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確定,這個叫米葉的就是與張女士合影的人,昨天我問她認不認識這六人時,她竟然說不知道,這裡面一定藏著某種隱情!
我們三人對這個意外發現都很震驚,打算今天晚一些時候就去找她。
我接著看照片,我的目的是通過骨相來確定死者身份,我叫任警官給我一把尺子,他找了半天給我找來一把帶刻度尺的筆。我拿這個丈量死者的顱寬、眉寬、頰長等,並和照片中的臉比較。
這些都是證件照,不可能經過後期加工,所以我很確定地說道:「死者就是米葉,有可能是張女士的兒子!」
黃小桃叫道:「正好,有理由去找她了。」
我擺擺手:「先不急,我想看看那輛自行車!」
任隊長已經給打撈隊打電話,但是由於公園人太多車一直沒能開進來,他急得一根又一根抽菸,腳邊已經扔了一地菸頭。黃小桃對此露出鄙視的神情:「老任,要不我們先去驗屍,你把自行車撈上來再聯繫我們。」
「行吧,證物打撈上來我直接拉到市局去。」任隊長說道。
我和黃小桃跟著運屍體的警車一起回去,孫冰心已經等急了,當我們打開死者的腹腔時,果然也發現了肥皂水的痕跡,證明死者也是當時服毒之後被救下來的人之一。
我想不通兇手是怎麼逼死者跳水的,問孫冰心有什麼高見,孫冰心說道:「會不會是被威脅了,比如說如果他不自殺,就殺掉他母親之類的?」
我搖頭:「他可以報警啊,就算這個孩子本來打算自殺,也不會選擇這麼殘忍的方式,被燒死多疼啊。」
我檢查了一下後脖子上的傷口,發現這層皮和身體略稍有點分離,焚燒會讓屍體變得面目全非,不太容易辨認,我推測這塊皮下面是不是藏了什麼東西。
孫冰心好奇地問我這案子的來龍去脈,我大致跟她說了一下。上午十一點多,任警官一行人回來了,他帶來一個重要消息,在河底除了自行車以外,還找到了其它東西!
任警官叫手下把證物拿進勘骨寮,放在空地上,自行車沒有被火燒,倒是挺完好的,就是車輪有些變形。我注意到車把上有一些粘粘的東西,和孫冰心一致確認是膠帶殘留。
另一樣證據是死者的衣服殘片,由於這身制服化纖成分較多,被火一燒就結成了塊,裹住了裡面的一些東西——一些鈉反應之後的殘餘物質,還有一個可疑的電子裝置。
那東西是一個小盒子,已經被燒得嚴重變形,我拿刀好不容易切開,裡面是一塊晶片,還有一根電線。
眾人觀察半天,任警官問道:「這是不是老式手機的主板?」
現場有人使用的就是老式諾基亞,拿出來一比較,果然是的,看起來這是一個拿手機改裝的,用來遠程交換信號的裝置。
我沉吟道:「死者身上綁了一樣東西,可能有一部分植入體內,然後他的雙手被膠帶纏在自行車把上……兇手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遠程控制死者,難道說,在他體內植入了炸彈?」
「炸彈?」眾人一陣錯愕,任警官立即反駁:「如果有炸彈的話,在那種高溫下,肯定會爆炸的。」
我說道:「炸彈是假的,也許只是一塊電子表,被植入了死者脖子下面,死者能夠清晰地聽到滴滴聲,以為隨時會爆炸。兇手通過一個自製的通訊器指揮他,迫使他按照自己的意願行動。」
「命令他跳進水裡?」黃小桃問道。
我說道:「死者的衣服下面塞了大量的鈉,就算死者不知道那是什麼,也知道是很重的東西,那麼下水肯定會死的,我想他是不會執行這種命令的……對,就好像催眠一樣,催眠師無法命令被催眠者直接去死,但是可以哄騙,當時公園裡人很多,死者根本看不見前方有什麼,兇手只要給他指明一個方向,他自己就會衝進水裡。」
黃小桃說道:「如此說來,兇手的視野一定非常開闊,應該處在某個制高點上。」
我點點頭:「聚寶山公園附近有一些高層建築,對了,任警官,打扮成送牛奶工的死者進入公園,你手下難道沒發現嗎?」
我並不是在責難他,只是單純地好奇,大家也把視線轉向任警官。
任警官不好意思地搔著頭說道:「我剛剛回來的路上挨個問了,都說沒看見,到底是誰在玩忽職守,等我查出來一定……」
「應該沒有人玩忽職守!」我打斷他,說道:「不管是放在任何時候,送牛奶工騎進公園都很醒眼,誰會在公園裡訂牛奶?死者是從公園內出發的,制服和自行車想必是事先準備好的,兇手在公園裡的某個角落逼死者穿上,然後指揮他往前騎。」
黃小桃震驚地說道:「照這個推論,兇手當時在公園內嘍!」
「是的,而且他需要一個視野較好的位置,我們當時所在的小山頭是最好不過的,也就是說,兇手可能離我們只有幾步之遙。」我語不驚人死不休。
此言一出,大家都不禁倒抽一口涼氣,兇手早就考慮過,犯罪預告發出之後,會有一堆市民跑來圍觀,他可以充分利用這樣的環境。
一陣沉默後,任警官說道:「我先去查一下這部手機的號碼,看看有沒有線索。」
我點點頭:「那我們去拜訪一下那位可疑的張女士!」
這事既然讓孫冰心知道,她自然不可能放過,所以我們三個一起來到省自殺干預小組。一進門,孫冰心就像進了大觀園的劉姥姥一樣驚嘆不止:「好像電影裡的神秘機構啊!我以前完全不知道哎!你們是怎麼找到的?」
黃小桃笑道:「不是我們找到的,昨天宋陽想不開,他們就找上門來了。」
我們詢問工作人員,卻被告知張女士今天一天沒來上班,我和黃小桃不禁交換了一個錯愕的眼神,難道她是兇手?
我拿出受害者的證件照,問工作人員,此人是張女士的什麼人,工作人員表示不知道。
於是,我們打聽到了張女士的家庭住址,打算登門拜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