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是一個土生土長的芝加哥人。
和大多數本地人一樣,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並不喜歡自己長大的這座城市,因為這裡幾乎集中了這個國度所有的衝突和矛盾。
膚色矛盾、階級鬥爭、信仰衝突……
你可以在這裡找到任何引發治安動盪的因素,這也是為什麼芝加哥有著「罪惡之城」的稱號。
不過一個生活在社會下層的平頭百姓,離開了熟悉的地方,又能去哪呢?
至少這裡的工作機會足夠多,哪怕收入低了些,工會還時不時號召罷工,導致一年裡起碼有那麼幾周時間沒有收入,但至少能混口飯吃。
聽說洛杉磯、紐約之類的地方,想找一個搬運工的工作都很困難。
貧窮是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最大的困擾,每周拿到薪水,還完高額的按揭和信用卡,克倫威爾-普利斯特都得掰著手指頭數上半天,詳細規劃好每一美分的去處,才能保證不會餓肚子。
不管是自己的,還是家人的。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唯一可以享受的娛樂活動,就是廉價的音樂,一張專輯十幾美元,可以反覆聽上好幾年。
芝加哥的黑人比例很高,比白人還要多,在大量黑人的影響下,這座城市最流行的是嘻哈、饒舌、Rap等黑人音樂。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搞不清楚這些有什麼區別,聽起來似乎都是一個樣,但並不影響他成為這類音樂的粉絲,購買最多的就是嘻哈巨星「瘋狗麥可」的專輯。
當身邊的人都在討論同一個明星、喜歡同一類音樂的時候,任何人都很難不受到影響。
不過在一周之前,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在CNN娛樂頻道看到了一期電視節目,觸摸到了一個從來沒有接觸過的世界。
搖滾的世界。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第一次發現,原來除了嘻哈之外,還有更加動人的音樂。
如此美妙,如此動人,如此……震撼人心。
在電視上看過這支叫做Darkness的樂隊的巡演宣傳之後,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一時衝動,購買了一張巡演門票,來到了芝加哥戰士體育場。(NFL芝加哥熊隊主場。)
在付款之後,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立刻就後悔了。
雖然購買的僅僅只是位置最差的票,但也要足足六十美元,比魁北克站的門票貴了一倍。
六十美元,能買上三四張專輯,夠聽上一整年了。
對於每一美分都要精打細算的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來說,花這麼多錢看一場演唱會,很不划算。
但無法退票,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也只能暗自心疼,然後在演出當天早早地來到球場。
忐忑、緊張、後悔、心疼、激動。
懷著複雜無比的心情,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焦躁地等待著演出開始。
排著長隊進入球場,數萬人齊聲歡呼的場面讓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嚇了一跳。
「這麼多人……」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依稀記得門票銷售的網站上寫的容納人數是五萬多人,這是一個很恐怖的數字。
門票是按區域劃分,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的位置很差,只能勉強看到舞台的位置,但想要看清楚卻是不可能的。
後悔的情緒又加重了幾分,那可是六十美元!
下意識地嘀咕著:「要是演出不夠精彩,那可就虧大了……」
「演出不夠精彩?想什麼呢?」
旁邊出來一個聲音,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看過去,一個壯漢對自己怒目而視,大聲道:「如果他們的演出都不夠精彩,那這個世界上就不會有出色的演唱會了!」
打量了一下對方的肌肉,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將爭辯的話憋了回去,開口道:「抱歉,我第一次來。」
「你只要看過一次,就知道了。」
壯漢的臉色緩和了許多,擺出一副「友善」的樣子,不斷灌輸著諸如「Darkness樂隊有多麼偉大」之類的觀點。
那些肉麻的吹捧,估計羅傑自己聽了都要臉紅,但周圍的人卻都是一臉理所當然的表情。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沒敢再說什麼,只是在心裡嘀咕著:「這支樂隊真的這麼好?該不會遇到腦殘粉了吧?難道這麼巧,周圍全是腦殘粉?」
那名壯漢自然不知道,自己的一番話不但沒有打消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的擔憂,反而還加重了對方的不信任。
但是演出一開始,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就將自己的想法丟到了九霄雲外。
只剩下一個念頭:這樣的演出,要是錯過了,才是真的會後悔!
