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皆大歡喜
蘇循天立功了!
牢頭和一眾看牢獄卒立功了!
縣衙派往監牢的兩個捕快立功了!
李慕白和李言矩這兩個平頭百姓也立功了!
蘇循天秘密調查一條龍盜賊餘孽,提嫌疑人李言庭往大牢審問的時候,突遇死囚暴動,意圖越獄,當即拔刀阻止, 奮勇向前,成功地阻止了一眾死囚脫逃,以免再度為禍人間。
葫縣牢頭和一眾看牢獄卒在死囚越獄事件暴發時沉著冷靜、迅速應對,勇敢戰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果斷將幾名試圖越獄的死囚當場格斃,避免了事態的進一步惡化。
縣衙派來監牢公幹的兩個捕快適逢其會,立即毫不猶豫地加入了戰鬥, 在關鍵時刻協助葫縣大牢的看牢獄卒平息了事態, 功勳甚大。
而李慕白和李言矩兩個良民在前往大牢協助調查時,恰逢死囚越獄,他們沉著果敢,協助官府打擊暴徒,李言矩與歹徒近身搏鬥,一枷打鎖了死囚的腦袋,救下了危在旦夕的蘇捕頭,堪稱良善百姓的楷模。這件事,住在葫縣大牢附近的百姓都可以做證,他們親眼看到,李言矩離開大牢時,滿臉都是鮮血。
而李言矩的族叔李慕白,雖是中年書生,手無縛雞之力,也不畏生死, 奔走疾呼, 通知四方守衛趕來阻止死囚逃脫, 以致筋疲力盡,汗透重衣。這件事住在葫縣大牢附近居住的百姓也可以做證:李慕白離開大牢時,衣服下擺還是濕的。
葫縣縣令為葫縣捕快、獄卒們向銅仁府、貴陽府請功,並把兩個見義勇為的良善百姓的事跡也報了上去,在還沒有得到貴陽府、銅仁府旌表嘉勉的批示之前,就親赴李家探望、賜匾,並由葫縣大善人洪員外慷慨捐資紋銀一百兩以示嘉勉。
這樁越獄案的結果,可謂皆大歡喜。在這一連串的歡喜之中,有個人被大家下意識地就忽略掉了,這個人就是李言庭。
李言庭作為通匪嫌疑人被蘇循天蘇捕頭帶往大牢秘密訊問,恰逢死囚越獄,被一個死囚用木枷劈在腦袋上,當即腦漿迸裂,一命嗚呼。李言庭的妻兒當然不滿,不過在官府保舉李慕白入縣學做了生員,族長把官府嘉獎的一百兩紋銀分成他們母子五十兩,花知縣又暗示將向銅仁府請示,免去他們母子賦稅錢糧之後,他們便默默地接受了這一現實。
五天之後,銅仁府的批示下來了,不但嘉獎了花知縣親自提名的一眾有功人員,還對管獄官的直接上司葉典史、葉典史的直接上司徐縣丞、徐縣丞的直接上司花知縣提出了嘉勉、記功。
十二天後,貴陽府的批示也下來了,這一次有功人員嘉勉名單上又加了兩個人:銅仁府推官戴崇華和銅仁知府張繹。
第十三天,夜,花知縣家的後宅里燈火通明。
這是一場比較私密的宴會,受邀人只有一個-——葉小天。
花知縣、雅夫人、蘇循天三人輪番向葉小天敬酒,雖然他們沒有把一些話明白地掛在嘴邊上,可是感激之情已經盡在不言之中了。
這場宴會雖然熱烈,其實氣氛很有些怪異的,因為雅夫人和她的弟弟蘇循天,對這場宴會的男主人花晴風不冷不熱,明顯只是因為有個外人在,才不得不維持表面上的和氣。
花晴風面對他的夫人和妻弟時,神態也是微現尷尬,有時為了表現一家人的和睦,刻意地對他們說些什麼,他們即便是不想在葉小天面前表現出不和,反應還是明顯地有些遲鈍和冷淡。
不過對葉小天來說,這場晚宴卻是收穫極大。蘇循天本來就是他的鐵桿,這一下對他更是忠心耿耿。同時,他還分別獲得了雅夫人和花晴風的友誼,尤其是花知縣,在充分見識了葉小天的能力之後,尤其是徐伯夷和王主簿越走越近,似有結盟態勢之後,他痛定思痛,終於決定盡釋前嫌,拋棄成見,與葉小天友好相處。
在這一夜的晚宴上,在不著痕跡的杯籌交錯之中,葉小天和花晴風便已達成了共識,從這一天開始,他們的關係發生了本質的變化:老奸巨滑、實權在握的葫縣三把手王主簿和略具權力、能力稍嫌不足的二把手徐縣丞締結了盟約,而名義上的一把手花晴風也終於選擇了葫縣的四爺葉小天,兩人結成了同盟,壁壘分明。
而當初,花晴風是和徐伯夷穿一條褲子的,葉小天則一直想和王主簿結為盟友,今日竟然演化成這樣一種局面,實是他們當初都不曾預料到的。
葉小天微醺地離開縣衙,由若曉生提前燈籠引他上山,想到當初在山上建這所豪宅本是為了打花知縣的臉,今日卻與花知縣在不動聲色中結成了同盟,不由得啞然失笑。
回首看看山下的縣衙,又抬頭看向自己的宅院,忽見雖是夜深人靜時刻,山上有一處院落居然依舊燈光明亮,仔細一看正是太陽妹妹的居所,葉小天不由得心中一暖。他知道,這一定是太陽妹妹在等他回家,並且正為他準備著夜宵:有家的感覺,真好啊!葉小天欣欣然地舉步登山了。
