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心至極,請假一天!

  糟心至極,請假一天!

  老婆騎電動車被汽車碰了,今天去交警大隊折騰了半天,實在是心情極差!

  抱歉了!

  雖然心情極差,但是我確實見識到了一個油膩男人的無賴智慧!

  此「油膩」絕非貶義,而且我經歷的糟心事,對於大多數人都有正面或者反面的借鑑意義。

  大家可以仔細品味一下……

  十八日上午,我老婆騎車經過一個路口,在綠燈通行的時候被一輛右轉的汽車颳倒在地。

  實際傷勢不重,但是腿被壓在電動車下方,無法起身異常狼狽。

  對方下車第一時間指責我老婆撞了他的車。

  對方是光頭紋身大金鍊,有些膽子小的很可能就被嚇住了,如果傷勢不重,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可能就算了。

  我問我老婆,她告訴我,當時如果不是她被壓住,坐在地上無助且憤怒,她很可能就算了。

  對方當時可能覺得我老婆坐在地上不起,可能是想訛他,於是開始又一輪騷操作,拒絕報警,要報你報,反正各種推卸責任加恐嚇。

  直到警車抵達的時候,這哥們前倨後恭的開始了又一輪表演,展現自己無辜的同時,表示自己特別的冤枉,堅決不承認自己應該負擔全責。

  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點,因為一般雙方對於責任認定存在異議的時侯,交警會讓雙方另約時間去交警隊看監控,這就給對方很多實行騷操作的機會。

  我因為距離比較遠,趕過去的時候現場已經撤除,對方也走了。

  大部分人估摸著自己傷的不重,一般會怎麼選擇?

  想想還要去醫院排隊掛號,還要48小時核酸才能進交警大隊,你會怎麼選?

  光頭紋身大金鍊,下車第一輪恐嚇就能可能就能解決20%的人。

  拒不現場承認事故責任,把人撂下讓對方自己看病,估計又能解決10%的人。

  我也算有社會經驗的人,看到這個情況,當然是堅決去醫院。

  然後最經典的來了,等我們看完病拿完藥,發現對方把你的電話拉黑了。

  對方最有經驗的地方就是,他雖然不接你的電話,但是他給你回電話,每次都是下午五點左右,而且每次交警給他打電話,他都能顛倒黑白,就是一個拖。

  連續三天如此,態度從強硬到軟化,最後軟硬皆施請求私了,他只承擔醫療費,最多再給200塊補償,並且威脅不同意你就去告。

  當你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你會怎麼辦?

  看病拿藥總共花了500塊,三天病假,誤工費也就那麼點,花三千請一個律師值不值得?

  時間成本,人力成本,生活成本,還有對方那種無賴式的精神消耗,有幾個人能扛住?

  相信又有50%的人會倒在這一步。

  經過之前的三輪,大概率80%的人都妥協了。

  不過我覺得只要能讓無賴付出代價,怎麼都是值得的,於是明確告訴對方,那就走司法程序。

  並且告訴他今天去交警大隊進行事故認定,你不去我就單方面做認定,然後走司法程序。

  然後更賤的來了,我老婆電話打不通,於是給他發簡訊,通知他下午兩點去交警大隊,他回了一個收到。

  然後在今天我們已經出發,也就是大約一點鐘的時候,發簡訊告知,他四點才能到。

  更賤的是,他主動打電話給交警,說一切都是我們單方面定的,根本就沒有事先徵求他的同意,他願意給交警面子立刻趕來。

  等大約兩點左右,我們心煩意亂的時候,他打電話說了一通好話,表示自己很忙請求私了,並且立刻掏錢絕不遲延。

  經典吧?

  一邊是忙碌吵鬧的交警大隊,一邊是拿點賠償趕緊回家,你會怎麼選?

  我承認,如果受傷的不是我老婆,不是滿腔的憤怒支撐,我在這一步就投降了,因為我確實受不了這樣折騰。

  因為單方面事故認定,必須要在對方確實不配合的情況下,交警才能做,而我們只能等。

  這種情況太消磨人了!

  最後熬到了對方到場,結果讓我沒想到的是,對方痛快的承認了自己是全責,然後痛快的表示有什麼賠償要求全部提出來,都可以走保險。

  一心準備打官司的我,憋了滿腔的怒火,結果一拳打在了空處。

  可能有人不懂對方操作建議意義。

  實際上走保險看似不用花錢,但是出現事故之後,第二年的保險會漲價。

  這個漲價幅度我不清楚,但是肯定比他給出的私了價格高。

  最後在交警的見證和指導下,我把醫療費,誤工費,車輛損失,全勤獎損失都要回來了。

  但是面對保險公司業務員公事公辦的眼神,我依然憤怒的不能自抑。

  事情確實是結束了,在很多外人,甚至我老婆本人的眼裡,結果都挺圓滿的。

  但是我依然很憤怒,面對這樣擁有無賴智慧的人,有多少人能夠拿到合理的賠償?

  大多數人甚至連一個道歉都拿不到,因為這種人不會道歉,因為一道歉就證明了他自己理虧,他一系列的騷操作就用不出來了。

  寫這些並非要發牢騷,或者讓書友跟著我不開心,而是分享一下我經歷此事後的心得。

  這個世界講法律講道理,但是面對無賴,尤其是有智慧的無賴,好人必然吃虧,

  好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堅持原則!

  遇到類似我這樣的事情,不要指望交警或者警察跳出為你主持公道。

  因為他是第三方,他沒有經歷你經歷的事情,跟你沒有共情。

  他們只能根據事實出具事故報告!

  我們要做的就是儘量搜集證據,遇事養成隨手拍照留證的習慣,遇到如此無賴,最好電話也錄音留證。

  雖然在我這件事上沒用,但是在很多對事實存在爭議的事情上很有用。

  只要你能證明對方在某個點上撒謊,你就能讓主持調解的人重新審視對方的每一句話。

  雖然一肚子氣,但是我不得不承認,當我們駕車遇到類似的情況,尤其是責任劃分不容易分清楚,對方又獅子大開口訛上你的時候,今天這個油膩男的一番操作絕對具有實際意義。

  哪怕遇上專業碰瓷的,也有能較量一番。

  當然,我不是讓大家學無賴,而是這個世界太操蛋,好人太艱難……

  老美槍械協會有一個爭議很大的邏輯,「壞人永遠比好人容易弄到槍,好人怎麼才能保護自己?」

  換到我們的現實里,「壞人永遠比好人能折騰,好人怎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000元以下的民事糾紛真的不值得打官司,好人有幾個能經得起壞人的折騰?

  我今天能解決問題的核心,就是告訴對方,你不來,我就貼錢打官司,你讓我不好過,我就讓你更不好過。

  事情雖然解決了,但是最後也沒有等來一句道歉。

  保險公司的女職員面對我的索賠清單,給我反饋的信息居然是「你占便宜了」

  生活真的太難了!

  希望大家以後不會遭遇我這樣的糟心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