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會錯情(求月票!)

  第536章 會錯情(求月票!)

  丙戌年五月二十五日,這一天的銅仁府,看起來和往常似乎沒有什麼兩樣,一切都一如既往。對那些在銅仁府衙打混了一輩子的胥史們來說,只有兩件事比較新鮮。

  一件是知府老爺沒有升衙, 雖然說他們的這位土知府時常不升衙,但是特別的是,今天有人代他升衙。皇帝不早朝,也不會有哪個大臣敢代他早朝,土官亦如是,可現在有了這樣一個人, 這個打破銅仁府數百年慣例的人, 就是於監州。

  通常在土司的地盤上,如果發生這種事, 也就意味著後來者居上。如今銅仁發生了這樣的事,也就意味著,在銅仁府存在了四百年之久的于氏,隱隱的已經有了壓過在此紮根五百多年的張氏的實力。

  另外一件事就是,對銅仁府來說一向就像闌尾一樣可有可無只能充作擺設的刑廳如今居然老樹發芽,煥發了活力。今天是刑廳放告日,刑廳居然接到了三張狀子!

  放告日只接到三張狀子,這在中原人口稠密的城阜,簡直是會讓主管司法的官員半月笑醒的好現象,因為儘管民間有「屈死不告官」的說法,可實際上打官司的人還是很多很多,以致每逢放告日,官府收到的狀子都是用尺來量的。

  因為狀子實在太多,狀子又常常長篇大論,動輒數千字上萬字, 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也能用上三四千字來描述來龍去脈, 再用三四千字來揉發憤怒、悲傷或委屈,以致負責刑名的官員不得不下令狀紙必須簡煉, 不能超過五百字!

  可是在銅仁府,這裡的刑廳以前三年能收到三張狀子都是很驚奇的事,而現在居然在一個放告日就收到了三份狀子,實在可以和於監州暫代知府職權並列為銅仁兩大新聞了。

  「放告日」是官府收狀子的日子,一般來說,只有殺人害命、致人傷殘等重大刑事案件才可以隨時上衙門告狀,一般的民事訴訟平時是不受理的,只能在規定的日子舉告,一般從初一開始,每五天為一個放告日。

  今天正好是「放告日」,刑廳接到了三起案子。狀子太多的時候,官員會先把所有狀子先看一遍,有所側重地提原告、被告進行問案,葉小天見只有三樁案子,便直接升堂,先從第一份狀子審起來。

  這是一樁「民告官」的案子,一個商賈狀告一個稅科小吏勒索賄款不得,復又調戲他的娘子。

  按照規定,民告官、下告上,要杖三十。但官府也不能不講道理,上下尊卑固然要講,可是這樣的規定分明就是包庇犯罪,如果告狀人所得的好處還不及受這三十杖的付出,那豈不是百姓受了侵害也不敢告狀了?

  要知道朱元璋是窮苦人出身,雖然最後成了統治階級的代表,可他骨子裡始終把自己看成老百姓,最喜歡幹的事就是慫恿老百姓狀告大官人,如果覺得官員枉法,他甚至允許百姓綁了地方官進京告御狀,沿途驛站還得免費供應飲食。

  所以,這為了維護上下尊卑的禮儀制度不被輕易冒犯而制定的「民告官」、「下告上」要打三十大板,以致百姓們以訛傳訛,又編出了告御狀要滾釘板的規矩,實際上還有一個附屬條件:

  即,這三十大板不是未審先打,而是先行寄下,如果審完了案子,證明這「民告官」的人或者「下告上」的人所告屬實,那這三十大板是不用打的,只有證明他是污告,才會在他本該承擔的誣告責任之外,再追加三十大板的處罰。

  今天這樁案子,經葉小天的審理,恰恰屬於誣告,那稅科小吏是個新上任的稅官,做事非常認真。那商賈乃是坊中一個有名的潑皮,一向偷漏稅賦,因滾刀肉一般太過難纏,其他稅官一向不願與他為難。

  不料如今碰上這個新稅官,揪住他不放手,這潑皮商賈實在抵賴不得,便想反咬一口,混淆是非。葉小天看他娘子神色慌張,有些反常,便和李秋池一唱一和連詐帶唬地誑她說出了真相。

  如今案情大白,葉小天便命人把那奸商拖下去打板子,趁此時間把後面兩份狀子也迅速瀏覽了一遍,發現第二件狀子是正常的舉告,第三件居然是一樁重大的刑事案子,並非拖到放告日才告,只是恰巧發生在今日。

  葉小天只看到一半,便拍案大怒,道:「如此惡少,當真該死!」

  李秋池道:「東翁何故發怒?」

  葉小天把狀子甩給他,憤憤然道:「你自己看,這當真是一群禽獸!不,禽獸不如!」

  李秋池看過狀子,匆匆瀏覽一遍,頷首道:「此等行徑,確是人神共憤。」

  葉小天怒道:「這等奸邪之徒,我決不容他逍遙法外!馬上升堂!」

  李秋池點了點狀紙上的一處地方,提醒道:「東翁可看清楚了此人的身份!」

  葉小天沉著臉點點頭,他當然看到了。這些畜牲的身份,確實讓他感覺有些棘手,但他並不想就此放過這些人,他正要吩咐升堂,於監州房裡的小廝溜了進來,站在大堂側面向李師爺招手。

  李秋池走過去聽他說了兩句,便回到公案旁,對葉小天耳語道:「東翁,於監州有要事相請,請東翁馬上過去。」

  葉小天微微一怔,李秋池向側廂一指,葉小天看見那小廝還在等著,便點點頭,吩咐道:「把那奸商打足三十大板,趕出大堂。所欠稅賦,著由稅課司追繳補足。另兩樁案子暫且押下,一個時辰之後繼續審理!」

