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離伊甸園》?」
聽了盧西恩-格蘭奇的話,羅傑沉吟了片刻。
按照原本的計劃,這張專輯是用來衝擊頒獎季的。
當然,考慮到今年的時間已經是來不及了。
——按照格萊美的規定,在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後發行的專輯,將會自動失去本屆格萊美的評獎資格,推遲到下一屆去。
舉個栗子,2011年的格萊美,收錄範圍是在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這段期間內正式發行的專輯。
而且,這個發行時間,是只看北美地區的發行時間,不管其它地區。
所以,經常可以看到,一張專輯在發行幾年之後,才出現在格萊美的頒獎舞台上。
這種現象在七八十年代更加的常見,而且多為歐洲歌手、樂隊的作品。
當然,到了現在,只要是個在世界範圍內小有名氣的明星,簽約的唱片公司規模也不要太差勁,不說做到完全的全球同步發行,至少也不會再像過去那樣,兩個地區之間的發行時間間隔好幾年之久。
而像是【Darkness】樂隊這樣的超級巨星,每一張專輯都是全球同步發行,這已經是基本操作了。
現在的時間已經是2010年的十月下旬,已經過了2011年,也就是第五十三屆葛萊美獎的評選收錄範圍。
如果在這個時間發行專輯,就只能去參加下一屆、2012年的第五十四屆格萊美。
距離頒獎期足足還有一年多的時間就發行專輯?
這對沖獎肯定是不利的。
若是《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在質量和口碑上擁有壓倒性的優勢,讓格萊美必須將重量級的獎項頒發給它,否則就會失去其公正性的話,那倒也還罷了。
但羅傑卻是很清楚,以格萊美的平均水準,《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確實是有優勢,但優勢卻是沒有大到只憑藉著質量就可以碾壓一切的水準。
事實上,在格萊美五十多年的歷史上,這樣的專輯也從來沒有出現過。
因為質量之外的「場外因素」,讓格萊美不得不將獎項頒發給某一張專輯,或者某一位明星的,倒是有很多。
但大多都涉及到政-治、種族問題、死亡等等。
舉個栗子,在格萊美,有一個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潛規則」的標準:任何一位超級巨星,若是在死亡時仍未獲得過格萊美的終身成就獎、沒有進入格萊美名人堂的話,通常來說,在他死後的那一屆格萊美上,一定會獲得這一榮譽。
而這些,無論哪一樣,都和《逃離伊甸園》完全不沾邊。
即便是【Darkness】樂隊早已是當代樂壇最為出色的超級巨星,擁有著巨大的聲望和影響力,想要讓《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在格萊美上有所斬獲,尤其是最重要的那幾個獎項上的斬獲,必要的公關,仍然是不可或缺的。
或者,換句話來說,在「質量」和「公關」這兩者之間,後者對於一張專輯能否在頒獎季有所收穫,實際上更加的重要。
這句話適用於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流行音樂作品,《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也同樣不例外。
在現在這個時間點發布新專輯,對於這張專輯衝擊頒獎季的計劃,是十分不利的。
在錄製這張專輯的時候,樂隊內的意見就達成了一致。
錄製完成後,這張專輯將暫時封存,等到【量子娛樂】在商業上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情都結束之後,再進行發行,走頒獎季沖獎的路線。
