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在領證之前,有需要公證的財產嗎?」結婚登記處的工作人員,在兩人簽字前詢問。
韓千雁點頭,「有,我們需要簽訂財產公證協議。」
在閻墨凌詫異的目光下,韓千雁拿出早就準備好的協議,「閻先生,這是我找律師公證過的婚前財產協議,你看看有什麼需要補充。」
婚前財產公證,韓千雁認為十分有必要,能為以後省去很多麻煩。
不知怎麼,閻墨凌很不想看見這份協議。
他將協議放在旁邊,如大提琴般的聲音響起,「不用簽署協議了,婚後我名下財產,一半寫在你名下,自願贈予。」
一半?
他瘋了?
閻家家主一半的資產,可是天文數字,許多企業奮鬥幾代都不能企及的地步。
韓千雁以為自己聽錯了,「閻先生,我們只是協議結婚,利益交換,你不用這樣。」
閻墨凌眉頭微蹙,不太喜歡利益交換這樣的字眼,「你是閻家名正言順的家主夫人,這是你應得。」
這麼大方?有錢也不能這麼揮霍吧。
韓千雁有些震驚,認為有必要提醒他,「即便你把財產與我共享,也應該在孩子們與你做了親子鑑定之後,一旦弄錯了,你的錢可追不回了。」
閻墨凌眸色深了幾分,側身凝視她。
他眸色深沉,韓千雁看不真切他眸中神色。
「不用,我的兒女,我不會認錯。」閻墨凌率先在結婚登記上簽字,「韓小姐,簽字吧。」
他堅持如此,韓千雁不明白為什麼,但這事對她沒有壞處,她也就沒再多問。
簽字,拍照,領證。
走出民政局時,韓千雁還有些不真實。
「領了證,帶孩子們回家吧,我準備好了你們生活需要的東西,你們搬來就好。」閻墨凌將結婚證放在貼身的口袋裡,那一處的肌膚有些溫熱。
已經領證了,韓千雁也不需要再扭捏,「我還需要問問孩子們的想法,等我消息。」
韓千雁回到家,大寶和小寶期待地看著她。
「媽咪,你和爸爸是一家人啦?」小寶改口改的十分順溜。
韓千雁知道這是必然的,也坦然接受,揉了揉她頭頂,「他邀請我們搬過去一起生活,你們想去嗎?」
小寶黑葡萄似的眼睛,刷的一下亮了,「真的嗎?」
這麼快就可以每天見到爸爸了!
大寶眼裡也閃著光芒,小心地問,「那媽咪也搬過去嗎?我們要和媽咪在一起。」
小寶剛才只顧著高興,想到媽咪,也更在意韓千雁的想法。
要是媽咪不去,她也不去。
韓千雁很欣慰寶貝們還是最在乎她的感受,笑著抱了抱兩個乖寶貝,「當然了,我們是一家人,一家人就是要在一起。」
當晚,兩個小傢伙高興得睡不著,挺到半夜睡著時,臉上還掛著笑。
第二天上午,青鸞來接他們。
韓千雁和閻墨凌結婚,最高興的人還有老家主。
老家主看見韓千雁帶著孩子們搬進來,打心底里高興,「孫媳婦,咱們終於是一家人了,快來坐,東西讓他們搬去房間。」
大寶和小寶十分高興,先去看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