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兩人之間的合同還有一年多,不過早點替換掉也無所謂,還能省下一筆佣金。
對西奧多來說,早點續約,也能安心不少。
三年合同和一年合同,約束力可是差遠了,違約金也不在一個數量級上。
「回頭我讓人準備合同。」
見羅傑答應下來,西奧多鬆了一口氣。
對西奧多來說,現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保住羅傑這個最大牌的明星客戶。
手上沒有明星客戶,會讓經紀人頭疼。
而捧出來一個大牌明星客戶,同樣也是一件讓人痛疼的事。
西奧多和羅傑認識已經有兩年多的時間了,自認對羅傑還算了解。
對於其它經紀人或者經紀公司的挖角,西奧多反而不是太擔心。
樂壇和好萊塢不同,經紀人雖然也重要,但更重要的還是明星本身。
好萊塢明星需要強勢的經紀人,依靠經紀公司的人脈,去競爭中意的角色,哪怕是巨星也同樣如此,因為他們的競爭對手同樣是巨星。
而在樂壇,經紀人承擔的更多的是一個議價的工作。
由於樂壇明星本身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更直接:粉絲購買偶像的專輯時,不會考慮它是哪個公司發行的作品,也不在意製作人是誰,僅僅只因為這是自己偶像的作品。
而電影觀眾購票時要考慮的因素就多了,比如劇情走向,演員陣容,導演是誰,是否改編自哪部知名作品等等。
單純只奔著看偶像去的確實有,但顯然不足以支撐得起一部大製作的票房。
在這種情況下,樂壇明星的議價能力自然也要更強,這也是為什麼樂壇明星收入普遍高出好萊塢明星的主要原因。
——從八十年代開始,一個三線歌手都可以拿到唱片銷售分成,儘管可能分成比例較低。
而在好萊塢,哪怕到了現在,也只有一線,甚至一線中靠前的,才能拿到基礎片酬+票房分成的片酬方式。
哪怕是到了後世所謂的「唱片賣不動」的時代,實際上樂壇明星的收入依然比影星要高。
由於樂壇的特殊性,經紀人的重要性相對於好萊塢而言無疑是弱化了很多,尤其是對已經成名的明星而言。
像羅傑三人這樣的二線樂隊,他們的名字就是成功的保證,根本不缺願意為他們發行專輯的公司,也不需要經紀人的人脈去尋求發行渠道。
這種情況下,西奧多自然是不擔心別人的挖角,因為其它經紀人無法帶給羅傑巨大的利益。
但以西奧多對羅傑的了解而言,如果自己的工作能力無法滿足需要,羅傑絕對不會有任何猶豫,會直接將自己一腳踹開。
這裡的「工作」,不僅僅只是娛樂法中規定的「經紀人為客戶合法取得工作」這樣的內容,而是包含了許多不能放在檯面上說的事情在內,圍繞明星自身而產生的一系列工作。
正是因為意識到了這個問題,西奧多才下定了決心,決定拿出一筆「巨款」,以羅傑為中心,組建一支服務者團隊。
一個人的能力不夠,那就多找幾個人。
很簡單,也很有效的思路。
「我聽說你準備招聘助理?」
說完了續約的事,西奧多突然問了一句。
樂隊的招聘GG已經發出去了,不過無論是羅傑,還是安妮和胖子,都沒有指望能在短時間內搞定這件事。
「怎麼了?」
羅傑心裡閃過一絲警惕,表面上卻沒有露出任何異樣。
哪怕只是出於最基本的謹慎,羅傑也不會在樂隊助理這樣一個重要的位置上,使用經紀人的人。
「我沒有可靠的人選推薦。」
西奧多似乎看出了羅傑的想法,打消了羅傑的顧慮,開口道:「我只是想提醒你一件事。」
「我們認識這麼久了。」
羅傑稍稍放下心來,攤開手,說道:「有話直說就好。」
「我知道你們的私生活比較……混亂。」
西奧多猶豫了一下,用出「混亂」這個單詞,然後繼續說道:「但是招聘助理,最好不要使用有那方面關係的人,無論是和誰。」
羅傑原本就沒有打算招個果兒來當助理,雖然有時候也會在巡演的途中,或者其它什麼時候,給身邊的果兒安排個助理的身份,但顯然和正式的助理不是一回事。
不過西奧多的提醒,也讓羅傑想到了更深一層的東西。
助理可以說是類似秘書的職位,但是有事秘書干,沒事幹秘書這種行為,顯然是行不通的。
這個職位會接觸到樂隊很多的秘密,越是有親密關係的人,反而越不能信任。
你永遠不會知道一個女人失望之下會瘋狂到什麼程度,羅傑自己雖然沒有這方面的經歷,但從新聞上也沒少見到過。
以樂隊三人混亂的私生活而言,如果真找了一個有工作之外的「親密關係」的助理,反而是一個不穩定因素。
考慮了片刻,羅傑點點頭,說道:「我明白了。」
…………
紐約洋基球場。
MLB季後賽第一輪。
「我還是覺得應該看個NBA的比賽。」
羅傑壓低聲音對身旁的安妮和理查森抱怨了一句:「棒球比賽我完全看不懂。」
羅傑對體育其實不是很熱衷,喜歡一點英式足球和籃球,其它的就很少看了。
美式足球勉強也能看懂一點,但沒什麼興趣。
至於棒球,就更是一點興趣都沒有了,完全欣賞不來。
