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乙還在娘胎的時候,打他家門口一個算命的路過,當時就指著蘇乙媽媽的肚子說:「這孩子長大以後有個要命的缺點,就是為人太實誠!」
蘇乙的爸爸當時就問了:「那還能改嗎?」
算命的很肯定:「改不了,天生的。」
大家都是警察,大家都知道破案抓人,避免不了排查嫌疑人這種枯燥而繁瑣的工作。
但一般像這種排查工作,動輒就要調動幾十個甚至上百個警察,動用全警隊的資源,如果有必要,還要交警、消防、醫院和各大安保公司協助,甚至是發動大眾和媒體,共同來完成對嫌疑人的排查。
港島警隊自成立以來,還從未有過一個警察,獨自一人在五天之內完成對近千人的排查走訪。
不是說這件事有多難辦,而是沒人會這麼傻,這麼無聊,這麼有毅力。
蘇乙是蠍子的粑粑——獨一份。
所以大家才如此震驚。
所有人此刻心裡唯一的想法就是——
九百多人?
五天?
尼瑪這傻孩子瘋了吧?
怎麼做到的?
「不好意思啊呂sir,我暫時只想到這種笨辦法。吧書69新」蘇乙也察覺到了氣氛不對,意識到問題所在,訕訕地道。
其實蘇乙是有些心虛的,畢竟原身是警校的高材生,可他卻是個冒牌貨,對查案一竅不通。
什麼作案動機,現場痕跡,過程推演等等,蘇乙統統不會。
但他偏又不甘心,想要查出個結果,所以就乾脆勤快一點了。
農村出來的孩子,多多少少都有蘇乙這樣的特質——我沒技術,沒資源,但我有副好身體,你們付出一分努力就能辦成的事情,我做不到,但我可以付出十分努力。
就比如破這個案子。
還比如練槍法。
「從我把這個案子交給你到現在,現在是第六天,你從第二天才開始排查,一共排查了四天。」呂明哲目光炯炯看著蘇乙,緩緩說道,「也就是說,你一天要排查兩百多個人,對不對?」
「對。」蘇乙以為呂明哲是在質疑自己,急忙解釋道,「但是呂sir請放心,每個人我都查得很詳細的,我專門拿著監控拷貝去戶籍處查的,然後我再把人員按區域分類,親自走訪調查,保證沒有任何疏漏!」
呂明哲整了整衣領,站了起來。
他嚴肅看著蘇乙,伸出雙手。
「啪啪啪……」
他帶頭鼓起掌來。→
「嘩啦啦……」
下一刻,會議室中,掌聲響成了一片。
蘇乙錯愕、赧然,不知所措。
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現在的臉有多紅。
但他能感覺到自己的心有多熱。
五天來一無所獲,他已經想要放棄了。
但現在,在這如雷的掌聲中,蘇乙又自我攻略了,滿血復活。
這個會議畢竟叫做「獵虎」,是針對曹楠的,蘇乙只是個小插曲。
呂明哲儘管很欣賞蘇乙的堅韌和勤奮,但他深知樹大招風的道理,尤其是蘇乙只是個新來的,警銜很低,而且他的「笨辦法」也不是所有人都認同,所以鼓掌過後,他就說了句「你的案子回頭再細談」,便示意可以正式開會了。
但有了這句話,就代表著他對蘇乙前期工作的認可,意味著蘇乙這個案子還可以再爭取一段時間。
在蘇乙查酒店女屍案的這五天,呂明哲終於得到線報,證實了羅傑的爆料。
曹楠近期的確有大行動,已經開始策劃了,目標依然是押款車。
第三組同事經過縝密的分析和篩選,最終確定了四輛押款車,最有可能在曹楠的搶劫計劃之內。
會議室里,副組長趙sir在做行動講解。
「上環金鋪,馬會投注站,港仔惠豐,鰂魚涌渣打,這四家單位,近段時間現金流量巨大,每天下午五點,都會有幾千萬的現金要押送往來。曹楠肯定會選擇這四輛解款車之一實施搶劫。」趙sir指著投影介紹道,「四輛解款車路線幾乎沒有重合,最短的線路是灣仔惠豐,只經過一條街;最長的是鰂魚涌渣打這條線,全程在5公里!」
「我們人手肯定不夠!」有人插嘴,「能不能申請聯合行動?」
「不行!」做出回答的是呂明哲,「我已經申請過了,上面怕驚擾市民,已經否決了,所以只能我們自己來。」
「靠,有沒搞錯?現在是要搶劫解款車啊!」歐陽忿忿道,「上面的人腦袋裡都有屎嗎?如果真的叫歹徒大搖大擺把錢搶走,那才叫驚擾市民!」
「不要抱怨!」呂明哲乾脆站起來,示意趙sir坐下,他親自來。
「更糟糕的是,飛虎隊最近一直在公海拉練,也沒辦法提供及時的支援。」呂明哲環視一周,「所以這次真的只能靠我們自己。不過人少也有人少的好處,那就是不會打草驚蛇。更何況,我們這次的線報已經算很準確了,他們在明我們在暗,優勢很大。」
「呂sir說得沒錯。」趙sir補充,「只要我們部署得當,行動迅速,這次真的有很大機會把曹楠那傢伙抓個人贓並獲!」
話音一落,現場一片安靜,顯然所有人都對抓住曹楠沒什麼信心。
咚咚咚!
「喂,打起精神來!」呂明哲皺眉提高音量,「曹楠沒什麼好怕的,大家都是一雙手一雙腳,他們有槍,我們也有槍,而且我們還人多,有什麼好怕的?」
「那怎麼能一樣?他們是玩命,我們是拿薪水……」有人在下面嘀咕。
「誰說的?站出來!」呂明哲怒喝。
氣氛頓時十分尷尬。
呂明哲環視一周,最後目若噴火,鎖定在蘇乙身邊的歐陽臉上。
顯然,剛才就是他在嘀咕。
歐陽有些尷尬,卻梗著脖子道:「怎麼,我有說錯嗎?再說了,就算抓到又有什麼用?」
「四年前,我們死了五個弟兄才抓到那個王八蛋,結果呢?人家大搖大擺從法庭走出來。」
「還有去年,人家乾脆連法庭都沒上,還反過來告我們濫用執法權,誣告好市民,買了報紙頭條連續一個星期罵我們O記有眼無珠!」
歐陽越說越激動:「現在我們明知道他要去搶解款車,我們也知道那個王八蛋在哪兒,但卻只能眼睜睜看著他搶了錢,再殺了人,我們才能行動去抓他!我們當的什麼警察?這樣的警察我當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