這一拖,就拖到了現在。
當然,現在,雖然說【量子娛樂】還沒有完全走上正軌,但新聞集團已經解體,魯伯特-默多克在下一輪庭審之後,十有八九也無法逃離鋃鐺入獄的結局。
可以說,有動機,也有那個能力,對【量子娛樂】在商業上進行惡意狙擊的對手,已經是沒有了。
這個時候發行《逃離伊甸園》,至少單純從商業角度出發,是完全沒有任何問題的。
按照盧西恩-格蘭奇的話來說,若是這張專輯在商業上取得成功,或許對【量子娛樂】下一步的融資計劃也能起到不錯的幫助。
——這個幫助,不是說《逃離伊甸園》能夠賺到多少錢。
而是一個成功的項目,可以給投資者帶來極大的信心,從而促使他們增強投資的欲望。
這就跟很多公司在上市之前,拼命鼓吹市場占有率之類的東西,以抬升股價,是一個道理。
只不過,【量子娛樂】要進行的並非是IPO上市,而是一次普通的擴股融資罷了。
但這筆預期價值五百億美元的擴股融資計劃,哪怕只是帶來一點助力,折算成金錢,也是一筆不菲的數目。
所需要付出的代價,不過是《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在沖獎方面有一些損失。
而這種程度的損失,其實是可以輕易想辦法彌補回來的。
畢竟,流行樂壇對於頒獎季的沖獎公關,不像好萊塢那麼複雜。
在好萊塢,一部志在奧斯卡的影片,發行時間必須是在年底的十月或者十一月,以最多不超過五十家院線點映,而且這些院線的分布,還必須要參考學員眾多會員的居住地,儘可能多地靠近會員們,尤其是「有可能親自去影院觀影的核心會員」的住處。
隨後,在長達兩三個月的公關活動中,放映規模不能擴大,從而維持一個較高的觀眾口碑。
一直到奧斯卡提名名單公布、投票截止,結果已經從「事實上」確定下來之後,再進行純商業方向上的運作。
而流行樂壇,一張志在頒獎季的專輯,或許會因為沖獎的需要,而將專輯的發行時間安排在八九月份,但卻並不是永遠都會這麼做。
相較於已經完全變成「命題作文」的奧斯卡,格萊美由於有資格參與評獎的會員數量更多、更加的年輕化一些,相對來說,也就沒有那麼的死板。
事實上,若是仔細觀察歷年格萊美的獲獎名單就會發現,在六月到九月之間發行的專輯,確實是占了多數,但是其它時間發行的,數量同樣接近一半。
對於《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來說,想要在頒獎季有所收穫,最大的問題不在於發行的時間,而是樂隊的另一張專輯。
憑藉著《月之暗面》專輯,【Darkness】樂隊橫掃了那一年的頒獎季。
如今時間過去還沒有幾年,至少沒有久到足以讓人們忘記樂隊已經取得的成就。
雖然說格萊美比隔壁的奧斯卡更加的「開明」一些,但有些問題卻是同樣的不可避免。
比如說,當某位明星在某一屆的頒獎季大放異彩,那麼下一個年度,甚至是接下來的幾年,都會稍微對其「冷淡」一些,以避免在頒獎典禮上總是出現相同的面孔。
哪怕是他又拿出了質量讓人信服的新作品,如果沒有足夠特別的理由,通常也只是給予幾個安慰性質的小獎項意思一下,而不會將諸如年度最佳專輯這樣重量級的獎盃送出去。
《月之暗面》橫掃頒獎季的時間是在2006年,若是《逃離伊甸園》參加2012年的格萊美,六年的間隔,在如今這個年代,已經算是非常的「漫長」,足夠「安全」了。
這也是為什麼,樂隊決定讓這張專輯的發行,走頒獎季沖獎路線的原因。
從商業角度來講,鄉村搖滾這個類型,無論是在全球哪一個國家,都有很多的受眾。
尤其是在英語國家,鄉村搖滾樂,一向是一個比較熱門的類別。
雖然說要比最為主流的流行音樂差了不少,但卻絕對稱得上受眾廣泛。
這種類型的音樂,再加上【Darkness】樂隊的粉絲基礎,可以說,只要專輯的質量不要差得離譜,商業成績就不可能會差。
而《逃離伊甸園》的質量如何?
