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2章 是時候做點什麼了

  「這是我們今晚第幾次站在這裡了?我猜你們心裡都在罵,讓這個討厭的傢伙快點下去,我們不想整晚都聽他喋喋不休。」

  羅傑舉起留聲機獎盃,開了個玩笑,繼續道:「該說的一切,前面幾次我們都已經說過了。所以,這次就不再廢話,很高興能拿下這座獎盃,謝謝你們所有人。」

  鞠躬致意,下台,整個過程加起來也沒有超過半分鐘,可以說,這是格萊美有史以來最短的「獲獎感言」了。

  年度最佳唱片,已經是今晚的最後一個獎項。

  沒過多久,羅傑三人就坐上了離開斯台普斯中心的車。

  在羅傑的身邊,擺著七個方方正正的盒子,裡邊都是格萊美的留聲機獎盃。

  其中最具價值的,無疑是年度專輯、年度唱片,以及年度單曲三項通獎。

  除此之外,還有最佳搖滾樂隊、最佳搖滾單曲、最佳搖滾樂器演奏,以及最佳另類專輯四個分類獎項。

  有趣的是,在最佳單曲的申報上,樂隊申報的歌曲,名字就叫《月之暗面》,一首長達四十三分鐘的「單曲」。

  羅傑不清楚在格萊美歷史上,獲獎歌曲的最長時長記錄是多少,但《月之暗面》絕對很有可能挑戰一下這項記錄。

  至少,除了交響樂之類,在流行樂壇算是冷門的類別之外,其它主流類別當中,幾乎不太可能出現這麼長的一首「單曲」。

  除了在最佳搖滾專輯這個獎項上出了一點意外,這一屆的格萊美,樂隊可以說是以絕對碾壓的姿態,完成了橫掃。

  然而考慮到最佳另類專輯的歸屬,這似乎又不能算是一個意外。

  畢竟格萊美也是要面子的嘛。

  「你們要收藏這些嗎?」

  羅傑指了指旁邊的幾座獎盃,說道:「按照我們之前的規劃,這是我們最近幾年內最後一次衝擊格萊美,還算是有一些紀念意義的。」

  「給我一個吧。」

  胖子隨便拿了一座獎盃,說道:「我家的陳列室里有點空曠,拿回去湊個數也不錯。」

  「你們分好了,剩下的都歸我。」

  安妮撇撇嘴,有些不屑一顧地說道:「我家裡的獎盃多得都可以拿去賣廢鐵了。」

  ——樂隊歷年以來,在各大獎項上的收穫,有超過一半都送到了安妮的收藏室里。

  羅傑是對此完全不在乎,而胖子則是每一類獎項只要有那麼一兩個獎盃意思一下就算滿足。

  除此之外,在個人獎項上,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安妮每年都能獲得少則幾座,多則十幾座獎盃,說多得沒地方放,確實不算是誇張。

  至於羅傑和胖子……

  鼓手和貝斯手,嗯,大家都懂的。

  「說的好像你真的很嫌棄這些獎盃一樣。」

  胖子吐槽道:「不知道是誰,每次頒獎一結束,馬上就把獎盃全都抱回家。」

  「胖子!」

  安妮表示我可以裝,但你不能拆穿我,咬牙切齒地盯著胖子,兇狠地說道:「你是想造反嗎?!」

  「我錯了!」

  胖子秒慫,連忙舉手投降。

  「好了,別鬧了。」

  羅傑生怕胖子又被安妮給折騰死,上次那頓變態辣火鍋,差點把胖子送進醫院裡去。

  見安妮有炸毛的趨勢,羅傑連忙出來打圓場,道:「一會還有個慶功派對,趕緊準備準備,我們去派對上露個臉。」

  「你是不是打算露個臉就直接回去?」

  胖子很配合地轉移話題,試圖讓安妮忘記剛才的事情,擠眉弄眼地對羅傑笑道:「現在歸心似箭了吧?」

  「有人等你回家的感覺怎麼樣?」

  安妮也調侃起羅傑來:「艾琳那女孩真的很不錯,你打算什麼時候向她求婚?」

  「求婚?」

  見戰火燒到了自己身上,羅傑哭笑不得。

  搖了搖頭,說道:「你們想到哪去了?我和艾琳現在只是朋友。」

  「So,She.Left.Memphis.

