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方面的事情,羅傑確實不怎麼了解。
「這說明樂隊的宣傳出現了重大的決策失誤。」
皮埃爾-奧瑟的語速不快,說的很認真:「樂隊宣傳的重點,幾乎都放在了專輯上,對於樂隊本身的宣傳嚴重不足,也就意味著知名度不夠!」
「重點宣傳作品的好處很明顯,因為喜歡作品而喜歡上樂隊的粉絲足夠死忠,具備相當強的消費能力,這也是樂隊收入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西奧多接過話題,開口道:「但是缺點也很明顯,樂隊的知名度不夠高,也缺乏淺層粉絲。雖然粉絲粘度很高,但數量太少。」
兩人這麼一分析,羅傑也明白了過來,同時也意識到了問題在哪裡。
先喜歡作品,再喜歡樂隊,看上去好像沒什麼毛病。
搖滾樂隊又不是流量明星,雖然也要賣人設,但不存在單純靠人設吸粉的情況。
但實際上卻不是這麼回事。
很多宣稱是某一支樂隊粉絲的人,其實大多壓根就沒有聽過幾首這支樂隊的歌,最多只聽過幾首流傳很廣的代表作。
這些粉絲喜歡的是「這支樂隊很紅」,而不是「這支樂隊的歌很好聽」。
這樣的粉絲,哪怕是在搖滾這個相對硬核的分類里,也不罕見,而且還很多。
在業內有一句話,叫做【永遠都不要高估歌迷的欣賞水平】。
雖然說音樂是一個帶有強烈個人印記的「商品」,但只要宣傳和推廣做得足夠出色,「餵啥吃啥」的歌迷並不少。
對於絕大多數不那麼硬核的歌迷來說,槍花和AC/DC壓根沒區別,別人給推薦哪個,就聽哪個。
事實上,很多人成為一支樂隊,或者某位明星的粉絲,原因並不是多麼喜歡明星的作品,而是跟風,或者是裝逼。
前者多見於大紅大紫的主流明星,後者則常出現在性手槍之類大名鼎鼎,但卻小眾到了極點的樂隊身上。
以樂隊的定位來說,主要目標肯定是要放在前者身上。
這部分人的消費能力其實相當驚人,雖然比不上那些最死忠的核心粉絲,但也會為了拍照片發朋友圈之類的理由,去購買一張演唱會的門票。
另外,根據許多娛樂公司的調查結果顯示,幾乎百分之九十的腦……粉,事實上都是「餵啥吃啥」的類型。
這些人確實非常死忠,會去購買樂隊的每一張專輯、追每一場演出,會在各種場合不遺餘力地宣傳樂隊的好處,攻擊一切說樂隊壞話的人。
但實際上,這些人壓根不懂樂隊的作品好在哪,又有什麼缺陷,只會去複製別人的評論。
「按照業內的主流標準,我們把明星分為A+到D-,一共12個等級。」
西奧多接話道:「按照這一標準,樂隊的收入已經處於A-級別,朝著A咖靠攏。但是號召力和影響力,卻還處於較差的程度上,只有B,相當於普通的二線明星。」
也就是說,樂隊的收入和咖位,出現了嚴重的偏差。
一年幾千萬美元的收入,哪怕是在以高收入著稱的北美樂壇,也可以牢牢坐穩一線的位置。
但是論知名度和影響力,樂隊就差得太多了。
很多人壓根不知道樂隊的名字,這是一件很尷尬的事情。
歌紅人不紅,可以很好的形容樂隊現在的處境。
這樣的情況不算常見,反過來,人紅歌不紅的明星反倒是很多。
雖然說這兩種,無論哪一種都能賺錢,但要論影響力和號召力,人紅比歌紅重要得多。
在「一億銷量樂隊」的宣傳口號打出去之後,這個情況有所扭轉,但仍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羅傑開口問道:「有相應的計劃嗎?」
皮埃爾-奧瑟既然提出了這個問題,肯定有相應的解決方案。
否則,這個「職業生涯規劃師」的職務,未免就有些不合格了。
「這是一個長期的工作,不可能在短短几周之內見效。鑑於現有唱片合約的約束,我建議做一個三年起步的長遠規劃。」
皮埃爾-奧瑟早有準備,從容地開口道:「首先,我們要加大媒體曝光的力度,樂隊應該有至少三家不同類型和受眾的合作媒體,定期在媒體上露面,宣傳的重點也必須是樂隊本身,而不是某一張專輯。」
「這方面我可以提供一些備選,我們挑選出幾個合適的合作媒體出來。」
鮑德溫-弗耶斯插口道:「我曾經在媒體行業從事,可以聯繫到幾個可靠的朋友,建立起長期合作關係。」
「鮑德溫在加入團隊之前是《好萊塢新聞報》的副主編。」
西奧多適時地提及了鮑德溫-弗耶斯的履歷。
米蘭達-斯特里普和皮埃爾-奧瑟過去是做什麼的,羅傑不清楚,不過想來也不可能是沒有任何履歷的純新手。
這個報紙看起來名頭很大,實際只是一個以捕風捉影的緋聞為主的八卦小報。
但就和任何一個行業一樣,沒有圈內人領路,就算想找人合作,也找不到門開在什麼地方。
而且別看八卦小報逼格很低,事實上,單論媒體行業內部的關係,這些傢伙堪稱神通廣大。
尤其是在記者這一層面上,很多主流媒體的記者,實際上私底下都是八卦小報的眼線,為這些小報提供著最新的消息。
羅傑點了點頭,問道:「有備選名單了嗎?」