  說罷,也不等皂隸們擊退堂鼓,葉小天便把袖子一拂,轉向了屏風後面。屏風後面另有出入的門戶,那小廝趕過來,引著葉小天離開刑廳,一路來到通判大人所在的院落。

  通判既是州郡長官的副職,又是類似於監察御史一般的特殊官員,地位特殊而高貴,所以通判衙門幾乎和張知府署理政務的地方一般大小,區別只是張知府的公堂位於衙門的中軸線上。

  葉小天走進於監州的籤押房,兜頭一揖道:「下官見過監州大人!」

  於俊亭笑道:「葉推官不必多禮,坐下說話。」

  「謝大人!」

  葉小天向側首退了幾步,在一張官帽椅上坐下,這才抬頭看向於俊亭,就見於俊亭正用一種有趣的眼神看著他。見葉小天抬頭,於俊亭便笑道:「本官招你敘話,沒有影響你署理公務吧?」

  葉小天微微欠了欠身,道:「下官剛剛處理完一樁官司,在下一次放告日前,只有兩樁官司待審了,並不礙的,只不知……監州大人召下官來見,究竟有何訓示?」

  於俊亭道:「沒什麼,只是……刑廳已多年不曾有百姓來打官司,葉推官上任沒多久,便能打開局面,使我銅仁府刑廳不再只是充當一個擺設,本官甚感欣慰,找你來,是想了解了解刑廳事務。」

  葉小天在來時路上就在猜測於俊亭找他究竟要幹什麼,昨日於俊亭才「逼宮」,氣倒張知府,今天是他代行知府職權的第一天,就莫名其妙地找到自己,不會是想拿他開刀立威風吧?

  葉小天警惕起來,斟酌著言辭,把刑廳如今的情形對於俊亭介紹了一番,說到後來,忽然想起今日剛剛接手的那樁刑事大案的犯案人的特殊身份,心中不由一動,說不定這解鈴之人就在眼前呢。

  葉小天趁機說道:「今日三樁案子,有兩件民事,一件刑事。這件刑事大案,下官審明之後,還要請示監州的,既然監州如今問起,下官正好先請向監州大人請示一下,審理起來,也好心中有數。」

  於俊亭本想寒喧幾句,便拐上正題,沒想到這葉小天還當了真,居然很認真地向她匯報起案情來,於俊亭倒是挺享受葉小天的這種恭謹態度,便換了個舒服的坐姿,道:「什麼事,你說罷!」

  葉小天沉聲道:「有一惡少,因偶遇城北三里莊一個民女,愛其美貌,便常自糾纏。就在前日,這惡少酒醉之後想起那個民女,便糾集一班無賴,快馬趕到三里莊,闖進民居,毆其父母致重傷昏迷,復又輪暴了這個民女。村民聞訊趕來,惡少一班人方倉惶逃去。今日有村民入城,恰巧認出一個路人就是當日施暴的紈絝之一,是以抓來衙門告狀。」

  這件案子本身並不為難,那葉小天所說的請示,緣於什麼?於俊亭心中警鈴大作,輕輕鼙起眉毛,狐疑地看著葉小天,道:「此案有何異處,需要請示本官?」

  葉小天一字一句地道:「這惡少是個大有身份的人,享有豁免之權!」

  於俊亭心中頓時升起一種不祥的預感:「不會是我於家子弟吧?這些年來我對本族子弟一向約束甚嚴,難道……難道族中子弟竟敢當面恭訓,背後卻干出如此人神共憤的事來?」

  葉小天道:「這個惡少,是一個土舍的兒子!」

  於俊亭瞿然起身,震驚地道:「土舍的兒子?」

  葉小天頷首道:「不錯!那個土舍……姓張!」

  「姓張,張土舍?」

  於俊亭恍然大悟,仔細再一想,再度恍然大悟。

  土舍未必就是已經帶兵去了提溪的那個張繹張土舍,張繹是類似於銅仁張氏「總理」身份的人,是以職權甚重。而土司本人的直系兄弟、叔伯,都是土舍。這個土舍既然姓張,就一定是張知府的兄弟或叔伯。

  於俊亭第一個恍然大悟,是突然明白了葉小天的為難之處。土司、土舍人家是享有特權的,如果不是身份相當的人家,而是治下的土民,就算打死了也只是罰點錢了事,想治他的罪,不合規矩。

  第二個恍然大悟,是她認為自己終於明白了葉小天的心思。原來葉小天昨日沒有向她投貼輸誠,並非不想投到她的門下,只是太好面子,覺得投貼輸誠太過低聲下氣,如今是拐彎抹角地用刁難張家的手段來向她示忠。

  不然的話哪有這麼巧,前天發生了案子,恰巧今天就被人捉住了歹徒。只怕是早就案發,只是事涉張家,葉小天不敢處治。如今見張家失勢,有心抱她的大腿,這才痛下決心,以此為投名狀吧。

  於俊亭心中鄙夷著葉小天的品性為人,臉上卻是一副笑容可掬的模樣,她走到葉小天身邊,象牙小扇輕輕挑起葉小天的下巴,嫣然道:「葉推官,你也算是煞費苦心了呢。不過,我就是欣賞你的狡猾和無恥,嘻嘻……」

  葉小天一臉茫然:「雖說在這滿是老朽腐敗之輩的衙門裡,年輕俊俏如我,雜然其間,算是一顆難得的鮮桃子,不過……,於監州這是什麼意思?就算是挑逗罷,不也應該是我挑她的下巴麼,這他麼究竟誰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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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