  於是她離開了孟菲斯。」

  安妮突然唱起歌來。

  僅僅只有一句,但車內的人都明白是怎麼回事。

  「哇哦,她離開了孟菲斯~!」

  胖子也開始起鬨。

  「你們兩個。」

  羅傑伸出手指,朝兩人點了點,一副無可奈何的表情。

  「你那首歌真是給艾琳寫的?」

  安妮突然滿臉八卦,追問道:「怎麼聽起來不太像情歌,而且有種第三人稱視角的感覺。」

  「我也覺得有些奇怪。」

  胖子同樣感到好奇,不過好奇的點卻和安妮不同:「這是給《民謠聖經》準備的歌嗎?感覺和其它幾首好像不太搭調。」

  「不是《民謠聖經》。雖然它也是一首民謠搖滾,但是和《民謠聖經》完全是兩種不同的風格。」

  羅傑搖了搖頭,說道:「以後如果要發行的話,以單曲的形式發行吧。其實我更傾向於只發行數字版本,雖然賺不了什麼錢,但是也沒什麼成本。」

  「只發行數字版本?倒也是個不錯的想法,關鍵是不需要大張旗鼓地去做宣傳。」

  胖子贊同地點了點頭。

  「喂,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呢!」

  安妮不滿地追問道:「快告訴我,這首歌到底是不是寫給艾琳的?」

  「你這副被始亂終棄的語氣是怎麼回事?」

  羅傑心裡吐槽著,終究還是沒敢問出口。

  猶豫了片刻,搖搖頭,說道:「不是。不是寫給任何人的,只是有了靈感,就寫出來,僅此而已。」

  ……

  這首歌,羅傑確實改動了歌詞。

  只改了一個單詞,將原曲中的「蒙特里歐(Monte.Rio)」改成了「孟菲斯(Memphis)」。

  這處改動,是因為艾琳的家鄉就在田納西州的孟菲斯,在沙灘上的時候,這樣唱起來顯得更加應景。

  (PS:盲猜一波,你們肯定都不記得艾琳的家鄉是田納西州孟菲斯。)

