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村民們中了迷魂障,我們趕緊去林子裡追趕苟明義,晚上的樹林黑漆漆的,雖然這天晚上月亮很亮,但月光完全透不進來,我真擔心半路上突然躥出來個野豬什麼的,這時李麻子叫道:「壞了,咱們的行李包全落在村子裡了……」
尹新月也說道:「老公,你帶的那包東西也在那屋裡。」
我心裡一陣懊惱,這可怎麼辦?我們這支隊伍雖然戰鬥力不俗,可要被困在這山溝里,野外生存能力還不如一個這裡的一個普通村民強,真是尷了尬了。
一清道長急得不得了:「明義跑遠了,我得去追他,你們留在這想辦法吧!」
我攔住他,「不行,你一個人去了有什麼用。」
李麻子說道:「要不我們先回村里,跟老族長再好好談談。」
「你覺得那老頭會跟我們講道理嗎?興許直接叫村民把我們綁了扔進山溝里。」我說道。
「唉,這可怎麼辦!」李麻子嘆息:「錢包、身份證還在包里,這下我們連退路都沒有了。」
這時,有幾道手電筒的光照過來,在一團漆黑中特別刺目,遠遠的有一伙人走過來,尹新月說到:「老公,不好了,那幫村民追來了。」
t恤男終於表態了,他拔出背上的劍,說道:「既然進退兩難,來硬的吧,我保證不傷他們性命。」
「事已至此……」
我掏出天狼鞭,準備跟他們來硬的,我這鞭子上打無良同行,下打凶煞惡鬼,還真沒打過普通人,今天算是破了戒了,原諒我吧爺爺。
這時一個聲音傳來:「你們等等,我是全明義,爺爺叫我來幫你們。」
「你騙鬼呢?」李麻子氣急敗壞地喊道,「站住,你們手裡是不是提著刀?」
全明義站定,把一樣東西舉到手電筒前,那是我們的行李。我有點猶豫,這轉變也太快了,他們是不是在哄我們回去,這時全明義又說道:「爺爺說了,只要你們追回白狼鎧甲,今天的事就算兩清,以後井水不犯河水。」
「真的嗎?」我問道。
「我可以對霍家先祖發誓。」全明義說道。
我打消顧慮,讓他們過來,來的都是些年輕力壯的小伙,拎著我們的包。他們把包交給我們,還遞給我們幾支手電筒,雖然不願意承認,但這還真是雪中送炭。
我問道:「你爺爺怎麼突然改主意了?」
「爺爺剛才去祠堂察看了一下,門好像是從裡面被撞開的,所以他覺得不是你們幹的,是白狼鎧甲自己飛出去的。」全明義解釋道。
「自己飛出去的?」我瞪大了眼睛。
「以前它也飛出去過,當然我是沒親眼見過。」全明義似信非信的道。
白狼鎧甲應該是感應到了百戰將軍甲的氣息,不過我當時就有點起疑,它幹嘛不直接在村子裡開打,而是故意把苟明義引走?
我問道:「你爺爺有沒有說過,以前白狼鎧甲飛到哪裡去了。」
「我記得他說,後山有一片湖,以前是匈奴坑殺俘虜的地方,陰氣特別重,上次白狼鎧甲都是掉在那兒,不過那裡好像鬧鬼!」全明義居然笑了:「晚上去肯定特別刺激!」
我心想這小子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待會小心被嚇尿。他說的那片湖陰氣重,白狼鎧甲本身已經是擁有靈性的『器靈』,或許是去那兒吸收陰氣。
全明義帶著幾個小伙在前面開路,他們從小在這裡長大,對這片林子瞭若指掌,我們跟在後面,大有被人保駕護航的感覺。
李麻子說道:「剛剛還要弄死我們,一轉眼成了幫手,這變化太突然,我都有點接受不了。」
尹新月說道:「不是有一句話嗎?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我心想老爺子真是個現實的人,怕白狼鎧甲丟了,馬上又向我們求助。
不知走了多久,我聽見一陣乒桌球乓的聲音,全明義大叫:「哎呀,你們快看,有兩個古代人在湖邊打架。」那些小伙也激動得嗷嗷叫。
我們走過去一看,前面是一塊霧氣繚繞的低洼地,中間有一片湖,銀白的月光撒在湖面上,波光粼粼的,一紅一白兩個身影在薄霧中相互廝殺,兵刃相交不斷擦出火花。
紅的自然是白狼公主,白的便是那個古代武士,百戰將軍甲與霍去病命格相連,我猜這古代武士其實就是霍去病,至少外形是他。
這裡陰氣濃郁,加上雙方的本體都在,這場廝殺的激烈程度比之前有過之而無不及,看得人驚心魂魄。
尹新月說道:「霍去病和白狼公主本來是相愛的一對,為什麼千年之後卻相互仇恨呢?」
我苦笑:「這大概就叫作相愛相殺吧!」
一清道長急道:「快救救我家明義,他還在鎧甲裡面呢,刀槍無眼,萬一有個三長兩短可怎麼辦?」
我說道:「道長,你放心,我待會先想個辦法把他倆分開,再幫你侄子脫掉鎧甲,你除了迷魂障還會什麼厲害的法術?」
「撒豆成兵!」一清道長答道。
「真的?」我大喜:「你會這招就太方便了,那我先去準備一下,對了,你帶豆子了嗎?」
一清道長一聲不吭地從懷裡掏出一袋黃豆。
我和t恤男著手開始準備,把袋子裡的東西一樣樣往外拿,我們的計劃是趁百戰將軍甲虛弱的時候,分開它倆,過去強行脫掉盔甲。
這要做自然有很大的危險性,另外,說起來很對不起全家人,按照我們的設想,這兩副鎧甲恐怕都要毀掉,這樣才能保住苟明義的命。
站在商人的立場來說,這一次真是賠本賠到家了,報酬、陰物都沒有,甚至連萃靈都不可能。但既然管了,我就得管到底,這叫職業操守!
我拿了一個小碗和一把小刀給李麻子,叫他去找全明義要點童子血,不要太多,半碗就行。
原計劃我是打算叫一清道長放血,但現在既然有更好的選項,何樂不為?全明義年輕力壯,陽氣也足,血的質量自然要比一清道長好。
李麻子去找全明義,他很爽快地答應了。
我從袋子裡拿出一捆曬乾的玉米秸稈和鐵絲,開始扎一個草人,這草人扎得很講究,頭上戴著假髮,身體裡面還塞了一袋新鮮的羊內臟。
不一會,李麻子端了半碗血過來,稱讚道:「張家小哥,手藝可以啊。」
「別廢話,把血給我!」
我拿過血,淋在草人裡面,玉米性溫,羊也屬於性溫的動物,和人的屬性比較接近,再加上霍家人的血,我是打算做一個和苟明義氣息相近的假人,矇騙一下百戰將軍甲。
當然不可能矇騙太久,一旦它發現就會要苟明義的命,按照我們的計劃,在百戰將軍甲識破之前,迅速把它消滅掉,這當然就要藉助白狼鎧甲之手了。
扎完之後,我叫李麻子幫忙給草人穿衣服,這衣服也是從苟明義的行李包里找的。我還特意挑了幾件體味最重的,先穿好內衣,又給他穿上褲子和夾克,然後戴上棒球帽,惟妙惟肖,別說蒙鬼了,就是蒙人都綽綽有餘。
t恤男那邊也準備妥當,我叫其它人暫時留在這裡,和t恤男、一清道長朝那片湖走過去!
陰間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