:「你能不能搬走。」丁斯時有些難過,明明他什麼也沒幹。

  之後他就一個人待著,朋友變成了各種書籍。親戚都誇他懂事,成績好,以後肯定有出息。其實呢,他只是沒朋友。時間過了很久,他適應了這種狀態,對親戚的評價他也變得欣然接受,完全忘了他曾經也是渴望和同齡的孩子一起玩耍的。

  林汀晚伸手在他面前打了個響指,問:「發什麼呆啊,走不走?」

  丁斯時糾結了片刻,嘴唇動了動,說:「謝謝。」

  林汀晚聽完虛榮心又膨脹起來,想在他面前開個屏,不過還有一點點理智拉住了她。

  從「討厭的人」嘴裡聽到謝謝倆字,心情有種莫名其妙的舒暢,連帶著發燒都覺得好了很多。要是能再聽一遍就好了。

  心念一動,她道:「啊?你剛才說啥?」

  丁斯時:「......」

  他要不要裝作沒看見她剛才的壞笑。

  他撇開頭,說:「剛才謝謝你。」

  就當他剛才間接性失明了吧。

  這下林汀晚心滿意足了,她低頭抿嘴偷笑了一下,接著抬頭正色道:「路見不平,拔......口相助罷了。」

  丁斯時:「......」

  拔什麼?

  .

  收廢品的大爺騎著三輪車走街串巷,車輪在地上軲轆,低啞的聲音從破舊的喇叭傳出,一看就是用了好些年。叫喊著,「收破爛~,收舊手機、舊電腦......舊菜刀......」早就錄好的聲音時不時還會卡殼,讓人猜測這個喇叭就是大爺收破爛零元購的。

  林汀晚剛才心情不錯,因此一時間忘了自己還在生病,小聲哼著童謠走在前面。沒過一會兒,報應來了。

  她感覺有些頭暈,身上一陣冷一陣熱的,腿有有些站不住。

  俗話說,不作不會死。如若她不吃冰淇凌,也不會病情加重。

  她感覺呼吸有些困難,越走越慢,也哼不出歌謠了。走在後面的丁斯時也發現了她的異常。她低頭,感覺地在圍著她轉圈,忽然間,眼睛一眨,樹倒在了地上,周邊的房子也倒了90°。

  丁斯時在身後眼疾手快的托住要倒在地上的她,才不至於摔得她屁股開花。

  十來歲的他遇事有種超越年齡感的穩重,讓人覺得像定海神針一樣安心。

  他處變不驚,看著林汀晚如同他們送出去的紅雞蛋般的臉頰,猜測她大概率是在發燒。

  ......假如沒記錯的話,他好像看到她剛才出場時手上夾著冰激凌的小木棒。

  小時候男孩的生長速度總是慢於女孩,林汀晚比他高了小半頭。不過男生的力氣天生遠大於女生,所以他毫不費勁的把林汀晚背了起來。

  .

  前兩天他們剛挨家挨戶送過紅雞蛋,所以他能清楚的記得林汀晚的家在哪。不巧的是她家沒人,一是他不好意思從林汀晚身上翻鑰匙,二是他不放心讓一個病人獨自在家中,於是他把人背回了自己家。

  於是,林汀晚在小小年紀就進了異性家裡,還睡了異性的床。簡直領先作者幾十年!

  丁斯時接了盆水端到臥室,滿是嬰兒肥的手抓著毛巾在水中上上下下,最後使勁擰乾,疊成塊放在林汀晚額頭上。

  他百無聊賴的托著臉在書桌前看著她,等待著毛巾變熱拿下來再過遍水。

  人在閒著的時候總想找點事干,比如他現在,突發奇想地想做個實驗。

  任別人都不會信是他能做出來地事,可他就是鬼使神差做了。一時之間讓人覺得他才是生病燒壞的那個。

  很快,從廚房回來,他的手裡多了一顆洗的乾乾淨淨的雞蛋。他把雞蛋卷在毛巾中間,放穩當之後才去泡了一杯退燒藥。他用針管把退燒藥餵到林汀晚嘴裡,餵完還紳士的幫她擦嘴,之後用被子把她裹得嚴嚴實實。

  林汀晚醒來就看見一張花容月貌的臉面無表情盯著自己,她嚇得出一身汗,比這一床被子都有用。她結結巴巴問:「你幹嘛這麼盯著我?這是哪?你不會綁架我當童養媳吧?」

  她在電視上看過,窮人家的孩子被賣給富人當童養媳每天要干很多活,還吃不飽。她可不希望自己那麼慘。

  「......不能是。」

  他倆工作明顯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