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不好惹!(1/3)

  第327章 不好惹!(13)

  「我都說過好幾遍了,我真的覺得這種事很滑稽…」

  「但凡有腦子的都知道是瞎姬霸扯淡…」

  甘南,鳳凰嶺,拉卜楞寺,沈旭東被記者堵住了。

  他都進組《天下無賊》了,媒體、娛記們依然很關心。

  還是那個破事!

  怎麼講呢,沈旭東有熱度啊。

  《山村狐妻》票房過4000萬,直接將恐怖驚悚類型片票房紀錄翻了一倍,香港票房也破了3000萬港幣,加上台灣還有東南亞地區,發行方直接宣傳票房破億…

  好吧,即便沒有《山村狐妻》的加持,涉及到80後名作家跟鞏利的新聞,也是媒體追蹤報導的熱點新聞…

  年齡相差19歲呢!

  沈旭東先是直接斥責這種毫無根據的說法,然後道:「那篇報導我也看了,只能說過於齷齪!」

  「首先,我是很尊重娛記的,娛記嘛,滿足了大多數讀者的獵奇、八卦心理,為民眾增加很多茶餘飯後的談資,也算是一種社會貢獻;」

  「但你不能憑空杜撰,娛記畢竟也是記者的一種,沒有事實根據的瞎編,你知道會造成多大影響?」

  「我無所謂,我臉皮厚,把我跟鞏利姐的名字寫在一起,我覺得是一種榮幸…」

  「但這件事影響到了鞏利老師,我已經諮詢過律師了,《新京報》的做法已經是純粹的誹謗了,公司已經發了律師函了!」

  「準備控告嘛?」

  「鞏利老師讓我別告他們,說告他有什麼用?還說什麼『謠言止於智者』,我是不信這句話的,我一直覺得那些違背我們直覺、違背我們常識的事情,才更值得傳播…『沈旭東夜會鞏利』這個新聞就完美符合了傳播學…」

  頓了頓,沈旭東接著道:「古時候通訊基本靠吼,流言也是口口相傳,傳播手段單一,因此能夠止於智者。現在通訊手段如此發達,信息傳遞特別的快,雖然謠言止於智者,但是還是擋不住信息流的衝擊,你知道伱隨便編制一個流言,會對當事人造成更多大打的困擾嗎?」

  「所以,這件事…」

  「我要《新京報》頭版登報大寫的道歉,否則,我會盯著《新京報》的,而且會讓我的書迷盯著《新京報》,一旦他們報導有任何問題,我讓書迷們直接舉報,我有好幾十萬書迷…他們最好祈禱每一條新聞都是有理有據的,否則…」

  「舉…舉報?」

  「舉報到哪裡?」

  「新聞出版署…宣傳部、文化局…我會在博客上面公布這些單位的電話、聯繫方式,另外,舉報一旦成功,我個人獎勵一萬塊…」

  聽他這麼說,圍著他的媒體、娛記們沉默了好幾秒…然後齊齊打了個寒顫…

  「…鏡頭離近點!」沈旭東讓新浪娛樂的鏡頭拉近,然後對著鏡頭道:「限你們3月14號之前頭版道歉,而且必須是那個卓偉道歉,否則,我說到做到!另外,我手裡已經有不少材料了,甚至包括你們報業集團內部很多緋聞八卦…」

  ……

  沈旭東不是竇偉,不可能燒氣車…

  其實卓韋還是有頭腦的,最開始在《每日新報》幹活,專門跑娛樂新聞,自然認識了幾個香港記者。

  有天一個記者告訴他,晚上成龍過生日。

  卓偉去了活動現場,見到了成龍、梅艷芳還有章紫怡在那吃飯,外面守著一幫港媒。

  當晚的高潮場面是章紫怡用嘴接香檳,成龍把她抱了起來。

  卓韋拍了照片,後來放在《每日新報》頭條,放到最大。

  創下《每日新報》的歷史最高銷售記錄。

  可謂是春風得意!

  然後,卓韋查到江聞拍《鬼子來了》的時候,到訪過神廁,又寫了篇《江聞祭拜神廁》的新聞,此事引發轟動,江聞很生氣:「這超出了娛樂新聞炒作,牽涉到民族之間,接近於運動時期的事了。拿這種容易激起中日敏感情結的事炒作,我覺得不好玩。」

  卓韋也因為這篇報導被報社開除了…

  再後來,他就去了《明星Bigstar》,就那個曝光名人地址的雜誌…

  對了,當時《明星Bigstar》的主編叫陳礪志!

  今年年初,越來越多明星聯名抵制,總編曾光明宣布辭職,報社新換了一批領導班子,陳礪志被張朝陽挖到搜狐,卓韋也入職了《新京報》…

  沒錯,《明星Bigstar》幾個人都是人才,曾光明後來跟宿華一起創立了快手,陳礪志成了圈內最有名的公關大佬,主導過董潔離婚案,卓韋更是第一狗仔!

  如果自己是吃瓜群眾,肯定很喜歡這類人,至少能閱讀了解一下,也算增加談資!

  但涉及到自己了…

  就很討厭了!

  大概了解一番——他們根本啥也沒拍到,鞏利的小區安保很嚴格的,那就不慫了…

  直接威脅了一番!

  至於鞏利…

  她好像並不在乎!

  也是,想想人家當年跟阿謀的事鬧道全國都知道了,人家照樣該演戲演戲,該賺錢賺錢…

  跟沈旭東傳點緋聞,相比較當年真的是小巫見大巫了!

  她真的覺得這個是沒有啥回應必要。

  所以,才是沈旭東出面回應一把嘛!

  直接了當告訴所有媒體,老子不好惹!

  ……

  《新京報》方面本來是打算硬挺的…

  畢竟那篇報導確實帶來了銷量。

  但…沈旭東不是說說而已,他真的發了律師函,現階段,律師函三個字的含警告量還沒有下降呢!

  重要的是沈旭東所說的威脅——舉報!

  這個事很噁心的,我們對產業的規劃路徑都是野蠻生長——形成規模——出現問題——頒布相關政策,規範市場…

  娛樂新聞這塊也是這樣的!

  以前哪有什麼娛樂新聞,全國媒體一片紅。

  市場化之後,才允許報導一些娛樂新聞,慢慢的就變了樣,那個時候的紙媒也好,雜誌也罷刊登了大量的虛假GG,什麼重金求子、增大增粗,對了,還有增高、減肥…

  你不舉報就沒事,但你要是上報了,真的會調查的…

  輕則口頭警告,重則換個領導班子!

  《新京報》有沒有這些問題?

  肯定有啊!

  這家媒體從一開始就踩著底線做報導…

  但他們還是很勇的,確實頭版刊登了道歉信,但…是小字刊登的,角落位置。

  要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