  然而,要說這首歌是為艾琳而唱,卻又不完全是。

  更確切地說,只是和艾琳相處的時候,羅傑腦海中突然冒出這首歌,然後就唱了出來。

  但卻與愛情無關,反而更像是某種羈絆。

  就像羅傑第一次聽到這首歌的時候,那部電視劇中的場景。

  沒錯,就是《行屍走肉》里,貝絲翻唱的那首《Hold.On》。

  原曲發行於1999年,一位可以算是大器晚成的民謠搖滾明星,湯姆-威茲(TowwwWaits)的作品。

  在北美之外,湯姆-威茲的知名度不算高,但在北美本土,尤其是西部和南部地區,湯姆-威茲的作品可以說是影響了一整代人。

  這個曾經在夜總會做門童的底層少年,深受鮑勃-迪倫等前輩的影響,最終走上了民謠搖滾的路。

  或許同樣是因為鮑勃-迪倫的影響,湯姆-威茲還曾經嘗試過出演電影、出版小說等等,其中作為演員身份,也取得了還算不錯的成就。

  就連某科的詞條上,對湯姆-威茲的職業劃分都歸類到了「演員」中,而不是「歌手」。

  同樣是民謠搖滾,同樣有著一副不算好聽的嗓音,湯姆-威茲的作品卻和他的前輩鮑勃-迪倫不同,更加偏向於實驗搖滾的性質,喜歡在作品中做更多與眾不同的嘗試。

  用更加逐利的話來說,他的作品只會在特定範圍內取得極高的口碑,但卻很難做到大紅大紫。

  這首《Hold.On》已經算是知名度最高的幾首作品之一,但仍然是因為《行屍走肉》這部電視劇,才被帶火了起來。

  至少在北美之外的大多數市場是如此。

  就算是經常去尋找冷門搖滾音樂的羅傑,如果不是因為《行屍走肉》,也不會了解到,在北美,還有這樣一位「另類」的搖滾明星。

  當然,在搖滾樂的圈子裡,這種只在一個小範圍內很受歡迎,出了這個圈子就沒人認識的歌手、樂隊,簡直不要太多。

  很多大牌明星、傳奇樂隊,在成名之前,也都是這麼過來的。

  湯姆-威茲,只是其中一個連典型都算不上的例子罷了。

  ……

  在頒獎典禮後的派對上露了個面,盡到應有的義務之後,羅傑就將剩下的應酬交給了安妮和胖子兩人,自己則是迫不及待地坐上車,返回莊園。

  臥室里,艾琳坐在床上,電視機里播放著某個知名的脫口秀節目。

  聽主持人和嘉賓之間的對話,討論的主題似乎正是今晚的格萊美。

  「親愛的,想我了嗎?」

  羅傑脫下外套,上前給了艾琳一個擁抱。

  「一身酒味,難聞死了!」

  艾琳捂住鼻子,推著羅傑說道:「快去洗澡,不然不許碰我!」

  「你那是狗鼻子嗎?我只喝了幾杯香檳而已。」

  羅傑攤開手,做了一個無奈的動作。

  雖然只是在派對上露了個臉,但作為今晚最大的贏家,向羅傑表達恭喜的人絕對不少,而且都頗具身份,多少還是需要應付、客套一番。

  幾輪下來,哪怕羅傑在派對上停留的時間不長,確實也喝了不少。

  「我才不信你只喝了香檳!」

  艾琳衝著羅傑皺了皺鼻子,一副「我很了解你」的樣子,道:「別以為我不知道你酒癮有多大!以前在紐約,你哪次去參加派對不是醉醺醺的回來?」

  「好吧,果然還是你最懂我。」

  羅傑聳聳肩,然後露出一個壞笑,「那麼你肯定知道我現在要做什麼。」

  緊接著,羅傑仿佛童話故事裡的大灰狼一樣,在艾琳驚恐的表情中,一把將她抱了起來,快步沖向浴室。

  「你個混蛋!」

  艾琳的驚叫聲,和落水聲,幾乎同時響起。

  ……

  幾個小時後,羅傑半躺在床上,手裡拿著一杯威士忌。

  艾琳似乎失去了全身的力氣,趴在羅傑的胸口,像一隻慵懶的小貓。

  「所以,你是想告訴我,你現在是超級大明星了?」

  艾琳翻了個白眼,看了一眼床頭上的留聲機獎盃,嘀咕道:「這算是什麼?收買我嗎?還是炫耀?」

  「只是一個禮物,我覺得它很適合你,不是嗎?」

  今晚的七座獎盃,羅傑只帶回來了一座「最佳搖滾樂隊」的獎盃,這是羅傑打算送給艾琳的禮物。

  不是捨不得三項通獎的獎盃,而是羅傑覺得,「最佳搖滾樂隊」,更適合紀念自己與艾琳之間相識的過程。

  「算啦,不管是什麼都好,我收下了。」

  艾琳掙扎了一下,像是試圖翻身,卻是因為力氣不足,沒有成功。

  然後又有氣無力地趴在羅傑的胸口,輕聲問道:「你們什麼時候去歐洲?」

  「半個月後,確切地說,是22號。我們要提前幾天抵達,在現場進行排練。」

  羅傑將杯中的酒一飲而盡,然後將酒杯放下,伸出手,輕輕撫摸著艾琳的長髮,像是詢問,又像是要求,道:「你的假期不是還有很久嗎?跟我們一起去歐洲吧,你還從來沒有全程參加過我們的演出。」

  艾琳臉上露出一絲意動,卻是糾結地說道:「可是你們演出到一半的時候,我的假期就結束了。」

  「我跟公司那邊打個招呼?」

  羅傑想了想,說道:「以我大股東的身份,幫你請個假,應該是可以的吧?」

  這裡的公司,是指艾琳工作的News.Feed。

  「別……」

  艾琳連忙阻止:「本來在公司里關於我們的傳言就很多,你這樣會讓我沒法繼續在公司呆下去。」

  羅傑幾乎從來不去News.Feed的總部,自然不會清楚這些事情。

  但艾琳卻是知道,公司里那些職員,私底下是怎麼談論自己的。

  在北美的職場,這種事再常見不過了。

  歸根結底,還是這片土地對女性的歧視,只要是一個女人身居高位,不管其能力如何,各種各樣的流言蜚語總是不會少。

  哪怕這幾年女權運動愈演愈烈,也依然無法在短時間內改變這樣的風氣。

  那些女權主義者做不到,艾琳同樣也做不到。

  「有這樣的事?」

  羅傑皺起眉頭,看上去似乎很不高興。

  「全北美任何行業都是這樣,我會處理好的,你別插手。」

  艾琳的語氣里透露出明顯的哀求。

  「好吧,但如果有什麼我能做的,請務必告訴我。」

  羅傑沒有堅持,但心裡卻已經有了一個模糊的想法。

  或許,是時候為這個幾乎為自己獻出了整個青春的女孩,做點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