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夢西篇1

  夢西參加安淺的婚禮那天,有好幾個男人來找她要聯繫方式。

  她都一一拒絕了。

  能出現在這裡的人都非富即貴,這些人她惹不起,也沒興趣。

  安淺的婚禮現場是她見過最漂亮的,她有些好奇地邁開步子,到處逛了起來。

  巨大的玫瑰花柱、杜鵑花環,漂亮極了。她幾次想拿出手機拍照,但莫名覺得有些丟人,就忍住了。

  一直到了一個無人的角落,各色各樣的鮮花簇擁著,她拿出手機,認真拍了照片,又打開前置攝像頭,她舉著手機,對著自己和身後的花柱自拍。

  她對著鏡頭微微一笑,稍微一抬眼,然後…就對視上了不遠處一個身穿白色西裝,頭髮有些長的男人。

  對方朝著她禮貌地笑了笑。

  夢西:「……」

  她有些尷尬地笑了笑,放下了手機。

  對面那西裝男竟然還朝著她走了過來。

  夢西幾乎想轉身就走。

  「喜歡花?」他輕聲問。

  夢西嗯了一聲。

  「真巧,我平時也喜歡種花,方便加個聯繫方式麼?」

  夢西還沒說話。

  一道身影就大步走了過來,他穿著淺灰色西裝,口袋裡還插了一朵玫瑰,他步伐有些急,語氣有些緊繃:「吳夢西,你在這裡幹什麼啊?」

  夢西轉眸:「孟先生。」

  孟恆眼睛瞪得有些大,身側的手握緊。

  白色西裝男看了看他,友好的點了點頭:「孟先生。」

  「這位小姐似乎很喜歡花,正巧,我也種些花花草草,想和這位小姐認識一下,現在看來,孟先生和這位小姐認識?」

  「對!我們認識!」孟恆看向夢西:「你喜歡這花啊?不早說,我家種的花賊多,你要不要?或者你拿去賣唄!我讓人用車給你拉過來。」

  夢西連忙搖頭拒絕:「不用不用,孟先生,你……謝謝你的好意。」

  孟恆疑惑:「為什麼不用?你賣奶茶可以,賣花也可以吧?還是你跟我客氣?」

  「冒昧問一下,兩位是男女朋友關係嗎?」西裝男問。

  夢西:「不是的,我們只是朋友。」

  孟恆則是眼裡多了絲在意,盯著男人道:「那又怎樣?」

  西裝男笑了笑,似乎懂了什麼。

  夢西握著包,微微一笑:「那你們慢慢聊,我先失陪了。」

  她一走。

  孟恆就跟了上去。

  「夢西,你去哪?我跟他有什麼好聊的,我又不認識他。」

  「他叫你孟先生,我以為你們認識。」

  「誰要認識他!」

  夢西文文靜靜地走在前面,回過神來,她已經遠離了人群,來到了草坪邊緣。

  孟恆在後面一副焦躁不安的模樣,道:「夢西!那人醉翁之意不在酒,你可別被他騙了,他看你喜歡花,就說自己也喜歡,就是想跟你套近乎,對你有所圖呢!」

  夢西是成年人了,她也不是傻子,只是沒想到今天在這裡,她似乎還挺受歡迎的,不得不說,這讓她更自信了些。

  不過,她也沒興趣就是了。

  只是孟先生居然比她還激動,這是她不理解的一個點,她默默看著他,眼裡有些疑惑。

  孟恆抓了抓頭髮,皺眉道:「你給了他聯繫方式了嗎?你太單純了,所以容易被欺負,如果他只是玩玩,沒當真……」

  夢西聽得有些好笑,在李同俊那件事情上,就是她最蠢的時候,現在麼,誰也別想欺負她了。

  「孟先生,謝謝你的關心,我知道的。」

  孟先生卻執著的問:「那你給了他聯繫方式嗎?」

  「沒有。」

  孟恆自己都不知道他為什麼鬆了口氣。

