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弩哥達里爾

  錄完《黑暗邊緣》之後,時間已經來到了三月。

  周末到來之前,胖子邀請羅傑和安妮去自己「家」里做客,順便介紹新情人給兩人認識。

  所謂的「家」,當然是胖子臨時居住的酒店,海豚酒店的高級套房。

  北美人對房產的執念沒有太平洋對岸那麼深,長期住在酒店裡,對於很多高收入群體來說是很普通的一件事。

  除了開銷大一點之外,和家裡沒有任何區別,反而還更方便,能夠享受到各種周到細緻的服務。

  很多酒店對於長期居住的客戶也有大幅的優惠,例如海豚酒店就為胖子取消了套房的最低消費,並且在基礎房費上也有不小的折扣。

  「等下半年的錢到手,我直接在洛杉磯買房就好了。」

  胖子沒有對兩名隊友隱瞞自己的想法:「現在在紐約買房,也住不了多久,還要交巨額的房產稅,划不來。」

  「只有死亡和納稅才是永恆的。」

  羅傑對IRS也很頭痛:「我今年要交將近三百萬美元的稅,等到四月份的分成到帳,咱們先分一次錢。」

  羅傑手頭的資金也沒有多少了,除去即將投資到News.Feed的一百萬美元,以及預留的稅款以外,剩下的也就一百多萬。

  以羅傑的消費水準,這點錢「省著花」倒是夠用上幾個月,但若是有大筆的消費,例如上次和艾琳租豪華遊艇出海度假,根本經不起花銷。

  「四月份能有多少錢?」

  安妮對分錢也很感興趣:「能有2000萬美元嗎?」

  「應該沒有那麼多,估計1500萬左右吧。」

  《1》和《2》的銷量到現在為止,倒是都突破100萬張的白金認證了,但回款並沒有這麼快。

  四月份的分成,主要收入來源還是《青春》和《黑色》的北美銷售分成。

  由於帳期的緣故,一月份那次分帳樂隊拿到的錢很少,四月份會有大幅的增長,但這個漲幅最多也就是一倍,有可能還不到。

  再往後,這兩張專輯帶來的收益就會開始下滑,七月份的分帳估計還能拿到千萬美元級別,再下一次就要少很多了。

  羅傑大概算了算,開口道:「我們拿未來收入做抵押貸款,根據合同,有一千萬美元的本金加上八十萬美元的利息不能動,剩下的部分才能拿出來分,估計一人到手也就一百多萬美元。」

  以「未來收入」作為抵押的貸款,是否需要凍結收入,是要看雙方的貸款協議的。

  樂隊和富國銀行之間的資金往來不算多,過去沒有任何信用記錄。

  因此富國銀行開出的協議條款較為苛刻,不但嚴格規定了貸款資金的去向,而且還要求按照貸款額度,凍結樂隊未來獲得的收入。

  若是有過多次合作,信用記錄良好的客戶,一般就不會這麼麻煩了。

  按照樂隊的打算,等到四月份的收入到帳,若是有多餘的資金,就會第一時間還清貸款,以使富國銀行取消對帳戶的監管。

  ——而且提前還款還能省下幾個月的利息,儘管只是幾十萬美元。

  「叮。」

  電梯停了下來,胖子走在前邊,拿出房卡刷開門。

  「幹嘛不住頂級套房?」

  安妮隨時隨地都在吐槽:「高級套房你不嫌太小?」

  胖子的回答也很現實:「沒錢。」

  一室一廳一陽台的高級套房,大約有100多平米的空間,一天的費用只要幾百美元。

  而豪華的頂級套房,價格起碼要乘以十,這又不是住幾天,而是幾個月。

  這傢伙剛剛分給前妻瑪麗數百萬美元的財產,經濟壓力很大,能省則省。

  「你們隨意。」

  胖子從冰箱的門上撕下一張便簽,看了幾眼,又貼了回去。

  打開冰箱,拿出幾罐啤酒,說道:「傑西出去了,要過一會才會回來,咱們先叫點吃的。」

  「有遊戲機嗎?」

  安妮安分不下來,大聲提議道:「我們來玩格鬥之王吧,一把一百美元!」

  「對,送到1408號房間,半小時後,謝謝。」

  胖子已經叫好了餐,掛掉電話,在茶几下邊翻了翻,掏出一副撲克牌:「遊戲機沒有,只有這個你們玩不玩?」

  安妮:「……」

  羅傑:「……」

  打牌當然是不可能打牌的,三人都對這玩意沒興趣,只能喝喝酒聊聊天才能打發時間這樣子。

  「傑西是職業牌手。」

  胖子解釋了一下撲克牌的來歷:「她參加過上一屆的世界撲克系列賽,差點打進決賽圈。」

  感覺好高大上,完全聽不懂怎麼辦?