小廚房裡,俏媚可愛的小廚娘太陽妹妹雙手插腰,嗅了嗅她已經燉好的香氣四溢的煲湯,滿意地點了點頭。今天這道湯,是用子公雞、海馬、肉蓯蓉、杜仲、豬腰子、龍眼等物燉的,卻一點腥味兒也沒有,她煲湯的手藝真是越來越高明了,堪稱大師。
太陽妹妹可愛地皺了皺鼻子,小聲地嘀咕:「哼!我就不信了!這麼個補法,除非你有病,否則守著我這麼漂亮的姑娘,就沒一點想法!」
可憐的葉小天根本不知道,他如今每天早上都因一柱擎天的脹痛而醒,前晚甚至因為一場春.夢濕了被窩,都是因為這無窮無盡的進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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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縣政局揭開了新的篇章,而在遙遠的京城,此時卻發生了一件事情,一件對京城大佬們來說微不足道到了極點,而對葉小天卻生死倏關的事情。
大亨派往京城掃貨的那支商隊,此時已經趕到了京城,在進城的時候,稅官搜檢車上所載貨物的時候,發現了一些不妥之物,準確地說,是違禁之物。
詳細羅列下來,其實那押運貨物的夥計也聽不太懂,就是司法的官員和專門負責打官司的訟師都很難記得全「大明律」,你怎麼能指望這只是粗通文墨的人會有閒功夫去鑽研那東西。
那夥計只記得稅官曾從那一車貨物里抻出一件繡有鳳凰牡丹圖案的花緞裙,而這種圖案花紋的裙子,根本不是一個不入流的小官家眷可以穿用的衣服:這件衣服的主人——逾制了!
朱元璋稱帝後,制訂了一套嚴格的符合封建禮法的制度,包括禮節、稱謂、建築、服飾等等,不同等級、身份的人是不能穿戴不符合規定的冠帽袍服、首飾頭面,居住不符合其身份的建築的。
這個規矩,在明初時候十分嚴格,那時就算是當朝宰相也不敢逾矩,否則動輒就可能牽扯上殺頭大罪。到了這個時代,綱紀已經有些崩壞,不過還是很少有人敢公開逾矩,不過地方上有很多官紳已經變相逾矩了。
他們活著不敢逾矩,死後卻想尊榮一回。於是七品的官死後埋葬時,家人往往會給他換上六品甚至五品的冠戴,五品的則換上四品甚至三品的冠戴,反正往墳里一埋,也沒人發現,活著過把癮會死,死了過把癮問題就不大了。
這種事隨著一些盜墓事件的發生,官府也有所耳聞,不過只是讓死掉的人逾矩,滿足一些虛榮心,官府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做生意的人在有人買袍服時,也不會特意問一問買主身份,配不配穿戴這種質料或款式的衣服。以前問沒關係,因為都是給活人穿的,現在則不然,難道還能說一句:「這套圖案的裙子,得是五品命婦才能穿戴,請問你是五品官,還是準備給死人穿的?」那樣的話不只生意沒得做,恐怕命都被人打沒了半條。
葉小天為家人購買禮物時,見這套裙子艷麗大方,定能討得他嫂子歡喜,w他正想討好嫂子,以便讓嫂子同意舉家遷往貴州,對這麼繁瑣詳細的規矩,他是不清楚的,便掏錢買了下來。
其實他買了下來也未必就出事,即便他嫂子真的穿上這件裙子,如果恰好遇到個明白人提醒一下,趕緊換下來,只要無人舉報,也不會出事,可徐伯夷為了完成田妙雯所交待的「要讓他死,而且是身敗名裂、一無所有地死」的要求,不惜重金買通了一個夥計,往葉小天的禮物裡面悄悄塞了幾件違禁品,之後又派人一路尾隨商隊,在他們進京城之前提前向守門的官兵和稅官告密示警了。這稅官自然一查就著,只不過其它幾件違禁品實屬栽髒,而這件違禁品確實是葉小天本人的失誤。
《大明律》對文武官員犯罪的處理曾幾度更改,勞模皇帝朱元璋在世的時候,是所有文武官員,但凡入流品以上官員犯罪,必須奏請天子。而此時,則是在外六品以下官,由分巡御史、按察司取問.
葉小天是典史,這個官職比較特殊,雖不入流卻按入流官管理,可他案發地在京城,相應的分巡道和按察司在貴陽,又沒有把案子發回貴陽去審的道理,於是這個微末小吏的案子,便因為制度的缺陷,直接呈送到了當朝首輔張居正的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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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