無論是羅傑,還是任何一名參與過這張專輯製作的人,都不可能認為它的水準很差。
無論是以任何一種不偏離主流審美的評判標準,《逃離伊甸園》的完成度,都遠遠超過了及格線,至少也稱得上是優秀。
而對於喜歡這類音樂的人來說,「傑作」兩個字,才是最好的形容詞。
就像是任何一張「主流商業專輯」一樣,雖然還沒有正式推向市場,但【量子音樂】的市場部門,早已對《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所能取得的成績做出了評估。
按照【量子音樂】市場部門的判斷,根據宣發規模的不同,《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在實體端,大約能夠取得一千萬至兩千萬張之間的銷量。
而在數位音樂以及其它版權方面,同樣也能取得符合這一銷量數字的成績。
這個預估的數字,已經充分考慮過樂隊自身名氣和粉絲基礎,以及《搖滾聖經》系列這個品牌所帶來的加成效應。
畢竟,現在已經是2010年,是數位音樂的時代。
實體唱片的市場日漸萎靡,雖然沒有徹底死去,但距離那一天,也已經不遠了。
在羅傑的前世,能夠在2010年後,依然取得實體唱片千萬以上銷量的新作,兩隻手就能數的過來。
更多的情況是,哪怕是那些大牌明星,能有個四五百萬的實體銷量,就已經可以出去吹噓一番了。
在這種大環境下,即便是【量子音樂】對《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很有信心,在實體銷量這一塊的評估上,也會選擇保守的態度。
不過,雖然實體銷量方面受限於市場環境,存在著一個「上限」的天花板,但在數位音樂,以及其它版權方面的收入,卻是能夠數倍地將「損失」彌補回來。
在商業上,《逃離伊甸園》這張專輯,是不需要有任何擔心的。
至於說在獎項方面……
或許在現在這個時候推出這張專輯,確實是會導致它獲獎的概率降低。
但僅僅只是發行時間,究竟能有多少的影響?
這是要打一個問號的。
而且,退一步說,就算是因為調整發行時間的緣故,導致《逃離伊甸園》在頒獎季的表現不如預期,這也沒什麼。
以【Darkness】樂隊現在在樂壇的地位,哪怕是格萊美三大通獎,所能帶來的光環加持也已經很少了。
在榮譽方面,樂隊現在所追求的,是搖滾名人堂、終身成就獎之類的東西。
而不是某一個年度的獎項。
當然了,無論是搖滾名人堂,還是終身成就獎等等,都對「從業時間」有著嚴格的要求。
才成立不到十二年的【Darkness】樂隊,還需要至少十三年的時間,才能達到名列搖滾名人堂的最低門檻。
(註:按照搖滾名人堂的要求,首張正式錄音室專輯發行二十五年之後,才有被提名的資格。)
更重要的是,羅傑腦海中,絕不缺乏足夠出色的作品。
《逃離伊甸園》沒能在頒獎季大獲成功?
沒關係,再出一張新專輯就是了。
想到這一點,羅傑忽然意識到,《逃離伊甸園》的發行時間,似乎並沒有必要,完全針對頒獎季的公關去進行取捨。
不過,雖然腦海中冒出了這個念頭,但羅傑並沒有立刻答應下來,而是表示要和樂隊的隊友一起商量一下,再做決定。
其實,在羅傑和安妮結婚以後,基本上只要羅傑不是想做什麼太過離譜的事情,完全可以一個人做主。
安妮的性格雖然跳脫,但骨子裡卻是一個很溫柔的人,從來不會反對羅傑的意見。
僅僅只是羅傑和安妮兩人的股份,就足夠強硬地執行任何羅傑想要做的事情了。
但這些年來,只要是涉及到樂隊整體利益的事情,無論大小,羅傑都會和胖子、賈森商量一番。
一方面,是為了避免自己思慮不周,做出了錯誤的決策。
另一方面,也是因為,雖然羅傑有足夠的「權利」獨斷專行,但若是真的這麼做,必然會引起樂隊內的矛盾。
無論是從感情上來講,還是從利益上來講,長遠來看,這都不是什麼好事。
樂隊能夠從無到有,一步步走到如今這個地步,羅傑自認自己的功勞最大,但其他人的貢獻同樣不可忽視。
甚至可以說,如果沒有胖子,沒有安妮,甚至是缺了賈森這個「默默無聞」的傢伙,只靠著羅傑從前世帶來的數千首經典搖滾,根本不可能將樂隊帶到現在這個地步。
這一點,看看羅傑和胖子的第一支樂隊就知道了。
那名羅傑已經幾乎記不起來名字的吉他手兼主唱,能力上或許比安妮差了不少,但以「明星」這個角色而言,卻是合格的。
在唱功方面,還要比羅傑更加出色幾分。
但兩支樂隊的成就相差如此巨大,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在於樂隊內的氣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