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嗨,Surprise!

  短暫地忙碌過後,在格萊美公關競爭進入到最激烈的時間,樂隊又一次就地解散,繼續各自的假期。

  反正這一屆格萊美和羅傑三人沒有半點關係,為了省錢,甚至連公關都沒有做,僅僅只是為《阿瑪拉》申報了一部分獎項。

  至於提名和獲獎……

  在公關預算投入為零的情況下,能夠拿到幾個安慰性的提名都算是中了彩票,更不要說獲得有分量的獎盃了。

  2004年的格萊美不是樂隊的主戰場,幾人也沒有報以任何期待。

  倒是格萊美官方希望樂隊能夠在頒獎典禮上進行演出,經過簡單地討論,樂隊以休假為由,委婉地拒絕了這一邀請,並通過經紀人隱晦地暗示,明年可以留出相應的檔期。

  格萊美很喜歡讓具備一定資歷和人氣的明星們在頒獎典禮上進行演出,但這和獲獎與否的關係不大。

  樂隊也沒興趣在休假休到一半的時候跑回來加個班,等到一月份的收入到帳,分完了錢,就各自去找樂子。

  正在籌劃的幾件事,都不是一時半會能夠解決的,做好應對方案,剩下的就只能對相關的負責人報以信任,沒必要親自盯著。

  這一次,羅傑也沒有繼續留在洛杉磯,而是買了一張機票,飛往紐約。

  和工作沒什麼關係,也不是為了故地重遊,而是來參加一場演唱會。

  加拿大朋克小天后雷蒙娜-拉維尼的演唱會。

  拉維尼以張揚的個性、精緻的外表以及動人的嗓音,在短短几年之內就有了極高的人氣。

  要說有什麼缺點,最讓人詬病的一點,恐怕就是演出現場質量的問題了。

  歌聲不盡如人意,氣場太弱等等,都是不喜歡她的人指出的缺陷。

  不過這也是大多數樂壇明星的通病,能將現場做到錄音室專輯百分之八十水準的都能算是一流,Live比Album還出色的更是鳳毛麟角。

  羅傑戴著一副以加拿大女孩形象製作的面具,站在最靠近舞台的前排,欣賞了一個多小時。

  有這麼一副面具在,也不用擔心有人認出自己。

  雖然看上去奇怪了點,但在現場的粉絲當中,裝扮更奇怪的都有,不過是戴個面具而已,倒也沒什麼人會特別在意。

  不得不承認,雷蒙娜-拉維尼的演唱會現場確實遠遠不如錄音室專輯的水準,不過卻也沒有那些評論家說的那麼差,至少算是在平均水準之上的。

  體育館內聚集著過萬名歌迷,演出的規模不算很大,氣氛卻極為熱鬧。

  本來嘛,看演唱會,有幾個人是真奔著聽歌去的?

  還不都是為了見見自己的偶像,享受一下現場的氣氛,回去也好在News.Feed上面上傳幾張照片,炫耀一番。

  只要氣氛足夠熱鬧,歌聲好不好聽,反而是不重要了。

  現場伴奏的【艾薇兒樂隊】演奏出一段熟悉的旋律,羅傑隱藏在面具之後的臉上忍不住露出一絲笑意。

  和前世那位朋克小天后的御用樂隊一樣,雷蒙娜-拉維尼的現場伴奏樂隊有著一樣的名字,以及同樣頻繁更替的樂手。

  他們的地位,和羅傑的樂隊中的賈森、格雷西等人差不多,默默無聞,必不可少,卻並非不可替代。

  這場演出同樣由MAD唱片的團隊一手包辦,整個流程羅傑都看過一遍,自然清楚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悄悄弄到第一排的門票,喬裝打扮來到演出現場,為的就是這一刻。

