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簽約

  接下來的幾天裡,羅傑和西奧多每天會面一次,保持著緊密的接觸。

  在第二次見面的時候,雙方已經就未來的發展規劃基本達成一致,接下來則是具體條款的談判。

  在這一方面,無權無勢無錢的羅傑,處於絕對的劣勢。

  哪怕二十世紀娛樂並不是什麼巨無霸級別的經紀公司,但面對羅傑這樣的底層,還是處於絕對強勢地位的。

  好在西奧多非常看好羅傑的未來,誠意很足,在不重要的條款上做出了不少讓步。

  但也僅僅只是不重要的條款。

  經過長達一周的談判,兩人終於對最後一項條款達成了一致,在二十世紀娛樂派來的律師的見證下,簽訂了經紀合約。

  總體而言,合約的條款對二十世紀娛樂更為有利。

  佣金收入只是一小部分,二十世紀娛樂所要求的利益,更多的體現在版權和其它收入上。

  比如說在合約生效期間內,羅傑所創作出的所有歌曲,二十世紀娛樂擁有全版權的優先購買權。

  甚至於,對羅傑未來的樂隊,其樂隊商標和版權的歸屬,屬於羅傑的這一部分,二十世紀娛樂都要分走至少一半。

  而且在合同生效期內,除開樂隊整體之外,如果羅傑需要單獨發行唱片或者EP,製作方必須是二十世紀娛樂指定的公司。

  林林總總下來,除了歌曲的詞曲版權方面,羅傑為自己爭取到了最大的自由度以外,從樂隊組建,到唱片製作和發行,以及未來的演出、版權收入,二十世紀娛樂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拿走了最大的一塊收入。

  這也是必然的結果。

  為一個沒有任何名氣,也沒有後台的新人推廣,需要付出不少的資源,如果沒有預期的高回報,二十世紀娛樂憑什麼在羅傑身上付出巨額的投入?

  那些以為有才華,就可以讓經紀方、製作方和發行方乖乖讓出大筆利益的人,只配活在幻想中。

  按照協議的規定,西奧多-傑克遜將代表二十世紀娛樂,成為羅傑的經紀人,合約期限是法律允許的最長年限,一年。

  一年的經紀合約當然不足以讓二十世紀娛樂感到放心,但在合同中違背法律是不可能的,因此在合約中有明確規定,二十世紀娛樂擁有同等條件下的絕對優先續約權。

  除此之外,經紀人佣金抽成也是法律允許範圍內的最高比例,高達百分之十,至於這筆錢二十世紀娛樂和西奧多本人之間如何分配,就不關羅傑的事了。

  除了年限和佣金之外,在合同中還有明確的要求,羅傑的一切公開活動,必須遵照二十世紀娛樂的規划進行。

  包括但不限於組建樂隊、參與商業活動、發行唱片等等,但不包括私生活。

  只要不被媒體爆出巨大醜聞,二十世紀娛樂不會對羅傑的私生活有任何干涉。

  這意味著羅傑很大程度上,將成為二十世紀娛樂操縱的木偶,只能依照對方的安排行事。

  不過,對於一個沒有任何地位的人而言,想要走進這個光鮮亮麗的圈子,這是必須付出的代價。

  當然,羅傑也不是完全被壓榨的一方。

  在羅傑的執意要求之下,合同中加入了兩條對羅傑有利的解約條款。

  從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世紀娛樂必須在一個月之內,協助羅傑完成《Time.of.your.life》和《He「s.a.pirate》兩首歌的版權註冊,並且為其中至少一首歌找到合適的買家,並且嚴格規定了最低價格。

