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要告她傷人

  如果不出顧傾若所料——

  顧國立、孫芳和顧威三人都守在客廳里,正等著要對她們兩人進行三堂會審呢!

  「你……你真的醒了?」

  雖然晚上回來的時候,已經從顧威嘴裡得知顧傾若已經醒來的消息,但看著曾經躺在床上,成為植物人8年的人如今好端端地站在眼前,孫芳還是覺得有些不可思議。

  我還以為她這一輩子都不會醒呢!

  「媽,你看她手上拿的那個手機!」自從顧傾若兩人進門後,早已等待許久的顧威一眼就看到了顧傾若手上拿著的手機,就是今天下午從他那兒搶去的手機。

  顧威惡狠狠地瞪著進門的顧傾若兩人,順手扯了扯孫芳的衣袖,告狀道:

  「媽!我就說我沒有說謊吧!她不但醒了,而且醒了之後,還拿刀架在我脖子上,裝搶劫犯威脅我。」

  「還搶走了我的手機!」

  「把我手機里的錢都給轉走了 你可一定要幫我拿回來,好好地教訓她一頓!」

  「不然我這個氣怎麼都下不去的了!」

  聽到這話,孫芳也順勢低頭看了一眼顧傾若手裡拿著的手機,外表和型號果然都和顧威的手機一模一樣。

  她瞬間就怒了!

  「死丫頭,成為植物人的時候就是個廢物,盡浪費老娘的金錢。如今醒了居然還敢把刀架在你弟弟的脖子上,搶他的手機?」

  「我告訴你,就你這樣的行為,我把你告去警察局,分分鐘能讓你坐牢。趕緊把手機交出來,然後給你弟弟道歉。」

  「哼,我要她跪下來給我道歉!而且一邊道歉還得一邊打自己的臉,這樣才有誠意。」顧威得意洋洋地昂著頭,雙手環胸,一臉囂張地要求道。

  「行,都聽你的。」

  孫芳笑著安撫完她的寶貝兒子,又冷著臉,轉過頭來繼續對顧傾若罵道,「聽到你弟弟說的沒有,趕緊跪下來道歉。」

  「還有你轉走那些錢,從明天開始,就給我去打工,把那些錢雙倍還回來。」

  「哦,還有你成為植物人的時候,我們在你身上花那些錢,你通通都得還回來。而且你還得交家用……」

  說到這裡,孫芳眼裡閃過了一道精光,勾了勾嘴角,冷笑著垂眸說道:

  「到時候找到工作,你就直接把工資卡交給我們,等我們把你該還的錢都扣除完了,自然就會還給你的。」

  「畢竟女生外向,我們手上拿著你的工資卡,你被別的男人騙的機率可就低了,我們也是為了你好。」

  聽到這話,顧翩然頓時怒目圓睜,直接擋在顧傾若面前,替她拒絕道 :

  「不可能!」

  「你們別做夢了!」

  「我姐姐有她自己的人生,我絕不會讓她的人生再毀在你們手裡!」

  顧傾若從她的身後出來,雙眼微眯,直直地看向孫芳,冷笑了一聲,提醒道:

  「你們是不是忘了?」

  「顧威買手機的錢到底是從哪來的?那是然然辛辛苦苦攢了兩年的錢!」

  「半個月前,他偷偷拿然然的手機,給自己轉了1萬塊,用8000塊買了一台手機。如今我只是把本就不屬於他的東西拿回來,你有什麼資格讓我還回去?」

  顧傾若說的都是事實,孫芳一時之間愣在了原地,還真不知道該如何反駁。

  可顧威卻不管這些,嗤笑了一聲後,一臉理所當然地回答道 : 「那天是我生日,我讓她只是讓轉1萬塊給我當生日禮物而已,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姐姐的錢,本來就是要給弟弟花的,我轉她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錢給了我,那就是我的東西。現在是你搶了我的手機,居然還敢這麼跟我說話,你想死嗎?」

  說完,顧威掄起拳頭,就想要撲過來打人,而他身後的顧國立和孫芳只是面無表情的坐著,完全沒有阻止的意思。

  「姐姐,小心!」顧翩然嚇得連忙擋在顧傾若面前,將她牢牢護住。但顧傾若只是微微一笑,摸了摸顧翩然的腦袋。

  而後,腳下一動。

  下一秒,她便將兩人的位置調換了過來。此時的顧翩然成了被護住的那個。

  千鈞一髮之間,顧傾若抬頭看向面前高舉著拳頭,正向自己撲過來的「大胖子」顧威,她嘴角一扯,手往前一伸,一扭!

  瞬間就被控制的顧威,頓時發出了殺豬般的慘叫聲!「啊!好痛啊!爸媽,救命!快放手,快給我放手!」

  聽到顧威的慘叫聲,原本還在淡定喝茶的孫芳和顧國立兩人連忙臉色一變,衝上來阻止道:

  「放手,你個死丫頭!那可是你的親弟弟啊,你居然敢這麼對他?要是他出了什麼事,我定饒不了你!」

  看著顧國立和孫芳撲上來,顧傾若冷笑了一聲,一邊放開了反扭著顧威手臂的手,一邊抬起腳,狠狠地在顧威腰上踹了一腳!

  這蓄滿力的一腳,直接將他踹飛出去,最終顧威撞上客廳的茶桌,才停了下來,滿臉痛楚地倒在地上,整張臉都白了。

  顧國立和孫芳看到這種情景,臉也跟著嚇白了,都來不及責罵顧傾若,連忙就轉頭跑過去,小心翼翼地將顧威扶起,扶著他坐到沙發上,滿臉心疼地詢問道:

  「兒子,你沒事吧?疼不疼啊?要不然我立刻打120,讓救護車送你去醫院吧?」

  聽到這話,原本還在揉腰的顧威,頓時一臉猙獰地看了孫芳一眼,然後又轉過頭去,惡狠狠地瞪著顧傾若,指著她說道:

  「我不要去醫院,我要去警察局,我要去告她,她打我,我要讓她坐一輩子牢!」

  顧威眼裡有陰寒怨毒之色,看來想法不像是在作假,只是……

  「蠢貨,我只是踹了你一腳而已,又不是殺人,怎麼可能會做一輩子的牢?」

  「而且是你先來攻擊我的,我只是正當防擊而已。這叫鬥毆,如果要負法律責任,要去坐牢的話,那你也要。有本事你就去報警啊,有你陪著,這牢我坐著也開心。」

  當然,後面那部分是顧傾若瞎編的,她也不知道具體的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只是想單純嚇唬一下顧威而已。

  而且她料到,就算顧威不會百分之百地相信,也至少會相信個七、八成。

  畢竟……他可不敢賭。

  要是真去坐牢了,那他在同學、朋友、親戚面前,面子往哪擱?

  哪怕只是短短几天,或者只是單單收到警察局的警告,恐怕他都會覺得自己顏面盡失,在別人面前就更抬不起頭了吧?

  當然,這得是在別人知道的情況下。

  但紙哪是能包的住火的?

  所以,顧傾若賭他不敢拿這件事來報警。

  果然,顧威聽到那句話後,臉色微變,眼裡似乎有了一些忌憚。

  但他沉默著思考一會兒後,又再次冷笑著抬頭,看向顧傾若,滿臉挑釁的問道:

  「好,既然你說是我先攻擊你的,那你有證據嗎?現在是我被你踹了一腳,撞到了桌腳,撞得渾身是傷。那你呢?你身上有傷嗎?你憑什麼說是我先攻擊你的?」

  「有誰會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