  羅傑明智地轉移了話題:「之前不是說,每個人要有一個固定化的象徵符號嗎?你們兩個有想法了麼?」

  理查森有些奇怪地問道:「我的光頭不夠有特點嗎?」

  說著,還伸出手摸了摸腦袋。

  碩大的光頭在燈光下閃閃發亮,像是一個巨大的燈泡一樣。

  羅傑:「……」

  安妮:「……」

  以前怎麼沒發現胖子還有這天賦,分分鐘把天聊死。

  「墨鏡加皮衣怎麼樣?」

  安妮拉了拉身上的外套,開口道:「這樣很帥。」

  安妮今天的穿著有些像是黑客帝國里的崔妮蒂,嗯,就差一副墨鏡了,髮型也不一樣,不過氣質卻很相似。

  雖然是個女孩,但是配上這一身,用「帥」字來形容,一點問題都沒有。

  「確實挺不錯,但是夏天演出怎麼辦?夏天這樣穿會熱死人。」

  羅傑有些不太滿意:「而且類似打扮的人太多了,不夠突出。」

  走到哪都是墨鏡加皮衣的搖滾明星簡直不要太多,完全體現不出特色來。

  而且……

  這套裝扮現在確實很流行,但要不了幾年再回頭看,就會覺得很Low。

  「先總結一下我們現在固定的特點。」

  胖子想了想,說道:「我的光頭,安妮的雙頭琴,然後就沒了。」

  安妮這時也反應了過來,看向羅傑:「丟進人群里就找不到的傢伙!」

  羅傑:「……」

  理查森盯著羅傑打量了片刻,開口道:「這傢伙還是有特點的,永遠都是一身黑,從來沒穿過其它顏色的衣服。」

  「確實是這樣。」

  胖子沒說,羅傑自己都沒注意到這一點。

  由於前世習慣的原因,除了在穿西裝時會在裡邊穿一件淺色襯衫之外,其它時間裡,羅傑基本上只會穿黑色。

  不僅僅是衣服,小到手機、鑰匙掛件,大到汽車,只要有得選,羅傑的首選肯定是黑色。

  「你喜歡黑色,我喜歡白色。」

  胖子總結了一下,然後看向安妮,開口道:「安妮喜歡鮮艷的顏色,例如紅色、黃色、綠色等等。」

  「所以我們要弄一個彩色樂隊嗎?」

  安妮調侃了一句,又說道:「你們兩個一黑一白,我負責彩色?」

  「這是個好主意,而且和我們過去的形象沒有衝突。」

  羅傑想了想,開口道:「只固定顏色的話,不夠讓人印象深刻。最好在造型上也花點心思,固定下來。至少在演出的時候,造型不要有太大的變化。」

  這是兩個多月前,經紀人團隊給羅傑提的建議。

  不過最近幾個月沒有什麼公開的演出,於是就這麼拖了下來。

  反正下半年的巡演開始之前,都不太需要考慮這件事。

  「我覺得……」

  胖子似乎想到了什麼,正要說話,房間的門突然被推開了。

  一個有著模特身材,金髮長腿的美女走了進來。

  嗯,不但漂亮,還很年輕,看上去比羅傑還要小,跟胖子的年齡差距至少在十幾歲。

  不管是哪個國度,正常男人的審美總是差不多的,而且都很專一,無論是十八歲還是八十歲的男人,都喜歡十幾二十歲、身材火辣、臉蛋漂亮的美女。

  例外總是有的,不過審美異於常人的畢竟是少數。

  很顯然,胖子並不屬於少數派。

  「嗨,親愛的。」

  胖子跟美女打了個招呼,然後給羅傑兩人介紹道:「這是傑西卡,我的女朋友。傑西,這是我的隊友,羅傑和安妮。」

  「你們好,我是傑西卡-阿莫萊尼,義大利人,德州撲克職業牌手,你們可以叫我傑西或者J。」

  傑西卡大大方方地和羅傑兩人打了個招呼。

  「羅傑-克里斯蒂安。貝斯手兼主唱。」

  「安妮-克拉克。彈吉他的。」

  幾人互相介紹了一下,傑西卡放下手裡的包,看向胖子,問道:「晚餐?」

  「叫過了,應該快到了。」

  胖子看了下表,已經過去有一會了。

  拍了拍身旁,叫傑西卡坐到自己旁邊,問道:「準備好了嗎?明天就要向你求婚了。」