  他頓了頓,看著夢西穿著粉色伴娘服,身材窈窕的模樣,莫名有些緊張。

  「就……我覺得你還挺適合這套伴娘服的。」

  他好像是第一次看到夢西穿裙子,平常她在店裡工作,穿得長衣長褲,那是店裡的工作服。

  夢西愣了下,低眸看了看裙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真的嗎?謝謝。」

  「當然是真的!我覺得你是伴娘團裡面最漂亮的。」

  「謝謝。」夢西覺得最漂亮倒是不至於。伴娘團里的盛枝是明星,那才是真的好看。

  但沒人不喜歡被誇獎,還是她這種之前被前男友長期精神打壓的人,她沒有下意識否定自己已經很好了。

  最開始,別人的讚美她都下意識不相信。

  隨著事業的順利,身材的恢復,安淺、家人、員工每天的誇讚,她確實越來越自信了。

  本著禮貌,她也朝著孟恆微微一笑,道:「孟先生也很帥。」

  「嘿嘿!是吧?我也覺得我是伴郎團最帥的。」

  夢西:……

  抱歉,那還真不是。

  實話實說,伴郎團里最好看的是那位陸先生吧?

  但她也沒說出來,孟先生雖說不是最帥的那個,但長相本就不差,濃眉大眼,鼻樑高挺,一笑還有虎牙,是很正氣又略帶著幾分可愛的長相。

  孟恆悄悄看了她一眼,正對視上她好奇的目光,他莫名臉一熱,看向別處。

  過了兩秒,又看向她。

  「你現在是不是很忙啊?」

  「是有點忙,我們要在溪市開分店。過兩天我又要去溪市了。」

  「喔,加油!你很棒!」

  夢西微笑:「謝謝。」

  他們回到了婚禮現場,她去找安淺去了。

  孟恆盯著她的背影直到看不見後,臉上的表情就垮了下來,眼神有些落寞,像只人生失意的小奶狗。

  這樣下去,真的…要完蛋了。

  薄暴暴的婚禮結束後。

  他忍著一段時間沒去那家奶茶店了,小姑娘呼呼扒拉著舅舅的手,「要吃手抓餅!舅舅,求求你了。」

  孟恆態度堅決:「不吃!天天吃怎麼行?你在長身體!」

  「不嘛不嘛,舅舅,你就答應呼呼好不好呀?」小姑娘長得可愛嘴又甜,好聽的話不要錢的往外冒:「舅舅,求你啦,舅舅最好啦。」

  孟恆狠狠閉了閉眼。

  「真是拿你沒辦法,行行行,去吃行了吧?小祖宗!」

  司機笑了笑,道:「二少爺以後有女兒了,肯定也會拿她沒辦法的。」

  孟恆毫不在意的擺了擺手:「別,我不是當爹的料。當父親雖然不用考試,但要考我也是零分。」

  「要是世界上很多人都有二少爺這種想法,我覺得幸福的孩子會很多。」司機是個滄桑的大叔,他笑著道。

  「這是什麼歪道理。」

  孟恆不在意的說了句,抱著呼呼下車了。

  一路上,小姑娘開心的念叨著:「吃餅餅,吃餅餅,呼呼要吃大餅餅!」

  「舅舅,呼呼唱歌好不好聽呀?」

  「好聽好聽,呼呼就是最厲害的歌手!」

  小姑娘開心了:「耶!呼呼好厲害!」

  孟恆抱著小姑娘走到了手抓飯不遠處,步子就放慢了。

  「舅舅,怎麼不走了?」

  孟恆皺眉:「等會兒!」

  「舅舅的心跳得好快!會不會跳出來呀?不要跳出來,跳出來舅舅會死的。」呼呼忙用兩個手用力捂住了孟恆的胸膛。

  孟恆:「……」

  「你舅舅沒這麼容易死!」

  但到底,他吞了口唾沫,竟然越來越緊張了。

  他們是距離上一次見面,已經又過了十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