「但是紐約尼克斯隊近期沒有足夠的新聞熱點。」
理查森手裡捧著一杯可口可樂,哪怕沒有代言合同中的強制條款約束,按照北美的GG法要求,明星必須是代言產品的真實使用者。
如果不是該產品的真實用戶,為其做代言是嚴重的違法行為,需要面臨的不僅僅是天價罰單,嚴重的甚至要坐牢。
這也就意味著羅傑三人必須要喝快樂水,尤其是在公開場合。
喝了一大口,說道:「今年的常規賽甚至還沒有開賽,我們想蹭熱點都沒法蹭。」
——NBA是北美四大體育聯盟中唯一一個跨年制賽程的項目,也就是年底開始,到第二年夏天結束。
而包括MLB在內的其它三大聯盟則都是全年制,即年初開始,年底結束。
「至少MLB的曝光度比NBA高多了。」
在北美四大體育聯盟中,單論本土的收視率和粉絲數量,由於這個世界沒有籃球之神麥可-喬丹的緣故,NBA是墊底的那個。
就連冰球NHL都比它強,不過這對難兄難弟也是半斤八兩,兩個加起來也不如MLB,更不要說跟北美第一聯賽NFL比了。
不過有消息說NBA總裁正在大力拓展海外市場,效果非常顯著,鹹魚翻身也只是時間問題。
安妮似乎對什麼都有興趣,但除了吉他之外,對什麼都不精通。
反正無論是棒球、美式足球甚至高爾夫球,這個女孩都會去看,也都能看懂一點。
當然,也僅僅只是一點。
比賽還沒開始,場上的球員還在熱身。
一隻挺著碩大肚腩的「丹迪」繞著球場走著,時不時做些搞怪的動作。
下半身又胖又短,上半身則顯得很瘦,藍白條紋衫再加上紅色的鬍子、頭髮,以及那個突出的大鼻子。
羅傑無論如何也搞不明白,為什麼洋基隊要用一個這麼丑的吉祥物。
不過看現場球迷的樣子,似乎還挺喜歡它的。
丹迪從羅傑三人面前路過時,照例伸出手,要和球迷握手,動作突然停頓了下來。
用力揉了揉眼睛,做出一個不敢相信的樣子,然後從衣服底下掏出一塊紙板和巨大的簽名筆,塞進羅傑手中,不停地指著紙板,似乎在要求羅傑簽名。
主場的大屏幕上,已經將畫面切換到了這裡,羅傑三人和吉祥物丹迪出現在大屏幕上。
「這是誰啊?哪個新球員嗎?」
一個年齡比較大的觀眾顯然不認識羅傑三人。
「好像是歌星還是影星,我記得在哪看到過,想不起來了。」
旁邊的同伴顯然也不是搖滾音樂的粉絲。
「他們三個是一個搖滾樂隊,中間那個是樂隊的主唱,叫羅傑-克里斯蒂安,旁邊的女孩叫安妮-克拉克,是樂隊的吉他手,也是我的女神……」
另一邊,一個年輕人正好是樂隊的粉絲,喋喋不休地說了一大堆。
這時球場裡播放起了《歡迎來到叢林》,丹迪心滿意足地把簽名拿到一邊放好,又跑了回來。
在羅傑三人面前的草地上,蹦蹦跳跳地跳起舞來,還不停地對羅傑三人做著挑釁的動作,似乎是邀請三人來一場尬舞。
事實上,到了這裡,才是預先安排好的劇本。
借鑑的是羅傑前世那個流傳很廣的吉祥物賣蠢視頻,休斯頓太空人隊的吉祥物奧爾比特尬舞挑釁保安,結果被反過來「羞辱」的橋段。
只不過將保安換成了羅傑三人。
「你去解決它!」
安妮推了羅傑一把,大聲叫道:「輸了就不要回來了!」
羅傑無奈地看了一眼安妮,將印有「NY」字樣的棒球帽摘下來丟給安妮,翻過圍欄。
吉祥物丹迪還在不斷對羅傑做著挑釁的動作。
羅傑推了丹迪一把,示意對方讓開地方,然後單手撐在地上,腰部用力一扭,直接來了一個大風車的起手。
不過羅傑畢竟不是專業的街舞選手,雖然這幾天抓緊練習了一下,也只是轉了兩三圈就有些控制不好平衡。
好在羅傑的身體素質足夠出色,腰腹微微用力,重心拉低,又做了幾個托馬斯,最後以一個經典的單手倒立定格動作結束。
整個過程並不長,還不到半分鐘。
不過效果卻是極好的,場內很快爆發了一片夾雜著口哨和尖叫的起鬨聲。
站起身後,羅傑對吉祥物丹迪招了招手,又指了指地板,意思是:夥計,到你了。
吉祥物雖然做不出表情,但演技卻是非常出色的,呆呆地站在那裡,將「目瞪口呆」四個字演繹得淋漓盡致,似乎是看傻了一樣。
羅傑還不肯放過可憐的吉祥物,跑到對方面前,拽著丹迪的衣服,似乎是要把對方拉進「舞池」。
丹迪這會終於反應了過來,雙手用力一推,掙脫開羅傑的拉拽,像是逃命一樣跑向球員通道。
在觀眾的一片鬨笑聲中,羅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和安妮、胖子擊掌,似乎在慶祝勝利。
等到大屏幕的畫面切回到球員身上時,身後的經紀人丹尼爾湊了過來,小聲說道:「效果比我想像的出色,比賽結束之後我會立刻和洋基隊的人溝通。」
單單只是現場,起不到樂隊想要的宣傳作用。
雖然現場有五萬多名球迷,但和整個洋基隊數以百萬、千萬計的粉絲相比起來,這點數字太少了。
只有將這段視頻送到電視台和網際網路上去播放,才能確保足夠多的人看到。
其實受益更大的是洋基隊自身,單靠這段視頻,起碼就能為洋基隊帶來數十萬的新粉絲。
不過樂隊也同樣有很大的好處,這絕對是雙贏。