  這一條分歧不大,西奧多原本就打算推動二十世紀娛樂,買下這兩首歌的版權。

  兩三千美元一首,也基本上是新人能夠拿到的最高價格了。

  至少在名氣打響之前,羅傑的歌不可能賣出更高的價格。

  這個圈子和好萊塢一樣,作品的價值往往與品質關係不大,名氣和商業號召力,才是更為關鍵的因素。

  除此之外,在羅傑的要求之下,還有第二條,也是最為重要的一項約束性條款。

  二十世紀娛樂必須在兩個月之內,為羅傑找到一支合適的樂隊,關於樂隊的風格等要求,合同中都有相關的備註。

  如果這兩項條款有任意一項沒有達到要求,羅傑有權單方面解除合約,並且二十世紀娛樂的優先續約權自動失效。

  這也是羅傑唯一為自己爭取到的保障,還是在西奧多在自己權限範圍之內儘可能讓步的前提下,才得到的退路。

  合約的條款很不公平,但這個世界從來就沒有公平一說。

  說白了,二十世紀娛樂根本不在乎能不能簽下羅傑,而羅傑卻需要對方的資源,做出更多的讓步,是必然的事情。

  羅傑沒有錢,請不起律師,對於合同的條款只能自己來確認。

  對方雖然委派了一位見證律師,不過這名律師顯然是二十世紀娛樂的人,羅傑並不信任。

  好在這份合同對於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劃分明確,沒有任何爭議性條款存在,羅傑倒是勉強能夠讀懂。

  翻了半天,羅傑沒有在合同中找到明顯的陷阱和漏洞,至於有沒有隱藏的,以羅傑對法律的了解,也看不出來。

  大筆一揮,在合同末尾簽上自己的名字,羅傑朝著西奧多伸出右手,開口道:「希望我們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西奧多收起合同,與羅傑握了握手,看了看表,提議道:「快到晚飯時間了,附近有一家餐廳的牛排不錯,不如我請你吃頓飯?」

  這顯然是拉近關係了,以羅傑的經濟條件,別說高檔餐廳了,哪怕是中檔的普通餐廳,羅傑也去不起。

  西奧多手下簽約的不止一名藝人,單是已經小有名氣的就有五六個,收入非常可觀。

  佣金收入只是小錢,唱片製作過程中拿到的版權,才是最大的利潤來源。

  哪怕二十世紀娛樂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分到西奧多手上的獎金,每一年都是一筆不菲的數字。

  請羅傑吃頓飯,根本不算什麼。

  即使在羅傑身上看走眼,扶不起來,這點錢也不會被西奧多放在心上。

  羅傑有點心動,來到這個世界這麼多天,每頓都吃廉價的漢堡和披薩,早就吃膩了。

  猶豫了一下,羅傑還是搖搖頭,拒絕了西奧多的提議:「改天吧,我還要回去準備報備版權的資料。」

  「也好,工作重要。」

  西奧多點點頭,以後合作的日子還長,吃飯什麼的都是小事,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想了一下,西奧多又問道:「你租的房子快到期了吧?這幾天把行李收拾一下,辦好退房手續,未來很長時間你都要在紐約生活。」

  二十世紀娛樂公司的總部就在紐約,在那個東海岸的城市有更多的資源和渠道,更加有利於旗下藝人發展。

  事實上,要不是西奧多接到好友的邀請,也根本不會在西海岸出現。

  這些都是之前就談好的事,羅傑對此並無意見,點了點頭:「我的房子十五號到期,早幾天退掉也沒問題。版權註冊手續完成之前,我就會處理好這邊的所有事情。」

  西奧多點點頭,說道:「註冊版權的費用夠嗎?如果不夠的話,我可以先借給你,等你賣掉版權再還給我就行。」

  對於其它剛簽約的藝人,西奧多可不會這麼大方,像這些經紀公司,廣撒網式的簽約,十個裡邊有一個能培養起來就算成功了,剩下的人多半都會破產,尤其是經濟狀況像羅傑這樣窘迫的,借了錢還不起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不過羅傑手握兩首質量不錯的歌曲的版權,西奧多並不擔心對方會還不起。

  「有需要的話我不會跟你客氣的。」

  羅傑想了一會,自己要離開洛杉磯,那輛二手雪佛蘭也沒有必要留著,雖然賣不了多少錢,卻也夠用了。

  收起自己的那份合同,朝西奧多擺了擺手,說道:「我回去準備材料了,明天給你打電話。」

  「好的,明天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