在距離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不遠的位置,就有一個功率極高的擴音器。
高速的低音旋律從音箱中傳出,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感覺自己的血液仿佛都沸騰了起來,下意識地跟隨著人群,甩動著手臂,大聲尖叫起來。
「糾纏著我,碾壓著我,將我肆意扭轉……」
夢囈般的歌聲,似乎帶著一股神奇的魔力,將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的意識扯進扭曲的夢魘之中。
恐懼和興奮,兩種截然不同的情緒讓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感到頭皮發麻,但卻帶著一種難以言喻的酣暢淋漓,讓人爽得幾乎要升上天堂。
短短几分鐘的時間,克倫威爾-普利斯特身上的T恤就被汗水浸透,模糊的視線中,似乎看到舞台中央,樂隊的主唱對著自己的方向,高高舉起話筒。
下意識地,克倫威爾-普利斯特跟著身旁的人群一起,大聲呼喊起來。
只不過發出的只是一連串毫無意義的咆哮,就連自己也不知道喊的是什麼。
這首歌克倫威爾-普利斯特顯然是不會唱的,別說唱了,連聽都是第一次聽到。
從周圍人的話語中來看,似乎是叫《歇斯底里》?
管他叫什麼呢!
嗨就完事了!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將亂七八糟的想法拋到腦後,一心一意地沉浸在搖滾的狂歡之中。
…………
球場中的探照燈掃過人群,看著幾乎座無虛席的球場,羅傑心裡湧出一陣巨大的滿足感。
這座球場理論極限容量下,可以容納大約9萬名觀眾。
當然,那首先要拆掉座位,並將舞台的範圍縮小到極限。
綜合了安全、氣氛和觀眾體驗等各方面因素的考量,在設計舞台結構時,團隊選擇了5.5萬個觀眾席的方案。
這不是樂隊有史以來觀眾最多的演出,但卻是第一次真正意義上,單獨撐起一場五萬人以上規模的大型演出。
這五萬多名觀眾,全是衝著自己的樂隊來的!
對於一個明星來說,沒有什麼比擁有一大群粉絲更讓人滿足的事了。
只給了羅傑很短暫的休息時間,安妮換了一把木吉他,站到羅傑身旁,輕柔地開始彈奏。
琴聲剛剛響起,羅傑立刻對著話筒,開口道:「在過去的三年裡,我們收穫了很多很棒的粉絲。在未來的日子裡,希望你們永遠都在。」
停頓了足足半分鐘,羅傑繼續說道:「這首歌,叫做《希望你在這裡(Wish.You.Were.Here)》。」
球場內的燈光逐漸轉暗,舞台四周的鐳射燈將雷射射向天空,彩色的線條構築出一個迷幻無比的圖形。
舞台上,燈光聚焦在安妮的身上,仿佛血紅女巫一般的造型,配上那張精緻的面孔,彈著吉他,形成了強烈的反差。
羅傑的聲音在黑暗中響起:「So,所以你覺得你可以在地獄中看見天堂,在痛苦中看到藍天……」
低啞的歌聲伴隨著悠揚而綿長的旋律,像是在夏日裡與老友坐在一起,喝上一杯醇酒,將多年不見的情緒娓娓道來。
戰士球場內嘈雜的歡呼聲漸漸沉寂了下來,數萬名歌迷安靜地站在原地,靜靜聆聽著這一曲離愁。
三年來,羅傑在唱功上的進步不算驚人,但比當初也有了很明顯的變化。
三年前還有些駕馭不住的歌,如今唱起來卻分外輕鬆,每一個轉音都拿捏得恰到好處。
距離大衛-吉爾摩那樣「老男人一開口就是人生」的境界還差了些,但卻也將這首歌中的情緒演繹得淋漓盡致。
「年復一年,在不變的古老土地上奔跑,我們得到了什麼?只有永恆的古老恐懼。希望你在這裡……」
隨著最後一段歌聲落下,舞台上又亮起一束光,照在羅傑的身上。
手指在琴弦上撥動著,低音線卻幾乎無法分辨。
羅傑和安妮一邊彈著琴,一邊走向對方,兩束燈光漸漸融合在一起。
兩人面對面的彈奏,仿佛在演繹一曲雙人舞。
悠長的旋律漸漸走到了終點,隨著最後一個音符落下,舞台上又重新歸於黑暗。
像是在暗示著什麼。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沉浸在歌聲中,臉上掛著清晰可見的水痕,不知道是淚水還是汗水。