  「你是否有時間,聽聽我的滿腹牢騷……」

  樂隊的《Basket.Case》在加拿大女孩清澈的嗓音之下,少了幾分焦躁,卻多了幾分柔軟。

  女孩一邊唱一邊拖著話筒支架,走到舞台最前方。

  羅傑不動聲色地向前擠了兩步,搶占住最前端的位置。

  按照MAD唱片的設計,這個時候,女孩應該將話筒交給前排的一位歌迷。

  羅傑臉上那副誇張的面具,雷蒙娜-拉維尼的注意力第一時間被吸引了過來,下意識地就決定了人選。

  「竭力控制,我最好能堅持下去……」

  女孩蹲下身,伸長著胳膊,將話筒遞到羅傑嘴邊。

  「有時我恐嚇自己,有時我捉弄自己。然而這些仍在繼續,我已精神崩潰……」

  羅傑一開口,熟悉的聲音,立刻讓女孩瞪大了眼睛。

  許多在現場的歌迷也覺得這個聲音十分耳熟,卻沒有意識到發生了什麼。

  「我是個偏執狂?還是只是嗨大了?!」

  大聲唱完最後一句,羅傑摘下了頭上的面具,大聲說道:「嗨,Surprise!」

  舞台後方的大屏幕上,羅傑和雷蒙娜-拉維尼四目相對,女孩臉上的錯愕和驚訝清晰可見。

  …………

  羅傑突然出現在朋克小天后的演唱會現場,差點引起了現場歌迷的騷亂。

  要不是保安及時把羅傑「搶救」了出來,歌迷們激動之下,還不知道會鬧出什麼亂子。

  想起幾個小時前的那一幕,羅傑依然還有些心有餘悸的感覺。

  北美的公眾,尤其是紐約和洛杉磯,見明星見得太多了,根本就是習以為常。

  但演唱會現場的氣氛本來就熱烈,這種環境下,大部分人可不會有什麼理智,一個不小心,就容易鬧出踩踏事故之類。

  「這事還是做得有點沒腦子了。」

  羅傑懊惱地敲了敲自己的額頭,雖然沒有真正發生什麼,但受到驚嚇卻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真的出了踩踏事故,自己和樂隊的前途說不定就要蒙上一層陰影。

  好在這些都沒有發生,頂多只能算是虛驚一場。

  「想什麼呢?」

  一雙手臂從背後伸出,環抱住羅傑。

  雷蒙娜-拉維尼眼中帶著抑制不住的笑意,問道:「你這麼突然跑出來,不怕媒體傳我們的緋聞嗎?」

  回過頭,正看到女孩調皮的笑臉。

  在晚上的演唱會上,羅傑露出「真身」之後,兩人一起合唱了一首《滑板少年(Sk8er.Boi)》。

  這首歌的歌詞,本來就是講述一段似友似戀的感情,再加上羅傑「詭異」的出場方式,那些八卦小報要是不傳兩人的緋聞,那就沒有什麼值得編排的八卦了。

  羅傑幾乎能夠想像得到,第二天媒體上會出現什麼樣的內容。

  說不定還會給羅傑「製造」出一個符合歌曲中芭蕾少女形象的「初戀女友」,對這段「三角戀」的感情大寫特寫。

  不對,不是說不定。

  那些八卦小報一定會這麼寫。

  多年以前的滑板少年變成搖滾巨星,和一個朋克女孩走到一起,就差一個曾經被滑板少年暗戀的芭蕾女孩,《滑板少年》這首歌的三個角色就全都齊了。

  再加上這首歌公開的作者正好是羅傑和雷蒙娜-拉維尼,八卦小報們有足夠的素材去編纂一段驚天動地的三角戀。

  至於說在羅傑過去的交際圈中沒有符合條件的芭蕾女孩……

  完全可以編嘛,在高中時期,總有符合條件的「同學」的。

  至於兩人是否認識,又是否互有情愫,那又有什麼關係?

  只盯著事實寫,那還叫什麼八卦小報?

  「傳就傳吧,我這幾年的緋聞還少了嗎?」

  羅傑不在意地笑笑,反問道:「你在意這些緋聞嗎?」

  兩人的關係很純粹,不摻雜任何的感情。

  哪怕是娛樂圈之外的普通人,這種看對眼就搞在一起的關係,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了。

  許多人甚至常說,不多試幾個,怎麼知道以後的X生活是否和諧?

  關於男女之事,在北美,只有兩件事不能被大部分公眾所接受。

  未成年人,以及婚外情。

  羅傑和雷蒙娜-拉維尼都是單身,和劈腿出軌自然是扯不上任何關係。

  至於未成年人,那就更扯不到一起了。

  兩年前剛剛認識的時候,羅傑硬忍著沒有下手,為的就是等女孩過了十八歲生日。

  這樣的關係說出去不好聽,但哪怕被曝光出來,頂多也只能算是花邊新聞,不會對兩人的聲譽造成任何影響。

  更何況,那些八卦小報僅僅只是捕風捉影,根本不可能拿得出任何證據。

  兩人也不會傻到親自開口承認。

  哪怕是為了炒作,任由著小報去自由發揮,也比自己赤膊上陣的效果要好得多。

  緋聞之所以受到追捧,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它的「未知性」,如果當事人大大方方地承認了下來,那就沒什麼意思了。