「正在擬定,最多一周就可以拿出來。」
鮑德溫-弗耶斯說了一句,就閉上了嘴。
雖然才剛剛認識,但羅傑也看出來了,西奧多挑選的這些人都不愛說話,不提及自己的時候絕不多說一句。
對於一個執行團隊來說,這是好事。
「羅傑,無論是媒體關係,還是其它的什麼,都需要持續性的投入。」
西奧多提醒道:「團隊的薪酬算在經紀人佣金里,但是其它的經費……」
這些錢數額不算多,畢竟花錢的大頭,媒體合作者的「經費」,在鮑德溫-弗耶斯的初步計劃里,主要也是通過新聞交換的方式來合作,而不是無休止地砸錢。
但哪怕錢不多,也要分清楚。
團隊本身的薪酬,和必要的工作的成本,例如之前那份調查的費用,就是由西奧多和他的團隊自己承擔。
而像媒體公關等方面的費用,就該算在樂隊帳上。
「你們擬定一個計劃出來,我看過之後再說。」
雖然這是必須要花的錢,但羅傑也不會任由西奧多說多少就給多少。
必要的審核還是要做的。
「除了基本的媒體宣傳之外,我還有一些提議。」
皮埃爾-奧瑟看起來做足了準備,從公文包中拿出一疊文件,遞給羅傑,開口道:「比如說樂隊應該有標誌性的符號,可以是服裝、造型、動作或者特殊的口頭禪,然後固定下來,不要輕易做出變動。例如安妮-克拉克的雙頭琴就很好,歌迷們一看到,就會想到樂隊。但是只有這一個,不夠,最好每個人都有。」
這也是羅傑忽略的一點。
在羅傑的前世,很多樂隊和歌手,都有特點鮮明,讓人印象深刻的特徵。
例如皇后樂隊主唱齙牙叔風騷的紅領巾,Green.Day樂隊和歌迷一起高喊的「嘿~吼~」,齊柏林飛艇樂隊吉米-佩吉的雙頭琴,AC/DC樂隊吉他手安格斯-揚的蛇皮走位。
當然,沒有所謂的「象徵」的大牌樂隊也不少,但總歸給人留下的印象不夠深刻。
「我會認真考慮這件事。」
羅傑這次沒有讓經紀人拿計劃出來,而是準備和樂隊的成員一起商議。
為樂隊每一個成員量身定做一個「符號象徵」,說起來簡單,實際上是一件很複雜的事。
既要每個人互相呼應,還要符合樂隊的理念,並將其和樂隊形象整體聯合起來。
稍有不慎,就會弄巧成拙。
這方面的反面教材也有不少。
「目前就這些了,初步完善這些計劃,做到可以展開工作的程度,大概需要一到兩周的時間。」
談論了一陣,西奧多總結道:「如果方向上沒有問題,我們就按這個思路去做了。」
「嗯,就這麼辦。」
羅傑點點頭,然後又說道:「記得讓人準備新合同,格萊美結束之後續約。」
至於中間的這接近兩個月的時間,顯然是「試用期」。
如果羅傑對新團隊的工作不滿意,所謂的續約自然是不可能再提起了。
西奧多也明白這一點,必須要體現出足夠的能力,才能確保自己不會被淘汰出局。
能力跟不上發展就要被淘汰,看似有些無情。
但在商業運作上,若是只講人情,那離死也就不遠了。
無論是樂隊,還是公司都是如此。
被能力不足的經紀人拖累的明星也不是一個兩個,有無數失敗的例子在,羅傑肯定不會犯這樣的錯誤。
「那我們就先回去工作了,明天不要遲到了。」
西奧多收起散亂在桌上的文件,仔細地整理好,開口道:「公司會派車來接你,明天下午就要開始做準備,一直到晚上派對結束。」
和粉絲聚會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工作上的事情,羅傑當然不會馬虎。
平時怎麼玩都可以,但是事業才是一切的根本。
若是沒有一年數千萬美元的收入,沒有一張張專輯和一場場演出積累下來的名氣,如凱薩琳-瓊斯這樣的「女神」會正眼看自己?
別說那些名利場裡的女人,就算是那些果兒們,也不可能再眼巴巴地倒貼上來。
《花花公子》的創始人說的一句話或許有些三觀不正,但在北美這個扭曲的社會,卻無比的正確。
「愛情只是窮人發明出來,互相安慰的遊戲。」
沒有名和利,只談感情就能砍倒一整片森林?
羅傑又不是真的只是個十幾歲的孩子。
哦,不對,再過幾個月就21歲,到了可以在公眾場合合法飲酒的年齡了。
「那邊的準備工作就交給你們了。」
羅傑擺了擺手,說道:「我就不留你們吃飯了,這段時間的工作忙完,我再請你們好好玩一次。」
面對工作的時候,羅傑一向足夠認真,對其他人的要求也很嚴格。
但該對手下人大方的時候,羅傑也從來不會小氣。
或許有那種可以為了理想,不要工資、不吃不喝不睡、一個月工作720小時的瘋子。
但腦子稍微正常一點的人,出來工作為的都不是什麼理想之類扯淡的玩意,而是實實在在的東西:錢。
那些可以輕易找人替代掉的傢伙,確實是隨便怎麼壓榨都無所謂,你不願意干有的是人干。
但稍微重要一點的職位上,不給出足夠的好處就想讓人賣命,怎麼可能?
這又不是小說里的烏托邦世界。
越是不可替代的人,其價值也就越高,需要付出的籌碼自然也是水漲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