「希望你在這裡……希望你在這裡……」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喃喃自語,重複了好幾遍,似乎下定了什麼決心,打開手機,找出前女友的電話號碼,發出一條簡訊:「希望你在這裡。」
看到手機屏幕上「發送成功」的提示,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收起手機,自言自語道:「這樣的演出,真的不能錯過啊!」
「我早就說過了。」
旁邊的壯漢接話道:「他們是最偉大的搖滾樂隊,演出也是最好的。」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點點頭,沒有反駁。
猶豫了一會,又問道:「我打算買一張他們的專輯,有什麼推薦嗎?」
聽說這支樂隊的專輯數量挺多,全買不現實,克倫威爾-普利斯特的收入不允許,也只能先挑好的買了。
「當然是全買啊,每張專輯都很棒。」壯漢一臉理所當然。
「咳……」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臉上閃過尷尬的表情,開口道:「那個……我每個月只有一百美元的娛樂預算。」
「噢……」
壯漢秒懂,考慮了一會,說道:「那要看你喜歡什麼類型的了……」
見對方似乎打算發表一番長篇大論,克倫威爾-普利斯特連忙打斷對方的話,開口道:「剛才那首歌是哪張專輯的?就那個《希望你在這裡》。」
壯漢想都沒想,開口道:「《怪胎》,Darkness樂隊的第一張專輯,也是至今為止賣得最好的。《希望》也不錯,還有《青春》。但是我更喜歡熱血一點的金屬,比如說《黑色》和《燃燒》。我給你說,紐約那場演出……」
後邊的話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壓根沒聽進去,記下《怪胎》這個名字,又將注意力轉回到演出上。
在剛才走神聊天的那段時間裡,樂隊的主唱似乎叫了一名觀眾上台,一個十歲出頭的孩子。
這會正和那個漂亮的女吉他手一起,教小朋友彈琴。
雖然那孩子彈得很難聽,像是金屬摩擦一樣的噪音,但這一幕畫面,卻讓克倫威爾-普利斯特感到很暖心。
尤其是最後將吉他送給那個小孩的舉動,更是讓克倫威爾-普利斯特對這支樂隊的好感度增加了不少。
連帶著,聽著後邊演出的歌,都覺得更加悅耳了幾分。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一直想要個孩子,但因為各種亂七八糟的原因,和前女友分手之後至今都是單身,孩子自然是無從談起。
一個對小孩子很友善的樂隊,人品什麼的,應該是很堅挺的吧?
當看一個人順眼的時候,不管是什麼,都會往好的方面去想。
沉浸在演出中,時間過得很快,不知不覺間就過去了近三個小時。
隨著人流走出體育館,克倫威爾-普利斯特還有些意猶未盡的感覺。
抬頭正看到剛才在自己旁邊的壯漢,連忙快步上前叫住對方,開口道:「可以請你喝一杯嗎?我想多了解一下這個樂隊。」
「當然可以,不過提前說明,我不搞基。」
壯漢開玩笑地說了一句,然後伸出手:「我叫康格里夫-愛德華,這幾個是我的同伴,都是樂隊的死忠粉絲。」
「我叫克倫威爾-普利斯特。」
剛說了一句,突然聽到手機響了一下,連忙對對方說了句抱歉,拿出手機,查看簡訊。
「她是誰?」
前女友的回覆有些讓人看不懂。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一臉懵逼,查看了一下簡訊記錄才發現,自己剛才太過激動,少打了一個「e」。
「希望你在這裡(Wish.You.Were.Here)」變成了「希望你是她(Wish.You.Were.Her)」。
這TMD就很尷尬了。
「我TM死定了!」
克倫威爾-普利斯特頓時就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