  「這對我是好事,我為什麼要在意?」

  女孩調皮地笑著,坐到了羅傑的腿上,突然拿出了手機,操作了一陣,打開一個網頁遞到羅傑面前,開口道:「我前幾天看到的,這個文章很有意思。」

  羅傑好奇地接過來,看了片刻。

  這篇文章出自一個搖滾樂迷的論壇,內容大致是說《搖滾聖經》系列的幾支樂隊,必然不是此前默默無聞的新人,而是已經成名的樂隊掛上的馬甲。

  至於匿名的方式,應該是一種特殊的炒作。

  文章中列舉了大量的「證據」,來證明這一觀點,並提出了幾個可能的樂隊。

  其中排在第一個的,就是羅傑的【Darkness】樂隊。

  下面的回覆也很有趣,大部分人表示反對,最大的原因就在於主唱的聲音是完全陌生的,和已知的任何明星都不吻合。

  儘管文章中提到了這個疑點,並羅列了大量的數據來證明聲音完全可以通過後期來改變,但投出不信任票的人仍然占了多數。

  卻也有不少人選擇相信這篇文章的觀點,還有不少好事者對文章中提出的幾個可疑樂隊進行了投票,選出自己認為最有可能的「真身」。

  由於《搖滾聖經》的發行公司是MAD唱片的緣故,【Darkness】、【A】以及【金屬猴子】三支樂隊的得票率遠遠超出了其它樂隊,加起來超過百分之八十。

  「到底是不是你們?」

  雷蒙娜-拉維尼一臉好奇寶寶的樣子,半撒嬌地追問道。

  「你真的想知道?」

  羅傑問了一句,女孩拼命地點頭,然而羅傑卻露出了一個壞笑,開口道:「你猜?」

  「我覺得不太可能,你們這幾年出的專輯不算少,如果再加上《搖滾聖經》,那就太多了點,按理來說你們沒那麼多時間。」

  雷蒙娜-拉維尼有些困惑地說道:「但如果不是你們,還有哪個樂隊能駕馭這麼多種風格?難道真的是好幾支樂隊合作一個系列?」

  《搖滾聖經》系列至今為止已經發行了三部。

  《波西米亞狂想曲》、《詩人與鐘擺》以及《所羅門之鑰》。

  按發行時間來算的話,從2002年7月到2003年6月,三部曲正好在一年之內發行完畢。

  而在這段時間內,羅傑三人又完成了《大衛-鮑伊》、《金屬歌劇:阿瓦隆幻想曲》以及《阿瑪拉》三張專輯。

  一年六張專輯?

  哪怕是那些以高產而著稱的樂隊,這速度也算是非常驚人了。

  加拿大女孩當然不會知道,《波西米亞狂想曲》是以前就錄製好的,而且也忽略了《阿瓦隆幻想曲》是一張合作專輯,樂隊自身耗費的精力不算多。

  最重要的一點是,羅傑的寫(chao)歌速度很快,不必將大量的時間耗費在寫歌和修改上,只需要排練、錄製,一張專輯就搞定了。

  這和絕大多數樂隊的製作流程都不一樣,速度當然也完全不在一個檔次上。

  一般的樂隊,在準備錄製一張專輯之前,通常是將某一段靈感拿出來,先簡單地編曲,然後不斷修改,才能寫出一首歌。

  這個過程短則幾天,長則數年,平均下來,一張長度在30到40分鐘的專輯,單單只是寫歌和修改,就要花去兩個月以上。

  如果精雕細琢,用去一年的時間也是很正常的。

  而羅傑呢?

  直接省掉了這兩個月,製作專輯的速度自然比其它樂隊要快得多。

  羅傑當然不會對加拿大女孩說出這其中的關鍵,隨口敷衍了一句:「別太好奇,最遲到明年你就會知道答案了。」

  「管他呢,這些事和我又沒什麼關係。」

  雷蒙娜-拉維尼很「懂事」地沒有追問,不過卻提出了另一個問題:「不知道會不會有朋克聖經,我還是喜歡朋克多一點。」

  羅傑想了想,這件事沒什麼好隱瞞的,乾脆直接說道:「下一張就是朋克了,據說三月份就會推入發行階段,格萊美結束之後公司應該就會有內部的試聽CD,到時候我給你留一份。」

  女孩露出驚喜的表情,問道:「真的嗎?下一張就是朋克?」

  「當然。」

  羅傑笑著說道:「別忘了,我是公司的大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