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又出事了

  第26章 又出事了

  「那是誰?」

  在另外一個角落裡,七八名少年圍繞著一個看起來有二十歲出頭,帶著一頂鴨舌帽的年輕人站著。

  隱隱可見這名鴨舌帽年輕人是他們這個小圈子的核心。

  一個年紀小一些的說道,「聽說叫藍斯,巴爾曼州過來的非法移民。」

  「說什麼自己完成了一份工作就有兩百塊的收入,剛才就是為了這個,討人厭的羅布和他吵了起來。」

  巴爾曼州在帝國不是什麼發達地區,以農業為經濟支柱,雖然也有發達的城市,但相對帝都之類繁華的地區來說,還是稍顯落後的。

  這裡擁有永久居留並且拿到國籍的帝國人,大多都來自帝都的發達地區,也只有這些人,才能順利的拿到永久居留卡和國籍。

  所以說起藍斯的老家時,那個年紀最小的傢伙有點不太感冒。

  「無論他來自哪,只要他和羅布不對付,我們就可以做朋友。」

  「至於兩百塊的工作,我們可以去聽他怎麼說。」

  「順便認識認識他。」

  羅布在這裡的人緣不太好,他繼承了波頓先生的市儈和勢利,同時又沒有很好的把這些品質偽裝起來。

  對於那些貧窮的,他看不起的人,沒事就會挖苦兩句,或者諷刺一下,給人一種他明顯比他們高貴的感覺。

  而對於那些有錢的,有一定社會地位的家庭的孩子,他就會表現的像是一隻哈巴狗那樣,搖晃著尾巴說些好聽的話。

  越是這樣,大家就越不喜歡他,不管是那些他看不起的,還是他想要巴結的。

  當然雖然大家不喜歡他,但也談不上有多憎恨,只是不喜歡,這也是他還能出現在這裡的原因。

  這夥人剛靠近藍斯周圍,就聽到他在說話,「我手裡現在有一份工作需要有人來做,我不太願意把這個機會讓給其他人,所以我第一時間就想到我們自己人。」

  戴鴨舌帽的年輕人插了一句話,「能問問具體做什麼嗎?」

  「還有,你能為這份工作支付我們多少報酬?」

  藍斯轉身看向了他,白白淨淨的一個人,看起來大約有一米七三到一米七五,在這個時代這個個頭已經算是很高挑的了。

  他體型看起來偏瘦,穿著一件白色的襯衫,深色的長褲,還有一條背帶,有些舊,但擦得鋥亮的皮鞋,以及一頂灰色的鴨舌帽。

  很多時候藍斯搞不清楚在這麼熱的天戴帽子是什麼習慣,而且不只是他,成年人,馬路上的人,有不少都戴著帽子,他們不熱嗎?

  迎著藍斯的目光,鴨舌帽主動伸出了手,「埃尼奧,多坎尼斯人。」

  藍斯握住了他的手,笑著說道,「藍斯,巴爾曼州人。」

  兩人很快就鬆開了彼此的手,埃尼奧問道,「剛才我聽說你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可以介紹給我們?」

  「是這樣的。」

  「我能問問它是怎樣的,還有報酬有多少?」

  周圍的年輕人其實都想知道這些,否則他們也不會湊過來。

  儘管這裡大多數人都拿到了永久居留卡以及國籍,但這不代表他們就肯定是有錢,是中產階級。

  像波頓先生那樣居住在貧民窟狹小公寓裡的,才是這些移民中的主流。

  能夠和喬巴夫先生那樣成為銀行家的,更是少數中的少數,三萬多移民中可能就那麼兩三個。

  大多數人,還是渴望能夠賺到更多錢的。

  「我不知道你們是否知道我的工作性質,總之就是那種我給別人解決問題,然後他們支付我報酬的工作。」

  「我可以向伱們保證,絕對不違法,但有可能會有一點小麻煩。」

  「這次的工作只需要一天時間,從上午十點鐘,到晚上八點左右,不需要體力勞動,坐在一個地方,中途不能離開。」

  「我可以給你們……」

  他能明顯的感覺到周圍的人都屏住了呼吸,他伸出了一隻手,分開手指,「五塊錢!」

  有人發出了壓抑著的驚呼,一天就能賺五塊錢,一個月豈不是能賺一百五十塊錢?