  按照正常的思維方式來說,求婚這種事肯定不會提前讓女方知道,以保留最大的驚喜感。

  不過胖子的訂婚目的是炒作,壓根沒考慮過真正結婚,很顯然已經和傑西卡商議過整個流程了。

  「放心,不會出問題。」

  傑西卡停頓了一下,補充道:「我的演技是專業的。在牌桌上,要是演技不好,就會被人看穿你的底牌,然後輸錢。」

  演技……

  羅傑聽著不禁感到有些無語。

  不過這就是娛樂圈,無論是舞台上還是舞台下,人人都在演戲。

  媒體和公眾也同樣在演戲,演「假裝看不出來明星們在演戲」的劇本。

  兩人聊了幾句假裝求婚的事,門鈴就被按響了。

  幾名服務員擺好餐點之後,立刻遵照胖子的要求,離開了房間。

  「這家酒店的派做得很不錯,建議你們嘗嘗。」

  傑西卡像是女主人一樣,很熱情地招待著羅傑和安妮。

  海豚酒店是樂隊經常開派對、接待朋友的地方,羅傑很熟悉這裡的一切,食物當然也不例外。

  不過這一次畢竟是當「客人」,羅傑只是禮貌地笑了笑,什麼都沒有說,默默拿了一塊牛排到自己的餐盤裡。

  胖子隱蔽地拍了一下傑西卡的胳膊,岔開了話題:「羅傑,我建議演出的時候,你們兩個的服裝儘量露出紋身。」

  羅傑的紋身在右臂,安妮則是兩條小臂都有。

  至於胖子……

  「那你呢?」

  羅傑問道:「你打算在舞台上裸奔嗎?」

  ——這傢伙身上幾乎布滿了紋身。

  「我可沒你那麼好的身材。」

  胖子搖了搖頭,說道:「我打算把鬍子留起來,像矮人那種鬍子。」

  「留鬍子?」

  羅傑腦補了一下胖子留出大鬍子的樣子,莫名覺得有些熟悉感。

  這種造型,在搖滾樂隊裡也不算特別罕見。

  猶大聖徒樂隊的主唱、殺手樂隊的吉他手,都是胖子、光頭、大鬍子的形象。

  看起來很兇悍,但卻莫名帶有一種喜感的效果。

  想了想,羅傑開口道:「那要留很多年才有效果。」

  「慢慢留著唄,我早就想留鬍子了,只是以前的工作不適合這種造型。」

  胖子摸了摸光禿禿的下巴:「我鬍子長得快,一兩年就能蓄起來一些。」

  「要不然我們都剃光頭吧?」

  安妮又開始提不靠譜的建議:「我還沒試過光頭呢!」

  「我光頭的樣子很醜。」

  羅傑隨口編了個理由,拒絕了這個提議。

  這種造型羅傑可不想嘗試,要是好看還好說,萬一毀了形象,等頭髮重新長起來,最起碼也要幾個月時間不能見人。

  「你可以穿突出身材的衣服。」

  胖子的建議比較靠譜:「你這個身材,絕對能吸引很多花痴。」

  不止是女明星需要賣臉、賣身材,對於男性明星來說也同樣如此。

  而在北美,相較於臉蛋來說,秀肌肉的效果要更加有效一些。

  「花樣美男」在這邊從來沒有流行過,按照西方世界的主流審美,大多數人認為花樣美男們都是基佬,而且還是受的一方。

  就算是被無數人稱為娘炮的賈斯汀-比伯,脫掉衣服實際上也是個肌肉男。

  不需要像健美運動員那樣練出一身誇張的肌肉,符合正常人體型、稍稍健壯一些的肌肉,反而更加符合大多數人的審美。

  由於個子太高的緣故,羅傑顯得有些瘦,但若是露出衣服下面的肌肉,正如胖子所說的,絕對能為樂隊吸引不少花痴粉絲。

  「不穿上衣會不會有些過火?」

  羅傑想了想,伸手比劃了一下,說道:「無袖的馬甲怎麼樣?拉鏈敞開,也可以露出上半身的肌肉。」

  羅傑打算嘗試一下前世很喜歡看的一部美劇,《行屍走肉》里弩哥達里爾的造型。

  去掉貼身襯衣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