  就算埃尼奧的呼吸也變得有些急促起來,他也需要錢,這裡沒有幾個人是不需要錢的。

  「這份工作能做幾天,錢怎麼結?」

  看著更多圍過來的年輕人,藍斯耐心的解釋道,「這就是一份臨時工,只有一天的時間,但以後可能還會有其他工作給你們。」

  「工作結束後就能立刻結給你們,絕對不會拖拉。」

  「就像我說的,這筆錢給誰都可以,為什麼我不把它給我的同胞兄弟們?」,他瞥見了身邊的幾位女士,笑著補充道,「還有姐妹們。」

  女孩們嬌笑著,覺得藍斯是一個很有意思的人,很少有人會這麼說話,還這麼開朗外向。

  埃尼奧繼續問道,「那它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享用食物……」

  一開始藍斯的確有考慮過去找一點流浪漢,可很快他又一想,流浪漢根本進不去餐廳,門口的經理就會阻止他們進入餐廳。

  如果流浪漢進不去,那麼僱傭這些流浪漢就沒有意義。

  如果給他們提供能讓他們進入餐廳的服裝,成本增加了不說,也起不到噁心安德森先生的目的,不如乾脆就找一些普通人。

  同時把這份工作交給其他人做,不如交給這些移民二代。

  他們有合法的身份,並且讓他們做的事情也不違法,頂多就是被批評一頓,不會傷筋動骨。

  同時還能在移民群體中樹立起自己是一個「有能耐」的人的形象,這是一舉多得。

  很快就有足夠多的年輕人希望能夠參加到這次活動中,賺錢是一方面,更多的還是對藍斯的那些計劃感興趣。

  第二天上午,安德森先生看著已經準備好的食材非常的滿意。

  招募學徒的意義就在這——

  給最少的錢,完成最多的工作。

  他不像胖老闆喬尼那樣不僅不給學徒工資,還要學徒給他錢。

  安德森先生會給每個學徒十五塊錢的工資,但他們幾乎完全住在了餐廳中,沒有休息日。

  每天從早上六點鐘開始,到晚上十點鐘下班,幾乎所有時間都在工作,除非餐廳中沒有客人。

  儘管條件很苛刻,可還是有人搶破頭的想要進來當學徒,因為安德森先生本人,就是從學徒到餐廳老闆的實踐者。

  這些學徒和他們背後的家庭都認為,他們在這裡一定能夠學到真本事,然後像安德森先生那樣成為一名商人,中產階級。

  檢查完所有的食材之後,時間已經快要到十點了,周末中午上人的時間稍微遲一點,大約在十二點左右,但會一直上到下午兩點到三點左右。

  然後不需要多做休息,五點鐘就可以開始準備晚高峰,每個周末都是餐廳最賺錢的時候,就像昨天。

  今天他打算爭取賺得更多一些,為他擴張自己的經營做好準備。

  十點鐘剛到,就聽見經理在前面招呼客人,雖然安德森先生覺得有些早了,但有客人來用餐,誰他媽在乎時間早不早的?

  只要他們給錢,他就給這些人做他們想要的。

  很快服務員拿著菜單來下單,廚子們都準備好大幹一場,結果拿到菜單一看,上面的東西加起來就一塊又九十九分。

  一份九十九分的餐包,一份一塊錢的什錦拌菜。

  前者面包裝在一個手工編織的籃子裡,畢竟在麵包店裡十五分的麵包就能吃得飽飽的,餐廳就算會有溢價,也不會太離譜。

  九十九分給了一磅的麵包,這足夠兩到三個人吃得飽飽的。

  什錦拌菜是餐廳最暢銷的菜之一,其核心就是一些脆口的蔬菜配上一些剛好煮熟,還有些彈牙的拆骨肉拌在一起。

  是一道酸甜爽口,非常利口的前菜,但單獨點這個的人……好像不是很多。

  安德森打聽了一下,客人就一個人,一個人吃這些也的確足夠了。

  他見過這種想要來餐廳里感受一下高檔餐廳氣氛,又囊中羞澀的人,對此他沒有多說什麼,只是讓人保持菜餚的品質。

  不能因為對方消費很少,而且是一個人,就怠慢了客人。

  安德森先生早上起得很早,經過忙碌的高峰期此時閒下來,有些犯困。

  他和經理打了一個招呼,就去了休息室小眯一會。

  迷迷糊糊中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砰砰砰的敲門聲讓他從似睡非睡中驚醒了過來,他猛的一起身,發了一會呆,才去打開了房門。

  「客人太多忙不過來了嗎?」,他伸手把掛在牆邊的圍裙拿了下來,往脖子上套,「我這就去幫忙。」

  經理卻急得要死,「前面出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